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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viviendd

吴越: 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原创小说) zt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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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8 11:39:53 |显示全部楼层
四十五



程明浩在一个路口指给我看一段蜿蜒盘旋、在一个街区内打了八九个弯的路,路两边种满了缤纷的鲜花,“这条朗巴德街由於坡度太大,不得不造成 Z 字型,被称为‘世界上最弯曲的路’ 。想下去走一走吗?”



我毫不犹豫的摇头 --一天之内,我已经经历了足够的曲曲折折,他还要带我去走一条世界上最弯曲的路。我不知道自己上辈子是不是作了什么孽。



於是我们继续向前。程明浩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微笑起来,“对了,你那个同学,叫郑滢吧,她现在还觉得美国没有蚊子吗?”



我跟着笑起来,“什么呀,她到美国第一天晚上就被蚊子盯了好几个大包。不过,郑滢还是对你耿耿于怀,因为你曾经让她很没面子。” 郑滢要是知道我这么爽快的把她出卖了,一定会拖出自己衣柜里最贵的衣服,对着它赌咒发誓以后再不理我。



“那天,我并不是存心想扫她的面子,只觉得许文磊很尴尬,想帮着解围而已。”程明浩一定不会想到,对於郑滢,这已经是两场恋爱以前的事情了。



讲完郑滢,话题落到杜政平身上,“杜政平最近好吗?他上次打电话来说转到你们学校去了。”



“他 --挺好。”这个时候,我并不太想提起杜政平。可是,程明浩却好像对他印象很好,“杜政平这个人很不错,我们上大学的时候住一层楼,他的人缘最好了…… ” 从这一句话我开始走神,反正他列举出杜政平的很多好处,最后转过头来,轻轻的说,“这样的人,不大容易找。”



我觉得又生气又难过:杜政平这样的人再难找,关我什么事?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觉得他好,现在居然连程明浩也觉得他好?



我闭上嘴,不再说话。



到了酒店门口,临下车时,我突然想起包里那盆花,於是把它拿出来递给程明浩,“这是非洲紫罗兰,可以开很长时间。盆里有张塑料签上面写着怎么养护。”



他有点诧异,“送给我的?”



“不,不是送给你,”我像做错了事一样急于否认,“只是,有那么一首歌里面唱‘假如你去旧金山,别忘了带上些花’,我就随便买了一盆。不太难养的。”



我急急忙忙的和他说了再见,便转身走了。我的左背微微发热,我知道那是由於他的目光。可是我没有回头,不是不想,是不敢,因为我的泪水已经充满了眼眶。



从幼儿园开始,我就不愿意当着男生流泪。



回程的飞机上,汤姆.汉克斯一本正经的看科技文献,我则全神贯注的研究自己脸上的一颗青春痘。我可以肯定,这颗痘痘是这几天里在旧金山长出来的。也许,对程明浩的感情不过也就是一颗长了一年的青春痘,总有一天会从脸上消失。



杜政平去机场接我回家。一进门,就兴高采烈的领我去看厨房里一个盆中的几条鲤鱼,“我今天早上去钓鱼了,成绩还可以吧?”



我点点头,还他一个微笑。他说,“你先坐一会儿,我去把钓杆还掉。”



我发了一会儿呆,决定找点事情做,於是,拿过几张报纸铺在地上打算把鱼清理一下。



我挑了一条看上去快断气的鱼开始刮鳞,没想到它回光返照,用尽力气弹得老高,“啪” 的用尾巴甩了我一个耳光。



实在太可恶了,我捂着脸目瞪口呆。突然间,大滴大滴的眼泪夺眶而出。我大概真的很没用,我喜欢的男人不喜欢我,跑到旧金山也找不到金门大桥,现在,连一条奄奄一息的鱼也敢来欺负我。



我跟那条鱼不知僵持了多久,等杜政平开门进来,正好看见我跪在那条鲤鱼旁边劈哩啪拉的掉眼泪。
是日已过,命亦随减,如少水鱼,斯有何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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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8 11:41:10 |显示全部楼层
四十六



“你怎么了?” 杜政平立刻冲上来抢过我手里的菜刀,一面抓过我的手看有没有受伤。



我挣脱他的手,去擦脸上的眼泪,但不知怎么搞的,眼睛就像出了故障的水龙头,泪水只是一个劲的往外涌。我索性不管三七二十一、嚎啕大哭起来。



“喂,到底发生什么事?求求你说句话好不好?” 杜政平着急的摇着我的肩膀。



“那条鱼,它打我……”半天,我终於挤出这样一句话。话一出口,我自己都意识到它有多么可笑;然而,这千真万确就是此刻唯一说得出口的理由。



“这……不会吧?” 杜政平看看地上那条鱼,再看看我,大约估摸到我和鱼之间力量悬殊,脸上很是费解的表情。



“真的呀,它刚才真的打我, 你不相信就算了……” 我又哭起来。



“行行行,我当然相信你啦,”杜政平一脸的立场坚定,“我明白了,这鱼肯定是在垂死挣扎。算了算了,原谅它,人家就快死了嘛。要不,我现在就让它死,帮你报仇好不好?你是希望我把它斩首、腰斩、切腹、还是大卸八块?还不解恨的话,干脆我们把它凌迟处死怎么样?”杜政平从地上拣起那条鱼,放在手里掂着,“别的不敢说,杀鱼我还是很在行的。以前放假的时候到我爸餐馆帮忙,我爸老是二话不说叫我去杀鱼,因为这个活又脏又累,他是想借此表现自己家教严明,弄得我有苦说不出。不过,你猜猜那些跑堂的小姐叫我什么?嘿嘿,她们叫我‘少东家’,叫得一个比一个甜,我听了心里不要太舒服噢 ……”



杜政平越想哄我开心,我只是觉得更加难过,积压许久的委屈从汹涌而来,化成更多的泪水,把我的心搅得一塌糊涂。



我眼前突然闪过程明浩真诚而柔和的眼神,以及他说的那一句“杜政平这样的人,不大好找”。



我抬头看着杜政平 -- 他没有程明浩高,我差不多正好到他肩膀,可以一直盯着他的眼睛而不至於脖子酸,那或许是比较适合我的一个距离吧。他有一张端正的脸,微微上翘的嘴角和左脸颊上那个时隐时现的酒涡让他看上去很亲切。杜政平的眼睛里全是关心,没有一丝逃避。虽然从未点穿过,但我心里很清楚他喜欢我,会毫不犹豫的去为我承担风雨 --事实上,他一直都在不动声色的这样做。他这样做,而从来不让我觉得难堪 -- 他一定非常喜欢我。



我收回视线,正好碰到他的肩膀。他的肩膀宽宽的,让人看着就很放心的那种。



我突然觉得很累,好像从前上体育课拼命跑完了一场八百米却被老师告知不及格的那种感觉。



程明浩没有说错,这样的人是不好找;这样一个人,一直就在我身边;那么,我为什么还感到那么委屈?我为什么还要流泪?



这种由内心深处喷涌而出的疲惫和凄凉让我再也忍不住,在又一阵眼泪的风暴里,我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扑进了杜政平的怀里,紧紧的抱住了他的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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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8 11:42:23 |显示全部楼层
四十七



当时的情形颇为荒唐,用郑滢后来的描述是“活见了鬼,杜政平一手举着把明晃晃的菜刀,一手捏着条脏兮兮的死鱼,脸上的表情好像是你想要强奸他一样” 。



那种荒唐的情形持续了大约三秒钟,随着郑滢推门进来“啊” 的一声叫起来而终结。



我们三个人一起吃晚饭,杜政平目光炯炯的盯着我看,我一个劲的回避他的眼光,同时感到越来越心烦意乱。



当盘子里的鱼变成一堆骨头的时候,我开始后悔 -- 我怎么会那样失态呢?



吃完了饭,看了好几集肥皂剧,杜政平还是赖着不走。我终於忍不住,绷着脸把他赶走。



他灰溜溜的下楼去了。过了一会儿,打电话过来,“你没事吧?”



“不要紧。”我沉默了一下,说,“对不起,刚才对你态度不大好。”我本来想说“对不起,今天下午失态了”,可是那样的话,我势必要解释一下自己为什么会失态。而我想不出一个合适的理由。



“没关系。” 他好像有什么话要说,却又终於没说,只是道了声“晚安” 。



我如释重负的放下话筒。和杜政平在一起,好像时不时做干一些会让我后悔而又难以解释的事情。



那天晚上,我钻到郑滢床上。她转过头来,懒洋洋的说,“麻烦你离我远一点,我热。”



“你嫌我热?”



“不是我嫌你热,是我怕热着小姐你。刚刚当了一个晚上的七十五支光灯泡,还没冷下来。”



“讨厌。” 我推了她一把。



我们都不说话。



终於,我问她,“我今天下午是不是很失态?”



她咯咯的笑起来,“还好。不过,你看上去很饥渴。”



“那你怎么不问为什么?”



“我在等你告诉我呢。招,程明浩把你怎么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终於说,“他已经有女朋友了。”



“抢啊!”郑滢好像条件反射一样。看来,恋爱的挫折并没有削减她的霸气。



我摇摇头,“他很喜欢那个女孩子。” 伴随着这句话涌上心头的,是一种很苦涩的感觉。



“那又怎么样?”



“那个女孩子是张其馨。” 我咬咬嘴唇,“也就是说,他在和张其馨谈恋爱。”



郑滢半分钟没有说话,虽然我看不见她的表情,但可以想见她两只眼睛已经瞪成了铜铃。



然后,她终於忍不住哈哈笑起来,“我真搞不懂,你和张其馨为什么总是拿着破烂当宝贝,而且,盯上的往往还是同一堆破烂!”


“他不是破烂。”


“不管怎么样,你也知道我从来不大看得惯他。既然已经这样,算了算了,把程明浩让给她好了。”



“程明浩又不是一只苹果,什么让不让的。”我很不高兴,“我真弄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喜欢张其馨。”认识这么些年,其馨唯一让我心服口服的优势是她有一米六四,比我高了整整六厘米。可是,用现在一米六五的标准身高衡量,我们都不合格,有什么好稀奇的?再说,程明浩自己已经有那么高了,需要在乎女朋友的个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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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8 11:43:31 |显示全部楼层
四十八



郑滢翻了个身,说,“张其馨比你温柔。这一点,对于男人来说可是非常重要的。”



“你是说我不温柔吗?我哪里不温柔了?” 我很不服气的摇着她的肩膀。



“放手,” 她转回来,“你是温柔,温柔到摆出那么一副晚娘面孔给杜政平看。也就是他有那么好的涵养,换了我,老早不理你。”



“他又帮你弄到哪门课的考古题了?” 我知道杜政平向来把郑滢的马屁拍得很到家。



“杜政平帮我弄来再多考古题,也比不上亲自操刀帮你做作业所花心思的十分之一。他帮你做的那些程序,不要说代码,连里面的文档里都写得漂漂亮亮,实在是用心良苦。我估计你从来没仔细看过吧?人家现在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可惜了,遇人不淑啊!”郑滢把那么两个南辕北辙的成语揉在一起,好像还觉得力度不够,於是加上一句,“你这个没良心的女人。”



我气结,转过身去。



过了一会儿,她推推我,“其实,杜政平这个人蛮不错的。”



我不理她。她自顾自接着往下说,“倒也不是说他条件就一定好到哪里去。不过,你以前不是说过假如世界末日来临,希望有个男人陪你死吗?我觉得他就是那样一个人,而且,死多惨都心甘情愿。”



我还是不理她。她有点生气了,“那你说,你今天下午扑到他胳肢窝里去干什么?始乱终弃。”



我简直不敢相信那四个字从郑滢嘴里讲出来,觉得又好气又好笑,“我,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想,大概是当时情绪特别差吧……你知道,有时候,心里很难过,是需要有人抱一抱的啊。”



“那你有没有一点爱他呢?或者说,你抱着他的时候,心里有没有那么一点特殊的感觉呢?”



我回答不出来。那一个刹那,我突然明白,下午的那个拥抱并非出於爱情,而只是当时的我实在太需要一个怀抱,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会如此后悔,才会对杜政平恶声恶气,因为我知道他对我好,而我却根本没有办法去回报他。所以我只能赶他走。



我沉默了。郑滢没有说错,我是个没良心的女人。杜政平真倒酶。



黑暗中,郑滢的夜光闹钟上面的秒针从5走到了20。她叹口气,“Bingo,小杜哥哥没戏唱了。女人在十五秒钟之内还没有办法回答一个问题,那答案就是否定的。可怜他现在说不定正望着天花板流哈拉子呢。”



“我要跟他讲清楚,我和他之间是不可能的。我们只是朋友。” 我痛下决心。



“哼,想得美。男女之间有些事情,一旦开始,就扳不回来了。” 郑滢不失时机的张开了乌鸦嘴。



无论如何,我一定要把这件事情扳回来,否则,叫我以后怎么面对他呢?



第二天,在图书馆门口碰到杜政平,他犹豫了一下,想来拉我的手。我闪到一边,把两只手都牢牢的插进牛仔裤的口袋里。



我们无言的一起上楼。我抢先几级,然后猛的转过身,这样,我就可以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不知是不是因为向来对自己个子比较矮这个事实很敏感,每一次当我需要说一些自己心里没底或者理亏的话,总是有意无意的喜欢站得比对方高一点。



此刻,在高他两级的台阶上,我说,“我有话跟你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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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8 16:57:38 |显示全部楼层
四十九



我把事先想好的话一股脑儿背了出来,大致意思无非是昨天发生的那一场是个误会,希望他不要放在心上云云。可是,说到一半,不知怎么,我莫名其妙的结巴起来,原先设计的台词也忘了个一干二净。



杜政平的脸色开始严肃起来。



我一赌气便开始口不择言,“反正,我的意思你应该懂的啦,就是你是你,我是我,我们之间…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从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我向来只当你是普通朋友,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不会再麻烦你帮我做作业,也请你不要对我有什么期望。你知道吗,你现在这样,给我带来很大的心理负担,让我很烦恼…… ”



杜政平目不转睛的盯着我,脸上越来越严肃。我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等他骂我没良心,反正迟早要骂,迟骂不如早骂。结果,他抿抿嘴唇,看看我,把书包往肩上一搭,转个身就走了。



我着急了-- 我讲了这么多,他却一句话也不说,这算是什么态度?



我叫他的名字,他好像没听见,自顾自往前走。他居然还跟我摆酷,这个男人,太气人了!



以后的一段时间,我和杜政平见了面谁也不理谁。刚开始的几天还好,后来就感到一种说不出来的别扭,没有人帮忙做作业还是小事,明明住在楼上楼下却形同陌路,实在有点尴尬。



但我是绝对不会主动跟他打招呼的,谁叫他跟我摆酷?



这种情形持续到某一个星期四的晚上,我在系里的机房上一门实验课,九点半下课。通常,杜政平会很“凑巧” 的在系里有什么事情要留到那么晚,然后带我回家。我们闹翻以后,他就再也不“顺路” 了。



可是,那天晚上我真的开始怀念那些“凑巧”,因为从九点钟就开始下雨,一直到下课都还一点没有减小的趋势。



我坐在电脑前,时不时看一眼窗外,心里盘算着就这样跑回去会淋到什么程度。



突然,我发现有人站在我身后,转过头一看,是杜政平。



他两手插在裤兜里握成拳头,朝我咧开嘴笑笑,眼睛却瞄着天花板上的电灯,“我正好路过,顺便问问你要不要搭车。” 然后又立刻加上一句声明,“你不要就算了,反正我是顺路。”



回想起来,我应该就是从那一个时刻开始有点喜欢杜政平的吧。因为,他真的很可爱。



那天搭他的车回家,他问我,“你真的只当我是普通朋友?”



我说,“嗯。”



他点点头,“知道了。”



我以为他会问我为什么,结果他没问,却转到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话题,“你最近是不是比较辛苦?”



“还可以,就是有一门课连着测验,作业也特别多。你为什么问这个?”

“因为,我注意到你脸上长出了好几颗青春痘。” 他转过头来有点调皮的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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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9 15:38:00 |显示全部楼层

thanks, viviendd

看完了,一个人对着电脑,嗤嗤地笑了很多次,突然有冲到渔人码头去买彩虹沙的冲动,然后,突然想起即使买回来,也没有人可以送了。。。泪流满面。过了这么这么久,我竟然还没有忘记那个人。。。爱沙的人,早已与我无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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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9 15:55:22 |显示全部楼层
really good article~~~~~~~~~`
我把我的心交给了你
我就是你最重的行囊
从此无论多少的风风雨雨
你都要把我好好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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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9 18:48:24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完了吗?怎么感觉好像还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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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0 11:05:20 |显示全部楼层
:)
吴越的小说,我非常喜欢,费点事也一定要转帖到我泡了2年半的寄托来。时间真快,物是人非了。

想看好文章还得等写手的心情和时间,等作者续了新的,我再接着转帖吧。

以前情感版的很多原创短篇也是相当精彩的,想念下。

seasons,爱情就象宠物,可以疼爱可以虐待可以想念,但是别赋予太多,他/她承担不起的。:)take c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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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0 14:32:55 |显示全部楼层

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五十)zz

最新的,MITBBS上转来的

五十

好啊,刚刚恢复友好邦交,他就来哪壶不开提哪壶。

“大概,大概是比较辛苦吧。”我下意识的去摸摸脸,不错,脸上一字排开几颗青春痘,
最大的是那颗从加州带回来的“纪念品”。已经几个星期了,不知怎么,它总也不肯好。  

走到公寓楼门口,我正要上楼,杜政平叫住我“等一下”,然后跑回自己家。他出来的时
候,手里拿了一样东西。我仔细一看,是一支已经挤了一半的芳草牙膏。

“试试用这个洗脸,治青春痘很有用的,”他看我一脸将信将疑,又说,“你不要小看这
个芳草牙膏,这是我一个学长教我的独门秘方,每天早一次、晚一次用它洗脸,效果可好
了。刚来美国的时候我也长过好多青春痘,就是用这个洗掉的。你看我现在,是不是皮光
肉滑、吹弹欲破?” 他说着说着得意起来,还把脸凑过来让我“鉴赏” 。

“唉呀,毛孔粗得像河马,还‘吹弹欲破’,恶心死了! ” 我被他逗得笑起来。

回到家,过了一会儿,他打来电话,“感觉怎么样?”
  
“我还没洗脸呢。放心,我今天晚上一定把你那个宝贝牙膏抹在脸上,好不好?”

“嗯,其实,我是想跟你说…….”他停顿一下,然后像背书一样的一口气把话统统倒出
来,“我知道这样说大概又会讨骂,不过,我还是想告诉你,我并不打算放弃。我,等你
。” 然后,在我有机会作出任何反应之前把电话挂了 -- 果真很怕挨骂。


我坐在床上对着电话机发呆。这个人究竟喜欢我什么地方呢?我又不高,又不温柔,又喜
欢乱发脾气,他何以屡败屡战?费解之余,我心里居然隐隐的有点高兴起来--从他今天晚
上出现在机房的那一刻,我就觉得他还喜欢我。现在看来,他果真还喜欢我。我曾经由于
这个原因对他发脾气,然而现在,却开始觉得有点高兴。



我把芳草牙膏抹在脸上,慢慢的用两手的中指和无名指揉开,一种很清凉的感觉透过皮肤
一直渗进去,非常舒服。假如杜政平没有吹牛,这应该可以治好我脸上的痘痘。那么,我
心里的痘痘,是不是也应该痊愈了呢?

他,在等我;我,还在等什么呢?

八月中旬,收到了张其馨发来的一封电子邮件。里面谈了一些她回国探亲的经历,最后一
行是“P.S. 我和程明浩在谈恋爱。”
  
岂有此理。我敢担保她是从程明浩那里知道我去过旧金山,才觉得这件事情非告诉我不可
了。居然还跟我用“P.S.”!

我想都没想就立刻给她拨电话。接电话是其馨本人。

我劈头盖脸就是一句,“你终於舍得告诉我了?”
  
她沉默了一会,说,“其实我本来想早点告诉你的。”
  
“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又是半天的沉默,她终於说,“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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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0 14:35:57 |显示全部楼层

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五十一)zz

五十一
  
其馨那一句“对不起” 竟然把我的眼泪都逼了出来。

“你有什么对不起我的?” 我冷冷的说。

“我知道你也喜欢程明浩。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现在一定在心里骂我夺人所爱,对不
对?” 其馨淡淡的用一句话概括了整件事情。

刚才拿起电话的时候,我觉得好像有一千一万句话可以拿来骂她,不吐不快;可是真的说
穿了,却突然发现已经无话可说。木已成舟,我还想怎么样?

那个刹那,我的脑子里只剩下一个问题:其馨倒是一点也不回避自己“夺人所爱” ,可
是,她究竟“爱” 不“爱” 呢?

我问她,“那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把以前织给田振峰的毛衣送给程明浩?”

她没有回答。我又问了一遍。

她还是没有回答,我的眼泪已经把话筒打湿。我一个字一个字的问她第三遍,“你为什么
要把以前织给田振峰的毛衣送给程明浩?”


说出的每一个字像针一样的扎着我的心。我相信,在电话的那头,她的心里也不会好受。

其馨还是没有回答,她挂上了电话。可是,半分钟后,她又打过来,只说了一句话,“关
璐,我告诉你,我是爱他的。”

我抱着话筒流泪,心里是说不出的疲倦。明明早已铸成的事实,我为什么还要不甘心?还
要去自讨没趣?我试图要伤害其馨,结果却只是更加严重的伤害了我自己。她有程明浩爱
她,而我没有。

好像是应该放手了。

一九九八年的平安夜,我和杜政平参加完一个聚会回来,想不出别的什么事情做,电视节
目又非常无聊,便一人一罐啤酒坐在公寓楼门前的台阶上看星星。隐隐约约可以看见远处
树上用彩色灯泡扎成的大蝴蝶结,在森然清冷的夜色里有一种不可思议的艳丽。那时候,
郑滢早已去了加州,杜政平成了我在学校里最好的朋友。

“你觉不觉得这里的星星好像特别亮?” 我问杜政平。

“嗯,我一来就注意到了。我想大概是地势高,空气污染比较少的关系吧。”

“它们看上去那么近,其实却老远老远。” 我有点感伤,“我们来唱歌吧,就唱张信哲
的好了。”

“好啊,你起个头。张信哲的歌,我差不多都会唱。”


於是,我们一起唱“且行且珍惜” :

……

迎着风向前行、我们已经一起走到这里

偶尔想起过去 点点滴滴如春风化作雨 润湿眼底

憎相会爱别离 人生怎可能尽如人意

缘字终难猜透 才进心里 却已然离去

……

唱完,他问我,“你喜欢这首歌吗?”


我点点头,“说来好笑,本来并没有怎么注意它,后来是大学毕业的时候,有人匿名在学
校广播电台为我点这首歌,才发现它好听的。不过,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是谁点的。”

他抓抓头发,有点不好意思的说,“假如我告诉你说是我点的,你会不会觉得很可笑?”

我的眼睛立刻瞪大了,“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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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endd, 谢谢那些话。。。
今天早上突然想起来,看你的帖子的那晚竟然是他的生日,呵呵,不过我今天才突然想起来的。。。过去的就都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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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1 07:49:55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有完呢,想看~
在爱情没开始以前,你永远想象不出会那样地爱一个人.
在爱情没结束以前,你永远想象不出那样的爱也会消失.
在爱情被忘却以前,你永远想象不出那样刻骨铭心的爱也会只留淡淡痕迹.
在爱情重新开始以前,你永远想象不出还能再一次找到那样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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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2 11:00:19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由 viviendd 发布
[B]:)
吴越的小说,我非常喜欢,费点事也一定要转帖到我泡了2年半的寄托来。时间真快,物是人非了。

想看好文章还得等写手的心情和时间,等作者续了新的,我再接着转帖?.

以下省略...... [/B]

是啊,很怀念以前寄托上面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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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3 14:22:29 |显示全部楼层
五十二



“其实是这样的,” 他喝了一口啤酒,“大学毕业的时候,我们寝室里有个人心血来潮,说哥们都来浪漫一把,每个人到学校广播台去点一次歌,有女朋友的为自己的女朋友点,没有女朋友的就为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点。所以,我就……”



“所以你就想到了我?可是……你没有过女朋友吗?”



“也算有过,二年级的时候和我们班的一个女生交往了一段时间,后来就分手了。”



“为什么?”



“因为有一次陪她和她的一个同学去买衣服,她要买一条直筒牛仔裤,我随便说了一句她腿太短,不适合穿这种裤子,她当场就跟我翻脸了。”



我不由笑起来,“笨哪,你当着人家同学的面揭短,她当然要生气啦! 你当时的正确反应是夸她眼光好,然后不分三七二十一把那条裤子买下来,让她慢慢的去发现自己的荒谬。”



“可当时我想的是,那条裤子很贵,不能花这个冤枉钱。”



“后来她买了没有?”



“买了啊。我专门注意她好一阵子,你猜怎么样,那条牛仔裤她总共就穿了两次,说明其实我还是正确的。可是自从那以后,一直到毕业,她都再也没理我。你们女人记起仇来真是没底。”



“那是你活该。所以,你就拿我去充数?”



“倒也不是,”他转过头来,“我当时的确在暗恋你。”



“可是,你凭什么…我是说,你有什么原因…或者说,你有什么理由,要暗恋我呢?”我想不起在学校里和杜政平打过什么了不起的交道。



“记不记得那次上日语课,我把日语单词用中文念出来,搞得哄堂大笑?当时你大概也很想笑,可是因为就坐在我旁边,不大好意思,就拼命想忍,结果还是笑了出来,然后满脸通红。我觉得你那个样子非常可爱。”



“就因为这个?” 我惊愕。



他点点头,“可惜那个时候脸皮没现在厚,不敢告诉你。”



“那你现在脸皮怎么变厚了?”



“后来出国的时候又碰到你,我很高兴,觉得那肯定是天意。那种感觉很奇妙,所以我就下定决心,要不惜代价、不怕牺牲,追到你,后来不知不觉,我的脸皮就越变越厚,连我自己都对自己刮目相看。”



他把手放在我的手上,很温柔的看着我。他的手心贴着我的手背,十分温暖。



那一刻,我完全被他感动了。我把头轻轻靠在他肩膀上。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晚上十一点和十二点之间的某个时刻,我和杜政平开始谈恋爱。当时我想,这么好的一个人,我一定要很努力的去爱他。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真的爱一个人,其实是不需要去“努力” 的;因为在付出爱情的时候,便已是“覆水岂能收” 。
是日已过,命亦随减,如少水鱼,斯有何乐!

当勤精进,如救头燃,但念无常,慎勿放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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