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托天下
查看: 268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贴] 关于加强《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复制链接]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声望
2
寄托币
3285
注册时间
2001-8-27
精华
34
帖子
56

Gemini双子座 荣誉版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3-3-27 22:50: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关于加强《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2-12-13 16:51:29
zz:http://www.zexiao.com

    根据教留司研[1993]457号和署监[1994]459号文件的精神,现对加强《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除个别情况且条例有关规定并手续齐备者可由我司出具外,原则上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必须认真填写有关内容,不得留有空白栏或提供空白表。
  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连续居留六个月以上且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自费赴国(境)外学习语言的就读生、留学人员学习期间出国探亲的留学人员家属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等。

  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每份按2美元的当地货币收取,收取的费用单独设账管理。请你处(组)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收费情况报我委财务司,并将《留学回国人员名单》报送我司。
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执象而求,咫尺千里
0 0

使用道具 举报

RE: [转贴] 关于加强《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修改]

问答
Offer
投票
面经
最新
精华
转发
转发该帖子
[转贴] 关于加强《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https://bbs.gter.net/thread-91217-1-1.html
复制链接
发送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