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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碩士學位大致分為兩大類:授課式碩士(taught master)和研究式碩士(research master)。顧名思義,前者是以修讀指定的課程為主,完成每個科目的要求就能畢業,後者則是以研究為主,在修讀少量課程之餘仍須要完成一篇研究論文才能畢業。在研究院的學位課程中,又分為入門類的專業學位(professional degree)和進修類的進階學位(advanced degree)。所謂專業學位,就是給原本非該科系畢業的人讀的,專門給人轉換自身專業領域之用,是以又稱為「轉化學位(conversion degree)」。例如某君修讀化學畢業,希望將來能夠成為律師,就再到法學院讀了一個法律學位(Juris Doctor),那法律學位就是一個轉化學位。而進階學位則是給科班出身的人在自身領域上繼續進修用的,例如一個法學本科(LLB)畢業生再到法學院修讀法學碩士(LLM)就是一例。授課式碩士有些是專業學位、有些是進階學位,至於研究型學位,則全屬於進階學位。 香港的大部份授課式碩士皆為自費課程,學校對課程自負盈虧,因此學費主要按市場規則釐訂,由五萬元左右的純文科系碩士至數十萬元的工商管理碩士不等,但大部份的授課式碩士之學費均徘徊在十萬元左右。 在香港,所有全日制脫產攻讀的研究型課程(MPhil/PhD)均受政府的教育政策資助,在正常修業期間(MPhil為期兩年、PhD為期三年),政府一般會向學生提供每月港幣一萬三千元左右的津貼,這個津貼並非任何類型的獎學金,但已足夠學生在學期間的學費及生活之用。值得留意的是,香港的PhD通常並非三年就能順利畢業的,院校通常會訂明,非研究型碩士學位的持有人在入讀PhD時修業期為最少四年,在這個情況下,第四年的政府津貼一般就是沒有了,取而代之的很可能就是院校自己給學生發放第四年的津貼,或乾脆不發第四年的津貼。 就內地的碩士學位而言,其實是研究型或授課型的混合,但香港院校對此並沒有確實的認定制度,一般會按個別情況而認定,具體的參考標準為該生的所屬院校、導師、著作成果等等。 leekk 发表于 2009-5-15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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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啦。KK你没有說可不可以疊加 比如,論文有兩篇,那應該加一倍分數還是兩倍分數 我是9.5分誒‘’=。。= Chiaki 发表于 2010-2-15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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