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j 发表于 2005-4-17 03:19:51

还是女的不好,不过那个男的也够差的

joyht 发表于 2005-4-17 07:03:16

眼泪滚到脸颊上,我想去擦,可两只手都不空。他伸手来替我抹掉,“这种心态现在想想有点可笑,我娶你做老婆,你就是我的人了,以后只要努力,总有机会对你好,想怎么对你好就怎么对你好,想送你多大的戒指就多大,对不对?可是当时也不知道为什么…”

“你是不是为了这个才决定去明尼苏达那家公司?”

他点点头。

“那怎么不告诉我?”

“我不是他们的第一选择,实际经验也不多,自己心里一点没底,但想来想去还是觉得既然有机会就应该试试,如果能把位子坐稳,发展空间就大了。我知道你总希望我留在旧金山,说不定会觉得我是故意的…你这个人心思重,容易多想。后来我突然想,索性我们结婚吧,虽然男人二十五岁结婚好像早了点,不过那样大概可以让你安心,然后我就去买了那个戒指…只不过,临到送出,才发现不上台面… 我当时想,再等一段时间,也就是一两年吧,等未来有点眉目了再跟你说,” 他又喝了一口茶,抿抿嘴唇,“我甚至还想,等我那边差不多定下来,前景要真的不错,就让你跟我过去,大不了将来我养你,反正那里房子也没有加州贵。没想到后来你一下子跟我说要分手,我一逞意气就答应了…也是因为这个,后来我知道你和小杜又在一起之后会那么生气…”

他静静地看着我,说话的时候语气和脸色都很平和,像在说一件久远的往事。这些心思,他从来都没有对我讲过,所以我不知道;我以为他的人生规划里没有我,我错了;我以为他的心里没有我,事实却恰恰相反,他把我藏得那么深,就象郑滢喝醉那天晚上他用拳头紧紧把我的拳头包在里面一样,深到我自己都看不见。有些事情,我们以为有足够的时间,去说,去做,去了解,其实却没有;我们的时间凝固在那块没有送出的手表上面。

程明浩的话一点一点像雨水渗进我心里的每个角落,我忍着鼻子发酸,“我又没说要你养。你养得起我吗?我很难养的。”

“我知道现在可能还不行,不过,我总是想,我如果能尽量混得好,你至少心态可以好一点,不用像现在这样担惊受怕,一天到晚又怕工作做不好又怕裁员又怕被人家欺负,一点点事情都提心吊胆,连梦话都说的是英语… 你那副样子真让人心疼。在美国混不太容易,有时候走错一步就全盘皆输,所以我希望你能多一点选择,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活得稍微轻松一点,”他碰碰我的脸,“还有,你现在比出国的时候还瘦,人家到了美国都变胖,就是你越来越瘦 …” (

“那叫苗条,好多同事都羡慕呢,吃饭的时候偷偷看我到底吃什么能不胖。”

“一身的骨头有什么好羡慕?我不吃那套,我要你高高兴兴的,长得胖胖的,就像 -- 就像史努比一样。”

当一个男人语气坚决地要我向一只狗看齐,我心里所有的眼泪都喷涌而出 --在他默默下定决心把所有的艰难一肩挑的时候,我却在拼命地猜忌、妒嫉、生气也给他气受,他心里一定也很委屈,又要装做若无其事,真难为他了。

“璐璐,别哭,别哭,不许哭了,”他把我从椅子上一把拉过去,贴在他的怀里,他衣服上有一股烟味,我一边捶他的肩膀一边哭得更凶,“叫你不要抽烟,我叫你不要抽烟的呀,你不听话,你不听话…”

说到这里,我的嘴唇已经被堵住了,他用力地吻我,好像要把所有的废话都挡回去。透过烟味,我闻到了他身上久违的气息,不由自主地闭上眼睛,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闻到他身上的味道了;他一边热烈地吻我一边开始抚摸我,让我“一身的骨头” 刹那间酥软无力,没有思考的余地,只觉得一颗心像被搁在火焰上摇摇晃晃的空气里,热热的,被蒸得微微发晕,又生怕随时会掉了下去。

朦朦胧胧之间,我感到程明浩把我抱了起来,一直抱进房间,用他的身体把我压在床上。他滚烫的嘴唇一路吻过我的额头、眼睛、鼻子、脸颊、嘴唇、脖子,然后接着往下,他的喘息声变得越发急促,一边吻我一边呓语一样地说“你是我的,是我的” ,我顺着他的动作微微颤栗,紧紧地抱住他。他几乎有点粗暴地扯开了我的衣服,随后去解他自己的衣服,动作却突然停住了,我们的眼光一起钉在枕头边的一样东西。那,是一个没用过的保险套。我通常在枕头下放一两个保险套,刚才不知怎么搞的,它滑了出来。

假如有太阳,而我们的眼睛是凸透镜,那个保险套早已被烤焦。

我们慢慢地把眼光收回来,投到彼此的脸上。他的脸上有一种深深的痛苦,反射到我的眼睛里,每一丝、每一毫我都体会得清清楚楚,一样让我痛彻心肺。当所有的伪装的坚强、自尊和自卑都被现实剥落,我终於看见他为我痛苦不堪,却发现那一点也不好看。

床头的小柜子第一个抽屉里有一个深蓝色的绒布盒子,里面是我的婚戒。杜政平说,“你老公再落魄,这个钱还是有的。” 他还说,“我现在只剩下你了”。明天就要结婚,我现在却想同另外一个男人上床。

他心心念念地想着我是他的,而当我真的在他面前,却不再有权利要我 --还有什么比用另外一个男人的保险套去碰他的女人更加令人难堪的?这个女人,其实并不属於他。另外一个男人过不了多久就要回来,到时候,轮到人家问“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们就那样抱了很久,他伸手把我抱住贴在自己身上,他的脸埋在我散开的发间,仿佛贪恋一种毫无安全感的拥有,像一个绝望的姿势。他抱得我有点痛,但我没告诉他,一旦告诉他,他就会松开手,我不要。我的手插进他的头发里,他今天没有用发胶,头发听话地伏在我的手指间,像刚长出来不久的草地,头发短了,他后脑勺的那个旋露出来,我用手轻轻摸着。

“你们那儿冬天很冷吧,你怎么还把头发剪这么短?”

“那次跟你分手之后,我去剪头发,突然想起以前你总是喜欢玩我的头发,心里难过,就索性把它剪掉了。”

“那不叫玩。”

“不叫玩叫什么?我看你每次都玩得很开心,像个小孩子。”

“为什么总觉得我是小孩子?”

“因为我第一次看见你,你就像个小孩子,” 他轻轻地笑了一下,“那个时候,你对着我的脚研究半天,然后抬起头来一笑,笑得很神气,好像在说‘咦,这土八路好玩’ ,然后又一本正经地跟我握手。”

“什么叫‘神气’ ?”

“就是很可爱,一笑露出一排牙齿。”

“谁笑不露出一排牙齿?所以你觉得我‘太好’?不要赖,你以前女朋友说你跟她分手时候讲的。” (

“说‘太好’ 是在找借口,说老实话,那时候,我觉得你未必适合我,我也未必适合你。你看上去像是那种一路顺风、什么苦也没吃过的类型。”

“你当时觉得什么类型适合你?”

“脾气好,能吃苦,好养,可以一起打天下。”

“农民。我要去告诉张其馨你就是凭这个找她做女朋友的,她保证吐血。”

“不许笑我。” (

“那就是说你觉得我脾气不好,不能吃苦,不好养,不能一起打天下啦?我…我脾气是不好,可是,其它的…”

他轻轻点了一下我的鼻子,“我知道,我现在都知道了。那个时候没追你,你是不是很恨我?” )

我点点头,“倒追男人都追不到,一点面子都没有。”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璐璐,我以前谈过三个女朋友,大学里两个,都是开始没多久就分手了,因为人家觉得我家庭条件太糟糕,后来是张其馨,也分手了。可是你跟其他人都不一样,你…不知为什么,你很把我当回事… ”

“当回事?”

“那次在西雅图,你跟我讲花生漫画的故事,说‘史努比大概是唯一一个把查理布朗当回事的’,我突然觉得我就是查理布朗,其实很普通,百无一用,从来没什么人把我放在眼里,你呢,像那个史努比,那么在乎我,好像我真是块宝,在乎得让我心痛。璐璐,你这个人骨子里很好强,有时候都分不出你是真的坚强还是在逞能…那天我抱着你睡,你的心就在我的手上跳,我想,既然你这么把我当回事,我就要加倍把你当回事,好好养你,守着你,将来不让你吃苦,让你一直那么‘神气’,日子好过一点,脾气自然也会变好,你又不是个不讲道理的人…”

我紧紧咬着嘴唇,不让眼泪流出来,“没想到你不但农民,还有点大男子主义。”

他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璐璐,你再给我织一条围巾,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以前那条不好吗?”

“好,就是太短了一点,我脖子比较长…好像也薄了一点,你知道我们那里冬天冷得要命。”

“美国买不到毛线。”

“买得到的。”

“买不到的。”

“一定买得到的,” 他也变得孩子气起来,“我买到了,你帮我织。”

(“不跟你烦了,你现在怎么这么多话。”

他捧着我的脸,看了半天,认真地说,“等会儿小杜回来我去跟他说,他想把我怎么样就怎么样。”

我在他的手掌里摇摇头。

“你又在逞能了。以后我会一直对你好,我这个人说话算数。”

“我已经跟他结了一半婚了。我对他老是说话不算数,人,不能总是说话不算数。”

我们久久地凝视着对方,直到把彼此眼睛里的痛苦都看了个透透彻彻,又变成一种凄凉回到心里去。突然间,我抱住他,把头紧紧地贴在他的胸口,因为我体会到了那次郑滢说的感觉:我们像一对告别的旅人,一个在船上,一个在岸边,他拉着彩带的这一头,我拉着那一头,眼看着船慢慢地开出,带子越拉越紧,直到绷成细细的一根线,然后“啪” 的一声断开,断头弹在手指上,先是没什么知觉,而后麻辣辣的痛。原先或许不用告别的,总是一个先去买了船票要走的,或许也挽留过,也哀求过,然而终於还是走了;到了此刻,真要拼了命,跳下水去或许也能游回岸边,但是船开都开了,渐行渐远,有多少人会那么做?历来不是只有泪眼相对、无语凝噎的吗?

郑滢没说错,最坚决的告别是在床榻之间,在本该最最亲密的时候。这样的告别,连后路都一起切断了。我,放弃了他。

程明浩终於慢慢地放开我。我穿回衣服,他掏出一支烟,又放了回去,“带你去看一样东西。”

半个小时之后,我叫他把车子停在路边,“我不要去看了。”

“我答应过要带你去看浪管风琴的。”

“我不要看了。”

“那好,”他低下头,“帮个忙,把它戴上,让我看看,好不好?” 他把门打开一点,让车里的灯亮起,然后把那个玫瑰花纹的戒指递给我。

我把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那颗小小的钻在暖融融的灯光下微笑,他脸上有一种满意的神情。戒指稍微大了一点,我说,“总比太小好。”

我把戒指拿下来还给他。他把它放进项链上的挂件盒,看了一会儿,摇下车窗,突然把它扔出窗外。那条链子在夜色中划了个弧线,迅速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惊愕地看着他。

他转过头来,“这样也好,以后可以不想你了。再也不想你了。”

指向大海 发表于 2005-4-17 09:54:49

poor 小杜

elsie1009 发表于 2005-4-17 10:03:30

我的爱情也随着他们走到了尾声。。。

elsie1009 发表于 2005-4-17 10:44:20

我们像一对告别的旅人,一个在船上,一个在岸边,他拉着彩带的这一头,我拉着那一头,眼看着船慢慢地开出,带子越拉越紧,直到绷成细细的一根线,然后“啪” 的一声断开,断头弹在手指上,先是没什么知觉,而后麻辣辣的痛。原先或许不用告别的,总是一个先去买了船票要走的,或许也挽留过,也哀求过,然而终於还是走了;到了此刻,真要拼了命,跳下水去或许也能游回岸边,但是船开都开了,渐行渐远,有多少人会那么做?历来不是只有泪眼相对、无语凝噎的吗?
说得太对了,答应分开的时候麻木的没有感觉,现在被痛苦淹没
爱都是开始得很美丽
结束得没道理
想想是很可惜
祝我分手快乐! :(

Hebe 发表于 2005-4-17 12:16:40

最初由 elsie1009 发布
我的爱情也随着他们走到了尾声。。。

惺惺相惜。希望我们都能坚强面对。

越来越觉得关潞的性格象极了我,装作很坚强,其实内心敏感脆落。。有时候疑惑自己该选择谁,摇摆不定,结果真的是会失去所有的,包括自己的真爱。。。

已经又开始强迫自己习惯一个人的日子,虽然这个过程非常艰难,经常想才一念,泪已一行。。

so猫 发表于 2005-4-17 15:52:30

终于到头了!

joyht 发表于 2005-4-17 18:09:08

作者写的:

"爱到尽头,覆水难收...

我记忆中,“覆水难收”这个典故好像来自姜子牙,他太太同他离婚(忘了那个时代叫什么,反正他被女人休了),后来又想重修旧好,回来找他。老姜很酷地把一脸盆水往地上“哗啦”一泼,吟诗一句“若能离更合,覆水岂难收”。"

@smiling@ 发表于 2005-4-17 20:15:50

生活是场闹剧

elsie1009 发表于 2005-4-17 21:42:17

我长这么大以来 真心喜欢过两个人,可是他们都总是不在我身边
所以我再也不想谈那种需要分开的恋爱了
所谓的考验和患难 统统都见鬼去把~~~
:cool: 赞同,我也是受够了,告诉后来人最好就在家门口找一个算了

lilyvampire 发表于 2005-4-18 10:36:40

爱情不是施舍,小杜又不是乞丐

如上

Atticus 发表于 2005-4-18 11:16:31

最初由 joyht 发布
他静静地看着我,说话的时候语气和脸色都很平和,像在说一件久远的往事。这些心思,他从来都没有对我讲过,所以我不知道;我以为他的人生规划里没有我,我错了;我以为他的心里没有我,事实却恰恰相反,他把我藏得那么深,就象郑滢喝醉那天晚上他用拳头紧紧把我的拳头包在里面一样,深到我自己都看不见。有些事情,我们以为有足够的时间,去说,去做,去了解,其实却没有;我们的时间凝固在那块没有送出的手表上面。

很无奈啊

kiki_ya 发表于 2005-4-18 11:36:26

196



我的心里一阵痛,“你 -- 你要给我好好的。”



他点点头。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他说,“走,送你回去。”



我叫他在离我家一个街区的地方停下来,“我自己走回去。”



他伸手过来轻轻地抚摸了一下我的头发,“叫小杜赶快转回学生身份。还有,你也
要好好的。”



我点点头,车门开到一半,听见他说,“祝你幸福。” 我回过头,他正一动不动
地盯着前面,两手紧紧地握着方向盘,手指关节挣得发白。



我也轻轻地说了句,“祝你幸福。” 眼泪又一次淹进心里。“祝你幸福” 是浪子
最后一次温柔的回眸,讲出了口,便没有退路;只是,到了此时此刻,我们之间,
已经分不出谁是浪子。



程明浩的车亮起红灯,缓缓开动,喷出一股白汽,散进夜色,像一声叹息。



我回到家,杜政平正站在冰箱旁边吃一杯酸奶。他问我哪里去了,我说出去随便走
走。我脱下鞋,光着脚走到他面前,“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刚回来,” 他正舀起一口酸奶,勺子停在嘴边,又送到我面前,“要不要吃
?蓝莓的。” 那是我最喜欢的牌子中我最喜欢的口味,上个星期他去买菜时忘记
了,回来后想起又专门去跑了一趟。



我点点头,张开嘴,他把勺子送进我嘴里。酸奶又酸又甜,小粒的蓝莓滑过我的舌
头,凉凉的。

他自己吃了一口,“你吃东西怎么总是喜欢舔勺子?”



“不浪费啊。”



他又舀一口送到我嘴里,“傻瓜,又少不了这么一点。”



刚才进门前的刹那,我的确闪过念头,把下午的一切都告诉他,然后去找程明浩,
可是,那个念头像霉菌一样被一杯Yoplait的蓝莓酸奶消灭掉了。酸奶杯对面的人
,跟我相依为命。



2002年8月某个星期四下午两点三十分,我和杜政平结婚。我穿着上次去参加郑滢
婚礼时的那条裙子,那是我来美国以后买的最像样的衣服 -- 其实是郑滢替我买来
衬她的新娘装的,婚礼结束后就送给了我。



郑滢和她先生当证婚人。她很担心,在洗手间里对我说,“这样的话,你的负担就
重了。”



我淡淡地说,“会过去的。”



下半年,眼看一个个交货日期越来越近,我们承诺的烤肉串还是半生不熟。上上下
下一起加班,测试部门开始三班倒,天天早上把发现的问题列成一大张表贴得到处
都是,后来甚至贴进洗手间,让人在五谷轮回之际不忘修理程序。



那段时间过得十分辛苦。我费了一番心力,终於婉转而坚决地让那位名校出身的实
习生明白实际上没有人对他在若干科研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感兴趣,也没有人需要他
来对现行工作流程提什么“观察和想法”,只需要他“干”,点通之后,他固然有
点失望,工作起来倒也尽心尽责;比较令我担心的是那个怀孕的女同事,她本人固
然敬业,胎儿却不甚合作,反应非常重,工作效率当然受影响 -- 任何事物都有两
面性,公司制度下,女人不因怀孕受到歧视,也就不可能得到什么优待,尤其是这
样的非常时期。



我对郑滢抱怨,“真没办法,开半个小时的会要出去吐两次,一个人顶多当半个人
。说起来呢人家已经尽力了,怪又怪不得,催又催不得,吐得眼泪汪汪地看着你,
只好帮她顶,真是要命。”



郑滢说,“所以我打算以后怀了孕就辞职。” 她和郑广和正在努力制造一个“爱
情结晶”。



“有了吗?”



“哪那么快,刚开始呢。”



事实证明,郑医生任何方面效率都不低,两个月后,郑滢拿着一叠文件到我的办公
室来,“帮我复印一下。”



“你们的复印机又坏了?”



“不是,我怀孕了,” 郑滢居然脸红起来,“我现在复印、打字间都不进了,连
电脑也尽量不用,怕辐射。”



“那么严重?”



“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三个星期后,郑滢辞职。我有点失落:刚刚有了那么一丁点 “拉帮结派” 的可能
性,“帮派” 却扔下我走了。



我们公司在高科技泡沫期间的最后一次“资源重组” 进行得相当丑陋。2003年1月
,忙碌了半年的项目接近尾声,公司看准时机再度裁员,几个测试和客户服务部门
被连窝端掉,一间间空旷的办公室像一颗颗被拔了牙的牙洞,看得人心里发涩。其
他部门多多少少受点影响,我们部门里被“重组” 掉的,正是上一轮裁员中的那
位漂亮的告密者,说实话,没有人同情她。兔死狗烹,鸟尽弓藏。



两年以来,我们所有人像参加了一整套海军陆战队心理训练,由手忙脚乱、惊慌失
措变得训练有素、沉着冷静,真正做到了“前面的人倒下去,后面的人不动声色地
端起他的枪接着往上冲”。如果大家集体度假,完全有实力组团去亚马逊河的原始
森林探个究竟,什么食人部落,发扬团队精神,三下五除二把部落酋长捉来,然后
就地开会讨论怎么个吃法,清蒸还是油炸,刺身还是叉烧。吃得饱饱的,回来以后
,用软件画出电子版路线图发送全公司,推荐别的部门去。



2003年初,杜政平收到位於南加州一所大学的奖学金去念博士学位;他说,“真好
笑,我开着宝马车去上课。” 我听得出他声音里的苦涩,生活中有些圈子实在兜
得莫名其妙。



杜政平的学校在洛杉矶,每隔两三个星期回一次旧金山。他对我很好,记得我喜欢
吃什么牌子的酸奶,记得给我带他们学校附近面包房某种很好吃的巧克力面包,记
得天天准时打电话来说“老婆晚安”。正当我们开始逐渐习惯所谓婚姻和各自的角
色时,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



六月的一个周末,我从纽约出差回来,不知是不是在外面吃错了什么东西,我的手
臂上长出一些小小的红水泡,根据经验,我估计那又是过敏反应,立刻拿出一颗过
敏药吃下去。



可能是舟车劳顿,加上过敏药的作用,不到十点钟,我就有点昏昏沉沉了。那天,
杜政平回旧金山,我们做爱之后,他突然问我,“刚才你在想什么?”



“什么?” 我迷迷糊糊地问。



他打开台灯,“我是说,刚才,你在想什么?”



“我没想什么。”



“你好像… 很不起劲。”



“我累了,坐了六个小时飞机。”



“我也累了啊,开了六个小时车。”



我睁开眼睛,愤怒地看着他,“你到底想说什么?”



他咽下一口口水,“也没什么…我刚才看你那么冷淡,以为你想起了他…”



“活见鬼!”我抓起枕头朝他打过去,一面打一面开始流泪,“你冤枉我,你冤枉
我,你冤枉我…”他一个劲地认错。



我的眼睛像坏了的水龙头,泪水只是不住地往外流,夹在眼泪里的翻来复去只有一
句话,“你冤枉我”。我从来没有觉得这么委屈:我知道他以为我想起了程明浩才
表现冷淡,其实,我刚才什么也没想,什么也没想,我只是吃了一粒过敏药而已。




他到底还是介意的,因为程明浩是我第一个男人。他或许以为我冷漠的时候是在想
程明浩,我热情的时候是把他当成了程明浩,然而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他冤枉
我了。可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他也并没有完全冤枉我,无论怎么刻意遗忘,回
忆中的一个片段常常会措不及防地再现眼前:西雅图的那个雨夜里,他温柔地抱着
我,轻轻地解开我胸前的一颗钮扣,他的手指触到了我的皮肤,犹豫一下,又轻轻
地把钮扣扣了回去,然后摸摸我的头发说‘睡吧’ ,像查理布朗抱着史努比。我
的心在他的掌心上跳动,一个捧着我的心睡着的男人,我能忘记吗?



我很想忘记,也真的忘得差不多了,可是,很不巧,这么一个片段偏偏从记忆的墙
缝里漏了下来,能怪我吗?



那天晚上,我哭了整整一夜,毫不欺场。以前我说过每人身体里都有个孩子,现在
我身体里的孩子不知是饿急了还是尿湿了,哇拉哇拉哭个不停,我根本无法控制;
真的,不是我想哭,我管不了他。



杜政平给我倒了一杯水,我喝下去,接着哭;他又倒来一杯,我又喝下去,还是接
着哭;最后他拿来了一整瓶矿泉水,我咕咚咕咚灌下半瓶,还是接着哭。好像已经
没别的事情可以做,只能哭它个地老天荒。



哭到后来,我的喉咙已经哑掉,眼泪把床单打湿了一大片。杜政平把一条毯子盖在
我身上,隔着毯子抱住我。



那是一种很苍凉的感觉:你要问我人与人之间最远的距离是什么,我会说,就是一
条梅西百货买来、二十九块九毛九的毯子的厚度。



快天亮的时候,他终於忍不住,穿上衣服出去了。



从前孟姜女用眼泪淹倒八百里长城为了寻找一个男人,现在我用眼泪活生生把一个
男人淹走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跟她有得一拼。



2003年8月,杜政平提出离婚,我答应了。我们的情分,仅仅捱到纸婚年。



(未完待续)

xizuka 发表于 2005-4-18 15:26:57

无语;注定是悲剧;注定是都会错过;

wendy1077 发表于 2005-4-18 16:11:43

其实

在结婚的时候就应该想到,同情不是爱情,爱情最大,不管为了什么都不能违心的结婚,哪怕心里只有那么一丝的犹豫,也不要结婚,否则是对两个人,或更多人的伤害。唉,不知道程是不是还在等她,也可能程也违心的结了婚,然后又要面临离婚还是不离的选择。人为什么总要折磨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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