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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 中国那些「吃女人」的历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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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4-8-11 21:50: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作者: 小瓜呆 (推荐: 一读者)   万维读者网 2004年08月10日    http://www.clibrary.com
  
  小瓜呆从《水浒传》中,发现景阳岗藏有只老虎会吃人,结果被喝醉后的武松打死,因此武松成了世人传颂的英雄。





然而小瓜呆也从鲁迅的《狂人日记》里,知道那位仁兄发现圣贤书上密密麻麻的只有「吃人」两字,却被大家视为狂人。

现在问题来了,中国人到底「吃不吃人」?

小瓜呆的回答是--不只是吃;还是大吃特吃。正史中这类记载不少;方志或笔记小说里,更是层出不穷。

尤其是堂堂七尺之躯的大男人,专挑些「弱女子」来下手。(正确说法应该是下肚)唐代诗人张籍的诗中说:「为人莫作女,作女实难为。」与中国人吃人的历史相对照,真是一点也不错啊!

。。。。。。。。。。。。。。。。。。。

中国人常自夸自己有五千年文化,其实比起其它民族,不过是多些「吃人」的礼教罢了。(尤其是吃女人)

我们总爱夸口什么「地大物博」,奥运会上台湾唱的国旗歌,歌词竟然是「山川壮丽,物产丰隆」。

但稍微有点历史地理常识的人就知道,中国地虽大,可耕处却不多;加上世界第一的人口平均下来,可以说山川虽壮丽,物产实在就不太丰隆了。

尤其是中央集权的政治传统,太平盛世遇饥荒,白居易〈杜陵叟〉诗中就说:「十家租税九家毕,虚受吾君蠲免思」;老百姓无计避征徭,只得卖儿卖女后完粮纳税。如果再碰上战乱,想卖儿女也没人买时,各地就开始上演「人相食」的惨剧。

中国历朝历代在遭逢大饥荒时,都会出现吃人的惨剧,即使是盛世也不能免。小瓜呆从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可知,汉唐盛世亦难免「吃人」。宋代庄绰的《鸡肋编》卷中,还记载北宋末年的「人肉行情」。

「靖康丙午岁,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擦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盗贼、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

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老瘦男子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

杀戮焚溺饥饿疾疫陷堕,其死已众,又加之以相食,杜少陵谓『丧乱死多门』,信矣,不意老眼亲见此时,呜呼痛哉!」

从《鸡肋编》卷中可看出,在中国人肉市场中的「贵女贱男」。从到了元朝末年,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九里更可证明:

「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妇女次之,男子又次之。

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卦作事件而淹之。

或男子则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剂其双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总名曰『想肉』。」

在「人相食」的时代,体力逊于「臭男人」的女子,置身这种「弱肉强食」的世界,只能「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任人宰割」。悲哀啊!

以下我举几段历史作见证,读者看了后一定会和我有同感;当女人可怜,当古代的女人更可怜,当中国古代的女人最可怜。

。。。 。。。。。。。。。。。。。。。。。

先看《资治通鉴》卷九十九,晋穆帝永和八年九月,这年号读来蛮亲切的嘛!永和九年暮春,王羲之在会稽举行「修褉」,写下了〈兰亭集序〉的千古绝唱。

王羲之就是堂前有好多燕子的那家少爷,没事在东床坦腹也有人要高攀他做女婿;整天和一些名士聚饮宴游,真是快乐的不得了。

然而在此之前一年,江北五胡乱华后的中原,却是天灾人祸不断。司马光惜墨如金,只用了十六个字来形容乱象。

「邺中大饥,人相食,故赵时宫人被食略尽。」

想想这幅凄惨的画面:亡国后三宫六院的环肥燕瘦,落入这群饥渴的男人手上。她张着那双清澈、无辜、一点也不相信眼前事实的眼睛,茫茫地面对这群濒临疯狂的恶魔;喉咙里只能发出待宰羔羊般的呜咽,无助地哀鸣使这些男人的兽性如排山倒海般更加发作。

她的扣子被一粒粒解开,衣服一件件地脱下,鲜嫩、细致、年轻且刚萌芽的躯体,毫无掩饰地横躺在如床般的砧板上;刺激着这群野兽,无边无际的欲火,迅速地燃烧了全身。白如凝脂的肌肤、晶莹剔透的胴体,让这些男人理性丧失的更快。

可怜的宫女,嫩滑的肌肉一寸寸被蹂躏、被肢解。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直到最后一刻,才停止哀嚎挣扎,瘫痪地任由秃鹰似的男人,一口口啄食她身上的每一寸皮肉。

喔!对了,拜托大家阅读以上文字,别用太多联想力,依字面直解即可。

。。。。。。。。。。。。。。

另外像五代时的赵思绾,领兵占据长安时,城中没吃的,就杀「妇女」为军粮,按一定的数目分给各部,每当犒军时,还多杀至数百人。

赵思绾特别爱吃女人的肝,他把女人活活绑在木柱上,剖开肚子,割下肝脏,炒熟饱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脏的女人还在惨叫。旧五代史列传六引《太平广记》:

「贼臣赵思绾自倡乱至败,凡食人肝六十六,无不面剖而脍之。」

而《晋书·载记第六·石季龙上》记载,后赵皇储石邃更变态,他挑选容貌娇好的宫女,砍下脑袋,洗干净,放到盘子上,让周围的人轮流传看。

更有甚者,他将有姿色的女尼掠进宫中,奸淫蹂躏后再屠杀,与牛羊肉混在一起,煮而食之,并且赏赐给身边的人,举行舌力竞赛,看谁能品尝出女尼肉。

。。。。。。。。。。。。。。。。。。

读到这里,你一定觉得这些女人很可怜吧!不过这些女人只是被陌生的男人吃掉。更可怜的女人,就是被自己的男人所杀,落入别的男人肚子里。小瓜呆再介绍几个更劲爆的:

《旧唐书》卷一百八十七,〈张巡传〉中写他在唐肃宗至德二年,被安禄山之子安庆绪,引兵十万围困于睢阳城,以致杀妾为食的故事。

「尹子奇攻围既久,城中粮尽,易子而食,析骸而爨。人心危恐,虑将有变;巡乃出其妾,对三军杀之,以飨军士。曰:

『诸公为国家戳力守城,一心无二,经年乏食,终年不衰;巡不能自割肌肤以啖将士,岂可惜此妇人,坐困围迫。』

将士皆泣下,不忍食,巡强令食之。」

张巡之妾够可怜的,给人作小老婆半辈子,最后仍要葬身男人腹中。她的一生只能用「从女人肚里来,回男人肚里去」形容。悲哀啊!

但张巡杀妾是为死守睢阳,阻挡安史之兵继续南下,使战乱不致扩大到全国,抢救了更多的百姓;二帝君臣得以稍加喘息,大唐日后方能中兴,故也称得上是个忠臣。

况且城破后,他也壮烈殉国,并非因贪生怕死而杀妾飨兵;因此,小瓜呆也不忍对他太过苛责。

。。。。。。。。。。。。。。。。

要说中国历史上最可恶的男人与最可怜的女人,小瓜呆认为大概就是三国时代的刘安夫妇了。

事情经过是刘备为吕布所败,全军覆没,匹马只身逃难,想去许都依附曹操。途中绝粮,只得四处向民家求食。《三国演义》第十九回如此记载:

「一日,至一家投宿,其家一少年出拜。问其姓名,乃猎户刘安也。

当下刘安闻豫州牧至,欲寻野味供食,一时不能得,乃杀其妻以食之。玄德曰:『此何肉也?』安曰:『狼肉也。』玄德不疑,乃饱食了一顿,天晚就宿。

至晓将去,往后院取马;忽见一妇人,杀于厨下,臂上肉也都割去。玄德惊问,方知昨夜食者,乃其妻之肉也。玄德不胜伤感,洒泪上马。」

等遇到曹操后,称及刘安杀妻为食之事。操乃令孙干以金百两往赐之。

刘安的残忍固然可恨,但若没有曹操刘备这些心黑皮厚的伪君子,倡导假仁假义,唱什么「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的高调,也不会有这种「杀妻飨客」的「美谈」。

难怪曹操说:「今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看来这两个狗东西,「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实在当之无愧。

。。。。。。。。。。。。。。。。。

看了以上中国人「吃人」的光荣历史后,再让小瓜呆来介绍两段儒家眼中「吃人」的故事;这都是从清代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中摘录。

「崇祯末,河南山东大旱蝗,草根木皮皆尽,乃以人为粮,官吏弗能禁。妇女幼孩,反接鬻于市,谓之『菜人』;屠者买去,如割羊豕。

周氏之祖,自东昌贩归。至肆,午后。屠者曰:『肉尽,请少待。』俄见曳二女子入厨下,呼曰:『客待久,可先取一蹄来』。急出止之,闻长号一声,则一女已生断右臂,宛转地上;一女战栗无人色,见周并哀呼。一求速死,一求救。

周恻然心动,并出赀赎之。一无生理,急刺其心死;一携归。因无子,纳为妾,竟生一男;右臂有红丝,自腋下绕肩胛,宛然断臂女也。」

。。。。。。。。。。。。。。。。。。

这故事听来颇有些「因果报应」的佛家思想,在「吃人」的历史中,也算一场佳话。

小瓜呆再介绍《阅微草堂笔记》中另一个故事,相形之下就更具「礼教」精神了。

「明季,河北五省大饥;至屠人鬻肉,官弗能禁。有客在德州景州间,入逆旅餐。

见少妇裸体伏俎上,绷起手足。方汲水洗涤,恐布战栗之状,不可忽视。客心悯恻,倍偿赎之。释其缚,助之更衣,手触其乳。少妇艳然曰:

『荷君再生,终身贱役无所悔。然为婢媪则可,为妾媵则必不可。吾惟不肯事二夫,故惟不肯事二夫,故鬻诸此也。君何遽相轻薄耶?』

解衣掷地,仍裸体伏俎上,瞑目受屠。屠恨之,生割其股肉一脔;哀号而已,终无悔意。」

这位勇敢的女性,果然就成了理学家「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口号下,名符其实的「牺牲」。

悲哀啊!「礼教吃人」绝不只是形容词而已。

。。。。。。。。。。。。。。。。。。。。。。。。

《山海经》中的〈海外西经〉上记载:「女子国,在巫咸北;两女子居,水周之。」

〈大荒西经〉上也如此记载:「有女子之国。」其郝懿行引用《魏志》而注曰:「有一国在海中,纯女无男。」

如果不幸小瓜呆投胎成中国古代的女人,一定毫不犹豫的「乘桴浮于海」。

也许你会笑小瓜呆无知,因为山海经只是一本神话罢了!

然而置身中国这「吃人」的世界,期待男人立地成佛般的「放下屠刀」,又何尝不是种「神话」呢?
You wake up at Seatac, SFO, LAX. You wake up at O'Hare, DFW, BWI. Pacific, Mountain, Central. Lose an hour, gain an hour. This is your life, and it's ending one minute at a time. You wake up at International Airport Houston. If you wake up at a different time, in a different place, could you wake up as a different 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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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2 13:55:2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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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2 13:57:17 |只看该作者
狼有个习性,就是当狼群缺乏食物的时候,它们会吃已经死去的同类的尸体

人看来连狼都不如,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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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4-8-12 20:12:43 |只看该作者
呵呵~~

给窗明几净的书斋添了几许血腥之气

不过,很多的时候历史就是这样写成地

PS:感觉楼主常常会来点让人几天都不能好好吃饭的东西,还清楚的记得,在感情版发过一个剧长的,好象是说一个什么医学院的漂亮师姐和某个小师弟的关系的帖子,哪个男的为了哪个女的杀了不少的人,用相当残忍的方式杀的,然后还标了个精,然后直接在首页就把偶吓的3天都没敢吃肉:(





当一个东西得到后,才知道其实不是你真正想要的,而你已经为这个东西付出了,,大的不能再大的代价,,,但是也许这就是一种成长。。。

生活还在继续,我还是要艰难的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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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2 20:37:29 |只看该作者
安史之乱时,好像是叛将卢龙节度使某某,行兵打仗,不带粮秣,只拉着一车车的死人,用盐腌了。
连秣都不带,看来是生吃了,而且,莫非军马吃的也是腌人肉?zeze,可怕
小二,来跟香肠吃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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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3 13:48:47 |只看该作者
最近也在看这方面的纪录,真是有背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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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3 18:57:36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吃人原因主要是饥荒.在生存成为第一要务的时候,人性中卑劣的一面就展现出来了.这是人性的可悲之处,但也是当时的社会造成的.这并不是中国人的专利,试问那个国家的历史中没有这样的惨痛回忆呢?
去年德国还判了一个食人狂,据说现在在欧洲像这样的人还有不下几百人!!在现在这么发达的欧洲社会,人们可谓衣食无忧的环境中,人竟然以吃人为乐.这才是真的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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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30 22:17:37 |只看该作者
他们吃人是通过征集志愿者,吃人的人和被吃的人都是自愿,都很坚持的希望吃到人肉或者被吃掉。跟我们不同。呵呵,有点超出我们的理解力。

有人说人类脑海绵样化(疯牛病)的起源来自原始部落将逝世者食用的习俗,在食用大脑后感染了病毒。

其实吃人,并不一定要真的用嘴嗜咬,那么多医疗事故,那么多利用职权欺压百姓,违反规定征用农民耕地不给予恰当补偿的案例都是在吃人,只不过他们是一口一口慢慢咬,而且贪图的是钱财而已。

要吃掉一个女人,也不一定就非要将其捆绑起来真的烹而食之,要Rape一个女人,也不一定非要XXXXXX。和一个你并不爱的人结婚,让她为你生孩子操持家务,一边在外边和别人XXXXX,在浪费掉她的青春后将她像一块拖布一样扔掉,在不恰当地时间说不恰当地话、忽视一个女人的付出和需要、用精神迫害杀死一个人同Rape的效果不相上下。或者你还可以更绝,大声疾呼女人必须保持处女身到婚后、女人就应该照顾家庭操持家务、女人天生在智力上与男人有区别不适合####工作,这种方式杀起人来是[B]批处理[/B]的。

吃掉一个男人,吃掉一个竞争者,吃掉一个下属,吃掉父母,吃掉一个群体,也都有很多种方式。。
生为四方游,死当不择丘。
岂必归故里,万里过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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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4 15:00:10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樱一树 发布
[B]他们吃人是通过征集志愿者,吃人的人和被吃的人都是自愿,都很坚持的希望吃到人肉或者被吃掉。跟我们不同。呵呵,有点超出我们的理解力。

有人说人类脑海绵样化(疯牛病..

以下省略......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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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5 04:50:05 |只看该作者
中国古代荒淫无度的真实吃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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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readers.net 万维读者网 2005年01月14日 10:00 AM

【万维读者网】鲁迅《狂人日记》中说封建社会的历史每一页都写著“吃人”,那是指广义的吃人,即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戕害、压抑人性,具有吃人的性质。实际上,狭义的吃人――即人吃人肉,在古代也是常有的事。

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中,异类动物之间活捕生吃,同类动物之间也有互相残杀这是动物界生存竞争的需要,并不奇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后,仍然存在著人吃人的现象,这说明人类并没有完全消除兽性。由于人类具有高于动物的社会意识,所以人相食比动物相食更显得野蛮和残酷。

古代的吃人可分为两类情况:

第一类情况是,由于天灾或战乱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饥荒,人们为了生存而被迫以同类为食。这种现象史书常见记载,每个朝代在遭逢大饥荒的年头都会出现吃人的惨象,即使是盛世也不能免,像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只是尽人皆知的一次。有的朝代在灾年或灾区,人肉还会公开在集□上出售北宋末年靖康之乱时,江淮之间民众相食,一斗米要数十千钱,人肉的价钱比猪肉还便宜,一个少壮男子的尸体不过十五千(不如一斗米贵)。明代万历四十五、四十六年(1617、1618)山东大饥荒,蔡州有人肉□,惨不忍睹。清同治三、四年间(1864、1865),皖南到处人吃人,人肉开始卖到三十文一斤,后来涨价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时,江苏句容、溧阳、溧水等处卖到八十文一斤。这种现象当然是违背人性的,但在那种每个人都面临著饿死威胁的情况下,靠吃人肉来活命还能够使后人理解。

另一类情况是属于残忍行为的吃人。由于目的不同,这类情况的各种具体表现有差异,有的人以吃人肉来炫示凶暴,有的人听信左道邪术以吃人肉来治疗某种疾病,有的人因怀有仇恨以吃敌方的肉来发泄报复情绪,等等,同饥荒年头被迫吃人肉相比,都更带野蛮性和残酷性。这种吃人不属于刑罚的范围,但它和以各种酷刑惩罚人的做法有某些相似之处,充分显示了古代人的残忍意识和苛虐心态。因此,这里把上述第二类吃人的现象列为本书的一章,加以叙述。

历史上有不少凶暴的将帅用人肉充作军粮,所到之处,就地掳掠民众为食物。十六国时,前秦苻登领兵征战,把杀死的敌兵叫做“熟食”。他对军士们说:“你们早上作战,晚上就可以饱餐肥肉,不必担心挨饿。”于是,部下都甘愿效力,打完仗就吃人肉,吃饱后再作战,因猛异常。唐末时,秦宗权常派遣部将四处屠杀百姓,他的军中不带米面,把杀死的人用盐腌起来,随军携带,作为军粮。唐末杨行密围攻广陵时,城中粮草罄尽,守城军士就抓百姓到集□上贩卖,专门派人杀戮他们,像屠宰猪羊似的,这些人被杀时,竟然一声也不喊叫。隋末的朱粲,更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当时襄阳、邓州一带大灾荒,白米万钱一斛还买不到,百姓相食成风。朱粲乘乱起兵,常捕捉民间幼儿蒸熟吃肉。他对军士说:“世上最美的食物,还能有超过人肉了,只要国中有人,我就不用担心没有军粮。”于是下令,让部下分道捕获妇女和儿童,蒸熟分配给士兵当饭。每攻下一座城镇,朱粲就传命把弱小的男女分给各部,需要时就杀著吃。后来朱粲降唐,高祖李渊派部将段确接受投降并劳军,宴席间,段确饭酒半醉时,对朱粲开玩笑说:听说你爱吃人肉,那到底是什么滋味啊?”朱粲反唇相讥,说:“如果是刚喝过酒的人,他的肉就像糟藏猪肉一样。”段确大怒,骂道:“你这狂贼,既然已入我唐朝,不过是一个奴才罢了,还敢吃人吗?”朱粲亦大怒,就下令将段确杀死,烹食其肉。清代褚人获《隋唐演义》中有一回名为“□人肉朱粲兽心”,就描述了朱粲的暴行。唐末黄巢起事时,率军围困陈州,掳掠百姓为军粮,把人放在大石碓中连骨捣烂,煮熟当饭。

五代时的赵思绾和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领兵占据长安时,城中没有吃的,就杀妇女儿童为军粮,按一定的数目分给各部,每当犒军时,就杀砀百人。赵思绾爱吃人的肝,他把活人绑在木柱上,剖开肚子,割下肝脏,炒熟饱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脏的人还在惨叫。赵思绾从作乱到败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这种以人肉代替军粮的行为,在某些正义之师中也不能免。如史载安史之乱时,张巡守睢阳,兵士共食三万人。当时人们相信这是事实,非常吃惊,韩愈却独持不同意见,认为是不可能的,并写文章进行考辩。后世也曾有人重论此事,说张巡的军队所食三万不是百姓,而是阵亡的士兵的尸体;又说张巡杀死爱妾、许远烹熟书童的事也与事实不符,实际上是张巡的妾见情势危急而自杀,许远的书童是忧惧而暴亡,张许二公借机用他们的肉犒赏士兵,作坚固军心的手段。虽然史籍有所夸大,但不论黄巢还是张巡,因军中缺粮而吃人肉的事总是有的。古时战争残酷,在生死存亡的特殊时刻,环境逼使人性异化,回归到动物界同类相食的状态。这样的情况并非仅见于唐代。北宋靖康元年1126),金兵南侵,战乱四起,官兵和百姓都无粮可食,于是就把死人全部用盐腌起来,晒成肉乾,以供食用。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兵败后乘船渡海到临安,队伍进城后还在吃携带的人肉乾。他们把这人肉乾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烂”(意思是说小孩子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乱离时人民遭受的苦难,由此可想而知。

元朝末年,天下动乱,乃兵四起,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也捕人为食。他们认为小孩的肉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吃人的办法有许多种。有的是把人放在一只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人烤熟;有的是把人放在一个铁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人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后用竹扫帚刷掉人身体外层的苦皮,再割剥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人装在大布袋里,放进大锅里煮;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块,用盐腌上,随吃随取;有的是只截取男人的两条腿,或者只割下女人的两只乳房,其馀的部分扔掉。种种酷毒做法,难以详述。他们把这种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元朝的暴政,仅此可见一斑。

被官兵吃掉的民众不计其数。

明清时,官兵吃人的现象屡见记载。明成化年间,湖广都指挥彭伦跟随赵辅平定大藤峡□民叛乱,把抓获的俘虏绑到高竿上,让兵士将他们乱箭射死,然后又割裂他们的肢体,让兵士烹煮而食。清顺治九年(1652)南明将领李定国率兵攻新会,城中粮尽,□军守将就杀居民为食。有个姓莫的媳妇与婆母相依为命,守将要杀食婆婆,莫氏叩头请求替婆婆死,守将说:“真是一位孝顺的好媳妇!”就答应了她的要求,舍了婆婆,把莫氏烹而食之。又有一个姓李的妇女,丈夫被守将抓去,将被杀,李氏哭著说:“丈夫还没有儿子,如果杀了他,就绝了他家的后代了,我即使活著又有何用?请把我吃了吧!”守将也答应了,就烹食李氏,把她的骸骨交给她的丈夫带回家安葬。又有一位姓梁的穷书生被守将抓去将被烹食,他的十岁的女儿请求代替,守将被感动了,把他们父女一同释放。有一回城门正要关闭,有几百名乡下百姓涌到城门外请求进城避难,新会县令不同意收留他们,清军守将说:“让他们进来吧!到紧急的时候,这批人可作为我们十天的口粮。”于是打开城门,把百姓放进来。新会县城被围困八个月,守军吃掉民众近万人。有户人家数口被吃,只有一人幸免兵乱过后,这位幸存者有一天在路上遇见了清军守将,就跪下向他下拜。守将感到惊讶,问:“你拜我干什么?”那人说:“我的父母妻子都安葬在你的肚里了,他们都没有坟墓。如今寒食节临近,我不朝著你的肚子下拜又到哪里去拜呢?”守将满面羞惭,急忙离去。这位吃人的清军守将,对十岁的女孩还有一点怜悯之心,对遇难者的责问还有一点惭愧之心,说明他的人性总算还没有完全灭绝。

古代,还有不少人出于凶残的本性或怪异的嗜好,以吃人肉、喝人血来满足残酷的欲望。此类事例甚多,说起来骇人听闻。

公元前661年,翟人攻卫国,杀卫懿公并吃了他的肉,而抛弃了他的肝。卫国有个大臣名叫弘演,当时出使在外,听说国内有变,急忙赶回来,看见懿公的肝痛哭不止,他决定自杀,用自己的身体为棺材,自杀后让人挖出他的内脏,把懿公的肝装入他的腹腔来安葬。卫懿公是历史上唯一的被人吃掉的国君。十六国时,石季龙的太子石邃凶残无度,他看见美貌的尼姑就抓过来,奸污后把她杀死,把她的肉和牛羊肉一同煮食,并且把肉赐给左右的人一起品尝人肉的滋味。东晋孙思作乱时,擒获县令就把他剁成肉酱,并且把他的妻子儿女杀死吃肉。谁不肯吃这人肉就把他支解处死,连他的肉也一块吃掉?

隋代末年,诸葛昂和高瓒是一对豪侈凶残之徒。他俩互相争强赌富,都想占上风,彼此设宴相请,都千方百计夸耀奢华,以超过对方为满足。有一天,高瓒宴请诸葛昂,把一对十来岁的双生子烹熟,头颅、手和脚分别装在盘子里,端上宴席。满座客人见是人肉,掩口欲吐。不久,诸葛昂宴请翱哲?让自己的一位爱妾敬酒,那妾无故笑了一下,诸葛昂怒叱她一顿,命令她退下。不一会,把这位妾整个放在大蒸笼里蒸熟,摆成盘腿打坐的姿势,放在一只特大的银盘子里,她的脸上重新涂好脂粉,身上用锦?摺酡?盖著。这道“菜”抬上来后,诸葛昂亲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给高瓒吃,同席的宾客都捂著脸不敢看。诸葛昂神态自若,撕扯妾的乳房上的肥肉大吃大嚼、尽饱而止。后来遭遇兵乱,诸葛昂和高瓒一齐被盗贼抓去,盗贼向他们索要金银财宝,他们拿不出来,盗贼就把他们绑在木桩上,一块块地割下他们的肉烤著吃,作为下酒菜。这两个吃人的野兽,最终也成了他人的食物。

唐代以后,此类吃人的事例更多。武则天时期,杭州临安县尉薛震好吃人肉,有一个向他讨债的人带一名仆人来到临安,住在旅店里,薛震把他们主仆二人用酒灌醉杀死,然后把尸体放入大锅中,加上水和水银同煮,连骨带肉一起化为肉酱。薛震又要煮食自己的妻子其妻惊觉逃走,报告县令,县令派人逮捕薛震,审得真情,把他笞杖致死。与薛震同时,岭南陈元光性情暴戾,有一次他设宴待客,一名男仆出来敬酒,陈元光勃然大怒,命令卫士立即把他拉出去杀死,又把他的肉煮烂端上宴席让客人们尝鲜。客人们不知是人肉,边吃边说好吃,后来把两只手端上来,客人才发觉吃的是人肉,都感到恶心,把刚才吃下的肉都呕吐出来了。当时又有施州刺史独孤庄喜欢吃人肉,他生病时不想吃饭,只回忆起平时吃过的人肉味道不错,这时他的部下有人死了一名婢女,就叫人割下她肋下的肉煮熟给他吃。元和年间,节度使张茂□常吃人肉,后来到朝中任职,别人问他在节镇时吃人肉的事是真是假,他毫不掩饰地回答说:“人肉腥且,争堪吃?”代宗时,严震也有同样的嗜好。李廓任颍州太守时,曾捕获七名盗贼,这夥盗贼前后杀了许多人,并且吃了这些人的肉。李廓问他们为什么要吃人,为首的盗贼供称,他们是得了某个江错枪盗传授的,说了吃了人肉之后,夜里潜入人家房中,这家人就会昏睡不醒,因而行窃时就不会被发觉。五代时,后晋苌从简由屠户家庭出身,因军功官至左金吾卫上将军,历任河阳、忠武、武宁等镇节度使,特别爱吃人肉,所到之地,都派亲信捕捉民间的儿童蒸熟吃。后汉蔡王刘信更?一个极端残忍的家伙,他掌管禁军时,左右若有人犯罪,就抓来他的妻子和孩子,当著他的面零刀割他们,让犯罪者吃自己亲人的肉。被零割的人身首异处,手足分离,满地鲜血横流,刘信举杯饮酒,并让乐队奏乐,毫无怜悯的表情。刘信虽然自己不吃人肉,但他的这番举动和那些吃人的人相比,其暴虐程度难分重轻。

宋代,吃人的人也并不罕见。北宋初年,有个名叫王继勋的,本是彰德节度使王饶之子、孝明皇后的异父同母弟,因为是皇亲而被朝廷授予要职。后来他因横行不法,获罪被贬,怏怏不乐,产生变态心理,专门以脔割奴婢为乐事。开宝三年(970),他复官分司两宗,性情越来越残暴,经常强行买得民间少年男女作奴仆,稍不如意,就把他们杀死,烹食其内。宋太宗赵炅继位后,有人揭发了他的罪行,(977年)将他罢官治罪。他供认共杀食婢女百馀人。因罪状确凿,被斩首于洛阳。仁宗时期,广源州侬智高的母亲阿虎喜爱吃人肉,每顿饭都要杀死一名小儿供她食用。

上述种种事例,都还只是把人杀死,把人肉用烤、蒸、烹等办法烧熟来吃,若从使用火这一点来说,这些还略带些人的气息。更有甚者,古代还有不少人生吃人肉或人血、人脑及人的内脏器官,那简直和动物没有什么区别,根本谈不上还有什么人性了。

早在战国时期,就曾发生这么一件事。齐国有两位勇士,一人住城东,一人住城西,互相不服气。某日,他们突然在冲上相遇,想比试一下,到底谁是真正的勇士。他们一同到酒店饮酒,一个人说:“喝酒不能没有下酒菜。”于是就拔出刀来,割下自己身上的一片肉给对方吃。另一位毫不示弱,也拔出刀来割自己身上的肉给对方吃。这样,你割一片,我割一片,割来割去,两个人不一会儿都送了命。

这两位勇士是好勇斗狠的典型人物。他们只是自残己身,固然非常酷毒,但和我们要叙述的残害他人的兽行毕竟有所不同。历史上确有些狠如豺狼的人,对他人活捕生吃。三国时,吴国大将高澧好饮酒,爱杀人并饮人的鲜血。每天夜晚,他都在住所附近掳掠过往行人,杀死后饮其血食其肉。唐初贞观年间,代州都督刘兰谋反,被腰斩,有个名叫丘行恭的将官用手挖出刘兰的心肝生吃,他想以此来显示自己痛恨叛贼的立场?讨取皇帝的欢心,但唐太宗李世民讨厌他的这种残暴行为,责备他说:“对叛贼该处以什么样的刑罚,法律有明文规定,你何必要这样做呢?如果生吃反贼的心肝就算是忠孝的表现,那么刘兰的心肝应该让给太子诸王吃,哪能轮到你呢?”丘行恭讨了一场没趣,羞惭而退。又据传说,古代契丹的东丹王李赞华好饮人的鲜血,他常把婢要的身上刺个洞,用嘴对著伤口吮吸血液,像小儿吸奶似的。北宋大将王彦升领兵作战,得胜后就会命令设宴,把抓到的敌兵俘虏绑在旁边,他用手硬扯下俘虏的耳朵,放在嘴里咀嚼,同时慢慢举杯饮酒。俘虏满面鲜血淋漓,疼得嗷嗷直叫,王全然不顾,与宾客谈笑风生。他用这样的办法共吃了数百名俘虏的耳朵。

明代初年,长洲人韩雍曾为大将,率军平定广西壮族、瑶族的叛乱。有一次,他和部将在辕门商议军事时,把几名俘虏拉过来斩首,然后剜出死者的心脏,砸开头颅取出脑汁,趁热吃下肚去。部将大惊韩雍□态度从容,不当回事。明太祖朱元璋的第五子周定王朱□的儿子朱有熹,他有活吃人的嗜好,最爱生吃人的肝、胆和脑汁。每天天黑后,他看见有人经过他所居住的王府旁边,就命令手下人把他们引诱到府中杀死,供他食用。后来,人们都不敢从他的府邸前后经过。像朱有熹这样的帝室贵胄,竟然如此殁暴,其下的凶官悍将的吃人行为也就不足为奇了。

明末的刘泽清也是一位活吃人的典型人物。他在弘光朝时为总兵,镇守庐州(今合肥),平时读书作诗,表面看来颇为风雅,但实际上他的性情极其凶残。他府中养著两只大黑猩猩,驯得能够从事简单。有一天,刘泽清设宴请客,让一只猩猩捧著一盏装有三升酒的金瓯向客人跪著敬酒。猩猩状貌狰狞,客人吓得浑身发抖不敢接酒。刘泽清笑著说:“你连这畜生也害怕吗?”他又叫人拉过来一名死囚犯,在宴会厅中当场打死,取出脑浆和心肝放在另一盏金瓯中,让另一只猩猩捧著,刘泽清吃著血淋淋的人心肝,喝著白花花的人脑浆,旁若无人,宾客莫不胆战心惊。后来刘泽清投降清朝,清朝担心他反覆无常,寻藉口把他磔死。这个吃人的野兽,最终没有得到好下场。

下面要谈到那些相信左道邪术以吃人肉来治疗某种疾病的事例了。如果说,为满足暴虐欲望?人,主要的是表现了人性中遗留的兽性的凶残,那么,妄图以吃人肉治病的行为则是除凶残之外更表现出动物式的愚昧。用现代科学的观点来看,人肉或人的某些器官同其他动物相比,其组织成分没有根本的区别,人体内含约有机物质,在别的动物身上也可以找到。而且,某些动物如鹿、虎、獭、麝、鳖及一些虫类身体内所含的微生素、微量元素或可作药用的有机物质都优于人体。因此,即使人的肌体具有某种营养价值和医疗价值,它也完全可以用其他动物的肌体来代替。古代的方士、巫师、左道之流鼓吹吃人治病,目的在于显示其法术的神秘,制造震人心魄的恐怖气氛,以此使人畏服而信从。他们的做法实际上带有迷信的性质,和祈禳、驱鬼等邪术一样,对人有害无益。他们利用当时人们的愚昧无知,施展骗人的手段,达到获取钱财等目的。历代真正具有科学意识的名士或名医从来不相信吃人能治病这一类的鬼话,而相信左道邪术的多是贪残、愚蠢、纫庸将或土豪地痞之流,他们有足够的钱财可以饱方士的私欲,有足够的权势掠取被吃的人,否则,方士们也不会向他们献上这吃人治病的恶谋。

这类人的突出的代表是隋代的麻叔谋。隋炀帝下诎开汴渠,麻叔谋被任命为开河督护。他到达宁陵后患病,卧床不起,求医诊治。医生说必须用肥嫩的羊肉蒸熟后加入药物,一起服食。麻叔谋让人找来几只羊羔,同杏酪、五味子一同蒸食,名为“含酥脔”。乡村百姓前来献羊羔约有数千人,麻叔谋收下羊羔,给了他们优厚的报酬。宁陵县下马村有个叫陶榔儿的,富有钱财但为人凶暴,他家的祖坟靠近河道,害怕挖河时被发掘,就偷了别人家一个三四岁的男孩,杀死后砍掉头和脚,蒸熟装入食盒献给麻叔谋。麻叔谋吃著这肉,香美异常,和羊羔肉味道不同,十分满意,就下令让河道在经过陶家坟地时绕了个弯。陶榔儿兄弟感谢麻叔谋的恩德,继续偷盗小儿蒸熟献给麻叔谋来讨赏。其他百姓得知陶氏兄弟也效法他们,偷盗乡间小儿换取赏赐。当时,附近村庄接连丢失小儿达数百名,到处可以听见失去孩子的母亲的哭声。于是,当地凡是有小孩的人家,都特制一个大木柜,用铁皮裹缝,夜里就把小孩藏在柜中,用大锁锁牢,而且全家人点著蜡烛值班看守。到天亮打开柜子,若小孩还在,全家老幼都一齐庆贺。即使如此,丢失小儿的事件仍然不断发生。后来麻叔谋恶贯满盈,隋炀帝以“食人之子、受人之金、遣贼盗宝、擅易河道”等罪名惩治他,派大将来护儿把他逮捕处死,陶榔儿兄弟也同时正法。麻叔谋吃人的事不少书籍都有记载,明末阮大铖的传奇《牟尼合》中也写了这样的情节。

其实,医生给麻叔开的药方并不是人肉,麻叔谋因宵小谄佞之的蒙蔽而改食人肉,一吃上口就不可收□,因而以吃人的恶迹名留史册。古代那些直接采用方士们吃人肉治病的药方的人也不少,他们的行为比麻叔谋还要恶劣。

南宋宁宗嘉定年间,林千之任西钦州知州,得了一种病(末疾),有个医士告诉他,吃童男童女的肉可以强筋健骨。于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内捕少年男女,制成肉乾,叫做“地鸡”、“地鸭”。嘉定十年(1218),此事被当地土司告发,林千之被朝廷免官,但未判死罪,仅流放到海南。由于南宋政治腐败,这样的吃人的昏官竟然没有得到惩罚。

有的人相信吸食人的脑髓可以治病。明代万历时,朝廷派到福建的抽税太监高□本是被阉割的人,有人告诉他生取童男童女脑髓和药一起服用,可以使阴茎重新长出来,恢复性功能,于是,高□就攫取民间小儿,吸食脑浆,致使税监府院的水池中白骨累累。(参见宫刑)清初顺治年间,安邑知县鹿尽心得了痿痹之疾(半身不遂),有个方士自称是刘海蟾转世,会扶乩之术,对他说吃小儿的脑子可以治好病。鹿尽心相信他的话,用高价购买小儿,猛击其头部致死,取出脑浆炖熟服用。这样,他吃了许多小儿,病情未好转,又请方士扶乩求仙,方士又教他吃生脑浆。于是鹿尽心就把捕获的小儿敲开头骨,生吸脑汁。但是,鹿尽心的病到底没有好,不久他就死了。这个例子说明,吸人脑髓对治疗疾病不可能产生有益的效果。

还有的人相信人的胎儿具有大补的作用,就烹食胎儿以图健体强身。明代有个名叫王冠,?人,热衷于房中术。他有婢妾十馀人,恣意纵欲,婢妾怀孕快要分娩时,王冠就让她服药打胎。胎儿产出,王冠就把胎儿放在石臼中捣成肉酱,配制成药丸。他还购买别人家的幼儿烹熟食肉。后来事情败露,王冠被治罪,凌迟处死。清末时,还有人练什么金刚禅,也吃人的胎儿。据说,当时扬州东乡十里处有水田,某天夜间,在田野里草棚中护青的农民看见远处河边的土地庙前有火光,或大或小,忽明忽暗。他们感到可疑,就约集几个年轻力壮的年轻人,各执棍棒前去察看。走到跟前,看见一个和尚坐在地上,旁边用石块支著一口铁锅,正在加柴烧煮。农民问他干什么,和尚说:“我到南海拜佛归来,路过此地,肚子饿了,煮点饭吃。”农民正要离去,其中一人笑著说:“和尚不是吃斋吗,我怎么闲著这锅里□有肉香?”一边说著,一边开玩笑地揭开锅盖,看见里面煮的是两个胎儿。众人大惊,都用棍棒打那和尚。和倚受伤倒在地上,数口气说:“我是练金刚禅的,必须吃够三十六个男胎,才能成大道,我刚吃了七个,就碰上你们了。这都怪我福薄,命该如此。你们快把我打死吧,不必多说什么了。”农民们非常愤怒,七手八脚把和尚击毙,把他的尸体扔到河里。这个和尚练的所谓金刚禅,肯定属于左道邪术一类,能背著人暗地里进行。他的悲惨下场说明了这样的事实,吃人的行为不论以什么理由出现,都不能被一般民众所理解,民众对这种残忍做法随时都会表现出强烈的反对情绪。

最后,需要谈到的是那些以吃对方的肉来发泄仇恨的现象。这一类的吃人或咬人是表达感情的一种手段,和?面所述种种以吃人为乐的残忍行为有所不同。据历史记载,南朝梁时侯景作乱,兵败后被羊鲲所杀,尸体送到建康(今南京),百姓们纷纷割食,后来又把他的骨头烧成灰,受过候景祸害的人又把他的骨灰调在酒里饮下肚中。隋代杨玄感谋反,炀帝把他擒获正法,罪及九族,并且命令朝廷公卿以下官员,都去割食他的肉。唐代武则天死后,其宠臣张易之、张昌宗兄弟被杀,百姓们争先脔割他们二人身上的肉,煎炒而食,那肉又肥又白,就像猪的脂肪似的。五代后晋时,张彦泽被耶律德光擒杀,市民们砸开他的头颅,挖出脑髓,又割他身上的肉,一同烹食。明正德年间,宦官刘瑾倒台后被凌迟处死,仇家出钱贿赂刽子手,买去他的每一片肉生吃,以解胸中之恨。嘉靖时,王被严嵩杀害,后来严嵩的儿子严世蕃获罪被斩首,王的儿子王世贞、王世懋兄弟花钱买通行刑的刽子手,砍下严世蕃的一条腿带回家去,煮熟祭奠父亲,之后,王氏兄弟二人对坐,把那条人腿上的肉吃个净光。明朝末年,李自成攻破洛阳,杀了福王朱常洵,并且取他的血和鹿肉一同煮熟,赐给部下尝食,名曰“福禄酒”。这些做法,虽然只是为了宣泄感情,但不能不说是一种原始的、野蛮的报复方式,在今天看来是不足取的。随著人类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这现象会逐渐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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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5 11:33:48 |只看该作者
脑海绵样化,就是人被感染疯牛病的一个途径就是食用人脑,某些食人部落有将死者食用的风俗,包括脑部。
生为四方游,死当不择丘。
岂必归故里,万里过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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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5 11:36:50 |只看该作者
好像是非洲的哪个部落

介绍SARS的一个网页顺带说过一些东西 忘了哪里看到的了
Rien de réel ne peut être menacé.
Rien d'irréel n'exis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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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5 12:50:24 |只看该作者
nod

而且一般脑子和内脏是给部落里头有权势的人吃的。平民只能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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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6 00:16:52 |只看该作者
恶心
时间对我们来说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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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4 14:22:31 |只看该作者
文言的东西好久没接触了啊
Life is too short to be ordian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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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中国那些「吃女人」的历史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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