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托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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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4-30 22:06:21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QPSK 于 2012-4-30 23:09 编辑

事情的前因后果参看https://bbs.gter.net/bbs/thread-1263225-1-1.html的正文非回复可见部分以及https://bbs.gter.net/bbs/thread-1263225-189-1.html的1883楼,1887楼以及https://bbs.gter.net/bbs/thread-1263225-190-1.html的1894楼。在这里插个题外话提醒LZ: 投诉时最好把问题的前因后果详述。LZ给出的叙述缺少传送门,下次需要改进。
我对LZ表示极度的谴责。
理由如下:
1 sys写帖子分享工作面试的经验,这点肯定是值得赞赏。如果LZ不同意此点,那么我没啥好说的
2 由于帖子并不是经常有人顶,所以会下沉。这样受益者会减少。sys对于看优秀帖但不顶的行为很不喜欢。所以设置回复可见,并谴责一部分人不够大度。如果LZ对此点有疑议,那么我没啥好说的
3 我确实承认sys的话有不妥的地方。但是,请问这是在怎么样一个前提下?试想一个人辛辛苦苦无偿写了几千字和大家分享,但是有人跳出来,阴阳怪气(但很聪明,刻意不用人生攻击词)的指责LZ怎么样怎么样。在这种情况下,大家觉得sys可以豁达到一笑了之?我以前就和其他版主讨论过,A对B人生攻击肯定不可以,但是确有一种情况可以例外,或者说可以考虑例外,就是B事先对A用不涉及人生攻击的词语来百般挑衅,不停的刺激A。
最后我认为一个人的自由包含两方面,第一,自己有行使应得的权利的自由;第二,自己有不受损害的自由。LZ显然忽视了sys应得的第二点权利:你的言论自由是基于对sys的贬低的基础上的。
综上所述,我认为LZ如果先对sys道歉,sys才可以,也应该对LZ道歉。
第一、来到港版以后,请先仔细看新筒子必读帖,你想问的大部分问题前人都总结过了。
第二、不要用“小女子请教”、“跪求”(甚至是“冰天雪地五花大绑跪求”)和“救救我”这样的标题。帖子标题要突出重点,而不是装的楚楚可怜。
第三、问问题时候把话讲清楚,尽可能详述前因后果和每一个非隐私的细节,使别人读一遍就可以完全明白你遇上了什么困难。再有耐心的朋友也懒得反复揣摩不清不楚的问题。问题叙述越不清楚,被解决的可能性就越小,这是你自己的损失。另外,问问题要有point,不要问一些极其空洞,答案可以写一篇论文的问题。
第四、如果有人帮助了你,一定要记得说声谢谢;如果没人回答你的问题,不要气急败坏。要想想,是不是能够自己动手查到却没有这样做?
第五、对别人的回答,一定要独立思考,不能盲从。所有意见建议都仅代表回答者个人观点。
第六、不要在版上留下个人信息,比如家庭住址,手机号码或者直接和你构成联系的其他信息(QQ之类不算)。
第七、如非涉及私人问题,请不要发短消息,也不要问版主联系方式。如果实在有问题需要版主解答的话,请发帖并短消息我帖子链接,以便更多人看到你的问题。
第八、港版严禁讨论任何和中介有关的的话题,个人也强烈不建议大家找中介,理由见新筒子必读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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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4-30 22:59:06 |显示全部楼层
争锋相对的辩论赛总结陈词是还要来句客套话:谢谢对方辩友
LZ你看完帖子没有半个谢字,劈头盖脑一顿指责,还要过来投诉。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不可理喻。
第一、来到港版以后,请先仔细看新筒子必读帖,你想问的大部分问题前人都总结过了。
第二、不要用“小女子请教”、“跪求”(甚至是“冰天雪地五花大绑跪求”)和“救救我”这样的标题。帖子标题要突出重点,而不是装的楚楚可怜。
第三、问问题时候把话讲清楚,尽可能详述前因后果和每一个非隐私的细节,使别人读一遍就可以完全明白你遇上了什么困难。再有耐心的朋友也懒得反复揣摩不清不楚的问题。问题叙述越不清楚,被解决的可能性就越小,这是你自己的损失。另外,问问题要有point,不要问一些极其空洞,答案可以写一篇论文的问题。
第四、如果有人帮助了你,一定要记得说声谢谢;如果没人回答你的问题,不要气急败坏。要想想,是不是能够自己动手查到却没有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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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 10:06:43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QPSK 于 2012-5-1 10:14 编辑

哈哈,应征了一句话:树大招风。
港版作为寄托的头牌,越多人嫉妒,我们几位港版版主真的越开心。
谢谢大家侧面肯定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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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5-1 10:12:36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QPSK 于 2012-5-1 10:17 编辑
人为的把看贴的筒子分成6等,同时悄悄的把lz放在最后一档,还口口声声“不做主观评价”。。。。。
猛农过江 发表于 2012-5-1 08:40

照阁下的意思
任何人发出的行为都是主观的;
即便是引用客观事实,引用之前也是经过主观遴选的。
“不做主观评价”这句话是人类的禁区;
论坛上任何一个ID,除了是机器人,都不适合说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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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 10:14:10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QPSK 于 2012-5-1 10:46 编辑
A-F我也都见过,当然心里想的我就不知道了,但是对我来说没啥区别,A和B对论坛来说是bonus,其余的都无所谓。本来就是自愿做的事情,何必要求什么。
jiang08 发表于 2012-5-1 09:48

谢谢jing08的回复
确实我们不能强行要求别人感谢版主,不能强行要求别人说谢谢,不能强行要求别人“一定要做某些事”,
但是要求别人“不做某些事”,不对他人的劳动成果表示否定,这点应该一点都不过分,也可以认为是论坛最近本的要求吧。
如果言论自由建立在可以随意否定他人劳动成果的基础上,恐怕实在不利于论坛发展。
自愿确实等同于不要求回报
但是不要求回报不等同于不要求尊重和不要求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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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 10:14:34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QPSK 于 2012-5-1 10:24 编辑
木看3楼的详细过程
但是不是说版主在内版以外的地方要注意自己的言辞,毕竟代表的是寄托哇
要么等你发帖量和精华量跟我差不多了 这句话,还真是就中了lz说的倚老卖老什么的了啊。。
shuro 发表于 2012-5-1 02:03

谢谢shuro版主的关注。
我想说的一点事实是,sys确实有不妥的地方。
但是这是建立在LZ先讽刺sys的基础上。
版主的主ID只有一个,收大家监督。
而小马甲可以不停注册,不停用言语刺激版主的主ID,小马甲,赶不尽,杀不绝。
由点可见版主似乎处在一个弱势。
所有sys的言论确有不妥但是情有可原。
LZ似乎应该先像sys道歉,
然后sys也应该向LZ道歉。
我们还是去打理属于自己的小天地吧
大家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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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 10:24:50 |显示全部楼层
小天地,还小宇宙呢。。。
一木菩提 发表于 2012-5-1 10:24

是啊,都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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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 23:04:55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QPSK 于 2012-5-1 23:10 编辑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版主和前辈的评论。其次,我在回复sys0820中对于她对本论坛所做的贡献是肯定的,只是无法容忍对新人的这种态度。斑竹们都提到了一个词,‘Volunteer’。这让我想到了一个故事,给大家分享一下。
某天,一群大学生去一家敬老院去做义工,帮助老人们打扫房间卫生,聊天以及做了一顿午餐和老人们一起吃。吃饭时,一位老人说:‘这个菜粥有点淡啊’。这是学生A听到这个话,气不打一处来了,说:‘我们来这里辛辛苦苦了一上午,您还嫌这嫌那,真不识抬举。’老人听了这话,面有难色。这时,学生B说:‘婆婆,我们考虑到你们年龄大,吃多盐不好的,如果您觉得淡的话,可以来些咸菜配一下。’老人听后,欢欢喜喜的去吃咸菜了。
我不想拿这个故事去映射任何人,大家都会从不同的角度去解读它,有自我的理解。
既然我们都是Volunteer的一部分,我们的行动是Volunteer了,但是我们的心态是否滞后了?
最后我想用蜘蛛侠里面的一句经典台词结束这次谈论,送给每位为寄托做出贡献的人,With greate power, comes with great responsibility.
gtochen 发表于 2012-5-1 16:37

首先,我必须承认您这番话确实比以前高傲的状态平和了许多。
其次,您说的话还是有很多漏洞的
比如,您说“我在回复sys0820中对于她对本论坛所做的贡献是肯定的”,这一点您直到现在才表达出来。当时回帖时候怎么不说?您先对sys的贡献表示肯定,再提出sys的不足,我相信sys可以接受。这里,您似乎忽略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客套环节。
比如,sys完全没有对所有的新人态度不好,只是对那些不懂的尊重别人劳动成果的人(不管新人老人)表示愤慨。这里,您似乎偷换了概念
比如,您的敬老院的例子,老人说话的口气和您说话的口气是一个等级的么?您对sys说的话相当于老人对大学生说“你的手艺很成问题,是不是从来不做家务活?!”这里,您似乎故意把矛盾弱化
比如,到目前为止,我个人认为您还不配自称Volunteer。但是您说“我们都是Volunteer的一部分”,这里,您似乎故意偷换自己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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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 12:23:01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QPSK 于 2012-5-2 14:13 编辑
25# QPSK  
第一,我不知道为什么sys0820当事人不出来正面回应此事,难道你是她的代理律师不成;
第二,对于当事人对论坛工作的肯定,我在第一次发帖的原文中早已说过,并不是这次发帖才说的;请好好查看一下原帖就知;
第三,我的焦点一直在于态度这两个字,请不要转移其它话题;
第四,作为一名寄托新人来说,我的这次经历并不是我个人的,很多新人都会有同样的感受;来参加这个论坛,并不是来索取什么的,参与即是交流,互动,本身就是对于整个论坛的贡献。看来你对于这个认识太过于狭隘了。你说我不配做‘volunteer’,还是用一种很老的观念在看待事物和问题,还是用论功行赏,倚老卖老的等级制度在作祟。
第五,如果你们不接纳新的idea,听不得所谓的‘逆言’,这个论坛又何以成长。gtochen 发表于 2012-5-2 11:33

第一,我不知道为什么sys0820当事人不出来正面回应此事,难道你是她的代理律师不成;-->一来因为sys忙,二来因为我看不惯LZ这种下作的行为,三来我们都是港版版主
第二,对于当事人对论坛工作的肯定,我在第一次发帖的原文中早已说过,并不是这次发帖才说的;请好好查看一下原帖就知;-->这个我看到了。但是我不认为这算得上是对sys的肯定。因为她是夹杂在两句谴责sys的话之间的。这点不想跟你争辨,不同人对文字的理解不一样,你理解成算得上肯定我也没有疑议。
第三,我的焦点一直在于态度这两个字,请不要转移其它话题;-->我再次重申sys的态度不好是源于对不尊重他人劳动者的谴责,就像大家诅咒小偷一样(虽然性质远还没有小偷恶劣)。我不认为sys的言论有任何大问题。但是我觉得您的话,荒谬程度不亚于“出来逛街自然要做好被偷的准备,诅咒小偷说明你心态不好”。
第四,作为一名寄托新人来说,我的这次经历并不是我个人的,很多新人都会有同样的感受;来参加这个论坛,并不是来索取什么的,参与即是交流,互动,本身就是对于整个论坛的贡献。看来你对于这个认识太过于狭隘了。你说我不配做‘volunteer’,还是用一种很老的观念在看待事物和问题,还是用论功行赏,倚老卖老的等级制度在作祟。-->我不认同你这句话。交流互动的前提是互相尊重。sys谴责的是那些不懂的尊重他人的人,是为了让交流变得更好。你作为一个不尊重sys的人,没有谈论资格交流互动,自然也没有资格做volunteer。另外我觉得您对一些社会常识的理解很有限。我们正常情况是,做贡献者自谦,表示不求回报;受益者则表示感谢。现在反过来了,受益者指着贡献者的鼻子说:你是来贡献的,不应该要求回报。这种做法明显有违大众的社会的默认的规则常理,无法被大家所接受。
第五,如果你们不接纳新的idea,听不得所谓的‘逆言’,这个论坛又何以成长。-->听不得你的话,不是因为你的话不顺耳,而是因为你的话无理。

另外由于您的思维实在过于荒谬,我不得不以匪制匪的问一下,下面两种情况
A 当时什么事情都没有,您也只是回复个谢谢之类的,sys看见回帖的人都对他的劳动成功表示肯定,很开心,继续写帖子
B 就算你现在赢了,sys意识到自己心态不好,不开心了,不怎么写帖子了,怕再次被“忠言逆耳”
就算sys心里阴暗,听不得坏话,必须大家去恭维他。
请问哪种情况对论坛更有帮助?A还是B?论坛不是严谨的国家机构,论坛更注重现实意义,评版主不也是谁写的精华贴多谁优先么?
不要老说什么平等什么贡献
如果现在两个人,你和sys,一定要死一个,站在增加论坛优秀帖子的数量的角度上,必然是你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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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 16:14:40 |显示全部楼层
“B 就算你现在赢了,sys意识到自己心态不好,不开心了,不怎么写帖子了,怕再次被“忠言逆耳”
”好像整个论坛就靠你们就活了一样,你们不高兴了不发帖子了,论坛就死了?整个gter对你们好怕怕啊
有狐绥绥 发表于 2012-5-2 16:03

为什么要注册马甲呢?
第一、来到港版以后,请先仔细看新筒子必读帖,你想问的大部分问题前人都总结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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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 16:15:40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QPSK 于 2012-5-2 16:20 编辑
你和sys必须死一个,请问你俩谁去死?有狐绥绥 发表于 2012-5-2 16:01

当然是你呗
第一、来到港版以后,请先仔细看新筒子必读帖,你想问的大部分问题前人都总结过了。
第二、不要用“小女子请教”、“跪求”(甚至是“冰天雪地五花大绑跪求”)和“救救我”这样的标题。帖子标题要突出重点,而不是装的楚楚可怜。
第三、问问题时候把话讲清楚,尽可能详述前因后果和每一个非隐私的细节,使别人读一遍就可以完全明白你遇上了什么困难。再有耐心的朋友也懒得反复揣摩不清不楚的问题。问题叙述越不清楚,被解决的可能性就越小,这是你自己的损失。另外,问问题要有point,不要问一些极其空洞,答案可以写一篇论文的问题。
第四、如果有人帮助了你,一定要记得说声谢谢;如果没人回答你的问题,不要气急败坏。要想想,是不是能够自己动手查到却没有这样做?
第五、对别人的回答,一定要独立思考,不能盲从。所有意见建议都仅代表回答者个人观点。
第六、不要在版上留下个人信息,比如家庭住址,手机号码或者直接和你构成联系的其他信息(QQ之类不算)。
第七、如非涉及私人问题,请不要发短消息,也不要问版主联系方式。如果实在有问题需要版主解答的话,请发帖并短消息我帖子链接,以便更多人看到你的问题。
第八、港版严禁讨论任何和中介有关的的话题,个人也强烈不建议大家找中介,理由见新筒子必读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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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 16:19:51 |显示全部楼层
“B 就算你现在赢了,sys意识到自己心态不好,不开心了,不怎么写帖子了,怕再次被“忠言逆耳”
”好像整个论坛就靠你们就活了一样,你们不高兴了不发帖子了,论坛就死了?整个gter对你们好怕怕啊
有狐绥绥 发表于 2012-5-2 16:03

为什么注册了马甲又这么快暴露~
为什么写了话又马上删掉~
这样不好。。。
第一、来到港版以后,请先仔细看新筒子必读帖,你想问的大部分问题前人都总结过了。
第二、不要用“小女子请教”、“跪求”(甚至是“冰天雪地五花大绑跪求”)和“救救我”这样的标题。帖子标题要突出重点,而不是装的楚楚可怜。
第三、问问题时候把话讲清楚,尽可能详述前因后果和每一个非隐私的细节,使别人读一遍就可以完全明白你遇上了什么困难。再有耐心的朋友也懒得反复揣摩不清不楚的问题。问题叙述越不清楚,被解决的可能性就越小,这是你自己的损失。另外,问问题要有point,不要问一些极其空洞,答案可以写一篇论文的问题。
第四、如果有人帮助了你,一定要记得说声谢谢;如果没人回答你的问题,不要气急败坏。要想想,是不是能够自己动手查到却没有这样做?
第五、对别人的回答,一定要独立思考,不能盲从。所有意见建议都仅代表回答者个人观点。
第六、不要在版上留下个人信息,比如家庭住址,手机号码或者直接和你构成联系的其他信息(QQ之类不算)。
第七、如非涉及私人问题,请不要发短消息,也不要问版主联系方式。如果实在有问题需要版主解答的话,请发帖并短消息我帖子链接,以便更多人看到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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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 16:26:20 |显示全部楼层
拜托看好题目,站在增加论坛优秀帖子的数量的角度上,QPSK和sys0820必须死一个,请问你俩谁去死?

btw,我是马甲,但不是lz的马甲,也不是这个楼里出现的任何id的马甲,我发言就是想知道这个论坛会怎么看待你说“必然是lz死”的这句话。我想很多版友都想知道论坛的答案,我也想听你回答我的这个问题的答案,你和sys谁死,谢谢。有狐绥绥 发表于 2012-5-2 16:23

必然是你死啦,不用谢我,还是恨我吧:loveliness:
第一、来到港版以后,请先仔细看新筒子必读帖,你想问的大部分问题前人都总结过了。
第二、不要用“小女子请教”、“跪求”(甚至是“冰天雪地五花大绑跪求”)和“救救我”这样的标题。帖子标题要突出重点,而不是装的楚楚可怜。
第三、问问题时候把话讲清楚,尽可能详述前因后果和每一个非隐私的细节,使别人读一遍就可以完全明白你遇上了什么困难。再有耐心的朋友也懒得反复揣摩不清不楚的问题。问题叙述越不清楚,被解决的可能性就越小,这是你自己的损失。另外,问问题要有point,不要问一些极其空洞,答案可以写一篇论文的问题。
第四、如果有人帮助了你,一定要记得说声谢谢;如果没人回答你的问题,不要气急败坏。要想想,是不是能够自己动手查到却没有这样做?
第五、对别人的回答,一定要独立思考,不能盲从。所有意见建议都仅代表回答者个人观点。
第六、不要在版上留下个人信息,比如家庭住址,手机号码或者直接和你构成联系的其他信息(QQ之类不算)。
第七、如非涉及私人问题,请不要发短消息,也不要问版主联系方式。如果实在有问题需要版主解答的话,请发帖并短消息我帖子链接,以便更多人看到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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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 16:30:09 |显示全部楼层
删掉是因为那句话编辑错了,把我想问的问题放在了“QPSK 发表于 2012-5-2
真的很希望你们不要再以己之心,度人之腹了
我很忙,没必要为了别人的事浪费自己的时间
我的意图已经在上一个帖子里说了,我就想知道论 ...
有狐绥绥 发表于 2012-5-2 16:27

嘻嘻,不告诉你:$
慢走,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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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不要用“小女子请教”、“跪求”(甚至是“冰天雪地五花大绑跪求”)和“救救我”这样的标题。帖子标题要突出重点,而不是装的楚楚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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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 16:31:02 |显示全部楼层
我无话可说了
不得不承认你的确有病
随便吧,反正一个刚注册的马甲而已,论坛让它死了吧,我无所谓
有狐绥绥 发表于 2012-5-2 16:29

是啊,是有点小病,前天脚扭伤了
第一、来到港版以后,请先仔细看新筒子必读帖,你想问的大部分问题前人都总结过了。
第二、不要用“小女子请教”、“跪求”(甚至是“冰天雪地五花大绑跪求”)和“救救我”这样的标题。帖子标题要突出重点,而不是装的楚楚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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