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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太傻的声明  关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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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ini双子座 荣誉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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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3-7-11 22:46:1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首先,我谨代表个人向太傻理事会致以最诚挚的钦佩,其“相关声明”的文笔实在令我叹为观止。

那么,我们先来看一下太傻所谓“斑竹的很小的工作失误”,这是Gter中的相应描述:

“对原作进行大幅删改。除了删掉上述不得转载的字样外,还改掉了我的标题,删掉了我的开头,中间300字关于蓝宝书使用的内容,结尾大约500字对于作文写作阐述的内容,以及结尾我的署名和日期。 同时,加上了该转贴者自己的一段给考生加油的话。从这些删改的事实看,完全是有意识的对我的文章进行重新加工整理,并完全窃为己有。”

以上文字出于https://bbs.gter.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3400

这就令我感到好奇了,这种明显有预谋的动作被定义为“很小的工作失误”,请问贵理事会如何定义“斑竹的大的工作失误”?如此纵容——我可不认为这是宽容,令我都想去太傻当斑竹了。

而接下来的一句话更令我迷惑不解,声明中说“使用了诸如‘抄袭’‘剽窃’等明显攻击性文字进行指责”?据我所知,所有公开发行的报纸和杂志面对同类问题都会在明显位置登出公告,说明某某文章是“抄袭”,是“剽窃行为”,是的,这是指责,难道这种指责有错吗?我们总该讲个实事求是吧,上述行为拿到任何媒体都会算作是抄袭、剽窃。

说到信息共享,Gter的几乎所有文章都是允许转载的,极个别不允许任意转载的文章也有其个中原因,而且并不是某些人眼中的什么“竞争优势”。况且,文章的著者拥有对其的著作权,作者不允许其他媒体任意转载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而在这种情况下,作者的意向就应该得到尊重。莫非别人不给就去偷?请问太傻中诸公谁愿意站出来公然支持一下这种说法?

个人窃以为如果太傻的确想写一份这样的声明,而且也的确认为自己没错的话,干吗不具体解释一下自己的上述行为行之有理呢?结果却只是放了半天的空炮,最后来一句:“4. 某些网站和个人由于为了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恶意攻击太傻网的某些短时间的工作失误,或者歪曲事实真相,捏造多种莫须有的罪名其行为的已经远远超出了正常意见范围…… ”歪曲事实真相好像正好是太傻网的这篇声明所要刻意做到的。如果太傻理事会认为他们所指的“某留学网站”有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那么,那一点歪曲了什么真相,请明确指出事实本身和歪曲后的“事实”来;如果觉得那些是“莫须有”的,也请明确拿出“莫须有”的证据。

反过来,我倒觉得太傻网挺会无中生有。自己的事情来一句“很小的失误”一笔带过。Gter对于版权的要求就成了“恶意诋毁”,并且还“在留学领域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真佩服太傻理事会的生花妙笔。版权问题同样是一个严肃地、严谨的问题,这和为广大留学申请者服务完全是两回事。Gter对于版权问题的追究完全是合理的,根本不是太傻网声明里某些狭隘的人所说的“不择手段获取名声”。

[B]最后,我认为太傻根本没有任何资格把这件事情上升到整个中国留学申请者的高度!![/B]

在任何时候,尊重他人的版权不仅仅是一种美德,而且应当是一种义务,一种代表着严谨治学的态度,这也就是为什么诸多文学网站会在网友发表文章前,明确写出相应的版权信息,榕树下甚至设定了多个授权级别以供网友选择。太傻的这种问题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所谓修身齐家治国然后才是平天下,太傻连自己都管不规矩还谈什么为了全国的gters?正可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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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es白羊座 荣誉版主

沙发
发表于 2003-7-11 22:54:00 |只看该作者
是的,就是这样。太傻是一言堂。反对他们的声音都是不会出现的,于是在他们的版面上,只有支持没有批评,看起来非常和睦,好象人气高得不得了。

而在寄托,我们绝对不会做这种事情。所以乍看之下,仿佛倒是批评寄托的声音在这里出现。只希望各位擦亮眼睛。

只有一种声音,往往是被隐瞒了的真相。
UA
我说人生哪,如果赏过一回痛哭淋漓的风景,写一篇杜鹃啼血的文章,与一个赏心悦目的人错肩,也就够了。不要收藏美、钤印美,让美随风而逝。生命最清醉的时候,是将万里长江视为一匹白绢,裂帛。(简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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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es白羊座 荣誉版主

板凳
发表于 2003-7-11 23:02:25 |只看该作者

一定要说的

还要说明的一点,有些人(我想有不少是托儿吧)总以“都是为大家服务” 做借口,仿佛这样便可以不尊重网络版权了! 想提醒一句,国家对网络作品的版权是有法律保护的,不可以随意转载,更不可以剽窃!

要说为大家服务,寄托绝对是站得直站得正,到现在为止我们发了多少原创的文章? 多少总结性、 提示性的帖子?

我们并不反对其他网站来转载我们的原创帖子,为考生提供最便利的信息和最大的帮助本是我们的宗旨。tigtag、新浪、搜狐、雅虎等各种留学考试类网站与我们合作得都很好。在他们没有注出原出处时我们提醒后事情就了结了。

可是对太傻,这次的事件是一个爆发!而不是我们有意寻衅。太傻在过去的三年里,从寄托转载文章而不加出处和作者,已经多得罄竹难书,我们已经不知道到那里去抗议过多少次,而他们从来没有改过的意思,依然我行我素。甚至将反对者的ID和IP封禁,仅我一人,就不止被封禁一次。寄托向来低调,这些事情一直没有向网友说起而已!这次,面对倒打一耙的行为,我们忍无可忍了!
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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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3-7-12 00:35:28 |只看该作者

接下来我要说明,

为什么我的起诉不是小题大做,不是所谓没有宽容精神?

1)剽窃被发现后,水木清华的网友和寄托天下的网友分别到该剽窃文章跟贴抗议,其中水木网友还把原文发表出来,提醒该版主注意。但是,该版主不仅不做任何悔改,于当晚把所有抗议的帖子删除。一些抗议者的ID被封。不仅不进行真诚的道歉,反而利用职权,压制抗议声。

2)我的文章在抗议持续三天后,仍然在那里大摇大摆的放着,仍然没有标明来自寄托天下,没有标明作者。这不得不让人对这种明目张胆侵权的行为感到异常愤慨。

3)就当我对此继续抗议希望他们悔改的时候,最最让人无法理解和震惊的事情发生了,该网竟然发表了一个公告:《太傻网对于某出国留学网站公开恶意诋毁“太傻网”行为的相关声明》。被侵权者竟然成了诋毁者,这样的行经使我不得不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否则,自己辛辛苦苦写作的文章不仅被人剽窃,而且作者本人还不能抗议,正当的抗议行为竟然变成了诋毁。

这样的事实使得所有的宽容都成了对侵权者恶意侵权行为的纵容,我忍无可忍,不得不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相信,绝大多数G友能够辨明事实真相,理解我实在是被逼得忍无可忍才诉诸法律。

4)即便是这样,我还认为走向法律解决是最后的手段,我留出一个星期的时间让侵权者发表真诚的道歉。我觉得,我的做法已经仁至义尽。

最后,为了表明本文的严肃性,我署上了自己的真实姓名。我同时警告那些赤裸裸的侵权者,不要以为自己躲在虚拟的ID后面就可以肆意妄为,神圣的法律会让你从幕后走到台前。

肖静波(寄托天下网名:黑狐狸)

200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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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12 01:09:38 |只看该作者
j对了,加强版权意识!!!
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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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12 01:35:59 |只看该作者
其实想要快点平息很简单:只要太傻公开做出真诚的道歉就行了!!!!
难道这么简单的道理他们也不明白吗!!!
如果不明白那就实在是太怀疑他们的能力和素质了!!!
我觉得太傻后来的那个说什么GTER.net诋毁他们的公告简直可以排上本世纪
最搞笑最讽刺事件排名的榜首!!!!!  太令人"佩服"了

狂吐一万里!!!!

2005/02/19


=========华丽的分割线=========


2007/11/22
偶的密码改了。改成连偶自己也不知道的密码。偶logout了。所以,从这天开始,这个ID就算是自封了。成为完全的过去式。很好。
两年前的某人的生日之日,偶决定停用这个号。到此时,其间有反复。两年后的又一个某人的生日之日,偶决定自封此号,这次可是想反复也不能够,甚好。
不是喜好。只是状态。想改变。
过去的仍然存在。如此而已。

某两人,看偶多喜欢你们啊^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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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12 01:36:40 |只看该作者
因为那个主题被关闭了,所以就发到这里来了...

2005/02/19


=========华丽的分割线=========


2007/11/22
偶的密码改了。改成连偶自己也不知道的密码。偶logout了。所以,从这天开始,这个ID就算是自封了。成为完全的过去式。很好。
两年前的某人的生日之日,偶决定停用这个号。到此时,其间有反复。两年后的又一个某人的生日之日,偶决定自封此号,这次可是想反复也不能够,甚好。
不是喜好。只是状态。想改变。
过去的仍然存在。如此而已。

某两人,看偶多喜欢你们啊^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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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12 01:46:12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allbut 发布
[B]说回当时,其实我们只是希望受集中一下受影响的朋友,向教育部提出这个建议。在不影响到大局的情况下,也该照顾到我们这些确实受到影响的人的利益。结果呢,那边的斑竹不知道按那一派高人的理论,居然觉得我们都是些什么自私自利、唯恐天下不乱的人,不和国家保持一直就是不对、就是祸国殃民之类什么的。而后来,我们的帖子不是被封掉就是被删掉,此外估计不少ID也就从此绝迹太傻了。就是这样,万众一心的和睦因为斑竹的“宽容”不久又在托福版降临罗。
[/B]


看到你的这些话,我感到很欣慰,因为GTER的T版没有这样做,虽然我们申请9月加试没能成功但是我们能说我们努力过。我不想对这种行为加以什么评论,暂时归结为各家有各家的做法。也希望你有机会多在GTER转转,一起讨论,把你会的东西分享给大家:)

太傻这件事主要看他们究竟准备如何。我们如何“声讨”他们也许都不在乎。对于这样的行为,除了嗤之以鼻就是诉之法律。如果他们乐意把自己弄恶心才甘心。。。
汝不可因惰而随心所睡!汝不可移志而半途而废!汝不可因苦而哭天抹泪!汝不可求闲而叫苦喊累!汝不可因难而节节后退!汝不可因败而万念俱灰!坚持到底!

请大家贯彻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原则。有问题先找精华,再提问。

在寄托,我们携手同行,飞跃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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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12 02:35:02 |只看该作者
pf,pf!
这声明写的如此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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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12 03:28:31 |只看该作者
太傻公开声明的后面的跟帖,很多支持者就是4个字:支持太傻。最多加点理由,太傻可以灌水,太傻像家等等。这些当然能成为他们爱太傻的理由,但是,如果只是看这件事,这些理由是不是有点儿跑题呢?只能说,他们支持的是太傻这个网站,但对于这次的事件~~~恕我直言,可能一部分太傻网友因为太爱太傻了,把平时对太傻的感情参和到这件事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自己的客观判断~~~~

而在寄托,有多少支持者是只写4个字“支持寄托”的呢?

太傻网友们说,点点狗已经道歉了,还要怎么样?但是,他当时的道歉是建立在删掉文章的基础上的,但后来文章还在,所以道歉就不算数了。这一点可能一些网友不知道。

我普通老百姓一个,说话无足轻重,但还是建议一下:点点斑竹再来封比较正式的道歉信,把文章再处理好,这件事就过去了,好不好?应该不算很过分的要求吧?
归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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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12 03:33:30 |只看该作者
在这件事情上,“ 太傻“的某些剽窃者真是太傻了!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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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我眼中太傻的声明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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