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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汉魂唐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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鹊桥文集--汉魂唐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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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sces双鱼座 荣誉版主 寄托之心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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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2 11:59:39 |只看该作者
(三)
  第二天一早吴秦接到杜玫的电话,“亲爱的,上海有座大厦装修物资招标,这是一个大项目,今天下午我就得飞过去。我不在的这些日子你要想我啊。”
  杜玫的声音很好听,她是一家地毯公司的销售代表,当初吴秦之所以认识她也是因为业务关系。所有建材公司的人都知道建筑设计师的作用,他在设计中推荐选用的品牌往往对业主的最终选择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杜玫当然是为了卖地毯才来找吴秦的,自然要动用所有的个人魅力来吸引吴秦。吴秦认为杜玫的迷人之处在于她的眼神,如果非要有个形容,他觉得杜玫的眼神就像是蛇信子,有着令人眩晕的吸引力。如果一开始杜玫跟他的交往纯粹是为了交易,后来也许就不是了,因为她跟宁可一样,也跟他提到了婚姻,而且是不依不饶地提,这让吴秦很头疼。
  一般来说吴秦与杜玫在一起的时候绝少想到宁可,那其实是一种下意识的回避,他想自己还是爱宁可的,虽然在床上时杜玫比宁可更让他亢奋,但杜玫在他心里充其量不过是个性伴侣罢了,杜玫对此显然不够有自知之明。
  其实吴秦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花心的人,如果不是越来越熟悉的同居生活和宁可一成不变的贤妻战略让杜玫有了可乘之机的话,他真的只要宁可一个就够了。这年头像他这样不贪多的好男人已经不多了,他的确这么认为。
  杜玫走后这段日子,宁可居然明显地活泼起来,撒娇的次数也多了,高兴时会亲自下厨做菜,居然做得有模有样。还喜欢拖吴秦逛街,去了几次都是为吴秦买衣服或为家里添些日用品。周末又吵着吴秦陪他去郊外的景区度假,这无疑使他们的生活比之过去丰富了很多。
  然而除此之外,吴秦以后很难回想起这段日子他们究竟都做了些什么,只觉得自同居以来他们的生活从来没有如此和谐美满过。也许快乐的确不如悲伤那样令人刻骨铭心吧。
  这天宁可执意拖吴秦下楼散步,吴秦很有兴致地牵了她的手从小区一直逛到那一带的街心公园,散步的时候他不轻不重地牵着宁可的手,那种力度需要用一点心力才能拿捏得好,也正是这份心力使得牵手变得十分美妙,吴秦禁不住露出一点微笑,如果小小地“作”一下,宁可就真的是完美了。
  “还记得二年前我跟你提过公司想派我去广州分公司做主管吗?”宁可不经意地说了一句话,打断了吴秦的遐想。“恩,记得,怎么了?”“我在想,如果那次我去了,也许我们早就分开了。”吴秦一惊,“为什么要说这个?”宁可把头靠上他的肩头,“没什么,明天我要出差去广州,要一个月。”



(四)
  好象跟约好了似的,宁可一走,杜玫就回来了。
  见面照例是做爱,吴秦原本想推却的,可终于还是没抵住杜玫的热情。杜玫和宁可身上有吸引他的两种不同的特质,无论哪个,他都不忍抵抗。
  激情过后杜玫靠在吴秦的胸口,吴秦点燃一支烟,杜玫就为他取来一只骨质烟灰缸,并轻轻地用手抚着他的腹部,吴秦躺在床上环视杜玫这所公寓的摆设,心想着怎么跟杜玫开口呢。再过两年,他就三十五了,也该给宁可一张结婚证了吧,那以后他一定会全心全意对宁可好,但眼下,杜玫这小妖精还是很让人销魂的,如果她愿意,只要把丑话说在前头,或者还可以再享两年齐人之福。
  “吴秦,有件事我想跟你谈谈。”杜玫忽然开口。“恩,有什么事你说。”“我在想,我和宁可之间,你似乎应该做出一个选择了吧。”吴秦吐一口长长的烟圈,“杜玫,你也二十六了吧,是时候正经找个男朋友了。”杜玫怔了怔,忽地坐直了身子,目光凄厉,“她有什么好?跟木头似的,我哪点比不上她?你还是不肯要我?”吴秦慢悠悠地将一口烟喷在杜玫面上,“不是不要你,只是我觉得她更适合做我老婆。如果没什么意外,两年后我打算娶她,这两年里,我们还是可以在一起,但彼此不干涉彼此的自由,哪天你找着你想要的男人了,我们好聚好散。”杜玫不作声,起身穿了衣服,一把将吴秦的衣服甩到他身上,“你走。”
  吴秦就走了,心里却难免觉得悻悻的,妈的,杜玫你以为自己是谁?回家后他打了个电话给宁可,宁可在电话那头语气淡淡的,说正忙着陪客人吃饭,几句话就挂了。吴秦觉得闷透了,几瓶酒下肚,就在电脑前昏昏睡去。
  第二天一早杜玫又来电话向吴秦道歉,吴秦只是冷淡地应付了她几句。下班后吴秦跟几个客户去了酒吧,他想,怎么也要冷落杜玫几天给她点脸色看看,他吴秦可不是招之即来,喝之即去的主儿。酒至半酣,客户马俊忽然冒出了一句话,“小吴啊,昨天我在广州街头看到一妞儿长得特像你那马子,这世上哪有像成这样的人哪。”马俊见过宁可几次,一直夸吴秦好眼光,“广州?”“是啊,不过那妞正搂着一男人哭呢,你马子总不能长了翅膀飞那么远去吧。对了,好些日子没见你带她出来玩啦。”吴秦脑子里轰的一声,眼前电光火石的浮现这些日子宁可待他的好,难道,宁可也是因为在外面有了人,所以才待他格外好?正在这时杜玫一个电话打到他手机上,他想也没想就匆匆告别马俊几个去了杜玫那儿。
  杜玫觉得这晚的吴秦很不对劲,眼神发直,做爱的时候还狠狠地掐她。完事后吴秦也不理杜玫,洗了个澡沉着脸顾自摔门而去。杜玫哇地就哭开了,啪地把烟缸摔在门上,“拽什么拽啊你!”吴秦在走廊上听见她在房里哭闹的声音,冷笑了一声拨通了宁可的电话,可是宁可关机了。吴秦一拳砸在走廊墙上,再转身靠在墙上,只觉得双腿怎么都支持不住身体的重量,终于无力地坐倒在走廊上。
  吴秦只觉得自己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站了起来,拿出手机拨了个电话:“马俊,帮我找个私家侦探,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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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私家侦探答应十天后出调查报告,吴秦显然觉得这个期限长了点,但也无可奈何。等待的滋味令吴秦很难受,他甚至没有心情再去找杜玫,也不想打电话给宁可。每天早起后他会对着衣柜发呆,床前没有宁可为他精心搭配好的衣服,这让他无所适从。钟点工来打扫卫生的时候,他会想起宁可在家时哼着小曲从这间屋子忙到那间屋子的活泼。晚上也总是在家发愣,他曾试图用努力工作来摆脱这种煎熬,但一到晚上九点左右,他就会觉得口渴难耐,以前宁可在家的时候总会在这时为他送来水果或饮料,吴秦叹口气起身去厨房找水果,翻了半天才在角落的一个柜子里翻到一些烂了大半的梨,他拣了一个尚好的削了起来,恍惚中竟深深地削在了左手食指上,一时血流如注。吴秦忽然就想到了宁可,手指完好的时候,他从未意识到受伤可能带来的这种钻心的痛,就像宁可在他身边的时候,他一直没有意识到她对他有多重要。吴秦将食指含在口中,宁可,他怎么可以没有宁可?
  十天后调查报告终于出来,是有一些看起来暧昧的照片,但没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宁可另有新欢,吴秦很爽快地付了五千元“咨询费”,心里一下子如释重负。
  以后的半个月,吴秦虽然依旧觉得寂寞,但感觉好过多了,偶尔去过杜玫那里几次,频率甚至比宁可在家时还少些,大多数时候都在家呆着,每晚跟宁可通上半个小时的话。
  宁可回来之前就约好了当晚跟吴秦在风月阁吃饭,“我有点事想跟你谈,我们不见不散。”
  这天吴秦出门前特意穿上了宁可出差前为他新买的西服,一整天他都心情愉快,小别胜新婚,宁可又要玩什么花样呢?该不是又要迫他跟她结婚了吧,或者说什么“如果你再不娶我,我就去广州工作了”之类软软的要胁,吴秦暗自发笑,算啦,如果她再求婚,他就答应了吧。
  晚上六点,他准时走进约定的餐馆,果然在老位子上看到宁可,一月不见,宁可好象清瘦了些,脸色也有些苍白。看到吴秦穿了新西服,宁可脸上浮起好看的红晕,看他的眼神愈发盈盈动人。
  整个晚餐吃得有点儿闷,宁可并没有讲述她的广州见闻,在电话里说过要谈的事则一直没提上台面,吴秦禁不住有些心急,甚至想,如果事先想到买枚戒指,不如由他开口求婚算了。
  直到两人驱车回到家,宁可还是没有开口,看吴秦的眼神却变得很奇怪,吴秦泊好了车子,侧脸看宁可示意她可以下车了,宁可不说话,却忽然探身过来吻他的唇,吴秦心中一荡,回吻了下去,就在他打算伸出舌头深吻宁可的时候,她却避了开去。“吴秦,下个星期我就要去广州分公司出任经理了,已经决定了。”吴秦有半晌没有回过神来,“你的意思是?”宁可转过头看窗外,“我们分手吧。”吴秦怔住,他知道宁可在流泪,“你是希望我再挽留你一次是吗?只要我说你留下来,为我留下来你就不会走的对吧?”宁可不说话,低头拭泪,再转脸努力对吴秦挤出了一个微笑,“走,我们回家。”
  这夜的宁可对吴秦极尽缠绵,在吴秦第一次达到高潮时她甚至用极尽诱惑的语气说:“我还要,我要你一整夜。”换在平时,吴秦一定会因宁可的热烈而大大惊喜一番,可今天的他却根本没有心情再燃斗志,“你说要分手?你不是说真的吧?”“机票已经买好了,下周一就走。”“为什么一定要过去工作呢?就算去了,为什么一定要分手呢?”宁可抬起头来盯着吴秦,黑暗中她的眼神灼然清亮,“如果有机会,你还是可以来看我。”吴秦忽然很绝望,她已经铁了心了,她用她以不变应万变的温柔与他作别,他的任何努力都是徒劳的,他喊起来:“你是不是爱上别人了?”宁可伸手过来轻抚他的脸,“你知道的,我不会做那样的事。我那么爱你,吴秦。你是不是跟你的名字一样无情呢?”“我也爱你,别离开我。”
公谨二十四经略中原,妻小乔,羽扇纶巾, 谈笑间破孟德八十三万于赤壁。今吾亦当此岁,但少睡多忧,贤愚竟相远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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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2 12:00:13 |只看该作者
(六)
  宁可终于还是一去不回了,她甚至没有给吴秦一个确切的答案,就擅自给这段感情判了死刑,吴秦一个人坐在因为安静而有些空落落的房子里的时候,还有些恍惚,他常觉得自己忽然会听到一些声响,然后他就会起身去看看厨房里会不会有宁可为他做饭的忙碌身影,或者客房里的她是不是又在噼噼叭叭地打她那些酸里叭叽的文字。可是什么都没有,吴秦坐在客房里默默地擦拭那台电脑显示器上的灰尘,一个曾经朝夕相处的人,怎么可以忽然消失得这样干净呢。屋子里安静得几乎没有人气,吴秦趴在电脑前,甚至觉得连自己都是不存在的。闭上眼,他就会觉得自己飘了起来,看得到屋子里静默的一切,但是没有他,也没有宁可。窗外的檐角有雨点滴答着落下来,深夜的车辆寂寥地驶过,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夜色茫茫中一切都不可预料。
  宁可一走,吴秦再没有心情去找杜玫,杜玫一次次地打电话来:“她不是跟你分手了吗?你还想着她干吗?无论如何,我都会永远陪在你身边的,让我照顾你好吗?”吴秦只是不理,似乎主菜一旦不在了,调料也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
  他觉得宁可很傻,如果她知道他已经打定主意要娶她,还会不会就这样毫无缘由地放弃坚持呢?他又想起了他的童年,正是父亲给他的伤害造就了今日他自私的性格,他的信条是唯有自己才是可靠的,忠于自己的快乐最实在。可今日面对宁可,他的自私无意间重蹈父亲的覆辙。不同的是宁可的退出不是缘于伤害,只要她还没有爱上别人,一切都还有可能挽回。
  一个月后吴秦去广州看了宁可一次,在约定的咖啡馆,吴秦终于再次见到了宁可。她看起来清减了很多,在她往吴秦走来的时候,吴秦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在离吴秦一米远处站定,两人就这样对视着,谁都没有说话,直到侍者前来为宁可拉开椅子。
  “吴秦,你瘦了。”“最近工作忙,这不满世界跑吗,正好减肥了。这次广州建材博览会,顺便来看看你了。”“谢谢你还记得来看我。”宁可低头搅杯里的咖啡,吴秦一时语塞,只好低了头无意识地不断往杯里加砂糖。
  宁可又问:“找了新女友了吗?”吴秦笑,“找女人这么容易的事,急什么?再过十年,我还是人见人爱。你呢?如果混得不好就早点回来,我还是会考虑回收的。”宁可笑笑:“像我这样的豆腐渣,哪还有回收价值呢?”宁可太了解吴秦,知道他无论对她说什么,都会潜意识地想占上风,如果他可以放弃这种台面上的优越感,换一种稍低的姿态来应对周旋,如果他终于肯开口求婚,缴械的只会是她,她会扑进他的怀里,既往不咎。只是他不了解她爱他有多深,太害怕被拒绝。
  吴秦和宁可的这次约会始终没有靠近吴秦此行的目的,宁可甚至没有接受吴秦送她回公寓的提议,“我自己打车回去吧,很方便。”吴秦也不坚持,“好吧,再见。”宁可转身挥手拦了的士,吴秦上前为她打开车门的时候忽然有些伤感,他是怎么了,他来这里,其实是希望她能回到他身边去的,可是他们像普通的旧情人一样聊了些过去如何现在又如何的话题后就轻易将这次约会画上了句号,宁可聊起过去的时候眼里有他熟悉的柔情在闪动,这甚至让他有些自得,宁可虽然说走就走了,可究竟还是没有逃出他的影响,可是,这是他想要的吗?虽然他曾非常畏惧婚姻,但现在他最想听的,或许就是宁可那句“你还想跟我结婚吗?”,然而所有的交谈都离这句话那么远。
  宁可就要坐进车子里去了,吴秦忽然拉起她的右手放在唇间轻吻了一下,宁可的眼睛一下子就湿润了,她想起来,他们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就是这样,那时他们相识不久,他送她回校,她上楼前他也是这样忽然牵起她的手放在唇间轻吻,那一刻宁可忽然体会到了心动如弦这个词的含义。如今他的唇温暖如昔,情境却已大不相同。宁可努力克制着不让自己的眼泪掉下来,她不知道这一吻是不是会成为一个句号,七年感情轮回,一切似乎又回到了起点时的样子。
  宁可终于还是坐进了车子里,当她将手从吴秦掌中抽出来时只觉得心痛难抑,她甚至没敢再看吴秦一眼,只怕眼中的泪水要控制不住地流下来。的士终于起动,宁可没有回头,路上的吴秦一直注视着宁可的车子愈行愈远,吴秦有些丧气,就这样结束了吗?他是要独自一人回去了?广州的天气潮热得令人有些透不过气来,吴秦茫然地看看天,心想也许晚上会下雨吧。
  他不会知道坐在车里的宁可正在想什么。



(七)
  这是否就是结局了呢?宁可想,她所承受的伤害是否永远都只是个谜?他是否永远不会知晓她将真相埋在心底,并努力用笑脸伴他度过的最后那个月有多艰辛多痛心呢?如果他细心一些,看到她为他所写下的那些情书,结局是不是会不同呢?
  其实也不算是情书吧,只是一些日记,每一篇都以对他说话的口吻来记叙,记叙一些当日的心情,还有他们相爱以来的点点滴滴,都是从杜玫来找她的那晚开始写起的。这些年来,她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这在她是一种渲泻,她想要成为吴秦完美的妻,很多情绪便只能隐藏,其实哪有女人是不“作”的呢?只是方式不同罢了。别人用言语动作来表达,而她用文字。
  她将这些情书保存在一个名为情书的文件夹里,并把它放在客房那台电脑的桌面上。如果吴秦打开那台电脑,应该就会看到。写那些情书的时候她想,如果以后某日他看到,不知是会感动呢,还是不以为然?
  “亲爱的秦,今天我接到了杜玫的电话,无论我是否愿意接受,这个女人还是将真相残忍地推到了我的面前。我多么希望她说的不是真的,可是她脖子上的丝巾、腕上的手链,无不打击了我原以为无懈可击的信心。她说应该让你在我和她之间做出一个选择,我们约定了给你两个月时间。”
  “如果不是今天就要来广州出差,我不知道要用怎样的态度来面对你。我有资格跟你要一个交待吗?我并不是你的妻,而你一向只爱我的善解人意,我不想沦落成你不屑的泼妇,那样我只会满盘皆输。”
  “车祸发生的那一刻我差点以为我会死了。我忽然想,如果预知一个月后我们将是天人永隔,现在的我该怎样对你呢?亲爱的,我真的舍不得离开你,如果分离是必然,我一定要尽力给你最快乐的最后一个月。”
  “我确实这样做了,亲爱的,这感觉幸福却令我无比痛心。很多次我以为我撑不下去了,然而爱你的心还是使我坚持了下来,我努力让自己甜美可爱,我甚至不恨你的不忠,你只是迷路了吧,只要你回来,我什么都可以不在乎。”
  “过了这一个月,剩下的一个月是杜玫的。王总正好又提议让我接手广州分公司的管理,明天我就要去交接了,拿事业做爱情的退路,实是不得已而为之,如果可能,我只想做你娇柔的妻。”
  “我和杜玫似乎成了朋友,她在电话里对我哭,她说我们都是可怜人,爱了一个花花公子。很显然你并没有选择她,但你同样没有选择我。这使我们忽然变得同病相怜。在广州的日子我几乎日日流泪,因为再也不需要在你面前微笑着伪装自己,这使我的悲伤找到了泻口,一发不可收拾。”
  “我想我和杜玫还是不同的。她说只要你还喜欢她,她愿意与我共享你,可我不。我精心营造我们完美的同居生活,我不能容忍它背后的欺骗。我想我只能接受极端的结果。要么,离开你,要么,完整地拥有你。”
  “亲爱的,今天是我最后一天为你收拾屋子,我仔细地熨烫你的衣服,泪水掉在衣服上,在熨斗下嘶嘶作响,离别终于还是到来了。我爱你,那么爱你。可是原谅我对爱的自私,我的情书也许是我的最后一着。我在等你的领悟和选择,等你看到真相的这一天,体会我深爱你的心,再义无反顾的朝我飞奔,我知道唯有那时,我才可以真正完整地拥有你。我爱你。”
  ……
  堵车了,宁可决定下车步行回去。关上车门的那一刹,她感觉到有雨点打在她的脸上,她仰面望了望天,乌云尚未密布,大雨还未来临,只是雨点已是预兆,就像那年落在她肩头的银杏叶子。当她仰头望向银杏迎风轻摆的树冠时忍不住微笑,她想总有一些际遇必须来临,无论它多么偶然,都是生命中的必然。既是必然,其实也已了无遗憾。宁可对着黑夜绽出一个微笑,眼角有一滴泪水滑下来,滑过肩头直坠向地面……
  
  (全文完)
公谨二十四经略中原,妻小乔,羽扇纶巾, 谈笑间破孟德八十三万于赤壁。今吾亦当此岁,但少睡多忧,贤愚竟相远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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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4 11:17:31 |只看该作者
二十一 酒吧,伤疤
和朋友去了DAY BREAK,那个白人服务生,好像诚心和我作对,我要点什么,都要站在我身边和我唧唧歪外半天才肯挪动他屁股去办实事!贱西西的一脸淫笑。   哎,最近太闷了,本想去酒吧消遣,让自己开心些,快乐些,可以更快的忘记过去,但往往刻意的忘记却加深了记忆。

右手背上那一寸来长的伤疤依旧夸张的笑着。因为这个伤疤,在国内最后的那段日子,没有去酒吧。其实真的不想回忆今年年初在国内的那段日子,灰暗的感觉都令自己觉得发霉。

那段时间和昊分了手,虽然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分手的真正原因是什么。但无所谓了,放弃就是放弃了,分开是真实的,理由无非是借口和托词,都是假的。心情很不好,看什么都是灰色的,整天像个幽灵一样,穿着黑衣飘来飘去的。我以为黑色会像以往一样给我无穷的动力,谁知这次元气大伤,不得不找个阳光灿烂的地方去去晦气。   

从澳大利亚回来的第二天就和干老公还有一个朋友去酒吧喝酒。与去澳洲前不同的是,这次真的不是为了买醉,借酒精来麻醉自己!

本来大家喝得好好的,我也没招灾,他俩也没惹祸。可偏偏碰到一队30几岁的傻老爷们领着几个小皮。大概是为了在女人面前显示男人的霸气,或许也是真的喝高了。到我们这桌,非说我们敲桌子了,不由分辨,一堆酒瓶子砸了过来。我也还没搞清楚状况,只记得拽着一个人说“别打了,你他妈搞清楚没有,就几把动手?”我的感慨还没说完,就被我干老公踹到了一边,一屁股坐到地上,只听到稀里哗啦的,昏暗的灯晃得我更晕。等我反应过来,站起身的时候,可爱的警察叔叔已经来了。  

一堆人乎乎拉拉的涌进了派出所。想到自己在自家的地盘上被人无缘无故的骚扰,我能不生气吗?去派出所的车上,我除了一边喊着要见公安局局长,一边心里盘算着,大家口中传说的进派出所就挨揍是不是真的。   

情况比我想象的要好,我和朋友被礼让到了一间办公室,一个干警还端茶倒水的。我不知道是我干老公的那句“市局五处的”起了作用,还是我高嚷着市局局长的名字帮到了忙。接着干警来问情况,我满口英文的令他摸不着头脑。好歹咱也是出过国的,学了几句英文。所以自打出国后,一喝多了,或者稍微有点喝高了,我也不知怎么着就讲英文??   

政委被从被窝里揪了出来,赶来这里满脸陪笑得询问我们的伤势,与此同时,我哥,我干老公他爸妈,还有一个在市局的朋友都来全了。小小的屋子里挤挤插插的一堆人,看得我头晕。大家一同查找之后,发现我的手背酒瓶划破了,而且是唯一一个受伤的。    忘交待了,我干老公去年就是跆拳道黑岱了。那个朋友也是练家子,大冬天的穿件衬衫就能挺一冬不说,肌肉块还总蠢蠢欲动的惹人嫌!   

共产主义不是主张救死扶伤吗,我被我哥拖上车,拉到了医院。其实我呆在那里也是碍眼,除了情绪不稳难以安抚以外,还满口英文。政委是满脸堆笑的看着我哥把我带走的,那表情就像送走了瘟神。到医院不知是不是清醒了,医生说要缝12针,我躺在手术台上,还和人家讨价还价“12针?大哥,这又不是按针数算钱,你缝得多不累呀?我阑尾炎手术才缝了3针。”“你马上闭上嘴巴,不然就让爸妈来处理这件事情!”我哥冷冷得说。哎,都这话了,我再吱声就是想死。我爸妈知道我的自控能力有问题的话,还不得24小时在我身上按个防盗报警器?回加拿大?去趟厕所都得有人盯着。现在看看,有个哥也是好事,惹什么事了,除了爸妈以外有人帮你兜着,还可以时不时地打打圆场。

坐在车里等着我哥在派出所里处理事情。看看手上厚厚的纱布,给昊打了个电话。“你开心了,我在酒吧惹事了,手缝了12针,能不能回去加拿大都不知道了!”“你有病!”昊不耐烦地说。妈的,这就是男人,一个和我在一起8个月我全心全意对他的男人。他妈的连句人话都不会说,还总自我感觉良好的男人。

那段时间总想一直睡着不用醒来,不醒来就不用面对事实,不用面对世界。我曾真的希望这伤口不是伤在手背上,而是伤在大动脉上。让血流干,让我静静地永远的睡去,不用去想,不用去做,更不用去面对。为感情自杀?我可没那勇气,死也是要有很大的勇气的,我是胆小的,懦弱的。话又说回来,万一没死成,传出去,我可丢不起这个人。看来我还是那种爱面子胜过自己感觉的人。     

打那天起,他们都不带我去酒吧了,改喝茶了,说能修养身心,陶冶情操。其实自己挺喜欢酒吧里那种迷醉,昏黄的灯光,暧昧的气息。

手上的疤还在那里张扬跋扈着,这可以看到的疤不可怕,深深藏在心底的才令人不寒而栗。不想回忆,痛过的心不想在被磨出茧后,才记得起去爱惜。


二十二 在冬季来临前逃离
加拿大的夏天真的很短暂,在昨天我还埋怨着天气热得令人心烦,今天的一场大雨后,感觉到了秋凉。似乎,加拿大的冬天正在悄悄的走来。我不喜欢冬天,有我太多想要忘记的记忆。

今天也不知道是怎么了,救护车一直叫个不停。楼下就是多伦多的主要街道FINCH,看来因为天气的原因,今天的车祸又增多了。   其实自己很怕听到救护车和警车一起呱咂的声音,去年3月的车祸在心里一直有个阴影挥之不去。

多伦多那天的雪好大,和昊出去吃饭,半路撞了车。 路边的大树被拦腰撞断,安全气囊伴着一股带着浓重气味的烟弹了出来。我的左脚卡住了,当时也没什么想法,或许是求生的本能,我抛弃了我的鞋子,跑到了车外。

我光着双脚,站在雪地上,挥着手向身边路过的车求救,每一辆车都弃我而去,就像我抛弃我的鞋一样,没有一点顾惜。我站在雪中,看着载着我同胞的车子的尾灯不带任何感情的消失在茫茫大雪中时,我欲哭无泪!!!这就是我的同胞们---同样在异国他乡苦苦寻找属于自己的位置的中国人们!!

人性本身是善良的,我一直坚信这一点。但在时间和现实的残酷磨砺下,人不得不学会用自私去保障自己的私欲;不得不学会用冷漠去维护自己的私利。这就是人,撇开一切感情不谈,内心深处爱的只有自己的人。

每个冬天我都把自己厚厚实实的包裹得像个粽子。我是东北来的,但我怕冷,看到人们漠然的眼神格外的心寒。我怕冷,所以我多穿,但我厚厚的衣物敌不过人的无情带来的锥心刺骨。

和昊分手的这个冬天,我看什么都是冰的,摸什么都是冷的。我只喝热的水,我每到一处都要把电热宝牢牢的楼在胸前,贴着心口。我怕自己的心会因为冷,而血液冰结,停止跳动。

“其实,我主张你大声地说出自己心理的不满,不用隐瞒的,发泄似的通通说出来!”我的心理医生这样说。是的,我那段时间得了轻度抑郁症。每天睁着眼睛睡觉,体重疯狂跌落了7公斤。我不去任何应酬,不联系任何朋友,除了吃饭不在任何人面前出现。大年三十那天,我里里外外一身黑衣托衬着我空洞的双眼。我拒绝与任何人谈起有关昊的话题,我也拒绝用泪水宣告自己的惨败。我没哭,一天晚上,我妈坐在我的床头,摸着我的头,哭了。妈说,她从来没见什么把我击垮过,从来没见我脸上失去过笑容,从来没想到有一天叽叽喳喳的我会停止讲话。    我很想哭,但自己不答应自己这样做,我不会用眼泪来承认我的脆弱。

连着3天我都是一个人漫无目的的望着窗外,二院的环境不错,这也是我唯一知道有心理辅导的医院。抱着新生儿的父母脸上的喜悦,丧失亲人的痛苦,写在我眼里的符号是同样的漠然。那个据说是心理医师的中年妇女,默默唧唧地说着。说什么现在的年轻人感情波折是难免的,要向前看......我实在没有心情听她的屁话,一个小时25块钱不是让她念这些给死人听得三七的。“麻烦你,我想换个男的心理医生,我觉得和男性我更好沟通。”我瞥了她一眼,不在乎她到底心里有多少个不愿意。我是需要一个男的心理医生,我想知道男人的心理到底是怎样的。   

换了一件屋子,绿色的滴水观音,令我心情多少有点放松。长春的冬天是灰白的,很少看到绿色的。待我接过男医师递过来的茶杯坐稳时,我发现,自己坐在真皮沙发上,手里端的是久违的绿茶。他和我一样,什么也不说,冬天的阳光,丝丝斑斑的洒在水泥地上。绿茶的香暖令我开了口“你说如果一个男人20几岁就丧失了性功能,是不是挺残忍的?” 我望着男医师反方向的滴水观音说。“其实,我主张你大声地说出自己心理的不满,不用隐瞒的,发泄似的通通说出来!”

我歇斯底里般的,发泄的诉说了我对昊全力以赴的付出,和无法接受的毫无前兆的分手。“是你的,跑不了,不是你的长不了。相信令自己快乐的想法,何必在乎他是否是事实?”  “或许吧,既然都已成定局,那就让我试着来接受吧,嗬嗬,不如让我来诅咒他,从现在开始丧失性能力!”    就那么一句话,我茅塞顿开了,或许是自己的诅咒令自己开始学着去释怀了。

澳洲三月的太阳,不大不小的正好。我躺在悉尼的裸泳海滩上,不用在乎别人的眼神,大家都一样的赤裸裸的。我喜欢这海风和太阳的味道,海风带走了我的晦气,阳光驱散了我心底的阴翳。

我喜欢夏天的阳光,我害怕冬天阴冷的来临。我要在冬天来临前逃离这里,永远的远离冬天的记忆。
公谨二十四经略中原,妻小乔,羽扇纶巾, 谈笑间破孟德八十三万于赤壁。今吾亦当此岁,但少睡多忧,贤愚竟相远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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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4 11:18:24 |只看该作者
后记
一 关于颓废
有些人左手烟右手酒的,不一定是颓废。我认为颓废是一种心理状态,不想不做,对什么都无所谓的心理状态。
有人说我们这一代是颓废的一代,不是世界和现实对我们不好,是我们不懂得自己去爱自己。是什么都无所谓了,人活着是为了自己,不是为了别人的言论。
我不可以选择我的出身,但我可以选择我的生活方式。

二 关于真实性
90%是我真实经历的,你信也好,不信也罢。我只是通过这种方式来记叙自己的回忆。回忆是种很残忍的东西,你刻意的忘记是加深,你刻意的加深却发现他模糊起来了。就像我前段时间想拼命的忘掉和昊的一切,可每天晚上都在梦里看到他,现在不想忘了,他的容貌反倒不清晰了。

三 关于我自己
我不是一个勇敢的人,是一个在现实面前逃避不敢面对的人,也因此丧失了许多机会。我不觉得我的生活有什么不妥,我也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对,我只是做了自己想做的事,别人怎么想是别人的事。可以接受我的,大家做朋友,不能接受我的,离我远点,大家眼不见为静。有时觉得交人不如交狗,你对狗好,狗也知道冲你摇尾,而且不会两面三刀,反咬你一口。人心叵测,你千好万好,一件事做得不好,就功亏一篑。所以,做人还是不要刻意的好,那样太累。但我始终相信“好人有好报”做事也一直牢记着我妈那句“但行好事,莫问前程”是呀,我是刀子嘴,豆腐心的那种人!      结束了,对以前的回忆到此结束。对我过去的一切的一切挥手,无论是欢笑还是哭泣。不再回头看走过的路,无论是崎岖还是平坦。开始新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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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4 11:19:57 |只看该作者
刻意的美化和刻意的丑化,都可以标榜人生,但是人生最大的悲哀在于它有可能既不美也不丑,是平平淡淡的,让你伫立街头,满目疮痍,却只能于无人处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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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6 04:07:37 |只看该作者

冷暖自知 (zz)

作者: dewbaby     月下文字



海誓和山盟 我答应视死如归

海誓对山盟 我愿意望穿秋水

海誓爱山盟 我拥护爱情万岁

海誓怕山盟 我发誓永不后悔

============================



黛安是立冬那天辞的职,这一年冬天,她27岁。

在一个地方做的久了,难免生出浮躁来。在公司办完所有手续,黛安长长的迂了口气,电梯口,遇到旧时的老上司。就这么走了?言下甚是惋惜。能不走吗?时下人事纷乱四起,黛安知自己并不是善伪的人,不如早早的眼不见为净。



怕冷。刚过中秋,黛安就换上了厚厚的羽绒被。可是依然常常睡到半夜里四肢冰凉得冻醒,每年入冬她都不知道怎么才能熬过这个季节。没有暖气,便裹四季的衣服在身上,臃肿的行动蹒跚。一时也没有新的打算,便在家闲着,看看书,听听音乐,伺弄些花草,依赖午夜剧场的老片。



工作辞的有点突然,也许真的是做的厌了。机械琐碎的重复,在一个日本人留下的老房子里,从早上耗到傍晚,好在工作倒是轻松,只是周遭的人关系复杂微妙,利害关系裙带相连。黛安陷在其中,稚嫩,往往不得要领,以为兢兢业业地做好手上的活,闲闲淡淡的处着人际关系,就可以安静的打发自己的空间。然生活哪能如此纯净,黛安只是给众人留下散漫和淡漠的印象,任何变故都可以将她推到前沿当箭。记起当年毕业,老师便说黛安不擅交际又过敏感,以后难免怕要吃亏,不如做自由的职业为好。



当初做这份工,是因为需要这份稳定的薪金。黛安对自己极省,应付完水电煤房租后,委屈辛苦所得,这些年尽数散在长途电话和机票酒店的费用上。收工回家路上,便在街边吃一碗2块钱的牛肉拉面,买一个7点后打折的面包权当翌日的早餐。每个月买本文摘杂志,去超市买点生活用品,偶尔和同事们出去喝些茶,大多时候都在家里听唱片。每隔一个星期五坐14:20分的班机去见REAL,周日下午16:25分的飞机回上海。日子可以这样规律的度过。



12月7日,大雪。小素留了言给她:泰福楼,围火炉,我等你。时日,黛安在家闲着已有1月余,没了烟熏的环境,皮肤居然红润起来。洗了澡,湿着头发,穿着复古的缀满蕾丝棉布裙,出门。上海的冬天,混杂着海上的湿气,阴潮的刺骨。黛安不是美丽的女子,娇小,蓄过肩的头发,明眸皓齿,笑起来却有令人安心的气质。



等车的时候,街边有个礼品店,黛安想给这个年轻的女孩买个礼物,一眼就看中了那个半人高的树袋熊,付钱买下,抱在怀里,把脸贴在长绒熊上,尽管没有体温,却可以感觉一些温暖。寂寞的人总是需要一些拥抱,无关来自异性还是同性,甚至玩具,黛安枕着树熊的那一刻真是心满意足。那远方的男子呢?不羁的心终于没能为她停留。路上费了些周折,赶到时,小素已经到了,怀里抱着的同样是半人高的维尼熊。和小素认识,象是种安排。8月的台风夜,黛安无眠,在网上写下:9月7,白露,衡山路寒舍,我请喝茶。小素是唯一来的客人,穿色豹纹的露背衫在笙歌四起的繁华里象朵娇艳欲滴的花:“我,20岁,小素,看到你的帖子,今日白露,来赴你的约。”陌生的脸上没有妆有少女的灿烂和芬芳。多么明快自信的孩子,黛安心里赞叹着,而自己的心早在1000公里来回奔波的年岁里斑斑驳驳。



两人初见了彼此怀中之物,都有意外,随后相视而笑,再末心中都隐隐得一疼。吃的火锅有个好听的名字:冰火缘。小素要了许多菜,黛安轻笑着,不要点那么多,我们可没有4个胃。

“你太苍白了,冬天本就是要进补的,再不调理你还想不想活?”小素的执意,黛安终没有拒绝。

席间,气氛有些沉默。小素比上次见落寞了很多。黛安几次话都要出口,最后终没有说。20岁,本是生命中最绽放的花季,可是谁没有心事呢。小素不停的为黛安烫食物,殷殷切切的关照黛安多吃点,要好好的爱自己。那一刹那小素仿佛成了黛安的母亲。黛安想起上次曾告诉过小素,自幼体质不好血压过低,有不详的心脏病,待到青春期发育似乎自动治愈了,后因为常常熬夜做兼职,吃饭总是没规律有一顿没一顿,久久便落下了病症,旧疾一起复发,频繁的出现昏厥,好在每次都是虚惊一场。被一个比自己小许多年的女子关心着,是一种怎样的牵挂呢?我要很多很多的爱,黛安对自己说,可是到最后总是付出很多很多的爱。

火已经熄了,汤变的浑浊在上面冻起一层油,到底2个女子还是没能吃掉多少食物,讪讪然都没有走的意思,陪座着的是各自送给对方长绒玩具,景色到也瞩目。都是寂寞的人,这和年纪无关,所以自己疼自己,最后疼着自己的影子,于是惺惺相惜起来。



冷,冻彻心扉,浸淫骨髓。黛安紧紧抱着维尼熊,衣锦夜行。想起在北方小城的日子里,REAL牵着她的手走在大雪过后白色的大街上,雪下的厚重,松松地积了一层,吱呀吱呀踩着作响,REAL说这是Ash of time。时间的灰烬,便是燃烧过的生命。时隔数年,黛安依然穿着长长短短的江南布裙,长发如缎。



过着独居的日子。一个人在外面住的久了,难免生出许多洁癖来。黛安把屋子收拾得干净,地板擦得光亮,浴室蔓延着青柠的香气,柜子里用IKEA的纸盒分列排的整齐,冰箱里不留隔夜的菜。闲居的日子,收养了一只猫,黑色条纹,传说中用来换太子的宠物。在菜场落市的时候见到它的,蹲在一个修车的铺子门口,哆嗦偎灶的模样,毛难看的纠结在一起,然眼神傲气,并不期望路人施舍。黛安和猫对视数秒,然后走过去,伸出手,猫没有反抗,跟她回了家。家里多了个生命,居然也热闹起来,黛安不再不定时的打发自己的胃,每天按时给自己和猫做饭。猫似有灵气,黛安只教了它一次便懂得了自己在抽水马桶上排泄,不给她添多余的麻烦。



这年的冬天特别冷。已经对暖冬生出惯性来的黛安,对着突来的寒冬更是冻得无措。冰冷的夜里,黛安越发的思念REAL。她一直记得那一年的冬天,她穿了江南蚕丝的绣花小袄,坐了14小时的火车,去北方见REAL。

那是大雪初停后阳光明媚的一天。正月初十。

黛安随着人流走到广场。北方的冷,干燥。半个小时前才通知了REAL,想给他一个惊喜。城市是陌生的,天空很澄净,空气里有风沙。

我来看你,黛安低语。

为什么不事先说一声,我好做安排?轻责里是惊喜的声音。

黛安淡淡地笑,这样更好,不给你拒绝的机会。

REAL满眼的暖意,怎么会?傻孩子!说着搂她在怀中。

黛安伏在他的肩上,泪满面。为什么急急得要来,因为那封对她晴天霹雳的信啊。但是她没说出口。



REAL请了假,带黛安去看黄河。冬季里,游人甚少,他们要了一匹马,合骑着。REAL一直小心翼翼地扶着黛安,怕她跌倒怕她冷。黛安心中期望着就这样一直走下去走下去,可惜路总有尽头。

弃了马,改坐手划船,黄河正是旱季,露出河心一滩滩的淤泥,象充气的跳毯。REAL拉着她,开心得跳来跳去,象个孩子,一点看不出黛安眼中的心事。黛安便顺着他,陪他疯,不忍心见他落兴,只委屈着自己。

下得船又登邙山。北方的冬天和江南迥异,放眼望去,苍茫茫一片白雪覆盖的黄土地,有点清寂。那天,REAL给黛安拍了很多照片,张张都是神态明丽。雪地里,留下深深浅浅的2排脚印,REAL一直没有松开黛安的手,紧紧得握着,仿佛要掬她在心口。山腰路过一个窑洞,有老妇人在门口卖茶。黛安说,我们去歇一歇。心里剔透,是要留住这一刻,即使只是瞬间幸福。

黛安从窑洞推门出来,只听得REAL说,笑一笑啊,快门永远停留在那一脸灿烂的笑容里。



那夜,REAL没有走。

你爱我吗?黛安终于问出口。

你可以让我爱吗?REAL还是半真半假的开着玩笑。

REAL,我们结婚吧。

我们都还很年轻。

黛安不语。已经听见自己心里有清脆的破裂声。是的,只是年轻。却不愿反击。

唉,算我倒霉,我娶你。REAL吻着黛安的发,你这孩子。那年REAL25岁,黛安23岁。

黛安半夜里醒来,见REAL睡的塌实,头发散在脸上,手紧紧的圈着她,仿佛要这样守护她一辈子。泪又上涌。自小她都是个倔强的人,要自己做到不在人前哭,却在REAL面前一次一次的控制不住。

习惯了某一种体温,就会愈发的依赖。

除夕那夜,黛安收到陌生女子乔的信,言词激烈,说REAL是她的男友。信不长,却一句句撞在黛安的心口上,叫她疼的几乎无法呼吸。“你可知道那晚你打电话来,干扰了我和他的私人时间。你不觉得你的举动过于亲密了吗?”“为了REAL,我可以不要生命不要工作不要家人。”“我们一直在一起的,你放弃吧。”



机场。

REAL替她系好了围巾,若无旁人的吻她,抱她。乖,下次来前告诉我,我好安排。

黛安知道这一走将不再见REAL了,也许便是永别,撕心的疼将她扯碎,抛在半空又重重的落下,却强忍着不哭。

为什么不在情人节你生日的过来?REAL捋着她的头发,把登机牌交给她。

乔好吗?那天你会很忙的。黛安的声音淡得如水。那般明净的她,终于给这次北方之行做了交代。

没能料到的是REAL哭了,抱着黛安,泪湿了她肩上好大一片。“她是我的前女友,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对不起,我没有告诉你,怕你难过。”黛安的心都要被他的眼泪淋碎了,高她一个头的北方男子,洒热泪,说,我爱你,我请你高贵的留下。 “我们要在一起的,黛安!”

他要,黛安便给他,不忍心拒绝。 我要我们在一起,仍是这么一句,已经叫黛安死心塌地没了最后的防线。攻击也好,退守也好,她顾不了那么多了。即便是一切都是假的,她也要信他。

待到广播里重复播报她的名字,黛安必须登机了,是泪眼对泪眼。她留下,她自此留她的全部心思在这陌生的北方小城里。



转眼就是立春,小素常常带着食物去黛安的小屋,2个人有说有笑的,一起听英伦的音乐,看各种午夜影片,有时就住下不走。猫因为不再流浪街头,毛也丰厚的滋润起来,甚乖,一并挤在黛安的床上。黛安那时已经在家替一个公司做设计,活不多收入却已经可以维持自己的生计。小素说这样才好,不要让自己太累,你要多多保养。想起黛安早年,为了来回不菲的机票钱,常常奔波在公司和肯德基之间打工,夜里还替别人写稿赚些额外的收入就忍不住为她心疼。小素乍听说时,简直气坏了,凭什么你这样。黛安只是笑,他工作不稳定,上海总是大都市,即使收入微薄总好过别处。是以,总是她一再的飞行。有次,刚出差回来的黛安,只有3个小时的时间回家收拾行李,便又赶着去那北方小城,候机时,恰逢同事打电话来,你这人怎么搞的,怎么又在飞机上?也许总有天死在飞机上罢,也算离天堂最近。黛安尚有心思开玩笑,想着1个小时后又能见到REAL,怎么都会快乐起来,一月的辛苦,便为着2次5天的相聚。



黛安那次又晕倒了,小素刚巧在,扶她坐起,死命的掐人中,急得要打120,好在黛安最后还是悠悠的转醒。你想吓死我啊?小素微嗔,自那次后,小素索性搬过来住,一直督促着黛安去做全身检查。黛安心里感激,也许上天总是公平的,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给你开了一扇窗。打听下来,手术的费用很贵,小素怜着,也知暂时无能为力,只好加倍的留意着黛安,即使她洗澡时间过长也会紧张。黛安很喜欢洗澡,将这个身子浸没泡沫里,许久才披上宽大的棉裙开始做晚饭。她常常会去买各种棉质的睡袍,镶着蕾丝或者荷叶边,在夜里一件件得换上,烫平,叠好,挂在衣橱里,最后越积越多。



春天来的时候,猫已经长大了一圈,毛色光亮,见黛安看书看碟就慵懒依偎在她身上,有时候和黛安对视,有时候常常半夜在屋子里无声无息的走动,大多数的时候只趴在阳台上发呆。小素笑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瞧你养的猫,简直和你一个模子。”2人在沙发上笑着打闹成一团。小素突然想起一件事,便接口问黛安:“你的父母不在上海吗?老人家可好?”黛安心里凛然一颤,离家已经整整5年了,几次走过家门,犹豫徘徊,终没有进去。心里牵挂着2老,知他们是为自己好,却都倔强,不肯妥协,于是每年寄些钱物和补品回家,留上一字半句:我很好,他对我也很好。不再多说什么,已是满心的沉重,仍有对父母的歉意,却不曾后悔过选择REAL。即使REAL最终离她而去。陪他一段,在最美丽的年华里,于黛安已经是无怨。



父母都对她寄很高期望,家境尚好,送她去学习美术,她喜欢什么便尽量的满足,教导她好好读书。一路平静念到大学毕业,本该慰劳父母,却最后舍家。父亲是典型的知识份子,有这个阶层的通病,象个认死理的小老头。母亲脾气不好,原是富贵人家的小姐,几经动荡,脾气也日渐暴仄起来,常常无端的发火。父亲总相信国家不会亏待知识份子,所以希望黛安能够塌实的找个读书人。母亲也许因为遭受多年来的变故,是以明白钱财的重要性,所以希望黛安能过富足的日子。黛安成了全家的希望,工夫不负有心人,他们替黛安物色了华裔J,家底颇丰,博士,比黛安略长,双方的家长都非常满意,谁知黛安却遇上了REAL,于是力争说服父母,可是徒劳。一个长发,没有固定工作的浪子,还远在北方的小城,父母是怎样也不同意的。黛安明白,他们是真的爱她为她好,她什么都明白,却放不下爱情。一再的争取,惹恼了母亲,收拾了她的东西扔到门外:“滚,就当我没有你这个女儿!”父亲不作声,黛安知道他定是对她失望至极。父亲对她的期望甚高,希望她出色,有出息,在多方面培养她,对她过于宠爱。她也一直好好努力,让父亲开心,却不是她的本心。黛安是闲淡的人,做不得强人,也做不得唯利的人,于是母亲那里也不讨好。这本是一个大好的机会,安慰了父亲又成全了母亲,无奈黛安舍不得爱情,终于离家。



这些年,黛安何尝不想家,初时打过电话回家,母亲仍在气上,言语污秽,不肯认她。父亲依然无语,只说希望他真的对你好,便是长长的叹气。父母对她的溺爱她记在心里,相信他们有一天能理解,希望将来可以加倍的报答。J来找过她,他是真的对她好,可惜她不爱是真的无法勉强。J替她联系stanford的研究生名额,那是她一直想要的,也是父亲从小对她最大的希望。心下犹豫,最终还是拒绝了,请J转告父亲,将来他一定会有出息的不会叫他失望。J愈发的对黛安好,早知不可挽回,却也爱她对爱情这份执着,便回美国去,走时来看她,要黛安有困难记得一定告诉他。黛安应下了,请J多多关照她父母。



这段往事终于说出口,听的小素也恍惚起来,爱似镜花,花鲜艳镜明清,到头来却只是虚象。 她起身去厨房沏了茶给黛安,“REAL到底是何等人,值得你这样?”黛安接过茶,暖着手,不知如何开口,她认识他的时候,他刚结束异乡多年的流浪的生活,回到他父母的城市里,在一个小公司里,找了份设计的活做修整。而她,在霓虹似锦的大都市里,却长成了一颗淡泊明净的心,穿棉布的裙子,留过肩的直发,阳光下,弹一手流淌的钢琴。画得一手好画,常常做些精致费时的卡片,寄给三五知己,心思细密,却学不会圆滑。她读《喜宝》,爱极了那句:我需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那么便要有很多很多的钱,再不就要有很好很好的健康。黛安明白,对大多数的人来说只能是得到不太坏的健康,然而她执意得乘着飞机候鸟般去呵护着她的爱情。有生之年,有些人,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黛安生日那天,买了她最爱的马蹄莲,插在方型的透明瓶子里。在煤气上炖了鸡汤,放了扁尖、咸肉、枸杞、黄芪等在汤里,等小素下班回来。顺道取了当日的报纸上来,见里面还有一个邮包,来自大洋的彼岸。拆开看,是副意大利的小牛皮手套,大小正好,还有个短笺:黛安生日快乐。你父亲上月出差路过加州,我们聊了一会,知道你还住在外面,让人放心不下。无论怎样都是你的决定,我尊重。记得你是怕冷的,希望能在上海阴寒的天气里,让你取暖。



放下信,黛安仿佛被针刺了一下,又是满怀的疼。她想起24岁本命年的生日是REAL陪她度过的。黛安下飞机刚到宾馆就有快递送来大束白色的玫瑰,还有开满玫瑰的蛋糕,随后REAL才懒洋洋的背着吉他在黛安的惊讶里出现在门口。REAL带她去外面吃晚饭,那餐厅很小,却可以在墙壁上任客人涂鸦。黛安画了REAL的像在墙上,写下:相吻以湿,相濡以沫。签了日期,笑语,这便是日后的见证,不许你赖。REAL紧接着跟下:忙碌的快餐时代,上帝也是忙的,别再去乞求天长地久的爱情了,不过是另一个计量单位而已。如果我什么都不能给你,请让我给你爱情;如果不能给你一辈子,请让我给你一分钟。在黛安的心里那却是永远停留的一分钟。

那天,REAL说最好的要留到最后,他们做了一个翌日零点前夕的电话提醒,点蜡烛的细数发现只有22根。REAL说,瞧我的,取了2根蜡烛从中分裂成4根,插在蛋糕上玫瑰的蕊中。“这是你,这是我,这是我们的孩子,这是我们的猫。”执手相握,黛安无语竟成凝噎。

她睡不暖,仍是冰冷,REAL将她的脚捂在怀里。她记得人常说,爱一个人,最先消失的是容貌,然后是声音最后是体温。

仍然照了很多照片,黛安穿着细肩带的白色棉布睡裙,长发散落在肩上,舍不得吹灭那些蜡烛,衬着跳跃的烛光,象夏季里最后的茉莉一般纯净。



小素回来的时候,黛安已经绻在沙发上睡熟了,肤色依然苍白,却更显得明净了。猫吃饱了,正舔着爪子。见黛安的DISKMAN还亮着,便想去替她关了,随即一想又好奇地带上她的耳机,录音很轻显得背景空旷,一个声音清冽纯净的男生唱着歌,除了吉他没有别的伴奏,有些单薄,却听的有些伤感。:“跟我去爬山吧,山上有雪莲花。跟我去采雪莲吧,用它装饰咱们的家。坎坎坷柯你不要怕,爬到山顶我找到了花,山风扶起你的发,美貌仙子也会嫉妒你的家…… ”也许承诺只是因为没把握,小素恨黛安的这样对REAL执着,以为不值,爱上一个认真的消遣,却用尽一朵花开的时间。他们是不同的人,一个是温润如玉的女子,一个是犀利的现代女子,却因为友情走到了一起。20出头的小素,敢爱敢恨,不相信永远,她说爱我,请疼我,但别让我疼,否则对不起。而黛安心里愈是爱,因为不得,感情愈发内敛的收着。遂,隐忍成了一种刻骨的疼。



黛安一直梦起那些阳光灿烂的下午,他们坐在草地上,REAL弹着吉他一起唱歌的样子。她说:“初初见你,人群中,青春飞扬。 ”他答:“初初见你,暮色里,遇见幸福。 ”他们录下许多声音,唱歌的,嬉笑的,对白的,然后刻成CD,各人执一份,说想念对方的时候就可以慢慢熬过那些长夜。



惊蛰过后便是清明,天渐渐的暖和起来,黛安平时只去附近的便利店,只待小素休息的日子一起上街看风景,买些唱片和碟片回来看,因为放心不下猫。黛安说街上的CAFE店越来越小资了,一家比一家叫人看得暖和,便要拉小素进去。小素不许黛安喝咖啡,说刺激心脏,只要了玫瑰茶给她。黛安只是笑,说28年都这样过来了,你怎么比死神还惦记。黛安说最近做了一个大的设计活,得了一笔款子,我们做去旅行吧。小素说好,你想去那里?我想去天津。小素惊讶,手上的杯子落到桌上,咖啡被洒了一桌,仍是不太相信的问了一句,为什么。以黛安的性格绝不会从一个钢筋森林逃到另一个钢筋森林。黛安抹着桌子,说你怎么还这么冒失,我只随便想去走走。小素心里奇怪,只若是黛安不讲也问不到什么,只得随她去了才会知道。



把猫托付给了宠物医院,2人坐了飞机去天津。飞机上,黛安一直失神,忍不住要想到那些年的周末她固定做14:25的航班去北方,然后换1个多小时的民航大巴到REAL所在的小城,等REAL下班。小素怕她沉溺在那些候鸟生涯往事里,不时的和她打趣,和她说算命扶乩求签等各种故事。黛安知道小素的心意,顺着话题和她聊少年时有个瞎子给她排的八字。说她命犯野血宫,气亏体弱,四处相克,绝无弟妹。10年流水运。1-11岁欢无忧,12-16岁小磕碰,17-23岁遭变故,24-26岁为背运,感情坎坷。 28岁前要成婚,否则世事难料,自当看造化。若过此劫难,28岁后出洋,贵人相协,富贵天年,68岁后一切随天意留去。说罢黛安自己也笑了,有睿智的朋友曾告诉她,时也命也。其实无非是手心一根线,教世人百般揣测千次端详;却又只是脚上一红绳,茫茫人世间寻求一点所谓的安心与宁静。



黛安和小素嚼着18街的麻花,走在干净的马路上,风过,吹了长发拂黛安的脸,黛安的头发长得极慢,难得留长些了,便要去修,是以总是长到过肩似乎就停了。日丽,黛安当日穿了白色的棉布裙子,却在上面手绘了大朵大朵桃红的百合,配了同色系的短衫,心情大悦,色彩鲜明,眼里盛满了笑。见她如此小素也为她高兴。她们去参观独乐寺,又去了大悲禅院,还寻得了潮音寺。黛安对寺庙总有好感,进香虔诚,在古刹的钟声里流连忘返。吃了素斋面出来,黛安笑问小素:“若是我削发为尼,你可会奇怪?”小素也知她是玩笑,便曰:“好啊,我找个人剃度为僧,看看有没有诱尼的新戏看得。”



一日,又去了黄崖关,蓟县太平寨以长城墩台变化多端而闻名,有石条彻就的,有砖木构成的,有空心的,有实心的,有方有圆,形式多样。小素和黛安都拍了很多照片,一路上,黛安甚是快乐,爬到关城上,张开双臂,昂着头,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雅兴。那日,黛安话很多。和小素说天津这地方出的名人她最佩服李叔同,既然做了一件事就要认真完成。做风流公子的时候便琴棋书画样样拿的起,创办话剧“春柳社”,并自己主演了各名剧。想求学便东渡扶桑。想参悟便跑到杭州为僧,穷其一生潜心钻研佛经戒律,终成一代宗师。人本也该如此认真,即使爱上一场明知要输的游戏。



回到市区,黛安四处打听卖打口带的地方。路人都说现在早没打口带了,都什么年代了,可黛安不甘心,说即使路都拆了,我也要去看看。最后还是问到了,那个地方现在只卖D版的CD,黛安仍是高兴,来来回回在那里逛了很久。最后,她要小素先回去,她四处逛逛。小素那肯让她一个人去,心中的疑团渐渐浮上来,尽管黛安掩饰的很好,她仍不会相信她会随便到天津来走走。

果真。

黛安要去子牙河南岸的团结路。她一路数着门牌号走过,最后停在11号前,不肯离去,久久凝望,一颗颗泪珠挂在颊上。她来,仍是为了REAL,她便是为他,收藏起自己所有的理想和信念,只盼能把爱情捍卫到底。REAL认识黛安之前,就在这所城市里住了整整3年,他曾告诉过她,他住在团结路11号,他说他常常去买那些英伦的打口卡带,吃18街的麻花,然后背着吉他走遍了这个城市的每一处。他说在音乐里找到快乐可以忘记现实里的痛苦。黛安这番来,便是要顺着REAL的足迹,来寻找他的气息,在这他多年前逗留过的城市里。



无数个深夜里,REAL曾细细的给黛安说那些黑色却让人击节的电影,他一直推荐黛安去看《Trainspotting》,那里有灵魂的挣扎,PUNK的音乐,苏格兰最肮脏的厕所,毒品和放纵。他让她去听《perfect day》,说《 Trainspotting 》中,renton吸毒过量后,游离于被拖往医院的路上,耳边响起的就是lou reed的《perfect day》。 说看来perfect day 总离不开音乐的。说有音乐的日子就是perfect day 。他和她说音乐,他们一起听STONE ROESES和RADIOHEAD还有CRANBERRIES的音乐,他说听CRANBERRIES的歌你就会知道王菲的另类也是一种沿袭。他说:“黛安,我喜欢极至的东西,但,注定是不长久的,伤花,所以怒放。很多人喜欢我弹琴的样子,其实我唱的是我的专注,这一刻,我感觉我就象针,尖锐而皎洁,我只有这么一点,你只读到这么一点。”



她去大北方出差,REAL知道她定会嫌行李重太麻烦,心里惦记着知她怕冷,一再地关照她多穿衣服。她加班到凌晨,REAL陪她,说怕她寂寞。REAL每天收听上海的天气预报,叫她注意着冷暖,不要病了。她总是笑着嘴上说,冷暖自在心头,心里却有满溢的幸福。慢慢地不知几时起,REAL成了黛安的全部。

她问他:2千万,一辈子,买给你,要吗?

他答:2千万,分期付款,一辈子,卖吗?

再末,他说傻孩子,我娶你。

便是这薄薄一句,叫黛安无怨无悔。



端午,黛安无事逗着猫玩,你再这么胖下去我可要抱不动你了。猫已经可以称之为大猫了,体态丰腴,学得象孩子一样用爪子勾着黛安的脖子,小素拿鸡毛胆子佯装着要掷过来,怎么这你也妒忌?要人人象你人比黄花瘦才好?小素没有说出口的是,黛安即使是在爱着的时候心里也是忧郁的,她无法真正的相忘于江湖,所以只能这样忧伤的相望着,整整1000公里的距离。我们的眼泪不会是任何人的汪洋,她其实心里是明白的,只是怨憎会苦,爱别离苦。



黛安买了艾白回来,熏得一屋子异香。小素戏谑,就你有这心思,把生活过得那么生动。2人窝在沙发上看碟片,听的那句台词:“他什么都希望比别人做得好,但一旦明白自己什么事做错了,他也依旧固执,似乎他错得理直气壮。”黛安象被人点中了心事,他一再的对她说,会好的会好的。你好我好最重要,如果乔也好,那便最好。他总希望能做好,即使错了也希望下次能好起来。而昨天象一个阴影,纠缠所有的人,不管我们是演戏的还是看戏的。



他说今天大雪初停,明媚的日子让他恍惚的以为黛安又来了。他说坐车的时候闻到清冽的香水味道和黛安用的一样,回头却看不见她。他说她这棉布睡裙的样子很可爱,他喜欢见她穿。他和她天马行空的侃,末了却幽幽的带出一句我想你了。于是黛安一再的去。黛安没有假期,是以要珍惜和REAL相聚的每一分钟不愿意把时间浪费在来回29小时的火车上,只能一再的为机票拼命。

如许经年。



终于有一天还是走到了尽头。

REAL到上海来看她,他抱着她,她也抱着他,紧紧的。大暑天,可是她还是冷的寒颤。他说我爱你,黛安。可是乔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她不能再失去我了。他说黛安,你是坚强的,你还有期望你的父母,你还可以去STANFORD完成你的学位。

天旋地转。

黛安倒下了,如当年的除夕接到乔的那份信,心倏得没有丝毫的完整。那年她读完信便病了整整一个星期,发着高烧,差点又引发心肌炎。稍好些,便挣扎着去北方看他。她装作轻描淡写的问他,乔好吗?黛安不在身边,他百无聊赖的时候认识了乔,一时糊涂便和她上了床。事后后悔,怕黛安生气,想自己把事情做好的,所以一直没有告诉她。黛安信他,他会把事情做好的。可是她却是太纯厚,太相信他们的爱情能驱走1000公里的寂寞。

明明是她被击中了,他却还要她坚强。

乔毁弃了自己本来该有的婚姻,和所有反对的朋友决裂,要和REAL在一起。她的纠缠,REAL挡不住,是以妥协。黛安太远,即使她没命地工作来和他欢聚,总匆匆又要离别。

我爱你,黛安。可是我没有办法。

这个曾说要娶她的男子,时的震撼,到如今黛安仍舍不得他为难。他曾是真的要对那荒诞的一夜给黛安一个交代,可是到最后他还是没能做好。



REAL走时,黛安特意录了一盘歌给她,她自己弹着钢琴幽幽地唱,琴声如诉。还把两人那时照的照片都洗了一份,一张张的标好地点日期列在册子里给他。又整理了他们以前写下的关于音乐关于电影关于生活的所有文字,印成集子给他,绿色的封面,盛开白色的花。他曾对她唱过要用雪莲装饰他们的家。REAL在扉页上写下:这些文字会鉴证我们的青葱岁月,会鉴证我们擦肩的每个人,会鉴证我们的每个一分钟的真诚,可能真的没有什么值得用生命去坚持!



黛安去送他,自己忍不住,一直咬着牙硬是支撑着。懂事之前,情动以后注定有些人相遇、相识、相知,然后分离。2人坐地铁去火车站,地铁是这个城市里最冰冷的表征,呼啸着来,呼啸着去,也上演着别离,却只有大幅海报上明艳的美女或者内衣秀,似是而非的嘲笑着。下得候车厅,黛安说,我不送你了,我怕受不了。我坐这边的车回去,你坐那边的车走,这一次你看我先走。

RAEL吻她,如他第一次吻她那般霸道。对不起,黛安。我想做把事情都处理好的。

黛安要坐的车,缓缓来了,两人的心都如绞痛。太阳重新升上来的时候也许有些人就真的永远不相见了。REAL用力的抱她,都是一脸的泪。REAL说,30岁以前我不会结婚的。黛安听不出这话里的滋味,她不敢去猜。她运气总不好,他和她都真心真意的爱过,已是她全部的支柱。她说别去掩饰什么,起码那些经过属于她。

黛安上了车,门关上的刹那,眼泪落湿了衣襟。不知是天意还是巧合,地铁的门居然又缓缓的开了,两人都是意外,黛安走到门边,终还是留步,朝REAL拼命得挥手。仍是那般晶莹剔透。



出梅以后,黛安说这黄梅落了1季的雨,下得人心也悉悉索索的,该要好好晒晒衣物。小素道也对,不如乘机大扫除,这一整理却翻出许多尘封的文字。在ASCII码横行的数码时代,小素才发现原来黛安还写得这样一手飘逸的字。她在纸上写着叫她以后痛却一生的开始:



8月14日,黛安怎么也不会忘记这一天。他们是在一个公司展览会上认识,她是主,他是客。他说我也是做这行的,认识你很高兴。黛安礼节性的与他握手,谁知他却说执子之手,与子携老。如此大胆的男子,叫黛安格外的多留意了几眼。瘦,头发蓄的几乎和黛安一般的长,干净,穿一条毛边的牛仔裤和宽大的红色T恤,嘴唇很薄,有好看的弧型,眼睛里有不羁的目光。

会议结束,她要回南方,他则回北方。本以为浮云众生,天各一方,只不过多一个认识的人,却是错了。一开始淡淡的,刚好有些许业务邮件的往来,原不是REAL的事,他却接了过来做,渐渐的和黛安熟了。黛安曾写下蝴蝶梦为庄周,蝴蝶之不幸也。流着暗红的血,淌着低婉的怨,蝴蝶坠落;盼着悲伤的旋,望着痴迷的月,蝴蝶沉沦。用一生换得一次,用生命换得灿烂。不完美也要精彩,偶尔妥协,拒绝后悔。REAL说喜欢,便让他所有的朋友都来读黛安的文字。他找到了黛安少时做的主页,说你的页面做的怎的这般难看,你是艺人,我是匠人,说吧,要什么风格的,我替你做。黛安说喜欢KENZO的香水,清冽,REAL说好,那么便做一个纯色的网站,于是黛安找了些刚毕业时照一组白衣白裙的照片给REAL发过去做底色。那些照片上的女子长发如丝直泻,眼波流转,低眉浅笑,不漂亮,却让人无法拒绝。REAL收到,说喜欢,却怎么也舍不得公开放到网络上让大家欣赏。黛安说也罢,下次照些新的给你再做吧。

那一日,黛安发邮件给REAL时留了手机号码。不多时电话响,声音清冽,有点陌生,突然黛安便猜到了一定是REAL。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开始很喘很急,只是唐突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黛安正好赶着做事,便匆匆收了线。很多年以后,黛安才知道,REAL得到她的私人电话号码甚是激动,苦于身边一时没有可打长途的电话,便一路飞奔,穿越了半个城市,给她打这通电话。便是这份最初的激情,叫她后来一直念着他的好。他只一场奔跑,却叫她投入了全部,到头来还是她给了他很多很多的爱。



9月秋分,J来中国开会,依然不忘来看黛安。那日黛安突然说要吃蛋糕,小素觉得意外,却没说破。J出去买了个CHEES蛋糕回来,这么多年,他也是有心记得黛安喜欢吃的东西。切了蛋糕捧在手上,黛安却沉默了很久才吃下。那日是REAL生日,即使数年,黛安总还记得。她和J一起吃REAL的生日蛋糕,她最后却是给了REAL最好笑的反击。他用她的弱点轻易就赢了她,他说30岁前不娶,是以黛安依然会无望的等他。手里按着10位号码,最后一个停在半空迟迟按不下去。青青子矜,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黛安走的那天,霜降。父母赶紧赶慢过来,终于见得最后一面。这些年里父母明显得衰老了,心中早已经原谅了女儿接受了事实,却都一直放不下面子,这几年间到底不曾相见。母亲拉着黛安的手,话已经说不出大滴大滴的泪落下,那么鲜活的女儿转眼就要香消玉损,为母的心实在承受不起这打击。父亲也已哽咽,就这么一个独养女儿无限的希望她过得幸福,所以对她的溺爱便表现在对她的期望上,希望她争气出人头地,最终还是白发人送黑发人。

小素早在一边泣不成声,然说什么都没有用了,深知黛安最后还是惦记着REAL,从来就不曾忘记过。爱情是场浩劫,带去了所有力气,得不到拯救。她这一生一世,便只是一生一世,不能更好,不会更坏,总要阵亡的。

“你好REAL,我是小素,黛安的朋友。她昨天去了,心脏病。”



葬礼上,小素终于见到REAL,一身素蓝,瘦,长发,有和黛安一样忧伤的眼神。到这时,她总算明白为什么黛安说也许放弃,才能靠近他,不再见他,他才会把我记起。REAL虽不是很好,确是黛安握不住的。



景再现,物已归,雪莲花开,白衣终于飘去。


Will you remember the dress i wore?

Will you remember my face?

Will you remember the lipstick i wore?

This world is a wonderful place.

The end
公谨二十四经略中原,妻小乔,羽扇纶巾, 谈笑间破孟德八十三万于赤壁。今吾亦当此岁,但少睡多忧,贤愚竟相远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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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6 08:05:49 |只看该作者
冷暖自知 - 张楚

走出城市空空荡荡
大路朝天没有翅膀
眼里没谁一片光亮
双腿夹着灵魂赶路匆忙忙
烟消云散和平景象
灰飞烟灭全是思想
叫或不叫都太荒唐
疼痛短促如死道路漫长
天不怨老地长出欲望
麦子还在对着太阳生长
天空的飞鸟总让我张望
它只感到冷暖没有重量
走出城市空空荡荡
大路朝天没有翅膀
眼里没谁一片光亮
双腿夹着灵魂赶路匆忙忙
耿耿于怀开始膨胀
长出尾巴一样飞翔
眼泪温暖天气在凉
归宿是否是你的目光
我没法再像个农民那样善良
只是麦子还在对着太阳愤怒生长
在没有方向的风中开始跳舞吧
或者紧紧鞋带听远处歌唱
在没有方向的风中开始跳舞吧
或者紧紧鞋带听远处歌唱
在没有方向的风中开始跳舞吧
或者紧紧鞋带听远处歌唱
http://www.yuedui.com/MusicList.asp?AlbumID=674   冷暖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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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6 08:39:10 |只看该作者

[分享]苦来我吞酒来碗干,仰天一笑泪光寒(zz)

Writer: landseer
武林大汇


“江面不如杯面阔,卷起,五湖烟浪入青尊。”气魄如此之大,令我为之绝倒。可是——“醉倒投床君且睡,却怕,挑灯看剑忽伤神。”
  喜怒哀乐之中,喜是一时的,怒是一时的,乐也是一时的,唯有——哀却是长久的。
  “萧萧落叶,漏雨苍苔。壮士拂剑,浩然弥哀。”
  喜欢那样豪放的英雄,内心却又是哀伤的。
  那么历尽沧桑,那么极沉极郁——“将军百战声名裂,向河梁回头万里,故人长绝。”
  湫兮如风,悲兮如雨。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哎——英雄。
  英雄就必然演义柔情。
  “倩何人唤取,红巾翠袖,搵英雄泪?”
  于是,美人来了。
  其实,不喜欢“执子之手,与子携老”的永恒爱情。喜欢的是让人肝肠寸断的爱情。霸王别姬那样子的——颠覆灵魂、生生死死的爱情——惊天地,泣鬼神的那一种。
  正义与邪恶。野心与诱惑。陷害与追杀。阴谋与惨不忍睹。
  什么是真正的爱情?——《笑傲江湖》之中的令狐冲与任盈盈。
  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是潜藏的,性格是多面的。只有在遇到一些重大事情的时候,才会显露出来。有些人永远也没有机会遇到,也就平平安安地过来了。“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时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
  当恶人要挟令狐冲,就要将盈盈毁容的时候——换了如果是你,你是爱惜情人而委屈求全?还是誓死不屈却牺牲了爱人?
  令狐冲没有屈服,他自己伸出手指来对准自己的眼睛——如果盈盈你被毁了容,我就自毁双目。从此——永不见你的容颜,和你——只以心相见。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虽然也许他最爱还是他的小师妹。。。。
  “朱弦一拂余音在,却是当年寂寞心。”
  廓远空寂的茫茫大漠上空,荒凉的羌笛破空而来——猝然而至。
  一匹瘦骨嶙峋的白马人立起来,纵声长嘶——随之奋蹄狂奔,扬起漫天黄沙。瘦马飞奔的时候,衬在夕阳西下的强烈背景中,看到那马身上翻滚流动的肌肉——光亮的毛色仿佛细碎的涟漪。
  狂飙似的白衣少年,背上背着一个满是窟窿的竹斗笠和一柄锈迹斑斑的长剑。满头潇洒的发丝和着剑鞘上的红绫——在寒风中猎猎狂舞。
  上了一个坡,又上了一个坡,一直向西奔去,一直奔进光芒四射的低垂的圆太阳里去——雪白的衣袂,飘……
  “天地一孤啸,匹马又西风。”
  羌笛渐渐地低下去,低下去了——在低回不已中慢慢散开……
  于是,天地归于寂静。茫茫大漠,漫漫黄沙,静得凝固,静得漫流——寂天寞地,亘古荒寒。
  也不知过了多久,缓缓走来又一匹白马,马上的少女勒转马头——最是那一回眸的温柔,由虚到实,又由实到虚,最后聚焦在马蹄下盛开的一丛金色雏菊上——而此时,羌笛又无端地来了……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至爱古龙《多情剑客无情剑》开篇的这两句:“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雪飞,将穹苍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雪将住,风未停,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辗碎了地上的冰雪,却辗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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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5 04:29:59 |只看该作者

音乐剧 (zz)

writer: soscho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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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它自然的来吧,让它悄然的去吧。” 许巍【漫步】

(第一幕)
小的时候我们便在一起。她是很漂亮的小姑娘,两条小小的辫子晃来晃去的。而我,人们都说我很牛,尽干坏事。她是在小学三年级的夏天插班进来的。那时我已经是我们班的老大了。同学们都很希罕这个新来的小丫头,只有我只是懒懒的看她几眼,没当回事儿。新来的很奇怪,不知道我为什么总有这样的感觉。她笑的声音与众不同,咬着嘴唇哼出几声“嘿嘿”来,开始我总斜着脑袋循声看去,后来就习惯了,还偶尔捡起地上的粉笔头扔过去,招来女生们用声声的“讨厌”攻击。然后换座位让我换到了她的身后,上课睡觉的时候她的小辫儿老是像鞭子轻轻的扫在我的脸上,有一次我从睡梦中醒来,模糊中大叫:“老爸,饶了我吧,我下次不敢了!”,手里拽着她的辫子,结果引来全班哄笑,连我那几个手下也在忍不住偷笑。于是我对她的小辫儿很是冤家,手痒就拉拉,每次她便用笔盒敲我的头报仇。有一次我还在她的白色的校服上画了一只手,让周围的同学嘲笑她个够。不过她不像其他的女生那样爱报告老师,所以我虽然是老师办公室的常客,却很少是因为她。那个时候学校很喜欢搞些健美操或者歌唱比赛,而我好像总是榜上有名,很丢脸就是了。她却是个积极分子,真是令人难以理解。所以她便成了老师钦定的我们的头儿。唱歌的时候我很少真的唱出声来,只是张张嘴巴装个样子,她却总是能听出我在偷懒,用胳膊肘撞击我的肋骨,让我“哎呀”叫出声来,然后必然躲不过老师的白眼。

那时上学有点远,要路过长长的河堤。河堤上不许汽车走,所以我们可以很野的跑。我们中还有很多小孩骑车上学,尽管车有点高,很多人不能坐在车座上,可是骑车还是让人很是向往。而我家穷,没有车,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别人神气活现的飞驰而去。她也是走路,因为她车技很逊。而我们回家都是走河堤的同一条路。河堤上有很多的树,那些树都不高,很容易爬。树上有很多的螳螂,那是我们男生很喜欢抓的昆虫,因为它张牙舞爪的,男孩子都爱降服它们。还有就是它们可以用来吓唬女生,女生们的尖叫我们觉得很刺激,很有诱惑力。有一次我和她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夏天的傍晚很美丽,蓝蓝的天空上有各种形状的云,有时还有红色的彩霞。她边走边唱着音乐课刚教的歌,我则草里抓抓,树上摸摸,我爸老说我路上贪玩,很晚才回到家里。突然不远处的她惊叫了一声,我跑过去看,原来是一只螳螂飞到她的肩膀上。我哈哈的笑了两声,可看到她的脸上气候大变,都快要下雨了,小嘴撅的老高。我刚想英雄救美,可突然窜出两个我的手下,笑嘻嘻的看着我们。我停下伸出的手,可看到两滴眼泪从她的眼睛里滚了出来。她抖着肩膀,可是那虫却很嚣张的不为所动。于是在她就要爆发之前,我命令我的一个手下:“你去把螳螂拿下。”。那小子不服,顶嘴道:“为什么要我干?”。我大喝:“让你做就做,快!”.于是手下捡起一根树枝把她肩膀上的螳螂挑了下来。那时我们其实都挺封建的,男生可不能对女生好,不然会被大家议论和嘲笑。她止住了眼泪,对我们笑“嘿嘿。。。”。我捉了那只螳螂,想威风一下,可那家伙反起双爪,来了招狠的。我的眼泪都快飞出来了,可是嘴角还得挂着颤抖的笑。我手一松,那虫便仓皇逃脱,挥动着绿色的翅膀飞到树上的叶子上。我不甘心,爬上树慢慢的找,最后还是将它擒获。我有点得意的将俘虏拿给她看,说:“看,一点也不可怕。”她还是躲的远远的,害怕的要命。

从此我们就成了最好的朋友。她让我教她骑车。可是她狠笨,总是教不会,老摔交,弄得膝盖青一块紫一块的。有一次还差点撞到我的身上,真想揍她一顿,这还嘿嘿笑的小丫头。不过她休息的时候我可以过过车瘾。她最后还是没有练成,白摔了那些伤。她看到我骑车时候眼睛发光,于是擅自做了个主张,就是让我每天骑她的车带她上学。这馊主意,亏她想得出来。可是我只思考了一秒钟就同意了,真没出息。于是除了下雨天,我最恨下雨,大堤上少了两个走路的人,多了一辆女式的自行车。可是这是有点丢人的事情,碰到同学免不了嘻嘻哈哈的笑声,可我豁出去了,还有,谁敢笑,就揍他。她坐在我的后边,手里抱着我的破书包,看着树木一棵棵的从我们身边过去。有时她会唱些歌,我大声说:“难听死了”放开双手,车子便晃抖起来,吓的她尖叫不已。夕阳西下,将我们俩的影子拖在路上,长长的重在一起。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
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
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拼命叽叽喳喳写个不停
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游戏的童年
福利社里面什么都有就是口袋里没有半毛钱
诸葛四郎和魔鬼党到底谁抢到那支宝剑
隔壁班的那个女孩怎么还没经过我的窗前
嘴里的历史手里的漫画心里初恋的童年
总是要等到睡觉前才知道功课只做了一点点
总是要等到考试后才知道该念的书都没有念
一寸光阴一寸金老师说过寸金难买寸光阴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迷迷糊糊的童年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太阳总下到山的那一边
没有人能够告诉我山里面有没有住着神仙
多少平日记忆总是一个人面对着天空发呆
就这么好奇就这么幻想这么孤单的童年
阳光下蜻蜓飞过来一片片绿油油的稻田
水彩蜡笔和万花筒画不出天边那一条彩虹
什么时候才能像高年级的同学有张成熟与长大的脸
盼望着假期盼望着明天盼望长大的童年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盼望长大的童年”罗大佑【童年】

(第二幕)
一转眼上了中学。她和我还是同一个学校,只是不在一个教室里了。她在我楼下的班级里。每次下课我便站在阳台上可以看到她甩着那两条辫子走出来。站在阳台上的可不只我一个,旁边三三两两的小子们表面在戏打笑骂,实际还是在看楼下的女同学们,这我还不知道?她也许知道我每次课间都会站在楼上的阳台上,因为她经常走过大树旁边的时候眼光会悄悄的抬高一个角度。尽管我们走得很近,可是我从来没有对她说过甜蜜的话,没有给她唱过动情的歌,更没写过肉麻的诗,尽管我从心里喜欢她。
“喜欢你的头发
喜欢你的脸颊
喜欢你微笑的时候眼里藏不住的光
喜欢你的害羞
喜欢你的疯狂
想要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守在你身旁
喜欢开你玩笑喜欢叫你傻瓜
喜欢吓你一跳的时候看你慌张的模样
喜欢搭你肩膀喜欢你会怕痒
喜欢趁你没有防备偷袭你的手指甲
想要抱你一下贴紧我的胸膛
想要告诉你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想要把你绑架想要带你回家
想要非常认真严肃的承诺地老天荒
想要非常认真严肃的承诺地老天荒
思念你令我惊慌想到你令我膨胀
你的每个笑容都会令我幸福的快爆炸
见你的时候我总是说些傻呼呼的蠢话
令我随时随地濒临疯狂”古巨基【喜欢】

我为她打过许多次架,身上有许多留下的伤痕,不过她并不知道。一天,我和她走在回家的路上,我们已经不骑车了,我说是她变得太重了,已经带不动她了。一个油头粉面的小子迎面走来,眼睛盯着她不放。我们快到家的时候,我感觉后面好像有人在跟着,猛然回头看,看到的就是刚才那人,我有点不快,那人看我脸色不对,急忙走开。于是在以后的几天里我发现他一直在她的周围活动。我知道又有事了。找了一天我把他狠狠的揍了一顿,那小子抹着流血的口角跑了,可是眼神没有放弃的意思。过了一天,我放学的时候被一群流氓围住了。我知道是怎么回事。我蹲下系紧鞋带,然后突然操起身边的一根木棍冲进那帮人里,不一会儿我感到我的血开始流出,,在脸上流淌,和汗水掺和在一起。。。

不久我便离开了学校,我没有看到她,也不想让她看到我。某一天,又碰到上次那个被我打过的小子,头上还缠着纱布,那是我的杰作,真是冤家路窄。我把手凑到嘴边哈了一下气,冲上去就要开打。可是从旁边的小巷里涌出一帮人,手拿酒瓶,砖头,把我包围起来。我刚想抱住那小子,突然看到一块砖头砸向我的头上,然后我便两眼发黑,昏死过去。醒来的时候有人拽着我的头发,头上疼痛难忍,看到的东西都很模糊和昏暗。一人抓起我的拳头看,边看边说:“很硬的骨头。要么加入我们,要么就废了他。”我咬着牙想挣扎,有人又飞起一脚,将我的眼角踢破。。。

后来我成了他们的一员,唯一的条件是他们保证不去找她。

(第三幕)
天边的火烧云红的似血,我站在大堤口静静的等着。这次的任务和以前的差不多,我只管打,其他的什么也不重要。夏天的风吹到身上,我竟会感到发冷,手开始有点发抖,为了平静下来,我摸了模旁边粗糙的树干,用力吸了口烟。目标出现了,我把烟头往树上摁了摁,拎起家伙慢慢的走过去,静静的走到那人的身后,这时候我脑子里什么也没有,一秒钟之后我立刻动手,然后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想,就在鲜血溅到我的身上的时候才停下来。之后用摘几片树叶擦干痕迹,从身上拿出老大交给的纸条扔在那人的脸上,最后要做的事是跑入人群,消失在车流之中。

我是黑帮里的臭武行,也就是打将,这样的事情不知道都做过几次了。甚至有点麻木起来。而她现在是一所戏剧学院的学生。先前偷偷的去看过她,那时她在排练音乐剧,她在里面又唱又跳,又哭又笑,两条小辫儿没有了,也许是戏剧里的要求。我看不到她的生活,只能看她的表演。我总是躲在角落里,尽力不让她发现我。可是我偶尔会觉得她的双眼也在看着我。这时我会很快的离开,我从不回头看,不管她是不是会跟出来。她也许是个天才,在舞台上很能找到感觉,特别投入。看着她的表演就像是她在给我讲故事,欢乐的故事,悲伤的故事,朴素的故事,多彩的故事。。。都是些遥远的故事,在里面有歌唱,有舞蹈,现实却没有。
她从学校骑车回家,她终于学会了骑车,可是还是很慢,我想是因为车技有点不过关。每次我都会尾随一段,看到她的车身稍微抖动,便想上去扶一把。但脚步都会及时的收住,她的世界是彩色的,而我的生活没有颜色,我不想进入她的舞台。可是看着她摇摇欲坠的骑车的样子,我都会想起星星点点的昨天的影子。
Beatles【yesterday】
yesterday, all my troubles seemed so far away
now it seems as though they're here to stay
oh, i believe in yesterday.
suddenly, i'm not half the man i used to be,
there's a shadow hanging over me.
oh, yesterday came suddenly.
why she had to go i don't know she wouldn't say.
i said something wrong, now i long for yesterday.
yesterday, love was such an easy game to play.
now i need a place to hide away.
oh, i believe in yesterday.
i believe in yesterday.
why she had to go i don't know
she would not say.
i said something wrong, now i long for yesterday.
yesterday, love was such an easy game to play.
now i need a place to hide away.
oh, i believe in yesterday.
i believe in yesterday
was so far away
oh, yesterday was far away

当我的拳头像雨点般落到他的身上和脸上时,我不知道他还有没有感觉去愤怒。而我们这些人已经忘记了愤怒,也许是已经晋升到了仇恨,莫名的仇恨。只有对对方的仇恨才能让人下死手去打。那人的面目已经不成样子,眼角的鲜血染上我的拳头,顺着关节滴到我的皮鞋上。我飞起一脚将他踢倒,然后用他的衬衣擦干鞋子上的血痕。之后我看到了这一生最恐怖的东西,一双瞪大的眼睛,一个女孩,一辆自行车。
我掉头便跑,没命的跑,没命的跑。。。

(第四幕)
从此我再没有见过她。就差一点,就差那么一点,就再次看到她和她的歌唱与舞蹈。
那天我路过她的学校,看到海报上刊登着她的毕业演出的消息。我站在那里站了半天,最终身体不由自主的走近她的排练室,我一步一步的挪动,仿佛眼前已经出现了她的身影,在旋转,在跳动。
可是我的电话响了,我像从梦中醒来,急忙走出学校。是老大的命令,要我去一个地方。
我准时来到。这里很安静,没什么人。只有一个卖饮料的小摊和零零散散的几个人。天有点热,我有点渴了,便跟小贩要了瓶可乐,扬起脖子大口喝了起来。那个小贩突然推开货车,我立刻知道事情要坏,可是晚了。他已经把尖刀插进了我的腰间,我手一软,可乐从手上掉下,液体撒在我的胸前。那人并不停,扑到我的身上用闪亮的尖刀猛刺。我感到无法抗拒的疼,然后便只听到刀尖在身体里和骨头碰撞的声音。 我看着他剧烈的动作,汗水从我的额头上滑落,经过扩大的瞳孔和苍白的嘴唇,从下巴滴到他的头发上,伴随着他那一声声低沉的呻吟和急促伸缩的身体。我的眼前开始旋转,旋转,直到我看到她旋转的裙角,旋转的舞台,旋转的音乐剧。

The Mamas and The Papas 【California dreamin】
All the leaves are brown
And the sky is grey
I have been for a walk
On a winter”s day
I'd be safe and warm
If I was in L.A.
California dreamin
On such a winter’s day
Stopped into a church
I passed along the way
Well, I got down on my knees
And I pretend to pray
You know the preacher like the cold
He knows I’m gonna stay
California dreamin
On such a winter’day.
California dreamin
On such a winter’s day.

(尾声)
开始的时候我们离得很近,我以为我们会在一起。可是后来我想我错了,命运让我们越走越远。

许巍【漫步】
很多事来不及思考
就这样自然发生了
在丰富多彩的路上
注定经历风雨
让它自然而地来吧
让它悄然地去吧
就这样微笑地看着自己
漫步在这人生里
yeah 当往事悄然而走远
只留下清澈的心
yeah 让我们相互温暖
漫步在这阳光里
(完)
公谨二十四经略中原,妻小乔,羽扇纶巾, 谈笑间破孟德八十三万于赤壁。今吾亦当此岁,但少睡多忧,贤愚竟相远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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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8 11:52:26 |只看该作者

大学生涯的十七个回忆zt

writer: CS天蓬元帅
from: powerapple.com

六月,骄阳似火。

  本该是一个惬意夏季,因为别离愁绪慢慢的堆积,酷暑便更觉得难熬。近了,近了,就在很多同学仍在为自己的工作,为自己的毕业设计奔忙的时候,告别校园的日子悄悄地来了。来的那么的快,虽然早有准备,却也想不到,四年光阴竟是一瞬间。我们曾埋怨度日如年,这个时候却又感叹:光阴似箭。

  我曾满怀希望,无限憧憬来到大学,我曾豪情万丈,暗自励志,大学,给了我太多的遐想,大学,寄托了我太多的期望。大学,在我眼中,就是飞机的导航,小鸟的翅膀,也是溺水者的救命草。我抓住了这根水草,开始了长达四年之久的漂流。

  不经意间,时间的车轮辗过了生命里一段不平常的时光,一段深深的记忆却也烙在了心灵之上。

  一,故乡的云

  我曾努力读书,为我的理想,为我的家人,为了问心无愧。而我却发觉,我仿佛是在登山,越走越慢,越走越累。天然或是人为的障碍阻止了我的继续前进。我开始妥协,停下来休息,后来干脆下山。当我听到我的背后的一些人在学术或者是在不明不白的荣誉顶峰欢呼的时候,我才知道,大学其实是淘金者的天堂和地狱,埋葬了一些人,成就了一些人,或者是掩埋一些人为另外一些人铺路搭桥。我处在了一种尴尬的边缘,处在了地狱与天堂的分水岭之中。没有太多的荣耀,没有太多的过失,我觉得自己像是一个我行我素的自由者,凭着自己的性子去追求着另类的成功,因此,我的大学像是背负了一个有缺口的麻袋,一路边捡边丢,到头来两手空空,却还以为满载而归。

  我以为在我步入大学殿堂的时候,费翔的《故乡的云》便不再是我的忧伤。在我即将踏出校园的大门时,我才知道,当我再次听到那熟悉的旋律的时候,它一如往昔般敲打着我的心门,让我沉寂在无尽的愧疚之中。

  也许逃课在大学里算不了什么,也许吸烟在大学里并不希奇,也许在大学里混日子早已司空见惯。。。。。可是,当一个人都染上这些恶习的时候,这个人离堕落也就不远了。

  我曾是那么接近堕落,大一,懵懂无知;大二,自暴自弃;大三,碌碌无为;我抛弃了我的理想,荒废了我的学业,挥霍了我的时间,遗忘了家里的嘱托,我丢掉了一颗向上的心。直到大四,择业的压力降临的时候,我才悬崖勒马。

  亡羊补牢,晚矣。失去便不能再挽回。

  四年时光,白马过隙般,金子般宝贵的青春年华走了,留下的是难于从心灵之上抹去的遗憾。人总是在不停地抱怨,抱怨生活,抱怨生命,抱怨时间,而当这一切慢慢远离的时候,留下的也只是不住的叹息。

  我把找到一份工作的“喜讯”捎回了家,让忙碌了大半辈子的父母高兴了一回,不幸中的万幸,我找到的工作比我的同学好了许多。只是我不知道这是否可以用来填补四年大学生活里的所有空缺。

  二,漂流瓶

  在那个九月,烈日炎炎的九月,我像是一个漂流瓶,从偏僻的山村漂流到了广州,从普通高中漂流到了神圣的象牙塔。

  太阳西斜的时候 ,汽车才开进了广州。300公里的颠簸似乎要把五脏六腑从喉咙里都挤出来,还好,第一次出“远门”的新鲜淡化了身上的疲惫。

  广州并没有给我带来“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惊讶,后来才知道,我只是在广州的郊区“审视”这个都市。倒是华工,给了我无限的惊喜,似乎有一种难于名状的情结包容了这个学校的不足,也许是因为我将要成为这个学校的一员之故吧。

  第一次在离家里300公里以外的地方开始自己的独立生活,纵使我有过在学校住宿的经历,我还是深深地体会到了离别的滋味,于是,不断地想起那个陈旧但熟悉的家,不断地想起与家人一起度过的平凡但充实的日子。乡愁弥漫的日子,思念成了生活的主角。

  我试着写下那些日子里的感受,写下在我浑浑噩噩状态下开始的军训生活,那个时候,文字成了我最忠实的朋友,在那个陌生的环境里,我其实是在寻觅着一种交流。

  军训是“痛并快乐着”的。全副武装下有那么一点点英姿飒爽的样子,让人记住的却是一脸的稚气和理了个小平头之后的傻气。

  我们曾在尘土飞扬中踏正步,曾在烈日下练射击,曾在月朗星稀的晚上练合唱,曾在圆月当空的中秋共度佳节。。。。。。我曾偷懒不幸被抓,曾跟长官怒目相对,曾认真地练过。。。。。也曾被罚过50个伏儿撑,被罚过跑三圈操场,被当众训斥一通。。。。。。那时的我们谨慎而又顽皮,埋怨却又敢怒不敢言,对连长排长的耳提面命表面当是一回事,背后却是怨声载道。。。。。。所有的记忆都历历在目,那是一段难忘的经历,有汗水,有眼泪,有喜悦,也有收获,有几个情景更是记忆犹新。

  每每说起“体能排”,总能引来会心的微笑。顾名思义,那是为一些人特设的一个排。谁都不愿意到那里去,因为那里最为平常的训练就是加强体能——跑圈。我曾不幸被连长踢入其中,因为我走正步的时候学我的同学偷懒被连长发现,我的同学却得以“逍遥法外”,真是同人不同命。后来,因“改造”过程中“表现良好”方脱离苦海。现在,一说起“体能排”,却不由自主想起体能排排长,老老实实的肥仔,令人忍俊不禁。

  有一次,动作不规范被排长抓住,我被叫到跑道上单独训练,排长亲自指导。我徉装虚心请教,实则盼望他能手下留情。令我意外的是,排长叫我走给他看,自己则在一旁抽烟,以解烟瘾。此举高明之处令人瞠目结舌。

  一个下午,持步枪匍匐前进练习。起起落落,练得煞有其事的样子。一个跨步向前,只听一声响,裤裆“叭”的一声开了个口,那缺口直叫我看了“惊心动魄”,只得向排长“报告”。本以为可以告假旁观,偏偏校摄影协会不期而至,排长为了顾全大局。。。。。。哎,尴尬之事常有,尴尬至此却是不常有。还好,缺口不大,加之我死夹着两条腿匍匐前进,保住了颜面,却也汗颜不已。

  一个月很快过去,身旁的同学也不再陌生,离愁别绪早已经收敛。很多同学却仍在国庆到来的时候回家去了。平时热热闹闹的宿舍冷清了,而我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写下了我离家的感受,我把它投到了学院新生“漂流瓶”征文比赛中去,结果,我获奖了。学院《彩石》杂志上刊登了我那篇青涩的《离家随想》,现在看起来,果然稚气未脱,却也是真实感受。

  国庆过后,我真正开始在学海上漂流了。

  三,补考通知书

  有人说,没有补考的大学生活是不完整的大学生活。而我却说,我的大学生活不完整,正是因为我曾有过补考。

  我的入学成绩很低,勉强上了重点线。而我对此毫不在乎,因为我的高考考得并不好,而且我很自信,我自认为自己很聪明。所以,我从来没想到补考的事情会轮到我头上,而当成绩公布以后,说什么都没有意义了。

  我痛恨那个老师,因为她的“铁面无私”催跨了我所有的斗志。大一第一学期,我很努力,那是我四年大学中最努力的一个学期了,而一张补考通知书掩盖了我所有的努力。我被打入了死牢。对于一个大学freshman,一个对大学节奏还没有完全把握,对大学生活还充满很多疑惑的大一新生来说,那是一个致命的打击,它彻底改变了我对大学的看法。我当时觉得大学很恐怖,学业的压力也骤然增大,我也因此开始厌恶学习,厌恶勤奋。

  我把补考跟父母说得像肥皂泡沫一样轻。这增添了我的负罪感,因为我是在逃避,我是在欺骗。当一个人背负太多压力的时候,所有的动力便消磨掉了。因此,我失去了面对挫折的勇气,也因此开始了沉沦。

  我发觉自己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一旦完整被打破,便心灰意冷。本是芝麻大小的事我却小题大做。也许我该痛恨的不应该是补考这种制度,也不应该是那个老师,我该为自己的不幸承担所有的责任。

  回过头来,发觉当时的自己真的很幼稚,竟会为了一门考试便担惊受怕,像一只遇到豺狼的小羊羔。大学四年,我都一直笼罩在补考过的阴影下,补考(后来学校把它升级为重修)成了我心灵的一种过敏药。当我终于修完大学所有课程时,我像是得到了解脱,心里无比的轻松。只是,当我再次碰到考试的时候,阴影可能还会继续缠着我。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

  四,逃课

  似乎没有人没逃过课,如果有,他可能有点问题。

  我喜欢逃课。一般的规律是,点名频繁的课能逃则逃,不点名的课想逃就逃,早上一二节逃,中午十一点准时逃,下午五点准时逃,下雨逃,睡过时间逃,老师点名之后逃。。。。。。如此说来,基本上是逢课必逃。

  上课于我而言实在是可有可无,我没有听课的习惯,没有课上看书的习惯,因为我根本很少做作业,而我应付考试的方法就是临时抱佛脚。另外,有的老师的课讲得压根儿就像催眠曲,与其趴在桌子上睡觉有碍大雅,不如逃。

  逃课通常是从后门逃,瞅着老师,看他眼一眨,一溜烟就跑到了课室外。有时,后门被堵,只好前门“冒险”,幸好逃课的兄弟众多,课间,差遣一两个到窗户外接书包,然后便大摇大摆走出课室,不知情者,以为我们是上厕所。

  其实,老师何尝不知道学生逃课,只不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来得清净,还落下个“好名声”,因为学生对这种老师最是满意不过了。

  后来,我似乎发觉,逃课倒成了一种骄傲了。早上10点多钟起来,在涮洗室遇到同班同学,都是满脸憔悴的样子,不禁莞尔,而开口一句就是“你也没去”,好象都沾上了没去上课的光似的。

  逃课的似乎都挺开心的,因为多半老师都不点名。而最让我们“逃课簇”气愤的是,我们班的一个班干竟然经常自作主张,曰:“帮老师点名”,实则为了出风头,拍老师的马屁。因为很多老师对这样的学生最是喜欢不过了,大事小事张口闭口叫他包办。看他那飞扬跋扈的样子,痛恨之极。还好,有的老师“体恤”学生,不买那个人的帐,说你们爱来上课就来,不来拉倒,老师的话赢来一片欢呼。那个人拍马屁拍到马腿上去了。

  到了大四,全是选修课,更是肆无忌惮了。个个俨然“老油条”,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啥时候开心啥时候去,看哪个老师顺眼就捧哪个老师的场。老师一来不想多管,二来对大四的学生却真是束手无策。可是,狗急也会跳墙,老师当然也会有发威的时候,很多老师看到来上课的人实在寥寥无几,实行不上课不给考试政策。这一招果然灵验,下一节课座无虚席。而一轮点名过后,一个个又从后门逃走,老师可经受不了重复点名的折腾,也只得作罢。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五,瞒天过海

  考试周是一个学期中最恐怖的时候。学生最害怕的就是考试,而我,一个经常逃课的家伙,纵使天赋过人,却也为考试忧心忡忡。

  考前一个月是我一个学期中最忙碌的时候,我必须早起晚睡,我必须四面搜集别人的听课笔记,八面打听老师透露的风声。为了考试,非得死记硬背不成,至于是否消化,根本不在考虑范围,我只是为求实现一句话:60分万岁。

  和我志同道合的兄弟大有人在。为了这么一个似乎遥不可及的“60”,大家挥汗如雨,“热火朝天”的自修场面堪称“大跃进”的翻版。那时的感觉便是:一个月似乎比一个学期还要漫长。

  考场被赋予了神圣的使命,但考场并不是神圣的。至少大学考场并不神圣。一个月的时间并不充裕,一个月的复习更不能面面俱到。所以,我必须寻找依靠,可以给我60分的依靠。

  大一下学期开始,我便是幸运的,因为我再也没有被抓到补考或者重修。或许我是聪明的,因为我可以很轻易地拿到60分。而我周围的同学给我的“共产主义援助”也举足轻重。

  我还记得高考前我的校长对高三学生的一句提醒:很少有监考老师会把你瞥了别人一眼做为作弊的呈堂证供。我谨尊校长的“敦敦教诲”,这一招果然屡试不爽。然而,毕竟眼力有限,这一招对于某些“攻关”科目却是远远不够的。

  于是,“冒天下之大不韪”—考试传纸条。而我的优越条件正是我的死党之一学号在我后面,考试自然安排在我后面,这一得天独厚的条件可以大派用场。一踢(踢屁股提示答案将要传过来,stand by)一扔(瞄准时机扔到我的座位之下)一踩(用脚盖住纸条免被发现兼把它移到伸手可及的地方,一举两得)一弯腰(监考员视线远离之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拣起)答案便到手,把纸条或压在屁股之下,或夹在试卷当中,或藏于手掌心,伺机抄上试卷,万事大吉。

  大二物理考试那一役更是精彩。我对物理是七窍已通六窍,一窍不通啊,因为3+x我选了化学。还好我的死党来自于省外,是3+2,物理没有荒废。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那天考试座位顺序被打乱,我的死党安排在了很后的位置上,我却在老师眼皮底下—第三排。我一时六神无主,要知道物理可是真正的“鬼门关”,“三大名补”之一啊,没有死党援助,那我被抓是板上钉—铁定的事情了。最后,灵机一动,叫死党提前交卷,经过我的座位之时把纸条扔给我。提前交卷肯定是众目睽睽,老师自然也会把眼光转移到这边,危险系数之大是前所未有啊。还好,我跟死党合作天衣无缝,低手一扔,伸脚一踩,心里一块石头落地。

  总结作弊成功经验,与追女生无异:胆大,心细,脸皮厚。

  

  六,爬格子

  第一次尝到写作的甜头是在大一,“漂流瓶”征文比赛拿了个三等奖。芝麻大的奖竟然激发我的创作欲望,而我那时竟然梦想着当一个作家,我不愿意嘲笑我的理想,却也觉得受“树立远大理想”口号的毒害之深。

  我的文笔是生硬的,我的思想是空洞的,我只凭一时的兴起开始了写作。我写的那些东西说是日记,却并非每日一记,说是文章,却是不登大雅之堂。只能算是杂文——杂乱无章的文字。

  我的那些文字都是在“偷偷摸摸”下完成的,因为我羞于让别人看到我写的东西,害羞是因为有自知之明,现在看到那些文字,哑然失笑,天啊,竟然有呕吐的欲望。。。。。。

  还好,坚持不懈的努力没有白费,我总算可以写到1000字以上,总算看到文字堆砌出来的几个通顺的句子,总算看到字里行间的一丝丝自己的感情。进步是明显的,水平却还是低下的。

  而当我的感情问题来临的时候,我的“杂文”便一发不可收拾了。这个时候,成为了一日一记,而且用上了电脑。

  我开始一次又一次重复地敲打那些处于感情泥淖的人们曾创造的文字,我把我的故事一个又一个地敲打出来。那是一段刻骨铭心的日子,生活失去了重心,“杂文”却有了一成不变的主题。感情的失意,蚀骨消魂,造就了颓废的我,却也成就了我满腹忧郁的文字。

  那时,我在一个网站找到了“日记本“,储存了我所有的忧郁,也让很多人了解了我的忧伤。而后,我的文字竟然开始在那里发表,柳暗花明又一村。

  我在那个网站的“****”和“****” 前前后后共发表了9篇文章,给文章的留言毁誉参半,为那些尖锐的批评,诋毁汗颜的同时,却也为那么多陌生人的支持感动。我终于发现,真实的情感才是真实的作品,真实的倾诉才有忠实的听众。

  当我脱离里感情纠缠时,我的感情故事便嘎然而止。

  而后,我终于感受到了创作给我带来的乐趣,当我在陈述我的观点,表达我的感情,传递我的思想之时,似乎有人在跟我辩论,似乎有人在倾听我的故事,似乎有人在和我交流。纵使我依然不能成为一个职业写手,但至少,在我最孤独的时候,它一直陪伴着我。

  投稿无数,都是石沉大海,“见光死”。唯一一次幸免的是在学校50周年征文比赛,不抱希望,却无心插柳柳成荫,拿了个二等奖,拿了稿费不说,还奖了一个我舍不得花钱买却又很想拥有的电风吹,几天都合不笼嘴。

  我的死党开始叫我“搞创作的”,拿我开涮,我表面对他们穷追猛打,心里头却是乐滋滋的。

  七,游戏哲学

  星际是一门哲学,这是我在北邮战网公告栏上看到的一句话。

  电脑对我来说是奢侈的,但我还是找到了冠冕堂皇的理由说服了家人,配备了一台配置很普通的电脑,用来玩星际已经绰绰有余了。

  我从一个星际门外汉到一般水平玩家的跃迁,从爱好者到拥有1000多场次战绩的狂热者的转变花了一年多的时间,而星际却是一门我参悟不透的哲学,其中的万千变幻,我也只略之一二。譬如围魏救赵,后发制人,攻其不备。。。。。

  我曾受制于人,我也曾把人玩弄于手掌,最深的体会就是,弱肉强食。

  我曾救过我的同盟,我也曾被我的同盟解救于水深火热之中,最深的体会就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我曾一个人苦苦支撑,也曾有落单的对手在我和同盟的夹攻之下垂死挣扎,最深的体会就是,双拳难敌四手。

  我的基地曾被隐形兵摧毁过,我也曾用dark杀得敌人片甲不留,给我最深的感触就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刚入门的时候不小心杀死过自己同盟的和自己的兵卒,“敌人”也会在慌乱中攻打自己的建筑,看到高手游刃有余,不禁感叹,熟能生巧。

  我想造很多很多的兵,却发现钱不够用,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我们曾玩过hunter的7vs1com。,感受到了蹂躏的快感。

  我也曾creat “str in”的战局,看到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

  星际正是一门生活的哲学,无怪乎此游戏在推行之后长盛不衰,就像是一部充满智慧的作品,它给人以生活的启迪。

  然而,游戏毕竟是游戏,它就像尼古丁,可能暂时减轻了你身体的疼痛,却诱惑你走向万劫不复的境地。所以,浅尝辄止为妙。

  以游戏会友却是大有裨益。

  八,酒

  酒是很奇怪的东西,正如诗所云:酒逢知己千杯少,又曰:借酒消愁愁更愁。人于酒也很奇怪,有的人天生滴酒不沾,有的人天生海量,有的嗜酒如命,有的人惟恐避之不及。我不是极端,上大学以前,酒于我而言,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大学里,啤酒唱主角。“入乡随俗”,我开始喝上了啤酒。我对于酒有着深刻的记忆,因为酒已经成为我的大学生活里很重要的一部分。

  小打小闹的品酒,经常发生在楼顶天台,从超市提回一只烧鸡,一些零食,和死党在飘渺的九楼楼顶或指点江山,或高瞻远瞩,或搬弄鸡毛蒜皮的琐事。。。。。。晚风吹拂,甚是惬意,一副意气风发的样子;觥筹交错经常会在学校附近的饭馆,大伙喝得面红耳赤,在饭馆里称兄道弟,说话不着边际,旁人看到暗自发笑,老板却担心桌子上的杯盘碗碟。。。。。。有时候,一樽罐头啤酒在手,玩忧郁,甚觉好笑。旁人见到,一句“这么有品味啊”迎头劈脸传过来,自己当是一句赞誉,弦外之音置之不理。

  大三,参加一个同学的生日party。不知道何缘故与邻座一女生拼酒,本已喝得有点头晕,依然三杯下肚,只觉得肠胃翻滚,不禁暗自叫苦。那女生更惨,不胜酒力,抽泣起来。我受到她们宿舍女生的一致“讨伐”,更有请缨前来拼酒,真是苦不堪言。凭着三寸不烂之舌,逃过了这一劫,谁知道那女生擦干眼泪之后,还要再拼。。。。。我狼狈逃到外面阳台去了。

  宁可和女生斗嘴也不可和女生斗酒,这是我那天最大的心得。

  大三以后,酒在我的生活里慢慢退出生活舞台。期间,也偶尔喝得语无伦次,天旋地转,毕竟,不再刻意去寻找酒了。那时,我才明白,酒其实是一种疗伤的药,惟有酒能稍稍淡化对感情的失望,对学业的困惑,对前途的担忧。。。当我的心情渐渐好转之后,我的生活渐趋于平淡,酒慢慢走出了我的生活。

  酒却将在这个六月成为一种需要。我们要为那份来之不易的工作庆祝,我们也要为别离干杯。告别校园,是一种解脱也罢,是十万个不愿意也罢,酒算是一种饯行,给朋友祝福,给自己祝福。让酒麻醉我们的神经吧,让我们暂时忘却离愁别绪,让晕沉沉的脑袋对再度相聚多一份自信。

  九,体育世界

  博而不专是我在体育方面的最好的描述。就像一个杂货铺,东西种类繁多,值钱的没几样。

  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不管是篮球,还是足球,我平平的球技在班上占据了主力位置,颇具讽刺意义的是,我们班的足球队连替补都没有。一些人空长了一身肉,空有得天独厚的高度,对篮球足球却是一窍不通。

  体育在我们班向来是软肋。田径运动会贵在参与,口号永远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篮球只可以赢一些三流球队;足球也只能拿弱队开刀。

  我们班很少篮球迷,有时会有几个mm跑去捧场,结果还是一个样,输多赢少。大三曾上演过一场大逆转,在比赛最后阶段连追数球将比分扳平,加时赛一分侥幸获胜;大四第一学期的一场球却被人一剑封喉,面对一支弱旅,一分之差被踢在了八强之外;足球压根儿没人看。

  输球理所当然,意外赢球就有意外的惊喜。只是四年来,少有意外。我这个主力,自然感到脸上无光,更令我丢脸的是乒乓球。

  不记得是大一还是大二了,我莫名其妙地入选了乒乓球赛,去打了两次单打,一次双打,都是直落三盘,被人羞辱一番,毫无还手之力,令拉拉队大失所望,死党倒经常把它作为笑料在我面前说上一通,郁闷至极。

  大一还学过游泳,惯用俗称“狗爬”的姿势,两只手两只脚在水里折腾了老半天,就是不见前进,只见下沉。学了几次,拼了一口气,也只能游10米左右,只好认了“旱鸭子”的命。为了通过测试,竟然从学生证上撕下我的照片把我同学的照片贴上去,为了不露痕迹,还拿到水里一泡,再到太阳底下一晒,这一番折腾,一张学生证面目全非,白丢了12块钱,却也蒙骗过关。

  后来,从一个叔叔的公司拿到一双溜冰鞋,却苦于“无用武之地”。有时,只能在七楼的走廊上溜来溜去,向楼下一瞄,胆颤心惊。我的同学也来凑热闹,只见他刚穿好冰鞋从床沿站起来,就“啪”的一声跌了个人仰马翻,真是笑破肚皮,每每说起此事,那个同学不免被取笑一番。

  没钱玩网球,便玩羽毛球,而我的同学连羽毛球也舍不得花钱买,经常就是一个光秃秃的羽毛球在空中飞来飞去,寒酸至极。

  大四末段,大家或忙于找工作,或忙于做实验,凑在一起的时间很少,一起去打打篮球,踢踢足球的机会很少。走出校门之后,只怕都要忙得忘了球是什么样子了。

  十,玩不转的吉他

  我下决心买了一把吉他,几乎花掉我辛苦了一年挣来的奖学金。

  第一次走进琴行,形形色色的吉他让我眼花缭乱,第一次看到这么多款式的吉他,就像一个乡下人第一次进城,满眼都是新奇的东西,倒让人不知所措了。

  我对吉他的了解完全是空白,只是一决定买就奔向了琴行。所以,我除了在价钱和款式上有所选择之外,其他如音质,木质全凭琴行的人做主了。和我前去的也是一个吉他门外汉,我们那时还不知道吉他原来还分为古典吉他,民谣吉他和电吉他。

  逛了两三个琴行,糊里糊涂就买下了一把民谣,现在我还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

  走出琴行,吉他背在背上,似乎背了一身荣耀似的,很多路人的目光都投向了你。无怪乎一身疲惫的我却依然健步如飞。

  以后的几天,一有空就抱着吉他,像抱着宝贝儿子似的,小心翼翼地玩弄着。把那本难于看懂的自学教材翻来翻去,模仿着书上插图的样子和凭着对书上文字的理解做着似是非是的动作。断断续续的刺耳音符传了出来。。。。。

  终于熬到了首届粤港澳吉他大赛民谣吉他冠军王远强先生吉他班的开课。

  第一眼看到王老师,有点意外,与印象中长发披肩,风流倜傥的吉他手完全不一样,他,个子不高,有一张透着孩子气的憨厚的脸,普通的打扮,咋一看上去,绝对看不出他是深藏不露的吉他高手。王老师不怎么爱说话,我第一个走进教室,其时只有我的一个同伴在旁,我想跟他搭讪,他只是一问一答罢了,当我说“久闻大名”时,他只是莞尔一笑,笑得跟孩子一样天真。

  第一节课上得很简单,对于好高骛远的我来说,它的分量远远是不够的,直到后来,我回到宿舍做练习的时候,才知道,原来看似简单的指法竟是那么的难于掌握。而下课前王老师演奏的一却是叫人难忘,那时我完全陶醉了。

  在上吉他班期间,我每天都在练习,手指磨破了,也忍了,因为我是多么的羡慕王老师那种演奏境界啊。

  上完了吉他基础班,可以弹一些简单的曲子了,只是声音并不悦耳,我很气馁,也许,我对自己赋予了太高的期望了。

  吉他基础班结束之后,我渐渐感到了练习的无聊,因为我发现自己的进步并不明显,而后来简直就是止步不前了。于是,刚开始的激情消失了。

  吉他套上面的灰尘越来越多,我练习的次数逐渐减少,时间逐渐减少,直到有一天,我自作聪明学调弦,结果全给调乱了,练习也就中止了。

  我在bbs上的“guita”版求救,有许多人给我提供了调弦的方法,却少有人愿意亲自为我调弦。对于一个初学者来说,调弦是困难的,即使有调弦的方法。所以,我不厌其烦地求救,直到今天才有人说愿意帮忙,可我现在还没有联系上他。。。。。。

  前路似乎一片暗淡,我真不知道当我走出校园之后,我是否还有时间,是否还有兴趣去学吉他了,也许,会是像所有我以前学过的乐器一样,吉他也会在我还没有学会的时候被束之高阁。
公谨二十四经略中原,妻小乔,羽扇纶巾, 谈笑间破孟德八十三万于赤壁。今吾亦当此岁,但少睡多忧,贤愚竟相远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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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sces双鱼座 荣誉版主 寄托之心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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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8 11:54:36 |只看该作者
十一,大四选修

  到了大四,终于修完了必修课程,只剩下了专业选修,顿时轻松了许多。

  不知道哪里来的风声,说是要选修10个学分,反正我是没有看到正式文件或者通知,只不过,既然大家都忙着选够10个学分,自己也不落下风,一口起选了6门。

  众多师兄师姐当中,自己没有一个是熟悉的,因此,课本成了大问题,要知道,现在洛阳纸贵,一本薄薄的书也像从你身上剥下一块皮。还好,yuer跟师兄稔熟,再用上她的杀手锏——撒娇,师兄无不伏首称臣,借书自是不费吹灰之力,我因此得以省下一笔。

  上了6个星期的课程才知道我还没选够10个学分,6*1.5=9啊(每门1.5个学分),口算不过关险些酿成大错。幸好有的课程第6周以后才开课,而且其中还有一位同乡的老师,我拨通了他的电话,他满口答应接收,而后来我去上他的课才知道,他的课还没几个人选呢。我倒给他捧场来了,却也为买课本掏了20块钱。

  后来,选修似乎成了天下大乱的局势。个个都争着上学期前段的课程,大家都想为学期后半段的找工节省点时间,至于以前是否选过这门课程倒不重要了,传闻只要修够10个学分,其他一概不理了。我一口气上了15个学分的课程。

  期间,从师兄师姐那里借书无望,选修考试之时课本却不可或缺,所以,四下打听,后来得知一同班同学有一剩余,欣欣然前去借阅,却成就了一宗交易。他以学校价格20为理由,把那本从师兄那里借来的旧书以原价50%折扣出售于我,我以为他开玩笑,以没带钱为由叉开话题,并把书收于书包,第二天上课“狭路相逢”,他竟然向我要钱,苦笑不得。

  同窗之情连10块钱都不值。

  后来,死党每每说到此人不免拿那本书来把我取笑一番。

  选修课多半是开卷考试,不出意外就Pass,却也曾栽在了《胶粘基础》之上,最后结果说明此番阴沟翻船于大局无足轻重,却也震惊不小,因为那是我跟我的死党作弊第一次失手。

  那天,我考试没有课本,开卷也就毫无意义了。而开卷考试老师强调最多的就是独立完成,所以,我本不想去参加考试,但有死党同去,而且他有书,他做答案我copy未尝不可,可以多拿1.5个学分,何乐而不为?

  考场上我是尴尬的,因为几乎每个人都有书,只有我在那里咬笔头。我那时唯一的指望便是坐在我旁边的死党快点做完,然后把试卷传过来。期间,我看到我前面的同学有空闲的《涂料工艺》,于是向他借来,充当《胶粘基础》,翻来翻去,徉装在书中寻找答案,以避老师耳目,一脸认真的样子令自己暗自发笑。

  不久,试卷传了过来。我抄得不亦乐乎,死党却也把头伏在桌子上头无所事事,而我们都忽略了老师的存在,以致我的死党终被老师问起试卷所在,他当然缄口不言,我则死箍住试卷,不露半点痕迹。那女老师一时倒也无计可施,后来,只得请来男老师,我见大事不妙,趁那两个老师跟我的同学为难之际,我把死党的试卷扔在座位之下,在那个男老师还聚精会神死死询问我的死党试卷所在的时候,我把自己的试卷藏在口袋,逃之夭夭。

  死党被逼问出姓名之后闷闷不乐步我后尘走出课室。听另外一个死党说,那张地上的试卷老师拿走了,不过还是作废了。因为是选修,采用冷处理,即既不上报学校,也不上报学院,该门课程不给分数而已。我当是没选这门课,死党因为刚刚选了10个学分的缘故,只好重新选一门。

  后来,课室还发生了一件趣事。另外一个死党,看我们走了,也无心考试,他也没课本,反正及格无望,干脆试卷也不交,把它藏在口袋里就想走出课室,那个男老师却抓住了死党的手臂,按另外一个死党的话,说得好象那个老师要打他似的。最后死党只得乖乖地掏出试卷,一脸委屈的样子。我们常引这出闹剧为笑料取笑那位死党。很有意思的是,那位老师跟那个死党特征相似:个子特别矮,这一巧合更令人捧腹。

  遇到过一位老师,很随和,第一节课干脆跟我们闲聊。你一言我一语,谈就业,谈学业,谈作业。。。。。非常和谐。他说他的课没作业,也不用考试,可以不用来上课,最后交一篇论文,最起码给你个及格,他的及格分数是75。之后,一周两次的课更是精简为一周一次。这1.5个学分拿得最是舒服不过了。

  后来,据正式通知,8.5个学分就可毕业,我修的学分是13,具备毕业资格。不少人却少于8.5个学分。我的一个死党也不幸踩雷,被通知去开了个教育大会,大会精神令人大跌眼镜:不够学分的交钱重修。选修课落到重修下场,真是笑死老百姓。之后,死党前去找学院办公室老师询问重修事宜,被办公室老师“轰”了出来,那老师说这些学生真麻烦,不用重修了。我的死党丈二和摸不着头脑,不知道到底要不要重修。。。。。。

  现在我只等毕业论文答辩拿毕业证书了。

  十二,广州印象

  说实话,我原来并不喜欢广州。因此,我对广州没有好印象。

  广州,随处可见高楼耸立,却也到处都有破烂建筑,良莠不齐;广州,到处都是款爷款姐,却也遍街都是劳苦大众,贫富不均;广州,高架桥林立,汽车还是蠕虫一般移动;广州,地不小,人更多,擦肩接踵;广州,工业发达,却把好端端的灵山秀水弄得面目全非。。。。。。

  然而,广州却绝对不是一无是处。因为,广州一年一小变,三年一中变,五年一大变,广州每天都在变。

  我在广州呆了四年,该是目睹了广州的“三年一中变”,然而,我并不知道,到底何所谓中变。我只是清晰地看到,广州确实起了很大变化。

  2002年广州获得了国际花园城市奖,占据前三甲的一席之地,算是对广州近年花大力度改造环境的一个认可。广州却也真似脱胎换骨一般,就像一个浑身污浊的乞丐刚从澡堂淋浴更衣出来。我在这里看到了越来越多的花草树木,看到了越来越整齐的城市格局,看到了越来越宽敞的马路,看到了越来越清洁的珠江水。。。。。。广州每天都像是穿上洁净衣服的清纯少女,对着在这里生活,在这里逗留,在这里路过的人们微笑。

  九运会的开幕向世人撩开了新广州的面纱。广州,以其博大的胸怀迎来了这一盛事,迎来了五湖四海的宾客,迎来了世界目光的聚焦。。。。。。这一盛事无疑加速了广州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步伐。而九运会馆别致的造型给了现代都市理念一个最好的诠释,广州,以其魅力四射的现代风格打造着国际化的品牌。

  且看看这些变化:内环路绕到了你跟前,地铁三号线又将在你家门口开通,60岁的老人免费坐上了公交车,新广州八景“走马上任”,大学城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建当中。。。。。。我的父亲在间隔20多年后来到广州,感叹变化之大,他却不知,在他感叹今天变化之大的时候,明天的变化早已经酝酿,只待一触即发。

  也许,我当初不喜欢广州是因为“恨铁不成钢”吧,现在的我,却深深迷恋了这个意气风发的南国之都,迷恋这个城市的现代化气息,迷恋这个少女般的城市的妩媚,迷恋这个城市真挚的人文关怀。。。。。。

  我终于把广州划入了我择业时除珠海之外的首选城市,可我跟这里的众多公司失之交臂,留在广州已成了一种奢侈的愿望。也许多年以后,我仍会选择回到这里,在这里扎根,在这里缔造和这个城市一样伟大的变化,在这里缔造和这个城市一样令人瞩目的辉煌。

  

  十三,我的死党

  我的死党有四个,和我一起,曾被我们班的一些同学戏称为“E5”,这个名字取灵感于“F4”,“F4”红透半边天,“E5”却是黑得可以,以放荡不羁著称。

  “E5”由双“痴”(痴明,痴强),双“贱”(贱青,王贱)和一“马猪”组成。至于痴从何而来,现在无从考究,可能跟“痴情”有关;贱从何而来也不清楚,可能跟人品有关;猪一字则多半是借鉴名人取名之法而得来,姓氏之后加一动物作为名字的名人可是大有人在,香港著名电影明星成龙便是一例,所以,马猪一呢称星味十足。后来,我还发现“痴明”跟“驰名”谐音,是以断定“痴明”定是人中龙凤;王贱,顾名思义,贱中之王者,名副其实。

  因为没有拜把子,更无歃血为盟之故,为求民主而又不至于群龙无首,一直以来,大哥轮流当。无论大帮小舵,大哥小弟本是不能平起平坐的,而我们推行“大小平等”制度,遏止了权力集中的弊端,所以,大事小事,一切由石头剪刀布裁定。至于大哥被小弟拳打脚踢之事每期必有发生。

  输在猜拳之下,要么是少分一个橙子,要么是在AA制中多出一毛几分,总之,没有好事。我顾及大体,经常主动以剪刀碰石头,以布给剪刀打牙祭,至于用石头自投布网,也不少见,输了之后,头发一甩,下次还敢输,看你拿我怎么办。

  石头剪刀布另一重要用途就是用来决定ppmm归属。每每上街途中邂逅靓女,都是手上见高下,那美女自然“属于”胜者。几个回合下来,那人已不知去向了。

  事实上,即使那个女的还在眼前,那胜者也只有意淫的份,因为个个都是胆小如鼠。难怪到了大四都还是光光,而胆量之小尤以王贱为甚。且看王贱语录:“痴明,我机会大不大”“阿育,我该如何表白” 血淋淋的事实生动描写了徘徊在爱情门口犹豫不决,担心,不自信的胆小形象,而他吹水时脸不改色心不跳的样子却跟这个形象大相径庭。只需要30秒,他便可以让你相信他有女朋友,而且还是好几个,甚至还是别人主动送货上门,我跟其他兄弟为此曾呕血不少于200ml。

  足球是我们共同的语言之一。马猪被叫作“德尼尔森”,控球技术相似,肤色更相似;王贱是“内斯塔”,会踢足球的都过得了他;我成了“因扎吉”,靓仔过他,假摔却自愧不如;贱青被叫做“十三幺”,打麻将的时候不见他胡过。痴强不会踢球,却也曾腆着个大肚腩,穿了件“红色曼联”去凑数。所谓臭味相投是有道理的,因为我们都没有洗球袜的习惯。

  我们曾杀到中山医,当着未来医生的面把他们的球队抬上手术台,还好,中山医得于洗雪“血海深仇”,因为这个学期他们的附属医院把“德尼尔森”送上了手术台;我们曾杀到广工,把98师兄教训了一顿;也曾杀到华农,跟机电和气收场,去华农我们最担心的不是输球,而是怕王贱惹出是非来,我们怕他把那里的牛“吹”死。

  这个学期“锄大地”“锄”出了乐趣。4个人一阵刀光剑影之后,一人被淘汰出局,另一人前仆后继。淘汰出局者,一杯桶装纯净水“以资鼓励”。5人当中,以王贱和痴强两大“水仔”受“奖励”次数最多,他们两人却是屡败屡战,视死如归。端着那满满一玻璃杯的水,大义凛然,高呼“我正口渴”的口号之后,一饮而尽。

  不久,大家就要各奔东西,郁闷之极。

  

  十四,毕业设计

  我至今还不知道为何叫毕业设计,如果说我现在做的就是毕业设计,那么,所谓的毕业设计无非是刷刷试管,洗洗量筒罢了。

  第一次去见导师的时候,我有点紧张,导师跟带自己的研究生似乎把毕业设计说得很深奥,很难。他们在那里夸夸其谈,一会儿说5000字的专业英语翻译,一会儿说查什么资料,好象真要进行一项很艰巨的科研项目一样。后来所做的实验消除了我的紧张,而我也理解了这样一句话:雷声大,雨点小。

  当初我是报了一个法国博士后的项目,因为人员的调整,我被安排去和一个研究生做起了尼龙的改性。那个研究生有点傻气,书呆子的迂腐劲十足。第一次见面,就跟我们说了一大通我一句也听不懂的废话,我徉装做点头示意我明白他的话,其实我是想他早点放我走。

  临走的时候,那个研究生给了我一摞资料,但我只看了一点,因为我实在看不懂,也不想看懂。

  以后的实验,除了无聊之外,我无话可说。每天就是重复做那个或改变物料用量,或、改变温度,或改变时间的PEG+MAH反应。一个反应少则三个小时,多则五个小时,我每天像一个木偶人似的坐在凳子上等3到5个小时, 经常没有午觉,也常常错过了晚饭,忙(只是等)的时候干脆叫外买送到实验室来。

  我是一个不安分的人,我很讨厌坐在实验室,可我没有别的办法,因为我要毕业,我要我的学位证书。所以,心里虽然对做这种无聊的事情很反感,表面上我却必须装成好学而又勤奋的好学生。于是,刚开始做实验的一两个星期里,我循规蹈矩,连我都佩服我自己了。

  很巧合的是,那个法国的博士后跟我在同一个实验室。她30来岁,经常9点后才来实验室,但做起事来很认真。我们用的是一个旧的实验室,第一天进去的时候,那里布满灰尘。而我们这边根本没怎么清理,就准备开始实验了,因为我跟的研究生是一个很随便的人,那个法国博士后却不一样,第一天的整个下午,她都在清理实验台。也许这就是态度的问题吧。

  因为我的英语不怎么好,更不会法语,所以,我跟那个博士后很少说话,说的话题也不深奥,不过,我总算是跟老外说上英语了。说英语是很有趣的事,因为我本身很喜欢英语,所以我经常主动跟她搭讪,她会很耐心地听我的中国式的英语,有时她也说一两句中文,外国式的中文。我们常常因此莞尔一笑。

  她做起实验来很严肃的,戴上她的防护眼镜,手套之后就会忙个没完。她经常有新念头冒出,而且急于验证她的想法是否行得通,所以,她经常要各种仪器,要各种药品,有的中国根本没有,但她在法国见过,在实验条件上,我们国家跟发达国家有很大的差距。我跟的研究生对她的新念头经常表现出很不屑的样子,我们只是为求完成任务,而她不一样,她那才是真正的探索。也许这就是中国为什么拿不到诺贝尔奖的原因吧。

  我们的实验做的很快,因为根本没有创新的东西,我们只是沿一条人家走过的路走下去。我的导师说,我们目前都是在做人家已经做过的东西,然后写论文,评职称。这一方面是由于我们条件的限制,另外一方面也是我们急功近利的思想。实验做得快我当然高兴,因为做完实验我就可以自由了。我们在实验的末段围着一大堆样品忙着做各种测试。测试出来的那些数据我一点也不明白它们代表什么,也罢,反正那个研究生会处理数据。我只是帮忙测测数据。

  有一天,我一个人测量热变形指数,那是一个中午,我被留在了实验室。那是一个无聊的中午,大部分人都离开了实验楼,一座偌大的楼里我只觉得只有我一个人在里面。我满腹牢骚,可有什么办法呢。测量方法很简单,只是做一个样就得等上一个多小时,我等得很不耐烦,取样加样也就心不在焉,一个不小心,一块塑料样品掉进了那台热变形测量仪的油里。我不知道这对仪器会产生什么影响,所以显得惊慌失措,我试着把样品夹出来,但样品在那个几乎完全封闭的不透明容器里不见了踪影,既然如此,我也不担心什么了,反正没人看得见。吓出了一头汗水之后,我决定不做测试了,胡编乱造了一个数据记下后,我溜了出来。天塌下来也不管了。下午在那个研究生之前赶到实验室,一切就这样被掩饰过去了。

  总的说来,我的实验还算是轻松的,因为两个人跟着同一个研究生的缘故,我隔一天去一次实验室。我的同学有的一个星期没有去过实验室的,也有的一天到晚在实验室做苦力。我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做完毕业设计,我觉得什么也没学到,我想我的同学也是半斤八两,他们都和我一样,都是在等着拿毕业证书。

  

  十五,找工经历

  当我从学院拿到我的协议书的时候,我的心里并没有苦尽甘来的喜悦,握着那三份东莞生益电子有限公司已签署同意并盖上了鲜红的印章的协议书,心里却是若有所失。也许,从去年国庆到现在的找工历程里的酸甜苦辣已经消融了我所有的乐观吧,我只觉得,当我在协议书上写下同意之后,我的人生从此就要开始一个未知的旅程了,进入社会的些许恐惧还是扰乱了内心本该有的兴奋的心绪。这十六载寒窗之果究竟是丰硕还是干瘪,我却不得而知,对着那似乎颇为诱人的“年薪约33000”的字样,较之于同班同学而言,已是相当不错,只是不知道父母为自己读书而做的付出与牺牲是否能用这个数字去补偿,也许有些东西是永远也不能补偿了。拿到协议书,却也又隐约感到了离别校园的忧伤就要来临。我不忍离去,却也不得不为生计开始着想,但愿社会生活能替我抹去挥别校园留下的种种遗憾。

  也许从我梦想着考上大学的时候开始,我的心里便烙下了出人头地的理想,而随着履历的增加,我却清晰地感到,所谓的出人头地,却是能当上个官或者是挣很多的钱罢了,当我真正面临择业的时候,我才知道,我所追求的却仅仅是一份好工作。一个理想就这样随着逐渐的长大,随着不断的成熟变成最为普通不过的柴米油盐了。我以为我的飞黄腾达在我考上大学之后就会到来,世俗的艳羡在不断地促使我的这种想法的膨胀,当我开始投递我的第一份简历时,我才知道我的想法正如美丽的肥皂泡,当它触到了活生生的生活棱角时,它转瞬便破碎,消失了。而这个时候,我的找工历程便缓缓地拉开了序幕。

  早在大三的时候,我的脑海便烙下了住在同一层楼上的师兄为找工奔忙的身影,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我们专业惨淡的前景,一丝丝的担忧开始笼罩在我的头上,我开始感到不安,因为在我的身后有那么多双眼睛注视着我,他们或是盼着我能出人头地的亲友,或者是冷眼观望的乡里乡亲,总之,我的压力在我还没有进入大四之前就降临了。我穷思苦想,谋划着如何在大四找到一份好工作。那时,我想到了父亲的一个得意门生兼同乡,于是,父亲阁下老脸拨通了他的电话,电话里头给我有点空虚的的心填上了一份塌实。

  转眼到了大四,开学不久,就是国庆。父亲从老家奔到东莞,我赶到那里和他一起吃过一个叔叔的生意开张酒之后,一路风尘仆仆杀到了深圳,原来,在到达目的地珠海之前,父亲替我想到了他的一个在深圳的学生。那里,接受了热情款待之后,我把我的第一份简历留在了深圳,也留下了希望的种子,虽然最后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我也算高兴过一回。第二天,我们赶往珠海,到达珠海的时候那里已是万家灯火了。

  那是我第一次去到珠海,现在仍深印在脑海中的珠海夜晚的景色是在夜空中闪烁的“拱北海关”四个璀璨的大字,其他事物的印象却已模糊。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对这四个字记忆犹新,也许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父亲的学生从这个海关平步青云的缘故吧。我和父亲在汽车站门口路旁的一个拐角拨通了他的电话。他,高栏检验检疫局检验科科长,按村里的辈分,我叫他叔叔。

  电话那头,他正接待他的客人,所以我们在拐角等了好一会儿,他的车才开过来。之后直接把我们送到了饭店,和他的客人一起共进晚餐。他很坦诚,对我们父子两个绝无半点看不起的念头,我在他身上看不到一点官架子,浮现的是他父亲实在,乐意助人的影子,我来珠海之前的种种顾虑消失了。

  在物资酒店度过我在珠海的第一夜之后,我和父亲跟着他来到了他工作的地方—高栏检验检疫局(拱北分局),感受了他那优越的工作环境之后,是一顿丰盛的午餐,席上有他,他的上司(检验检疫局局长),香港老板(有货物进入珠海与局里打上交道),他的兄长(我爸的好朋友)。。。。。。最后,香港老板买的单。这种饭局大家心知肚明。“从没有醉过”几个字不离口的父亲也喝得舌头发硬。而这一切皆缘于我父亲学生的面子。晚上那一餐,父亲却是真的醉了,走路都是翩翩然。而我却在这个饭局里认识了父亲的学生给我介绍的老板。

  那个老板给我的第一印象相当好,非常注意礼节,席间无论大小都招呼到。于是,我对于加盟他的公司充满了幻想。珠海之行的目的就这样很轻易地达到,这令我和父亲都很意外,却也觉得在情理之中,因为他是科长,官不大,权却不小。而那一晚,我住进了我有生以来住过的最豪华的酒店,酒店的名字却忘了。

  我以为我的工作就这样定下来了。那是一家外轮代理公司,主要从事船舶进出口的手续代理工作,通常跟海关,边检,检验检疫,港监打交道。那个老板跟我父亲的学生是“铁哥们”,这话是那老板口里说出来的,似乎他的话语把我的工作的事情都揽在了他身上了,这意味着,在我的同学还没有赶出他们的第一份简历的时候,我已经找到了我的工作。这之后,我把我所有的心思都转移了到其他事情上去了,大四学生中最重要的工作问题在我身上已经轻而易举地解决了。同班同学都投来异样的目光,有羡慕的,有妒忌的,有满不在乎的,我对此置之不理。而当我在11月份某个下午接到那个老板打来的电话说要我去珠海培训的时候,我自己却飘飘然了。

  以后的几个星期的周末,我便赶到珠海五星级酒店—银都大厦开始了与我在大学里所学专业毫无关系的培训,那是一段令我感触颇深的日子。我体会了金钱与权力的至高无上,体会到了人情冷漠与世态炎凉,也更深深记住了“冬天里的一把火”。培训是无聊的,无聊的却不是培训内容的本身。我有说不出的不痛快,因为我在那个公司只是一个并不起眼的小角色,不过,老板那种热情让我有了百般跟随的感觉。

  年底,来学院招人的公司越来越多,价钱果然不出所料,一个比一个低,俨然招收民工的架势。我失望了,却对那个公司充满了更多的遐想。春节前那个老板跟我谈好了待遇问题,虽然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有过一点点小小的争执,因为我的一个外语外贸大学的同学也去了那间公司,我和他,以及我父亲的学生无一不是想把工资提到最高。最后还是有了一个折中的薪水,在我看来,那较之于我们专业来说,是相当不错的了。

  春节是愉快的。阔别故乡几十年的远方亲人回到了家,哥哥找到了他的另一半,我的工作有了着落,这一切使得过年的气氛变的更加的喜气洋洋。难怪我的一个叔公说我爸爸返年轻了许多。一份好的工作能给父亲带来欣慰,我有如释重负的感觉,却也愧疚,四年啊,我快把一个家拖得家徒四壁了。

  我带着家人所有的期望去了珠海,去感谢我父亲的学生,去和老板商议培训的时间等问题,却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那个老板竟然不再给我和我的同学安排培训,虽然他没有直接的说出这个想法,但他狡猾的拐弯抹角也骗不了我,而我父亲的学生也只好叫我们做好最坏的打算。虽然那个老板口口声声说等我们做完毕业论文再去培训,但在我看来,这只是他拖延的一种手段罢了。因为他不好亲口拒绝,不好得罪我父亲的学生,因此,我觉得他只是在使用缓兵之计,直拖到我们熬不住主动放弃。

  霎时,我像失去魂魄一样呆坐在我父亲学生家里的沙发上,表面上装做若无其事,心里却是空虚凌乱至极。带着我父亲学生给我的一点安慰—他准备把我介绍到一个化工实验室,我回到了学校。

  其实,我们都不知道那个老板真正的想法,但我想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那份工作最起码不是板上钉的事情了,因为随时都可能有变故,所以,我异常清晰,工作还得自己找。那里只能当做是一个不大的机会吧。

  我开始打印我的简历,开始把简历一份一份地投出去。我的同学见到我也开始投递简历,问得都是大同小异的问题:你不是已经找到工作了吗?我只好拿一些原因来搪塞,却始终没有说我已经没什么机会去那个公司了。

  也许是上帝的眷顾吧,我在返回学校的时候得知我通过了英语6级考试,这于找工无疑是一个重要的筹码。果然,春节过后我投递的第一份简历就收到了回音。那个公司的名字叫 “东莞万泰鞋胎厂”。我接到那个公司人事部的电话时兴奋异常,虽然那个公司的待遇一点都不好,其他条件也不怎么样,但我却看到了我的希望。因为在那么多简历当中脱颖而出至少说明我的简历里有过人之处。所以,我在这里记下了那个公司的名字。虽然因为我的挑剔最终连面试机会我都放弃了,我还是感到了发自内心的喜悦,那是从珠海回来之后的真正的开心时刻。我感到了一种成就感,真的,那是能激发你身体潜藏的能力的一种感觉,那个时候,我才真正体会到,自己找工的无限魅力所在,而我也暗暗发誓,我要自己找到工作。

  之后,来了一家港资企业,待遇非常不错,那个老板也塌实,较之于珠海那个老板的浮夸作风,我更喜欢这种实干的企业家。因此,我很希望自己能够得到他的垂青,最后却没有收到面试的通知,而我的一个同学,各方面条件都不怎么样,却有复试的机会。那是对我信心的一个打击,却也让我体会到,运气在找工过程中的重要性。

  我的第一次英语口语的面试发生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面试室。那是一次尴尬和不成功的面试。我被突如其来的英语自我介绍要求吓了一跳,因为我一点准备都没有,而且我的口语真的不怎么样。后来的自我介绍只能说是“惨不忍睹”,连同去面试的同学都拿那个面试作为笑料,学着我的语调在那里重复我的几句简单而又无聊的自我介绍。那时我才知道,我对面试真是一窍不通,而我所做的准备更是微不足道。

  PPG的到来另人惊叹。那是一个世界涂料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总部在美国,中国很多城市都有它的分公司。在学院的招聘会许多博士都慕名前去参加。济济一室的招聘场面令人叹为观止。而从招聘人员外企味十足的打扮到关于该公司的全英文介绍,以及招聘人员为前来参加招聘的学生搬凳子的举动都深深打动在场每一个人的心。能到这样的外资企业工作,夫复何求?

  我回去精心准备了一份彩色打印的简历连同报名表递交到了学院团委,也递交了我的一种渴望,我等待它的回复,等待一个崛起的机会。

  我英语6级的优势最终在南海南新无纺布有限公司得到了体现。公司人事部通知我去面试的时候直言叫我去面试是因为我英语过了6级。当天中午,我准备了我的第一份英语自我介绍,怀着无限的希望去了南海,也开了我外出广州参加面试的先河。那个公司的待遇可以说是“一枝独秀”,其他小公司只能望其项背。当时,PPG的待遇还是未知。

  那是一个艰苦的面试。首先是英语面试,面试我的人总是不停地接电话,因此,一段完整的英语自我介绍是在断断续续下完成的,而他竟然知道我是“有备而来”。而且我也是第一次背自我介绍,显得有点紧张,不过,英语口语面试总算全身而退,因为那个技术部总经理说我口语还不错,而我知道,他说那句话是因为他的口语比我还烂。紧接着的是“最变态的”面试关,那个公司的老总把我带到一个房间,问了五个物理,地理等方面的问题,我无以应答,知道这次面试大势已去,那五个问题如下,录之作为纪念:

  1, 日光灯的发光原理

  2, 为什么夏天日长夜短

  3, 为什么夏天热冬天冷

  4, 刚出厂的包装好的无纺布产品在春节期前从广州通过火车运到上海,为什么产品表面有一层水膜

  5, 水泥混沙的原理

  前面三道题目的答案我全都是胡编乱造,后面两道也是勉强说到正点。我知道我将被刷下来,但还是不死心,于是,认真地参加了面试的第三关—中英互译。

  那些题目难度也不小,却也基本上可以过关。期间那个技术总经理来检查,看到我的英译中写得潦草,甚是不满,我被教训了一通,只好重新公公整整抄了一遍。虽然坚持下来,却也忙得晕头转向,当时便觉得没什么机会了,也不太在乎面试结果了,能想得开倒也释怀,临走的时候却还是跟那个技术总经理说了我想加盟他们公司的想法,我知道这是多此一举,却也是身不由己,找工嘛!最后,我还是被淘汰,虽然是意料之中,却也异常惋惜。

  这之后,陆续有公司“登陆”,五花八门,形形色色。我甚至遇到过有让我拿回简历的冲动的一个公司。那个公司招聘人员的素质之低直叫人咬牙切齿:在学院的会议室一边叼着一根烟吞云吐雾,一边斜着眼翻看我们的简历,那种神态仿佛在搞奴隶交易。较之于PPG,真是天壤之别。一个公司的前途或者从招聘人员身上的素质都可以得到或多或少的体现。

  我是冒雨前去佛山塑料集团面试的。招聘的那个阿姨对我们很好,我那时甚至感到她不是一个招聘人员而是一长者,一母辈给我们建议,关怀。我很感动,真的,我甚至在电话里头不忍心拒绝他们公司,可是,没有办法,他们的待遇不太好,我只好婉言推辞,那一份感激也只有埋藏在心里了。

  拒绝佛山塑料集团的那一刻,我有点难过,原来拒绝是那么一件另人伤心的事情,难道我的心太脆弱了?我不知道,我却觉得,拒绝一个公司容易,拒绝一份真情关爱却是那么的难于启齿。拒绝佛塑的那天,我刚从东莞生益电子有限公司体检出来。

  那是一个中港合资企业,待遇很好,虽然不能说是在所有公司中独占螯头,却也可以说与南新公司并驾齐驱了。我得以面试成功是因为我的6级证书和我对面试我的公司上层人士很坦白的回答。当我接到这个公司体检的电话时,我知道我通过了面试,而那一刻我彻底对珠海那个公司死心了,不管它肯为我提供什么样的待遇,我想我都不会去了。真的,有些事情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或者挽回的。我曾为那个公司倾注了我的感情,而我却有被欺骗的感觉。所以,我毅然决定跟东莞生益电子有限公司签协议。

  就在我满心欢喜准备签协议的时候,PPG却给了我面试的机会,时间在4月16日下午。而东莞生益电子要我在10日之前跟他们签协议。我犹疑了好几天,最终决定先签生益,若是面试PPG成功,只好违约。

  其实,我不想去东莞,我的城市情结很重,我喜欢到珠海,我喜欢去深圳,我也想留在广州。当初高考选择志愿的时候是非广州上海北京地区的高校不报。现在却迫于种种压力只好委曲求全去东莞了。在签生益之前,我有机会去广州荣思德喷墨材料有限公司工作,我也很渴望到那个公司工作,因为在那里我看到了很大的发展机会。只是他们对英语口语要求太高,我失去了留在广州的机会。

  在签生益之前,我还参加过好几个公司的面试,因为有6级证书的缘故,我获得了比我的同学更多的面试机会,而面试的结果要么是那些公司不要我,要么是我不要那些公司,总之,并没有自己特别留恋的公司,也没有特别眷顾自己的公司。投递简历的初衷只是为了找到一份工作,既然我手上有更好的选择,一般的公司我也就不怎么在乎了。

  而这个时候,我去了一趟珠海,去了我父亲的学生介绍的化工实验室面试。那家公司的条件令我大失所望,珠海因此将成为我的一个遗憾。但我很感谢我父亲的学生,也是我的叔叔,感谢他为我所做的努力,我知道他尽力了,我只有默默地感谢他。只盼以后有机会再到珠海开创我的天地了。

  PPG的面试是在从珠海回来的第二天,面试不怎么复杂,却也不容易,英语是最大的关卡。英语自我介绍,英语聊天,翻译他们的英语问题并用中文回答。。。。面试完之后,我心里没有底,但我真的很希望到PPG工作,因为我不但可以得到很丰厚的报酬,而且我还可以在一两年之后完全学会英语交流。这两者我都很在乎,可我不知道PPG在不在乎我。

  生益已经把签过他们印章的协议书寄回给我,只要我拿着它去学校毕业办办理手续,那我就算正式进入生益。但我还是对PPG有所期待,所以,我打了个电话给生益电子有限公司,圆了个谎说我现在远在湖南实习,要到五月份才回来,那时再把协议寄回给他们。我惴惴不安挂了电话,我所担心的是PPG不要我,生益到时却也违约不要我,那我的下场可就“惨绝人寰”了。但我想因为协议书在我手上的缘故,生益是不会轻易违约的,因为违约金那一项至今还是空白。。。。。。虽然我觉得我的手段有点不太光明,但为了一个很小的希望,也为了一种追求,一种渴望,我只有这样做了,但愿我能得到理解。

  PPG可能要到四月底五月初才给我答复。现在距五月还有十天左右的时间,我想这段时间将是难熬的,我恨不得把时针向前移,把日历向前翻,可我不得不耐心地等待,如坐针毡般地等待。而现在来学院的公司我却不再理会了,不管他们待遇如何,我想我现在的第一选择是PPG,第二选择是东莞生益电子有限公司。而事实上,目前的情况却是,来学院的公司越来越少,薪水也越来越低,我的同学彷徨无助兼无奈的表情历历在目。在此,我衷心地祝愿我的好朋友,我的同学都能找到一份好的工作。

  我的找工经历该是告一段落的时候了,五月到来的时候,我想太阳是灿烂的,我的笑容应该也是灿烂的。

  十六,99高乙

  我们班并不是一个出色的群体,它只是一个普通的班级。

  我至今搞不清楚我们班到底有多少个人,今天有人开除,明天有试读的加进来,来来去去的不知道到底还剩下多少个人,而且我也对此从不关心;我们班其实像是一辆公共汽车,这个站有人上车,下个站有人下车,司机对人数一无所知,因为他们对此也毫不在意。

  我们被分在三个地方住,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班长竞选往往是人数多的“一足”获胜,这种竞选活动常常被戏称为“内定”。我们这边几乎取得了每一届班长竞选的胜利,因为占了人数上的优势。也许,人数与竞选结果是一种巧合吧,其实,真正的赢家是“得人心者”。到了大四,没有几个人有兴趣当班长了,所以上了台自荐的都给个班长的头衔,只是正副之分罢了。

  用“一盘散沙”来形容我们班最是恰当不过了。这是一个没有凝聚力的集体。因为各自都在为自己打着小算盘,对于班里的事很多人都爱理不理。这里到处充斥着矛盾,很多人看你不顺眼,很多人你看不顺眼。大家冷漠地生活在一个班集体里。这里有过吵架,也有过打架,有的甚至没吵架打架也就形同陌路了。最熟悉的人,最贴心的人,最值得信赖的人就只剩跟你在一起玩的那么三五个哥们了。

  或许我是冷漠的吧,我对这个集体没有倾注我太多的感情,这个集体也没有给我留下太多美好的回忆。我只是按照我自己的意愿去喜欢这个集体的某些东西,去讨厌某些东西。我将要离开它,没有太多的留恋,也不会说离开是一种解脱,也许是一种平淡的邂逅吧,转过身的时候,该忘记的总会忘记,该记起的总能记起。

  每每说起99高乙,却有一种若即若离的感觉。亲近因为想起它的好,疏远是因为想起它的不好。它就像是一件衣服吧,脱了又穿,穿了又脱,如此反复,直到衣服变得破烂。

  我不知道,这件衣服能用多久。

  十七,尾声

  离别来了,宿舍空了,心也空了。

  我只能尽量去跟班里的每一个人碰杯,把离别的忧伤一起喝下去吧;我只能送身边的每一个同学,去拥抱身边的每一个人。我知道,这些人当中有很多我们也许一生一世也不能再见了。

  一阵阵的眩晕总会在送别之后袭卷而来,就像这个六月的风,吹着郁闷的气息,像这个夏天的雨,漂着感伤的泪。

  以后,还会记起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吗?还能想起班上的每一个同学吗?忧伤的时候会想起同学的鼓励吗?喝酒的时候会想起离别的话语吗?班上可爱的mm你们哭泣的时候,还记得gg给你递过纸巾吗?

  别了,我亲爱的同学,带着我的祝福一路走好;我们还能重逢,是吗?

  别了,我亲爱的母校,再见到你的时候,还是可以见到你的微笑,是吗?
公谨二十四经略中原,妻小乔,羽扇纶巾, 谈笑间破孟德八十三万于赤壁。今吾亦当此岁,但少睡多忧,贤愚竟相远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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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11 12:17:53 |只看该作者

北大情事 (zz)

孔庆东1964年生于哈尔滨,1983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1996年获博士学位,现任北大中文系教授,主要从事现当代小说戏剧研究和通俗文学研究,兼及思想文化批评。近年在多家电台电视台和多所大专院校设坛讲授金庸小说,受到读者广泛欢迎。江湖人称"北大醉侠"。


北大情事

应邀写一篇关于北大情事的文章,答应之后才发现,此事比较“辣手”。北大无疑
是全中国“情事”密度和质量都最高的所在,即使全中国的女人都去卖淫,男人都去嫖
娼了,剩下的最后一对罗米欧与朱丽叶也十有八九就在北大。但问题是“情事”这个东
西,做得写不得。无中生有,胡编乱造,那就成了小说。实事求是,有啥写啥,那又会
引来无穷麻烦。写自己吧,那是万万不行的。我早就向太太指天划地保证过,她是我爱
情史上空前绝后的唯一。当然,这话也分别向其他一些女青年讲过。所以一旦胡写一气,
后果不堪设想。那将毁坏多少家庭的幸福啊!而且对我将来移居美国竞选总统很不利。
写别人吧,也不容易。我的老师一辈有许多风雅的情事在北大里流传,我不敢写,担心
损害了老师们的形象。我的学生一辈正处在“发情期”的旺季,但我和他们之间存在
“代沟”,不大了解他们的情爱世界。写我周围的同代人吧,又怕他们跟我打官司。现
在的人见钱眼开,一旦可以“索赔”,管你朋友不朋友,哥们不哥们呢。上次在《北大
往事》中写了个《47楼207》嗬,207的众哥们往死里勒索我,搞得我家徒四壁。毛嘉还
不死心,上礼拜又从伦敦打电话来问:“庆东,家里还剩下啥没?”想来想去,我只好
采用半实半虚的办法,将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结果这记叙文的六要素来个
“乾坤大挪移”,让外人看不出写的是谁,这样就不会“侵害”任何人的狗屁名誉。顺
便说一句,我的文章从来是爱惜和捍卫北大声誉的,许多读者来信说看了我的文章无比
仰慕北大,一定要让孩子报考北大。而遗憾的是,有的领导同志认为我的写法是给北大
“抹黑”。我不在乎这种误解,我相信这些领导会在群众的帮助下提高辨别是非能力和
文学鉴赏能力,会明白到底是什么入在给北大“抹黑”,会消除对我的误解,和我一起
站到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下面。
以下,我准备写四件十几年前读本科时代的所谓“情事”,它们都不是什么“正格”
的爱情故事,没有花前月下,山盟海誓,也没有香囊暗解,罗带轻分。我写它们的意思
是想说,“情事”是千姿百态的,它们都有值得尊重值得品味的一面。正像大家都爱北
大,有人爱她的门第,有人爱她的美丽,有人爱她的才学,也有人爱她的任人蹂躏,不
知反抗或者说已经“兼容并包”到了妓女的境界。所以,从这四件“情事”,可以管中
窥豹,想象北大人的感情生活是如何丰富多彩,五花八门。闲话就此打住,四喜丸子来
也。
公谨二十四经略中原,妻小乔,羽扇纶巾, 谈笑间破孟德八十三万于赤壁。今吾亦当此岁,但少睡多忧,贤愚竟相远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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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11 12:20:05 |只看该作者
一、妻子匪哉

我们宿舍的老皮是个表面上随和谦逊,实际上冥顽古怪的老神经病。他第一是有才,
所以就侍才傲物;第二是比大家痴长几岁,多一些生命阅历,所以对大家宽容谦让,以
表示他不枉是个“大哥”。但他骨子里是缺乏大哥气的,他真情流露时,完全是个小弟
弟或者是个老顽童。老皮的故事很多,这里只说一件“妻子匪哉”。
老皮因为既有才又酷似“大哥”,免不了就有文学少女怀他的春。我们年级有一位
他的女同乡,长得文静贤淑,略为白胖,经常来找他,我们宿舍最头疼的事情之一就是
老皮有同乡来访,因为他们一见面就说他们的家乡话,中国人不懂,外国人不会。
有一次气得我说:“为了尽快推广普通话,应该把南方人统统枪毙!”这位女同乡
每次来找老皮,第一句话就说:“妻子匪哉!”
两个人的嘴好像上了发条似的,不断发出各种舌前音和唇齿音,听来听去,除了
“妻子”,就是“匪哉”。我后来忍不住便问老皮:“妻子匪哉是什么意思?”老皮说:
“就是吃饭了吗?”我们于是恍然大悟。从此,便把那位女同学叫做“妻子匪哉”,简
称“匪哉”。经常说:“妻子匪哉来了”,或“匪哉好像很久没来了”。
匪哉隔三差五地来看老皮,天长日久,傻子也会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可是我们这些
学文学的男人大多有一个臭毛病,叫做兔子不吃窝边草,好男儿志在四方,与自己的同
乡谈情说爱,总觉得有点错位,甚至有乱伦的感觉。非得找一个别人家乡的花姑娘,才
觉得占了便宜,英雄,有本事。匪哉在我们的眼里,是蛮不错的一个江南闺秀,可是老
皮大概从小就生活在杏花春雨里,感觉麻木了,对人家渐渐地越来越不亲热。每次见了
面,说完了例行的“妻子匪哉”之后,老皮就少言寡语,做君子科,恨不能匪哉马上离
去。而匪哉这种江南少女又一味地温柔憨厚,一点“匪气”也没有。她能主动地来找老
皮,已经算是十分勇敢了,不可能像东北姑娘似的直奔主题:“我挺稀罕你的,你稀罕
我不?”甚至像西北的姑娘似的一刀见血:“我要你要我!”所以,老皮和匪哉坐在一
起,徒有脉脉之态,而无含情之举。偶尔对答数句,又言不及义,魂不守舍,往好了说
是清雅玄妙,往坏了说简直是特务在接头。
孟子说侧隐之心人皆有之。我们都很同情匪哉。我有时在一旁对老皮说:“今晚上
有好电影,你不去看看?”这时匪哉的眼睛一亮。老皮却淡淡地说:“没意思,我不爱
看这种电影”。我们的插话有时反而给老皮提供了一个解脱尴尬的机会,他顺势与我们
神聊起来,而把匪哉晾在一边。而匪哉的涵养工夫真好,就在一旁默默地听着。或许听
久了,她知道了自己与老皮的差距。
老皮的无礼愈演愈烈。有时匪哉来了,老皮正和我们打牌,我们便“开除”老皮,
另换新人。而老皮却死赖着不下桌,越战越勇。匪哉便坐在桌旁看我们打牌。我们心中
充满了对老皮的义愤,常常出错牌,老何一次次地把牌重重地敲在桌上。而老皮的涵养
工夫似乎比匪哉更胜一筹,他竟然“坐怀不乱”,浑若无事,甚至有超水平发挥。直待
匪哉支持不住,起身告辞,他才胡乱“匪哉”两句,继续战斗。
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对老皮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批判。老皮对大家很宽容,不太反驳,
但也不接受。有时就说一句“胡说人道”或者“那还得了”作为抵抗。其实我们大家并
非要老皮与匪哉怎么着。我们与老皮的分歧在于,我们觉得对待女孩子应当“仁义”,
即使心里不同意,面子上应该过得去,绝不给人家难堪,可以使用一些手段让对方明白
自己不同意,。而老皮看来,我们的所谓“仁义”大概是不真诚的表现,是国民性的弱
点,不同意就是不同意,何必心口不一地弄什么花招手段。而且一旦“仁义”起来,很
可能弄假成真,再也没有后续手段。从现实生活中的事例来看,老皮的感觉是正确的,
“仁义”和敷衍常常造成追悔莫及的悲剧。但那时我们总觉得老皮这人“心太狠,心太
狠”。
匪哉渐渐来得少了,终于再也不来了。她有一个十分优美的名字,但我们仍喜欢称
她的外号,她给我们班的词典里增加了一个充满温情的词汇。我们见面常常互问:“妻
子匪哉?”只有老皮不说。老皮还指责我们的发音不对,企图从语言学角度冲淡我们对
匪哉的怀念。但我料定最怀念匪哉的就是老皮,尽管他不喜欢她。
后来,我在校园里看到匪哉与一个男同学手拉着手跳过草地。再后来,那个男同学
死了,为了一种纯洁的理想而英勇地献身了。又过了几年,听说匪哉结婚了。老皮在匪
哉事件之后,又经历了若干则情事。不过老皮这家伙自我隐藏很深,轻易不暴露感情世
界的。现在已经娶妻生女,到处宣扬什么“做父亲的责任”,已经堕落得跟我差不多了。
只是不知道他每天下班回家,他的妻子是不是问他:“妻子匪哉?”

二、才子征婚

才子的名字我已经忘了,因为既不是我们年级,也不是我们专业的,只是同在中文
系而已。他与我们宿舍的老蓝是同乡,有一段时间常来找老蓝说悄悄话。但他们家乡的
那种方言不但大部分中国人都能听懂,而且天生的底气充沛,共鸣丰富。老蓝躲在蚊帐
里轻声细语地念情书时,站在门口的客人会问:“这是谁在朗诵抒情散文呢?”所以才
子与老蓝的悄悄话,我们全宿舍都基本上听得一清二楚。但既然是人家的悄悄话,对于
旁人来说,“重要的是不参与”,所以听见了也只当没听见。作为一个改革开放年代的
中国大学生,最重要的素质就是“闹中取静”。甭说是什么悄悄话,据说在一间女生宿
舍里,两对恋人在上下床同时“没客拉夫”,旁边一个女生居然脸不变色心不跳,专心
致志地写完了3000字的“社经”课作业《试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何“共度艰难”》,
还获得了90分的优秀成绩。毛主席当年专门到大街上读书的精神对我们那一代青年有很
大的鼓舞。用我们宿舍老马的话说,叫“但闻狂犬吠,只顾读书忙”。
可是,才子与老蓝的悄悄话逐渐让大家不能不注意了。原来才子最近很苦闷,他一
遍遍地对老蓝说:“可怎么办呢?可怎么办呢?”老蓝好像有些厌烦但又不能放弃对同
乡的关心,也陪着说:“这怎么办呢?办法的没有。”我们几个班里的干部,对于同学
的困难,一向是“该出手时就出手”,于是,才子的悄悄话范围,就干脆扩大到我们整
个宿舍了。
经仔细盘问,得知才子的苦闷比较复杂。如果非要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才子明
明发现了那个天使般的女生疯狂地爱上了才子然而那个天使般的女生却出于羞涩和自私
不肯对才子倾诉她美丽的爱慕和相思然而她又一天到晚全天候地如影随形般地追随着才
子使才子不能读书不能写字茶不思饭不想头不梳脸不洗小脖梗好像大车的轴……”
才子眼窝深陷着问我们,“唉,怎么办呢?”我们问:“那个女生是哪个系的?”
“知不道。”
“叫什么名?”
“知不道。”
“哪个宿舍?”
“知不道。”
“那你怎么知道她爱上你了?还是疯狂地。”
“反正我就每天看见她,我知道,她爱上我了,疯狂地。”
“你每天在哪儿看见她?”
“三教。她到101,我也到101;她到107,我也到107;她到206,我也到206。昨天
她不告诉我,突然跑到二教,我找了一晚上,找到了。”
听到这里,我和阿忆交换了一下眼神。阿忆解决这类问题比我有办法。阿忆问:
“你跟她说过话么?”
“没有。她故意不跟我说!”
“那你不会先跟她说么?”
“我不说。她应该先说!而且我现在已经不爱她了,我恨她!
是仇恨,深深的仇恨!”
“你干嘛恨她呀?”
“她折磨我,她有变态心理。这几个月把我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我现在夜里不敢
想她,再想她我就完了,我会殉情而死。”
“她知道你对她的感情和你现在的情况吗?”
“肯定知道。她就是要这样,她的心非常狠。我情愿为她做一切,我可以跪在她脚
下给她当奴隶。可是她的心非常狠,变态了,她是个虐待狂。”
我们决定帮助才子,让他带我们去“那个天使般的女生每天缠着他的地方”,让他
指出那个女生,然后我们去替他向那个女生诉说并批评那个女生的不人道的法西斯行为。
才子一开始不同意,说这是主动投降,以后共同生活时没面子。我严肃地指出,这不是
投降,我们是以中文系学生会和学生党支部的名义去批评教育那个犯了思想错误的女同
学,目的是让她幡然悔悟,今后服从你的教导,你们俩郎才女貌,共同为四化建设多做
贡献。才子觉得有理,便勉强答应了。
可是一连陪才子去了几次,不是没有找到那个天使般的女生,就是找到了而才子死
活不让别人去说。大家很怕才子出事,就不断地开导他、宽慰他。说这样心理变态的女
生也不值得当真去爱,你干脆甩了她算了,让她伤心落泪懊悔而死。大丈夫何患无妻,
凭你满腹经纶,仪表堂堂,只要你稍微给个脸儿,追你的大姑娘比考托福的还多。才子
每天被我们簇拥着谈论他的才华、理想、未来、命运,渐渐地面容泛出光泽,神态虽还
“苦”,但心情好像已不太“闷”了。我们又进一步把谈笑引向低级庸俗,用以消解那
压得他喘不过气来的祟高庄严的幻想。有的说:“你他妈的成天想着人家,是不是特想
跟她干那事儿啊?”才子断然一摆手:“绝对不是!我和她之间是纯洁伟大的恋爱,是
世界上空前绝后的那种感情,这一点,你们是不能理解的。”
终于有一天,才子宣布那个天使般的女生再也不来纠缠他了。“她一定很伤心。我
知道我这样做太狠心了,我没办法。她一定会怀念我一辈子的。”
从此,才子不大来我们宿舍了。老蓝说才子就是古典文学读得太多了,是林黛玉、
崔莺莺、卓文君和西施貂禅杨贵妃们把他害成这样的。还是鲁迅说得好,要少读甚至不
读中国书。其实读书本身就是错误,读书人就是精神病人的代名词。
不久,才子又一次成为焦点话题。原来才子经历了人类历史上空前绝后的情天恨海
大劫难之后,参透了人生造化,看穿了男女玄机。于是,毅然在国内某知名刊物上登载
了征婚启事。北大才子征婚,乖乖隆地吟,真是应者云集。一时间,中文系收发室堆满
了才子的信件。中文系的几个集邮爱好者都努力与才子搞好个人关系。才子每天赤着两
条毛腿盘坐在床上,以“蓝花指”或“鹰爪功”等名种姿势撕开一封封娟秀的来信,或
细读文本,或欣赏玉照。晚饭后携信数封,漫步在湖光塔影之中,或高诵,或低吟,其
喜洋洋者矣。
据才子同班同学透露,来信共达数百封。才子千般比较百般玩味,终于从中选定了
自己的心上人。其余的落选者,才子慷慨赠与同窗好友。还曾来我们宿舍要老蓝“随便
挑上一个”。老蓝有些生气了,两人不大愉快。才子走后,老蓝独自朗诵了一阵抒情散
文。
才子毕业后没留在北京,而是与他的心上人比翼连理而去,据说是回到故乡。这有
点像范蠢携西施泛舟五湖的样子。才子为三教增添了一段美丽的故事。我有几次在三教
给学生讲座,望着讲台下的学弟学妹们,偶尔精神溜号,想:这里面没准儿又有几个才
子呢。


三、我想谁就是谁

小文是我们班的活宝。只要有小文在,就有欢笑在。但世界上从来是这样,给别人
带来欢笑的人,往往最不被人关心,甚至被人认为浅薄无聊,顶多说你一句“开朗幽
默”。很少有人去想,一个人为什么会成为“开朗幽默”的人。
小文从上大学第一天起,就跟我非常好。他常常挖苦、挤兑我,在语言上占我的便
宜,比如编些什么“文即风流一世豪,孔生猥琐半只猫”的对联。他跟别人开这样的玩
笑时,有的人会生气,反唇相讥。而我不认为这对我有什么伤害,相互之间不打打闹闹,
还算什么哥们儿!所以班里要数我跟他谈笑得最多最随便。可是他从来没有说过他有什
么苦恼、烦闷,他一开口就是单口相声。有时睡前醒后听到他重重地叹气,别人多以为
他又在扮演什么角色。其实有人扮演别人时,不自觉地表露的正是自己。
小文的故事也颇多。这里只说他的一点“情事”。小文在中学是个风云人物,用他
自己的话说,叫做“独霸诗坛、独霸文坛”。所以自不免有红颜倾心。小文喜读古典文
学,看得出有红袖添香夜读书的理想。上大学后,每天忙于收发情书,产量极为惊人。
他告诉我说,第一个学期所写的情书就达200封。我的辨证唯物主义学得比较好,觉得
两个人日吐千言,无话不谈,恐怕要物极必反。“谈恋爱”三个字中,我认为“谈”的
地位应该是最低的,有爱不用多谈,无爱多谈也没用。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女孩子们都把恋爱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去了,越谈反而越显出“百无一用是
书生”。果然,第二年小文的情书就开始减少了,我有一位老乡,和小文的女友在同一
所大学是同学。他来北大玩时告诉我,小文的女友在他们学校风光得很,大小也算一朵
校花,围追堵截的歹徒颇为不少。他看了小文以后说,小文虽然有才,,但恐怕不是歹
徒们的对手,就像《日出》里的方达生不是潘月亭们的对手一样。
好像是一个明媚的春天,校花光临我校。小文西装革履,齿白唇红,指点北大,激
扬文字,一路陪同解说。夕阳西下,小文默默地独自归来。晚上还说了几个笑话。后来,
就听到了他沉重的叹息。
有人说,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一定有一个伟大的女人。这意思是说那个女人的默默
奉献支持了男人的成功。而我想说,一个成熟的男人背后一定至少有一个狠心的女人。
在100多天里写出了200多封情书,这是多么巨大的激情。美人伸出玉足,将这激情无情
踩灭,那激情浓缩后就会变作成熟的力量。
如果说在此之前小文的“情思”是“现代”的。那么在此之后小文的“情思”就进
入了一个“后现代”阶段。他由那么一个忠贞不贰的骑士渐渐变成了一个朝三暮四的嬉
皮;他经常“看上”了某个女同学,而且看上了之后就回到宿舍里唠叨。他的唠叨一般
是三部曲。先是咏叹调,赞美那女生如何如何好。比如那女生是拉手风琴的,小文就赞
道:“好一双洁白的手啊!弹在那洁白的琴键上,就像弹在我洁白的胸膛上。”第二段
是愤恨的控诉,一般是这样:“可恨她已经有了男朋友,就要嫁给那有钱有势的禽兽,
一点不懂得珍惜我对她的爱。风啊,怒吼吧,雷啊,轰鸣吧,除去我的眼中钉,让我的
爱人快快来到我的怀抱!”第三段则转成无奈的叹息,“唉,老孔啊,她就是那倾国倾
城的貌,我就是那多愁多病的身。我跟她是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小文的三部曲都采用比较夸张的舞台表演手法,因此大家多认为他是“犯病”,是
恶作剧,是臭文人见到美女之后的正常发泄。但我觉得小文的“优孟衣冠”之中,实在
是借“假我”之酒浆,浇“真我”之块垒。既是假的,也是真的。知我者谓我心忧,不
知我者谓我打油。这恰是一个现代主义者在后现代时空的心灵境况。
小文的三部曲结构是固定的,主人公却常换常新。几年下来,中文系略有姿色的女
生几乎都被他相思了一遍。有几位属于保留节目,他常常挂在口边,有时直呼其名,躺
在床上苦叫一声,颇有梁山伯呼唤祝英台的味道。如果女的叫江青,他就喊“青青啊!”
女的叫潘金莲,他就喊“莲莲啊!”可是那些女生往往有其他男生在追求或暗恋,因此
小文的这种叫魂法得罪了不少男生。这些男生又告诉女生,那些女生听后更加有意识地
远离小文,结果小文弄假成真,真的有一种被众女抛弃的凄凉况味。有时吟诵《离骚》:
“众女嫉余之蛾眉今,谣琢谓余以善淫……苟余情其信挎以练要兮,长颜颔亦何伤!”
既滑稽又动人。
小文的“保留女”中,有一位叫倩倩。倩倩的男朋友阿喜就住在我们对门的宿舍,
人很不错,以前也常与小文开玩笑。可是因为倩倩,二人半真半假地成了情敌。本来小
文只是嘴上胡乱叫叫,压根儿离倩倩十万八千里。阿喜也知道小文的毛病,但自己的女
朋友被别人躺在床上乱叫一气,而自己因为是真的男朋友反而不敢乱叫,这实在让人憋
气。二人于是发生过口角。小文也是多事,明明连一杯羹也分不到,却装作真的情敌一
般,天天指着门骂阿喜,回到宿舍还诅咒阿喜,甚至有一天一盆脏水泼到阿喜屋里。阿
喜冲出来,被我们大家给拦住了。大家都说小文不对,我也说了他几句。但我心想,以
小文的智力,难道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吗?他不是不懂,而是心里郁积着深深的伤痛。
小文拥有一支足够组成三宫六院的“情人”大军,所以直到毕业,再也无暇去谈恋
爱。他过着一种最幸福的爱情生活,用阿Q的话说,叫做“我想谁就是谁!”后来大家
习惯了,便也跟着他“青青啊”、“莲莲啊”地乱叫。有时看完电影回来,便叫“晓庆
啊”、“巩俐啊”、“字娟啊”、“青霞啊”、“曼玉啊”。叫得满楼道不亦乐乎。有
一首和尚写的诗很好玩:“春叫猫来猫叫春,一声一声复一声。老僧亦有猫儿意,不敢
人前叫一声。”人们读打油诗,笑过就完了,很少去想作者的深忧隐痛。对于小文也是
这样,很少有人了解他的学问、他的志向、他的真性情。小文没有读研究生,但他的古
典文学水平,我认为是全班第一。他后来的那些“情人”,他有没有当真追求过,我不
十分了解。我所了解的是,即使他全部追求过,也肯定无一成功。那些女孩子都很好,
但是,她们不可能理解小文——这个不抽烟不喝酒不跳舞不踢球不打牌不下棋的小文。
小文离开北大是他的幸运选择。他如今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单位就在家旁边。小文说:
“家近是一宝啊!”百年校庆聚会时,我们又喊起:“倩倩啊!”小文开心地一笑,眼
角现出几道皱纹,里面好像藏着一个思索:“是我想谁就是谁呢?还是我想谁就不是
谁?”

四、阿长与琼瑶

阿长不是我们宿舍的。他住在一个多专业的宿舍,他常到各个宿舍去玩。
阿长的外号很多,但他自己不知道。这些外号多是我与老宋、老何私下给他取的,
也由我们私下叫着。因为他的名字中有个“长”字,我们就叫他阿长。鲁迅有一篇文章
《阿长与山海经》,所以我们又叫他“山海经”。鲁迅所写的“阿长”是个叫“长妈妈”
的保姆,因此我们又叫他“长妈妈”。阿长的名字中还有个“庆”字,也就是说名叫
“长庆”,正好白居易有个诗集叫《白氏长庆集》,于是我们又叫他“白氏长庆集”,
有时又简称为“白氏”,偶尔也叫他“白居易”。这样算下来,阿长至少有6个外号。
阿长来我们宿舍时,经常听到有人在说“白氏”或“山海经”的坏话,阿长听得很开心,
偶尔也附和几句,于是大家更加高兴。阿长的憨厚是比鲁迅笔下的长妈妈更胜一筹的,
大家都很喜欢他,所以即使捉弄他,也从没有什么恶毒的、过分的事情。
有一次文学批评课上,我与他写诗互谑,我把他写成个“丐僧”:
“讨碗地瓜粥,偷根红果肠。归来鸣金磬,明早必夭亡。”他看了特高兴,竟然笑
出声来。
阿长是东北壮汉。请你想象一个中等偏上的身材,然后各部分按比例同时放大30%,
那就是阿长。虎头,虎目,虎肋,虎项;熊背,熊腰,熊肚,熊掌。任何一个稍有阶级
觉悟的革命群众,看了他的身份证以后,第一个念头就是想去报案。东北不是每年都涌
现一批持枪杀人千里流窜一直跑到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的地方才被我大批英
勇的武警官兵团团包围用机枪大炮敢死队乃至地对地导弹打得粉身碎骨的亡命之徒么?
阿长的形象就是那样。但是,你别忘了,人不可貌相。世人只了解东北人粗豪侠义的一
面,不大了解东北人还有细腻温婉、柔肠寸断的一面。阿长便是集侠胆与柔肠于一身的
东北男人的杰出代表!
无论你有什么事,去找阿长,阿长马上放下自己的事,投入到你的事上来。阿长有
的是力气,奔跑乎东西,搬运乎南北。有人赞道:“阿长真能做!”阿长高兴地一笑。
其实那人是在用典故开他的玩笑,因为鲁迅的《阿Q正传》里有一句“阿Q真能做!”阿
长的作风在东北很常见,但在以侃为主的北京和以“出思想”为主的北大,就显得很珍
贵了。多数北大人都具有“宏观调控”能力,一群大师在那里策划着宏伟蓝图,但总是
落实不到操作上。我们班要举办个什么活动,总设计师可多哩,上议院、下议院,执政
党、在野党,搅得人人心头春意闹,但是包饺子没几个会擀皮儿的,逛公园没几个认识
门儿的,运动会没几个能拿分儿的。阿长就在这些事情上,显出了他的实干、纯朴、厚
道、奉献。
阿长和我都最爱打排球。我们班体委老曹一心想建立一支过硬的排球队,但坚持下
来练球的没几人。阿长是最有恒心的,常叫上我对练。我们一次次“破纪录”,最多时
能打几百回合。不论球飞到多么远,阿长都不顾一切奔过去抢救。在无数次的“起死回
生”中,我们似乎经历了某种人生寓言,身心无比畅快。你如果看见阿长肘膝有伤,那
一定是救球时碰破的。我开玩笑说,你如果去当日本女排的教练,东洋魔女会拿十连冠
的。
然而我竟好长时间不知道,阿长是个琼瑶迷。在我看来。阿长这么个五大三粗的莽
汉,要是琼瑶及其女主人公们落人他的熊掌还不三把两把就给捏巴死了!然而不。阿长
读琼瑶时,虽然一双熊掌把书捏得紧紧的,但是神情极为文雅,厚嘴唇小心地开合着,
生怕喘息太重,吓着了书中的妹妹们。琼瑶的书,阿长读了个遍,而且还是“读你千遍
也不厌倦”。不论任何报刊杂志上,只要有琼瑶的只言片语;阿长便像找到了失散20多
年的青梅竹马的小阿妹一样,捧在掌中,一字不漏地拜读。这使我当时很奇怪。我们宿
舍那些身体并不壮伟的同学,没日没夜地佝偻在蚊帐里,连吐痰带吐血地读武侠。而这
个睡觉成“大”字形的歹徒阿长却穷年累月地迷着琼瑶。后来我读了陈平原老师的《千
古文人侠客梦》,才算彻底明白了这个道理。越是文弱之人,越喜欢英武豪侠;而粗朴
豪侠之人,却往往渴望小鸟依人的淡雅温馨。据考证,张飞擅长画美人,就是这个道理。
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对通俗小说进行学术性的研究,对武侠和言情小说都只是看着
玩玩。因了阿长迷恋琼瑶一事,我开始想,人的内心的细腻程度是不是都差不多,只不
过表露的程度不一样罢了。阿长外表上是个活雷锋。但雷锋其实细腻着呢,他那点津贴
不但支援灾区,还建立了个人的小金库,还买了高级衣料和手表,而且雷锋还谈过恋爱
呢!我想,阿长一定对女人极好,将来必定是个好丈夫。人们多以为东北男人是“大男
子主义”,其实错了。嫁给东北男人,是中国女人最大的幸福!
到了毕业那年。我们班的恋爱问题专家阿忆君突然告诉我,快去帮帮阿长,阿长好
像失恋了。阿长对我和阿亿是常说知心话的。原来他与家乡的一位少女出现了感情危机。
阿长十分消沉。
一个高大威猛的汉子,当他沮丧悲痛之时,是比小女人哭天抹泪更令人同情的。我
知道是“琼瑶情结”加重了他的伤感,我只能用一些世俗的话语宽慰、开导他,拉他去
打排球。1987年5月20日的课上,我还写了一首诗送他:“骄杨飞去亦堪愁,痴恋空情
何日休。极目前程春尚好,劝君莫负少年头。”
阿长不愧是东北男人,该悲伤时就悲伤,擦干眼泪我还是一只北方的狼。过了一段,
他又活蹦乱跳,肘部和膝部又不时见到青肿红斑了。
毕业时,每人在纪念册上自我设计一页。阿长的那一页十分琼瑶,又精美又雅致。
尤其是题写的四句诗,全是琼瑶的书名,叫做:“匆匆太匆匆,几度夕阳红,心有千千
结,窗外翦翦风”。
真是脍炙人口。十年后,我在北大开设现代通俗小说研究课和举办一些有关讲座时,
多次举阿长的这首诗为例,证明琼瑶在80年代大学校园的深刻影响。每次读罢这首诗,
都掌声如潮,许多女孩子圆睁着纯净的大眼睛,想象着那个哭得跟泪人儿似的东北莽汉
阿长。阿长毕业后任新华社驻东北记者,很快找到了一位依人小鸟,过着甜蜜幸福的生
活。
百年校庆聚会时,我问阿长,还读琼瑶么?阿长说:“不,我现在读武侠了。”我
接着说:“我已然不抽大烟了,我改抽白面儿了。”我们相视大笑。这次聚会,我还和
阿长发表了一个共同的人生体会:世界上对你最好的,就是你的老婆!
公谨二十四经略中原,妻小乔,羽扇纶巾, 谈笑间破孟德八十三万于赤壁。今吾亦当此岁,但少睡多忧,贤愚竟相远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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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11 12:24:23 |只看该作者

清华美眉 (zz)

作者曾蓓,1999年由苏州中学保送进入清华,小说以清华大学为背景,通过女主人公陈安舟的视角展现了清华园里形形色色的骄子们的生存状态:残酷的竞争、多舛的爱情、摇晃的价值观……除了陈安舟,小说还着力描绘了一群清华学子,他们有的是曾获国际奥林匹克竞赛金牌的“天才”,有的是忙碌于学生会和社会工作的“活动家”,有的是投身于艺术团寻找寄托的“艺术家”,有的是整天上网聊天不思学业的“颓人”……这些人物都有一定的现实基础,是浓缩和升华。他们合演的一台戏,是真实、感人的,让人回味也让人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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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11 12:26:17 |只看该作者
第一章 荒山之夜


仿佛所有的结局
  都已经上路,
  只是作为当事人
  的我还一无所知。
  我害怕悲剧重演。

  镜中的脸有一点模糊,有一点变形。
  我不清楚别人是否习惯在这样昏暗的灯光下聚焦自己的脸。当然,我不是那个希腊神话中的美少年那西塞斯,自恋这个词与我无关。只是,在这个世界上,我很孤独。
  我总是有意无意地注视自己。走路时放慢脚步,看自己留在玻璃门上清晰的人形;逛商店时走有镜子的地方,看自己一瞬间晃过的眼神……在熄了灯的晚上,我拉上床帘,打开应急灯,在一点幽光中看镜中的自我。那是我最隐秘的快感。
  镜子是在8号楼商店买的,十二元,长方形,镶着黑边。此前我有一面红色的镜子,是我从家里带到学校的。那红是鲜亮鲜亮的,像一团火,燃烧在我整个高中时代。真实的生活中很少存在这么扎眼的色彩,所以,看到那面镜子,我总联想到诸如glorious future之类的字词。
  可惜,那镜子碎了——生活一向充满各种意外,我至今都不明白稳稳地待在桌子上的镜子怎么会掉在地上,碎成几个不规则的图形。于是,我在商店里找到了这面价格适中、看着还舒服的镜子。而它的颜色,正是我所需要的肃穆。
  不久,我就发现这镜子有个奇怪的特性。把它横过来,镜中的脸庞会格外修长,眼睛显得硕大而幽深。我一直想知道哪个我是真实的。本质上,我喜欢把镜子横过来,可我总无端地认为那样的我不是别人眼中的我,因为所有这种类型的镜子都是用撑架撑在桌子上的,没有人会让它怪异地横倒。
  是的,不管我是否愿意,我都在时刻调整自己以求和别人达到一致。这是一件令人痛苦的事情,因为孤独的人在追求行动上和别人一致的时候正是她内心分外无助的时候。我害怕别人发现我的孤独,我总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掩饰,而掩饰不过是让我更痛恨自己的懦弱,更受困于自我的分裂与争斗。
  “微笑,亲切地微笑……”我对镜子里的我说。
  时间还早,才凌晨五点半。北京的深秋时节,天空一片混沌,让我宿命地不安,仿佛所有的结局都已经上路,只是作为当事人的我还一无所知。我害怕悲剧重演。
  宿舍里其他三人还在睡觉,床帘拉得严严实实。我尽可能轻声地行动,怕吵醒了她们。她们三个都是中文系的。中文系可能是全清华最悠闲的系了。每次开学她们回来都互相抱怨一番: 这学期有多长的书单,老师布置了多重的研究任务……可是,不到考试周的前两个星期,她们决不会去占座上自习。而这两个星期,已经足够她们写完所有的论文,复习(或者说学习)完一学期的课程。
  相比之下,我就忙得有点离谱: 每天七点不到去三教占座,除了上课,一天都贡献给自习教室了。很多人将爱情进行到底,我却是将自习进行到底。自己想想都挺感动的!
  不过,我没有权利抱怨,因为当初是我自己选择离开中文系的。
  一年前,我刚进清华的时候,大师实验班在全校扩招学生。我喜欢中文,但我不喜欢中文系。就像中学时我特别喜欢语文,但对无聊的语文课我只是耐着性子敷衍。大师实验班的课程是中西贯通,通俗点说,就是综合了中文系和英语系的课程。两相比较,我毅然倒戈,并顺利通过了面试,成为大师实验班扩招学生中惟一的一名女生。
  转系使我在这个新集体中总难以摆脱寄人篱下的阴影。或许是我不善于交流,或者是我不屑于表达,反正除了和这个班中的个别南方女生相处融洽外,其他人永远都是点头之交。这个二十多人的班级居然有一半都是北京人,而且他们绝大多数是高中同学。他们的生活圈子对我是陌生的,他们的言行方式对我是突兀的。
  我清楚地记得班里的一个北京女生开学没几天就抱住我说: “亲爱的,马上要查视力了,我死定了!”当时,我根本不知道她叫什么,想来她也不知道我的名字。再比如,有一天我穿着一条苏格兰式样的格子短裙进教室上课,一个北京男生居然从我进门开始就盯住我看,然后眉飞色舞地对我说: “哎哟——今天你可太交际了!”我到今天都没明白“交际”在他们的字典里是什么意思。
  整个大一我都躲在角落里,不担任任何职务,上课从不主动发言,没有参加过班里的外出活动……对班里其他人来说,我就像一个影子,有存在的方式,没有存在的必要。
  大二开学后,大一的奖学金评定工作如火如荼地展开了。直到这时,大家才突然发现这个班还有一个学习优秀的苏州女孩。在中秋联欢会上,她很无谓地当众表演劲歌劲舞,让其他人惊呼“天皇巨星诞生了”。她又突然进了清华大学学生会,当上了生活部副部长……
  我可以想象我带给其他人的震动。不过,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刻意而为的。我不想一开党支部会议就被辅导员教诲: 要多关心班集体、融入班集体,不要独善其身……
  于是,在大二期中考试之后,我参加了进清华以来的第一次秋游。
  门外,我们班的女生正在忙碌地来回跑动。看来,大家都快好了。
  我最后看了一眼镜子中的自己,说: “会习惯的,保持微笑和耐心……”
  我披上碎花棉袄,把小巧的羊毛围巾绕着脖子围了两圈,然后背上大大的阿迪达斯背包,轻轻关上了房门。
  “陈安舟,等我一下,我就好了。”张悦在去WC的路上,扭头对我说。
  “好,你慢慢来。”我站在楼梯口等,有些落寞。
  张悦是我进清华认识的第一个朋友。
  军训中她就排在我边上,休息时一问才知道我们一个是江苏人一个是浙江人,不但语言相通,连性格爱好都有几分相似。只不过当时我还在中文系,她却是一开始就被保送大师实验班的。没想到军训一结束,我就通过面试进了大师实验班。
  天经地义的,我们成了朋友。上课我们总坐一块儿,讨论问题或是表演对话我们总是搭档。张悦极其注重私人空间,比我还不愿意参加集体活动,我们两个在旁人眼中似乎是班级大集体里的一个自私小团体。不过,我知道,我们的关系实际上并不是其他人想当然的小团体。我们的友情——那是一个我不敢面对的话题,我就像沙漠中的鸵鸟,以为把头埋在沙砾中别人就看不见自己。也许,我至今仍不能清楚地描述我和张悦之间微妙的关系。
  我们一帮女生出了6号楼,三三两两地骑车到团委门前的十字路口。说好六点在那里集合,可清冷的主干道上,除了间或有人骑车而过,根本没有我们班一个男生的影子。
  “过分啊,总是我们女生等男生!”朱慧忿忿不平地说,“在清华也只有小小的人文学院盛产这么不知好歹的男生,其他哪个系不把女生当个宝!”
  朱慧是我们的前任班长,当年北京学生界响当当的学生干部,免试保送清华的。她今天穿了一件厚厚的黑色球衫,又宽又长,更显得她人高马大。我第一眼见她时就断定她的“官龄”不会少于十五年。后来她证实了这一点,还补充说她在托儿所时就是小组长。算起来她年龄还没有我大,可全班哪个男生都愿意叫她姐。整个大一,她都是我们班说一不二的大姐大。
  “喂!叉叉呀,你们男生怎么回事?我们女生都齐了!快点啊!”朱慧拿着手机大声地说,在清晨的主干道听起来格外有分量。
  “不知道会有几个男生来。”张悦有一句没一句地和我搭话,“都大二了,我们还没有自由,真是的……”
  他,到底会不会来呢?我的心微微颤抖。
  自从班长叉叉宣布期中考试后要去桃源仙谷秋游,我就一直在犹豫去还是不去。那些北京的学生大概没机会出远门,所以春游秋游总是想尽办法去北京近郊过夜。要照我的性子,我是宁可在图书馆泡两天的。不过,“不关心集体”的帽子总不好戴到毕业吧!朱慧在党会上还曾当着辅导员的面提醒我: “陈安舟,你大一的春游秋游一次也没有参加,我们大家都那么喜欢你,你为什么不克服一下困难呢?住在农家是很苦,可也是充满乐趣的啊!”

  然而,又有几个人能真正明白我的处境?对一个连生活费都要自己赚的学生来说,一个周末出去消费掉一二百是多么奢侈!他们不会知道,成绩优秀、能歌善舞的陈安舟是个孤儿,是个被命运女神踢出天堂的可怜虫!
  就在我犹豫不定的时候,摇摆的天平被放上了一个具有决定意义的砝码。
  那天下课,我照例一个人背着书包走出三教,我们班的“大师级人物”崔英杰快步赶上了我,问: “Angel,你后天秋游去吗?”
  我很意外地对他笑笑,说: “我还没想好呢,也许去吧。”
  我和崔英杰虽然在一个班学习,可在我的记忆里,我们大概只说过三次话,而且每次都是寥寥数语。
  第一次是编辑部将样书寄到我手中,几个女生争着要看,他在不远处微笑,隔着人群对我说: “什么时候让我读读你的小说呀!我到现在一篇都没有看过呢。”我有些局促不安,说: “都是写给小孩子看的,校园小说。”
  第二次是我在图书馆找比较文学课的参考书,正好遇见坐在地上看书的他。他把手中的一本书递给我,说: “我觉得这本书比较容易上手,你可以先拿去看。”我盛情难却地接了过来,说: “那我看完后马上还给你。”
  第三次就更离谱了。班会结束的时候,会场里开始播放舞曲,有几个同学在狭小的场地中翩翩起舞。他忽然出现在我身边,没头没脑地问: “你会在莫扎特的音乐里蹦迪吗?”“没法蹦吧。”我边笑边纳闷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如果说我还有一点好奇之心,那我情愿把我所剩的这点好奇都用来窥探他的世界,哪怕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他对我来说是一个谜,一开始就是。
  “去吧!你大一从来没有和全班出去过,你去了我也能有个人说说话什么的……”他镜片后的一双眼睛很平静地注视着我,白净的脸上没有任何变化。
  我却感到脸颊微微发烫。看来,我还是没能习惯北方人的说话方式。我不自然地问:“你也去?”
  “我也开始犹豫了,也许我那两天可以去荷塘弹弹guitar……”他自顾自地说。
  是了,他不去,大家也不会说他脱离班集体。大家早已习惯了他的标新立异。可我还是隐隐地期盼,期盼他会来。
  男生们总算陆陆续续赶来了,叉叉还大口大口咬着在十食堂路口买的煎饼,镜片都被煎饼的腾腾热气染成了雾色。叉叉本名陈军,是我们的现任班长。他的诨名“叉叉”是有来历的。军训中的一天,教官在教我们打军体拳时说: “男生伸直了,女生要打开……”叉叉立马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还因此被罚写了一份三千字的检查。他私下里跟别人说:“其实教官讲的没什么,就是我想得太X了。”遂得名“叉叉”。
   “我们都在床上,你来电话的时候。”叉叉对朱慧说,嘴里嚼得正欢,说得含糊不清。
  “I hate you!”朱慧含笑地说出她的经典名句。她的“我恨你”包含了一切可以表达的意思: “你真讨厌”、“你真过分”、“你真无聊”、“你真变态”……归根结底一句话:“我恨你”等于“我爱你”。
  我的视线忽然停顿了,崔英杰骑着车迎面而来。他裹着一件藏青色的连帽衫,胸口赫然一个白色的“Nike”钩,两只棕色的皮手套膨大而笨重,就像要参加拳击比赛似的。他煞住车,停了好一会儿,突然冒出一句: “今天真冷。”
  “Jackson,你也来了!我真开心!”朱慧笑眯眯地对崔英杰说,然后仍以她一贯的口气说,“我没有想到还会有这么多人去秋游,我真的好感动,我们大师实验班真是一个团结得让人吃惊的集体!”
  我浑身皮肤一紧,把头别向一边,正好撞上了崔英杰的视线。我莫名地胆怯,低下了头。
  我们出了南门,向火车站骑去。崔英杰和何维始终在我和张悦附近并行,我们不时说上几句话。
  “还有好几个人没有来呢,早知道我也不来了。”张悦轻轻地说。
  “哇——出来玩儿你还不乐意,再说这可是集体活动呀!”何维对张悦说。
  张悦呵呵笑过,说: “我一定听从党的安排。”
  “党”是何维的昵称。
  朱慧、何维和我都是党员,不过,不在身上贴标签就能让别人一眼看出来的,只有何维一人。他是把马列经典著作当课外书孜孜不倦攻读的人,也是把“两弹一星”、“三个代表”挂在嘴边的人。崔英杰总有些瞧不起他。
  我没有插话,漫无目的地看着路边的房子。五道口也就几个小铺子还有看头,难怪她们都说清华是个乡下地方。每次要买衣服,都得坐375一两小时到西直门,然后倒地铁去西单、王府井或者前门: 不折不扣的乡下人进城。
  一阵风吹来,割得我的脸生疼。我下意识地把头往围巾里缩。
  “我发现,你特别喜欢戴围巾。”崔英杰忽然把头转向我,低低地说。
  我笑了笑,说: “北京风大,我不如你们久经风霜。”
  “据心理专家分析,喜欢戴围巾的人多半是缺乏安全感的人。”他说得不紧不慢,有点戏谑的口吻。
  我不置可否,只是笑笑。
  清华园火车站被塞在五道口一个旮旯里,又小又破。在我的人生经历里,有过太多灯火辉煌的大站,这样的小站可能只是在火车上一晃而过,连火车都不屑于停靠。我们近二十号人的到来使这个小站一下子喧闹起来。
  叉叉他们买票去了,其余的人都随意地站在月台上。月台不过几米长,三条轨道沉默在眼前,许久都不见一列车通过。我想,这样的月台也寂寞惯了。有车来,它打开门迎接一批过客;没车来,它把自己关在这个角落。
  我在原地发呆,眼睛盯着地面,心里空虚得很,无所事事,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胸口闷得慌,只好大口大口地吸气。蓦然抬头,发现崔英杰正沿着铁轨慢慢地走。风吹得他的外套都鼓了起来,像是驶向远方的帆船。
  我心头一热,冲动地想要迈步走下铁轨,和他一起远离人群、遨游远方。
  几分钟后,火车呼啸而来。当它向我逼近时,我不由得又想起了往事。
  记不清楚是多久以前了,在苏州火车站的月台上,有一个小姑娘睁着一双泪眼,看一列一列火车奔驰而来,绝情而去。她告诉自己: 只要跳下去,一切苦难都结束了……可是,每一次,她都会想起妈妈临终前的眼神,妈妈眼神里有那么深的焦虑和歉意。如果她跳下去,那双眼睛就永远不会安心地闭上了……
  “上车吧!”崔英杰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我边上,微笑着说。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无言地登上车。
  车厢很空,一眼望去,几乎都是空位子。叉叉把两只手围成喇叭状,高声说: “大家随便坐,下车的时候我会通知——”
  张悦和我坐了下来,崔英杰似乎迟疑了一下,然后若无其事地坐到了我对面,何维把包扔上货架,坐在了崔英杰边上。
  我只当什么也没发生,打开背包,拿出一些采芝斋的苏式糖果分给大家,说: “家里带来的,大家尝尝吧!”
  “苏州小吃很有名的!”何维剥开糖纸,把薄荷糖丢进嘴里。
  我谦虚地说: “其实只是名声大而已,小吃很一般的。再说各地口味不同,难以比较。”
  “那苏州园林总不是名不副实吧?”何维似乎非要替苏州讨一个公道。俗话说打狗看主人,以此类推,恭维一个人的家乡就该是恭维他本人了。我朝何维咧嘴笑,把他的恭维照单全收。
  崔英杰没说话,好像正在专注地摆弄着什么。我仔细一看,不由笑出声来,故意问道: “你在干什么?”
  “松子糖真烦人!这里面一层透明的纸和糖粘得那么紧,怎么剥呀?”他抬起眼睛,无可奈何地对我说。
  “那是糯米纸,你尽管吃!我还觉着它比糖好吃呢!”我摇摇头,心想他有时候真是傻得可爱。
  崔英杰半信半疑地将长长的松子糖连纸带糖地咬了一口,一边嚼一边皱眉头,说:“太……太甜了。”
  我很不好意思地对他笑。他也笑了,又咬了一小口,然后把糖重新包好,说:“实在太甜了,只好待会儿再吃。”他把糖小心地放在了书包左侧的小口袋里。
  “Jackson,桃源仙谷到底在北京什么地方?”张悦问。
  崔英杰眯着眼睛,像是沉迷回忆的样子,答道: “密云。我姥爷就住那里,我小时候经常去姥爷家。那是个好地方啊……”

  我可以肯定,崔英杰无比崇拜他的姥爷。在他娓娓的叙述中,我仿佛看到了一个类似油画《父亲》的老农民,他的皮肤闪着紫铜色的光辉,皱纹仿佛刀刻的一般,衣服陈旧却散发着泥土的芳香,他没有读过什么书,但他的话却是简洁而深刻的,每一句都能成为至理名言。
  我有些向往那样的姥爷,更有些向往那样的乡间生活。“可惜,我从来没有机会在农村生活。我倒想体验一下夏夜看瓜、田间捉蛙的日子。”我说。
  “可惜我姥爷死了,不然你可以来玩儿。”崔英杰不无遗憾。
  火车慢慢悠悠地往前开,贩卖童年往事似乎成了行车时间的最佳佐料。崔英杰稍一停顿,何维就开讲了。
  我缓缓地移动目光。玻璃窗外是典型的北方乡间景色,要是早些天也许可以看到一片金黄,只可惜现在是深秋,少水的乡间显得干涩而沉寂,欲哭无泪的模样。我听见很多人都在笑。呵,再哭再闹的童年都是无忧无虑的欢乐时光,是人长大后可以拿来缅怀和炫耀的资本。
  那个时候,我又何尝不是一个幸福的小公主呢?
  爸爸总喜欢用胡子扎我,或者把我往半空里扔,然后在我惊叫的时候稳稳地接住我; 妈妈给我梳各种各样的辫子、穿花色斑斓的裙子,带我去观前街吃黄天源糕团、绿杨馄饨……可是,谁能预料,我的欢乐会在一霎那终结!那天,我失去了爸爸妈妈,我的家成了别人的家,我从幸福的小公主变为寄人篱下的孤儿……
  我的心猛地一痛。不能再想了!每一次回忆不过是狠狠揭开我心灵的伤疤,那些幸福时光把以后的历程对照得更加辛酸。
  我们在一个名叫石塘路的地方下了车。一个据说是什么老师的人等在那里,他带我们走过一条又一条曲曲折折的小路,来到了我们晚上的住所。说是招待所,其实就是当地农民的家,只不过顺应旅游业的发展把房间腾了出来,多添置了几张单人床。没有卫生间,只有一个小小的红砖堆砌的简陋厕所,男左女右,离我们的房间二十来米。
  反正就一晚!我捂着鼻子从厕所里出来时安慰自己。
  我们放下行李,带上一些吃的,向桃源仙谷走去。
  桃源仙谷,其实只是一些矮矮的石山,连绿色都极为罕见。偶尔会有细细的水流从石缝里漏出来,却已经让我们之中的好些人赞叹不已了。
  我步履轻快地向上走,不一会儿就全身发热了。我脱下小棉袄,将它搭在手臂上,继续前行。
  “我帮你拿。”一直走在我身旁的崔英杰开口道。
  我稍一犹豫,把棉袄给了他。他挽着棉袄,笑呵呵地说:“可爱的小东西!”
  “我初一的时候就穿了。当时我把它当短风衣穿,我们的政治老师还开玩笑说,要是在文革中有人穿这样的衣服准是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你看,现在我只能把它当贴身棉袄穿了。”我正说得高兴,猛然发现崔英杰镜片后的眼睛里荡漾着很深的笑意,似乎听得煞是入迷。我的心跳有些错乱,慢慢地关上了话匣子。
       其实崔英杰很健谈。上课时他可以和教授面对面滔滔不绝地谈上半小时,下课后他可以和同学海阔天空地聊什么“后现代主义”、“Beatles”、“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可此刻,他似乎也归于沉默了。
  转眼就到了午餐时间。我们大家都在一个有树有石头的地方坐了下来。我喝了两口水,索然无味地吃着饼干。张悦却还一个劲地让我帮她吃:“我吃不了了,你再来点……”
  “拜托!你会饿的,你才吃了几片!”我拿她没办法,都瘦成一根竹竿了,还吃这么少。当初军训的时候,我们两人吃饭都像饿鬼投胎似的。可后来,她就再也没有和我一起进过食堂。我只看着她一天比一天瘦,却还要每天听她向我吹嘘她又吃了多少多少东西。
  “她不吃我吃!”叉叉凑了过来,对张悦说,“这样的要求我怎么忍心拒绝,呵呵!”
  张悦连忙把饼干袋子撕得大些,说:“别客气,我还多着呢。”
  叉叉拿了几片,又转到其他女生那里,不住地说: “同志们,网络时代,共享一下吧!”
  大家都有说有笑的。只有崔英杰,一个人坐得远远的,低着头在小本子上飞快地写着什么,极其聚精会神。没有人去问他在写什么,大家早已经习惯了他的标新立异。
  我把头转向一边,长久地看着一棵孤零零的树。“你爬过树吗?”我随口问坐在一边的何维。
  他微微一笑,放下手中的面包,走到树下看了两眼,忽然用手抱住了树干,双脚用力一蹬,人就蹿上去了。树不高,可是看着何维一人在树顶,我竟觉得眩晕。我连忙说:“下来吧,小心——”
  几个女生用怪异的目光看着何维,我如坐针毡,轻声问他: “没事吧?”不久以前,为了评定奖学金,我们班进行了一次综合素质互评,何维的得分是全班倒数第一。不要说他,就连我都想不通他怎么无缘无故得罪了一大片。
  何维笑得很欢,说: “会有什么事!我可是从小爬到大的,俺是乡下人!”
  我被他逗乐了,说:“真牛!我小学里最怕体育课的爬竹竿,别人都到顶了,我还待在原地,笨死了。”
  吃完午饭,我们一行人继续向上走。大家似乎都挺快乐,我也边走边和张悦说说笑笑。
  回到那个农家住所时,天色已经暗下来了。
  住所的主人是个六十来岁的老婆婆,带着两个刚进小学的孙女儿。她一见我们回来,就迎上前来,问我们需要吃些什么。我们面面相觑,谁也不知道在这个穷乡僻壤能吃到什么。
  “是不是有一种贴饽饽nao(熬)鱼?”崔英杰使劲地想了想,问。
  老婆婆连连点头,说:“有有!你们要多少?”
  “饼子每人两个,鱼嘛,来个十斤吧!”崔英杰说完,环视了一下大家,似乎在等待补充。
  朱慧忙说:“就这样吧。谢谢婆婆!”
  老婆婆笑容满面地去生火。大家各自进屋了。我正要和张悦进去,崔英杰忽然提议道: “我们出去走走吧,离晚饭还有好一会儿呢。”
  何维也说: “是啊,我们就在附近看看,也不枉来过这个地方了。”
  我们沿着一条不窄的公路往上走。公路倾斜得很厉害,我担心一直走下去会到达某一个山顶。要不是走几步就有亮着灯的房子,我真怀疑这是一场梦。我的梦都是漆黑荒芜的。
  “想想人生真奇怪。如果我一开始就出生在这里,也许我一辈子都不会走出这个山地。我就永远不会知道荷塘月色、Internet,也永远不必为每一次考试或是将来的工作全副武装……我真的不知道,我是应该可怜他们还是羡慕他们。”我感叹。
  崔英杰说: “你记不记得有个古人说过,命若桃花,有的飘在了温柔富贵之乡,有的飘在了茅厕臭石之上……是谁说的来着?”他习惯性地闭上眼睛、皱起眉头,一副认真思考的样子。
  何维没有兴趣管这句话的出处,说: “反正我很庆幸自己走出了农村,看到了外面的大世界!这样的生活才是我要的。”
  “对啊对啊!”张悦插进来,“你看他们,连自来水都没有,太不讲卫生了!我一天也不愿意多待……”
  我笑着摇了摇头,说:“小姐,他们没有的岂止只是自来水!即使给他们自来水也没有用,他们生存的环境太闭塞落后了——我们,实在太幸运了。”
  “别悲天悯人了,也许各有各的好。”崔英杰接着我的话说,“他们自有他们单纯的幸福。我看过一个报道,说是一个记者采访了一个十几岁的牧羊人,问他每天放羊是为了什么,那个牧羊人说是为了赚钱娶个老婆。记者问他娶了老婆又是为了什么,他回答说是为了生孩子。那生孩子又是为了什么呢,记者继续问下去……后来,那个牧羊人发现自己的一生居然是那么空虚,他感到空前的绝望,于是,他自杀了。”
  我浑身一凛,倒吸了一口冷气: “人类一思索,上帝就发笑。可是,我们大师班的目的不正是要把我们培养成为大思想家大哲学家大文学家吗?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反反复复问了几千年,谁能知道,又真有知道的必要吗?”
  “呸呸呸!反正别指望我,我一毕业就离开清华,回老家工作去!”张悦坚定不移地说,“我天生不是做学问的料!”
  “你呢?”我问崔英杰。
  他的脸在黑暗中不很清楚,可是我有感觉,他的脸色很凝重。
  “人,各有志。”他缓缓地说。
  何维笑起来,说: “崔英杰可是我们班的大才子,将来一定学贯中西,钟书第二!”
  “不说了,我们回去吧。估计晚饭快好了。”崔英杰情绪起落很快,让人莫名其妙。
  我忽然想起了什么,问: “你说的那个贴饽饽nao鱼是什么玩意儿?怎么写?”
  他害羞地笑了,说:“我也不知道,只是从小听姥爷说的。这个名字已经成为我脑中固定的音节了,可惜没有办法落实到文字。”
  “让老杨同志来做一个调查!”何维说着说着就笑不成声了。
  我们都跟着笑。
  “老杨同志”是我们大一时候文字学的教授,一个对文字痴迷到极点的固执老头。他年轻时长年累月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调查研究,如今已是这方面著作等身的专家了。他的口头禅就是:“同学们,要深入民间调查!调查!”在他的“淫威”下,我们将《说文解字》抄了整整三遍,以后说不定真会被他赶到某个尚未进化的原始部落去做调查。
  我们原路返回,正好赶上了晚饭。每一桌上都有一个大铁锅,锅子内壁贴了一圈黄灿灿的厚饼子,像是玉米面和的。锅子边上放着一个大面盆,里面盛着鱼汤,屋里一时之间热气腾腾,很有点大家庭的气氛。
  崔英杰坐在我右边,他见我迟疑着没动手,就伸手拿了两个饼,递给我一个,示意道:“吃吧!凉了就没有情趣了。”
  饼的另一面乌黑锃亮,就像是铁锅褪色。我顾不上计较,张口就咬。崔英杰有些得意,说:“香吧?”
  我不答,只是微微地笑。
  他站起身来,往我的碗里舀了一些汤,夹了点鱼,说:“鱼汤和饼,人间美味。”
  他的殷殷好意使我头都不敢抬,只是埋头吃。不料刚喝了一口汤,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强烈的腥味使我恨不得把胃翻过来洗洗。
  “怎么了?”崔英杰轻声问。
  我用力咽了咽,说:“没什么。有点腥。”
  他不信似的尝了又尝,说: “大概你吃惯了太湖里的鲜美,瞧不上这边的鱼。我们北方人就是这么一大家子围着吃,我每次都觉得饼格外的香,鱼格外的鲜。”
  他一边说,一边掰着饼,然后把饼慢慢地放进嘴里,仔细地嚼,那股认真劲儿很感染人。我不言语了,也静静地嚼着饼。
  锅里盆里不一会儿就空了。
  叉叉摸着鼓鼓的肚子,站了起来,说:“大家不要急,还有饭后的加餐——”
  “是烧烤!”朱慧忍不住打断叉叉的话,抢着说,“我们买了一百串鸡肉一百串猪肉一百串牛肉,还有地瓜土豆火腿肠……” 屋里一片欢呼声。
  屋后就是此地中学的操场,现在成了我们的烧烤场。我们不停地烤不停地吃,鸡肉猪肉牛肉串,地瓜土豆火腿肠,就连有些人带来当明天早饭的午餐肉哈尔滨红肠都被众人鲸吞了。几个男生十分兴奋,拿铁铲铲起还在燃烧的炭,用力撒向空中,那情形,就像无数流星坠落夜空。
  “大家回去吧!我们一起去听《张震讲鬼故事》!”朱慧用纸巾擦着油腻腻的嘴巴,大声地说。
  “你好变态呀!在这个鬼地方听鬼故事!”叉叉同样大声地笑骂朱慧。
  朱慧憨笑,说:“我一个人听害怕,难得有你们这么多人陪……”
  众人嬉笑着往回走。
  “Angel,我们在这里多待一会儿吧!你还没唱歌呢……”崔英杰拉了拉我的衣袖,说。烧烤的时候,他一直让我唱首歌。我死活不肯在那个时候唱,所以总是敷衍说“待会儿”。没想到……
  我面露难色,低声说:“我们还是回去吧……”
  “还是在这里坐一会儿吧!唱唱歌,看看星空——其他地方哪有这么明亮的星空……”崔英杰的语气里有一丝哀求,使我不好断然拒绝。
  就在我们僵持的时候,何维忽然回过头,问:“怎么了?”
  我抢着说:“没什么,Jackson想在这里坐一会儿,唱歌,聊天,看星星。”

  “好主意!”他走近两步,第一个坐了下来。
  崔英杰什么也没说,往地上一坐。我也不好说什么,缓缓地坐下了。空气中的凉意是透心透肺的,而地里的阴气则是切肌切肤的。我尽可能地把身体缩紧,这样,即使打颤也不那么明显。
  “唱首歌吧……”许久,崔英杰开口。
  我不好意思再推托,王菲的《云端》在脑中莫名地冒了出来,于是,我轻轻地哼起来:“放任心思,无限地飘,载着我快乐妄想;翻过重山,越过海洋,我世界没有框框……谁与我远远地漫步云端,在靠近太阳的地方住下,能掩耳不听那俗事喧嚣,要一种真正的自由自在……”
  唱完后,他们两个都鼓起了掌。崔英杰离我很近,他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烁着光芒。作为回报,他也唱了一首歌,是沈庆的《青春》:“青春的花开花谢让我疲惫却不后悔,四季的雨飞雪飞让我心醉却不堪憔悴,轻轻的风轻轻的梦轻轻的晨晨昏昏,淡淡的云淡淡的泪淡淡的年年岁岁……允许我为你高歌吧,以后夜夜我不能入睡;允许我为你哭泣吧,在眼泪里我能自由的飞。梦里的天空很大,我就躺在你睫毛下; 梦里的日子很多,我却开始想要回家。在那片青色的山坡我要埋下我所有的歌,等待着终于有一天它们在世间传说……”
  崔英杰有一副明亮的嗓音,他唱得很投入,眼睛紧闭着,头不时地晃动,脸上悲哀的表情竟超出了歌曲本身的苦涩。歌声停止的时候,我忍不住说:“都说人老了才开始怀旧,我们真是未老先衰。”
  “喜欢吗?”他充满期待地问。
  我告诉他我在初中的时候校园民谣红极一时,我那时虽然没能真正体会歌曲背后成长的苦痛,却还是对那些歌曲喜欢得不得了,经常放在嘴边唱。于是,我和崔英杰合唱了《模范情书》、《同桌的你》、《蓝色理想》……唱到《恋恋风尘》那段好听的“啦啦啦”时,我莫名地觉得我们的心灵是相通的,我和他偶尔交流的眼神里也多了一份默契。Music is magic!
  “嗯,你们继续唱,我有些困了,先走一步!”何维有些尴尬地说。
  我朝他点点头,心中也是尴尬万分。刚才我几乎忘了何维的存在。他一走,就只剩下我和崔英杰两人了。
  “冷吗?”崔英杰似乎一点也不介意何维的离开,他忽然握了握我的手,小声地叫道,“呀!这么凉!”
  我正要抽出手,他却用力地握住了,然后脱下自己的手套,不由分说地给我戴上。
  “我不要……”我喃喃地说。
  “你是女孩子,身体弱,要听话。”他又将我的小棉袄拉链拉到最上端,然后替我整了整衣服。
  仿佛一道电流击中了我的心房——好久没有这么深地感觉到温暖了。我给自己的心筑起的坚固冰堡一霎那布满了迅速扩大的裂痕,我能听到“吱吱嘎嘎”的破碎声,那声音越来越响,最后简直像是从内部彻底迸裂,把我震得浑身乱颤。他的肩膀宽大而坚固,我只要稍稍前倾,就可以痛痛快快地靠在上面哭一场。我累了,我年轻的心房承受不了那么多的哀痛,负担不起那么深的仇恨。我需要的真的不多。
  “怎么了?”崔英杰见我不说话,关切地问,“是不是还冷?”
  我的声音止不住打颤: “是有点儿。”
  “那我们起来走走。”他把我扶起来。
  我们绕着操场走。愈夜愈冷,风宛若一把尖刀,割哪儿哪儿疼。崔英杰却像一点儿也不怕冷,一会儿给我讲他在北京四中的中学生活,一会儿哼他在清华合唱队的训练曲目。我看到不远处的招待所里灯一盏一盏地熄灭,心里不禁暗暗着急,却又不忍心开口打断他。
  周围全黑了,只有头顶,是秋夜灿烂明澈的星空。从小生活在城市中,使我无缘看到真正的星空。我一直相信那么多的星星中必有一颗是我的守护星。有多少人就有多少星,那么,每一颗星必定对应着守护一个人。
  也许此时此刻,爸爸妈妈就在那颗星上望着我……
  我真的没有想到,在我的生命之中,会有这样一个奇妙的荒山之夜,让我和一个并不熟悉的男生一起度过。
  “安舟,你有想过一个人吗?I mean, a man……”崔英杰忽然停下了脚步,微微俯下身子问我。
  我不自然地低下头,然后摇了摇。我明白他的意思。爱情,也许一直在我附近,但我不敢靠近它,我没有心理准备,我也输不起。
  他的脸上似乎挂着掩藏不住的笑意: “我也是。”
  沉默了好久,他眼睛一亮,说:“我再给你唱首民歌,是讲一个艺术家爱上了一个女演员,他为她付出了所有,最后用所剩的钱财买了1千朵红玫瑰送给她,可是那个女演员还是离开了他……”
  歌声很低沉很压抑,他唱了很久。唱完后,他问:“如果有人把他所有的钱财买了1千朵红玫瑰献给你,你会接受他么?”
  “问题不在这里——”我想他一定把那个爱情至上的艺术家当偶像,可我不,我说,“那个艺术家又真的了解那个女演员吗?不过是被她的美貌吸引罢了。他的爱情也许是真挚的,但他那份爱情给错了人。即使女演员接受了,以后他们也不一定相处得好。”
  “嗯。”崔英杰应了一声。
  我不知道他是否赞同。在我的印象里,他似乎很固执,只要自己认准了的事,任何真理或者客观规律都不能说服他。不过我无所谓,即使他觉得我们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也不会太遗憾。
  很多事情都不能强求,我可以当这次秋游是做了一个梦。梦醒了,一切都会结束。
  我们绕着小小的操场走了一圈又一圈。到后来,我实在抵御不了寒冷的侵袭,全身发抖,连舌头都在哆嗦,上下牙床迅速地撞击。我张口说——天啊,我都听见自己不连贯的话了—“回……去……吧……”

  “好。”崔英杰顺势拉着我往招待所走。我被他半拥着,心脏不安地跳动着,身体却早已麻木了,刚才竭力忽视的冷现在全部聚集到一起变本加厉地扑向我。
  他送我到门口,我如获大赦似的就要拉门,他忽然说:“为什么你以前不来?不然我就可以早一点认识你……”
  我尴尬地对他笑笑,说:“晚安。”
  “等等——”他进了隔壁的房间,把他的应急灯拿给我,说,“如果晚上你要起身,别忘了拿灯——外面没有灯。我不锁门,你可以来叫我,我陪你……”
  关上门,我背靠在门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房间里其他几个女生都已经睡熟了,我蹑手蹑脚地把我床上的背包放到角落,然后铺开被子,爬上床,将整个身体蜷缩在被子里。
  四周死一般沉寂,我只听见上下牙床打架的声音。我已经冷得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了,可我的大脑却无比的清醒,一点睡意都没有。
  我知道,这个荒山之夜是结束了,可由此引发的事情会有一大串。
公谨二十四经略中原,妻小乔,羽扇纶巾, 谈笑间破孟德八十三万于赤壁。今吾亦当此岁,但少睡多忧,贤愚竟相远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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