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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乞丐、卖艺人、擦鞋妇、卖花女、童工等有关的…… zt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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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31 15:50:34 |显示全部楼层
李乙隆


几年来,我写过不少同情乞丐、同情穷苦人的文章。我已经说过,从跟帖看来,与我在网上所发的抨击制度与官僚的文章相比,这类表达同情心的文章支持率较低,大致在70%左右。
《丽人后面的一只“苍蝇”》是2001年1月写的,内容是在上海书摊上买了一本来自广东的《南方文学》,封面丽人亭亭玉立,素面朝天,清新脱俗,典雅高贵,朱唇微启,皓齿轻露,充满青春朝气而内蕴,亲切自然,不骄矜,不张扬,不造作,神韵皆备,姿态俱佳,一袭洁白如雪的飘飘长裙衬在绛红的底色上,格外引人注目,而扉页上的一篇所谓“佳作欣赏”,仿佛佳肴中的苍蝇,毫不留情地败坏了我的胃口。这篇“佳作”说的作者在某风景区听见有人在吹笛。笛声在旖旎的景色中幽幽传来,自有一股神奇的魅力。作者循声而至,见吹笛者是一盲人,旁边立一木牌,上书:“愿意听笛者,一元钱吹一曲。”作者的所谓“神圣美感、思恋、渴求”什么的,因那一块可怜兮兮的木牌而“化为乌有”,作者说他就像“痴情男子突然发现他的心上人是个妓女”,感到自己“被愚弄,被出卖,被欺骗”。这个自以为阳春白雪的作者,居然把一位卖艺谋生的盲艺人比为妓女。
在这篇文中我写道:
——妓女又怎么了?在这个社会上,妓女起码比一些官僚干净。
——吹一曲一元,不容易呀。如果我在旁边,我会躬身把一元钱放到盲艺人手里;如果我袋子里有矿泉水,我会送他一瓶润润喉。他不是乞丐,他是靠自己才艺谋生的盲人,残而不废,自食其力,我会尊重他的才艺和尊严,认真地欣赏一曲。
“时下,在不少人眼里,行乞几乎成了行骗的同义词,所有的天灾人祸都成了假的,丢了钱包或盘缠用尽找不到工或被不良老板卷走工钱都是骗人的;也极少在报刊上看到同情乞丐的理性观点及感性内容”,针对这一世风,2002年4月作《同情乞丐》一文。
因为经常有人说一个乞丐一天能乞到200元以上,我在《同情乞丐》一文中做了反驳:
——你又没当过乞丐,怎么知道一个乞丐一天乞到多少钱呢?那些不愿施舍的,往往最会说自己因为施舍而上当受骗,最会说乞丐能乞到很多钱,他们以“乞丐行骗论”和“乞丐有钱论”来为自己不愿施舍辩护。其实你观察一下,就会发现他们的“乞丐有钱论”是站不住脚的。大家都像他们那样,乞丐一分钱都乞不到,怎么会很有钱呢?难道他们真的会以为这世界除了他们几个,别人都在施舍吗?在我的观察中,施舍者与不施舍者的比例是1︰100,喜欢施舍的大多是老年妇女,她们施舍的是一角二角的小票,像我这样施舍几角一元的不多,而且喜欢施舍的人还得身上有零钱才能施舍。
我还从我当时的老板的施舍谈到企业的捐赠,并表达自己对捐赠的看法:
——我对我现在的老板比较欣赏的一点就是,他也是一个乐施好舍的人。他常常是以10元票来施舍的。我多次看到他特意揿下车窗施舍乞丐,甚至招手让离几步远、在别的车辆旁缠乞的乞丐走过来拿钱。由于企业比较困难,我们现在极少参加政府部门发动的各种募捐活动,但我深信我的老板是我所认识的老板中最具爱心的。与其说施舍是有钱人向穷人乞讨仁慈的名声,不如说某些企业的捐赠,尤其是响应政府号召的捐献,是“买名声”的商业行径与“买关系”的公关手段。当然,不能否认热心捐献的企业领导人的爱心及其捐献的积极意义。作为企业,即使捐款行为中夹有商业意识,也是可以理解的。
——同是扶持弱势群体,有些捐赠远不如施舍直接、有效。我的家乡是汕头市辖下为数不多的贫困村之一,不时有政府部门组织募捐,把大家的捐款送到我家乡去扶贫。这些扶贫款往往成了那些无所事事、靠打牌过日子的镇干部和村干部的工资、奖金。
为了减少这篇不合时宜的文章引来的反感,我在文章的最后一段写道:
——施舍与不施舍是各人的自由,不施舍没什么过错。在我的朋友圈中,大多数人不施舍。他们并不吝啬,他们大多具有比我优秀的品质,他们的为人处事,有许多值得我学习。他们不施舍,也许仅仅是因为没有这个习惯,也许是因为怕麻烦,不愿为一个乞丐把手插进口袋里找零钱,也许是因为矜持,不愿让自己的同情心显得太滥太“廉价”。我尊重他们的习惯。和朋友们一块儿走遇到乞丐时,我也不愿因为自己的施舍而显得与他们不同,我往往会故意落在后面,不动声色地施舍。我写此文也不是想对什么人作令人生厌的说教,我只是觉得媒体还没有这类文章出现,故不自量力地发出一种声音。
2002年5月25日《南方都市报》“每日专栏”版上所发《同情之心》一文,是一个神童写手所作。神童说她最近看了一张“让人看了要流泪”的照片:一个擦鞋妇女坐在小板凳上,背着一个婴儿,正躬着腰给一个小孩擦鞋,这个小孩的妈妈衣着光鲜地站在旁边。这一对城市母子幸福满面。神童对那些看了这照片流泪的人表示不解,只是惊异于这个衣着光鲜的妈妈长得像她爸爸的同事。她没有对擦鞋妇母子的神情作一点描述,或许她根本就不屑于多看他们一眼。她幼稚而故作锐利的目光,世故而势利地瞪住幸福满面的城市母子。她说依照她天真而幼稚的想法:这种交易是公平的,擦鞋的赚了一块钱,被擦鞋的就少了一块钱,两个人的贫富差距正在慢慢拉近。
神童自谓天真而幼稚,其实从她的专栏文章中早已看出,她已十分可悲地失去天真,而“幼稚”的自谦也透着成年人的虚伪劲,她那所谓“幼稚的想法”是愚蠢而自以为是的。贫富差距绝不会因为擦鞋赚了一元而拉近。因为有钱人的钱会赚钱,即使放在银行里什么都不干,也有利息的。擦鞋人不知要等多久才能擦上一双鞋,就算一天工作时间八小时不停地擦,擦一双鞋平均为20分钟,一个月没有休息日不停地干,满打满算也就720元。假设那个“城市妈妈”真的是女孩爸爸的同事,是个公务员吧,她一个月的工资肯定不止720元。也就是说,平均每个时间段,“城市妈妈”的收入一定比擦鞋人的收入高得多。
本来神童看了那张“让人看了要流泪”的相片不流泪是她的事,她的文章真正让我反胃的是后半部分。她说自己在太多次推开乞丐的饭碗之后,良心终于自觉自愿地受到了谴责,决定用自己有限的钱去做善事。请看她所谓的“做善事”是怎么的一回事:“那天放学后,我买了一个肉馅饼子吃,离开饼子摊后才发现买成了糖馅的,把饼子扔掉太浪费,正好看到拉板车的人蹲在路边……我强压着心中就要做善事时才有的自豪和激动,憋出一副可爱声调:‘叔叔,我的饼子给你们吃!’拉板车的人一脸惊异地揩揩手,接过饼子,久久不肯下口,以为他被感动得肌肉僵硬,就走开了,我的内功是何等深厚……”拉板车的人在神童走后对这个来历不明的饼子的议论被她听得一清二楚:咋回事?该不会放毒了吧?小心哪……最后,这个饼子被扔掉。
神童没有写明如何发现饼子是糖馅的,是撕开了还是咬了一口。反正是自己不吃的东西,只因觉得扔了浪费,就拿来施舍,还为此而自豪、激动得变了声调,还以为被“施舍”的人感动得肌肉僵硬,是不是太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太不把别人当一回事!就算拉板车的人是乞丐,神童的“施舍”也只是为了消除自己因浪费而产生的负罪感,却自诩为做善事。
由于拉板车的人把饼子扔掉,神童以至该版编辑便大呼“施舍与同情只会让自己受到伤害”。
拉板车的人把饼子扔掉没有错,他们不是乞丐。素不相识的一个女孩,无缘无故地塞来一个自己不吃的饼子,因为强压着“自豪和激动”而憋得怪声怪调地说:“叔叔,饼子给你们吃!”这对拉板车的人来说,是一种侮辱。你不吃的东西,人家就得代你吃掉吗?
一个小女孩扮老辣与一个老女人玩天真,具有同样的催吐效果,我除了服用一点止吐丸之外是犯不着当一回事的,我气愤的是,这样的东西上了报,“每日专栏”版的责任编辑还专门为此写了一篇评论,叫《美德是把双刃剑》,大谈“过分把美德施与他人,就成伤害自己的剑锋”。这话似乎没有什么错,问题是什么叫“过分施与美德”呢?在他们看来,太多次推开乞丐的饭碗,那天因为有了一个自己不吃的饼,“施舍”给不是乞丐、也没有向他们乞讨的陌生人,就是所谓“过分施与美德”吧。
因为读了《同情之心》之后有了上面这些看法,我在2002年6月写下《如此“同情之心”》一文。在这篇文末尾我“画蛇添足”了一番:假设那个擦鞋人是个农民,在她十分有限的收入中,得交付户口所在地的这个税那个费;得支付自己在这个城市的各种生活费用,这些费用里面也含着税;城市建设的钱中有农民的大量血汗,但城市却不是农民的,所以他们来到城市打工还得交付暂住费,如果把户口迁进来,得交付增容费。再假设那个“城市妈妈”是个公务员或其它财政供养人员看看。据资料显示,这些人员共4500多万人,平均每28个国民要供养一个财政供养人员。这里所说的国民人数,是把那些也需要别人供养的老幼病残、失业和无业人员都算在内的,比如这幅照片中四个人,擦鞋人、婴儿、被擦鞋的孩子都算在这个数目之内。
2003年,由于广州政府要实行禁乞,广州媒体上关于乞丐的话题甚是热闹,开始反对禁乞与支持禁乞的声音都有,后来便与政府保持一致了。7月,我投出《同情乞丐》一稿,并附上《关于〈同情乞丐〉的一封信》。我在信上说:
随着收容遣送制度的废止,街头乞丐不再被遣送。于是就有一些人不舒服了。上海等繁华都市就有一些记者“不怕苦不怕累”假扮乞丐下跪求乞,据说挖到了一些“猛料”,抛出了“乞丐高收入论”和“乞丐行骗论”。其实这种论调并不新鲜,闭门造车也可以弄出这一套的。说起来也真难为这些记者了,如此既“苦”且“累”外加犯贱地去“挖”,却“挖”不到什么新东西。
老调重弹的还有“乞丐影响市容论”,只不过换了个说法,叫“影响投资环境”。
乞丐真的高收入吗?我多年以前就开始关注这个问题,对这些记者所披露的“事实”不屑置辩。就算他们收入高了,也是好事呀,这说明我们的城市居民心地善良和生活优裕。“乞丐行骗论”站得住脚吗?纵然乞丐群体中有一些骗子,也像我们那些靠纳税人供养的群体中也有一些干着祸害纳税人、祸害国家勾当的人渣一样,各行各业都有一些败类。我们没有因为层出不穷的贪官而全面否定官场,为什么要因乞丐中有骗子而将其整个群体都视为骗子呢?乞丐影响市容吗?如果一个城市不能容忍几个乞丐的生存,那么这个城市是不善良的;如果一个城市的所谓“良好的形象”、“良好的环境”是靠对社会最卑微、最无奈的一种生存方式的剥夺来获得,那么,这个城市是可恶的。
针对禁乞,2004年3月我又写了一篇《有人要来赶走他们,上帝保佑他们吧》,在这篇文中我再次提到如何对待乞丐中的罪恶这个问题。我连连诘问:如果乞丐中真的有许多罪恶,我们的“守护神”干什么去了?难道他们都去抓嫖创收了吗?人们为什么不先呼吁我们用税收供养着的“守护神”去跟踪乞丐,斩断乞丐身后的黑手、毒手,却急匆匆地抛出“施舍乞丐是助纣为虐”的论调,呼吁禁乞?我们从没有在媒体上看到或听到关于“守护神”斩断乞丐背后黑手的报道,是“守护神”置之不理吗?如果破获这类案件,惯于为统治阶层及其统治工具评功摆好的主流媒体,会不及时报道吗?在这篇文中我又一次诘问,乞丐中有罪恶,也像任何群体中都可能存在坏人一样,我们能因为某一群体出现了一些坏蛋而否定整个群体吗?如果能这样,那么,统治阶层中出现的坏蛋还少吗?
我再次表明我的观点:我并不主张大家都来施舍乞丐,你完全可以不施舍,但你不必把乞丐说得那么坏。也许你把乞丐说得那么坏,是为自己不施舍找理由,好像自己不施舍,便不是助纣为虐了,便高尚了。但你不得不承认,乞丐比强盗、小偷好得多。如果有一天他们连求乞都被禁止,走投无路,他们要生存,便只有铤而走险了,但他们要为害社会也不容易,因为他们大多老弱病残。你说他们懒惰吗?你给他们一份他们干得来的工作试试。现在失业率那么高,他们老弱病残,找工作容易吗?他们早出晚归,风雨无阻,在寒风酷暑中求乞,如果你把他们的求乞当成工作的话,他们的工作也不容易呀。
据禁乞的某市传媒说,禁乞获得了绝大多数市民的支持。在这篇文我问道,如果传媒公布的支持率是真的话,那么,在汉语中,“善良”这个词,是不是会像“老实”一样,逐渐从褒义词变成贬义词?
在这篇文中我引用了一篇在网上被转来转去的报道:53岁的农民唐孝军,因在成都出卖劳动力未遂,致无钱吃饭,饿得心慌,吞吃沙土,昏死街头……眼睛陷进去约有半厘米深,目前尚未脱离生命危险,右半身已经瘫痪。
年青有为者尚且难以找到工作,何况年过知天命之人?唐孝军不容易呀。
也许你会问,找不到工作,饿了为什么不乞讨呢?然而,你听听:求乞是因为懒惰,求乞是利用人们的善心发财致富,找不到工作是骗人的,施舍乞丐是助纣为虐……连一些地方政府都已经实行或正在酝酿实行禁乞,你以为求乞容易吗?
将近饿死的唐孝军身上居然还有钱,“一张五元钞票、一张一元钞票、一张五角钞票,这被揉得发面的6元5毛钱是医生无意中在唐孝军衣袖里找到的。他的衣袖里缝了一个巴掌大的口袋,这些钱就藏在里面,上面走了三遍线。” 唐孝军就这样把 6元5毛钱藏着掖着,其小心谨慎,与人民“公仆”将巨款送往国外相比,有过而无不及。
可6元5毛钱能做什么呢?能给人民“公仆”不断加薪?能给“公仆”们补贴移动通讯费?能立项国家歌剧院?能报批高尔夫球场?能剥离国家不断注资的商业银行不断扩大的呆坏帐?与“公仆”们每年赴海外考察所耗公款2500亿元、每年吃喝用去公款3000亿元、每年公车消费4000多亿元比起来,是一个什么样的效果?
当我们的人民“公仆”疯狂挥霍民膏民血的时候,听得到唐孝军们垂死挣扎的声音吗?
时值“两会”召开,我的回答是:唐孝军们奄奄一息的声音淹没在一阵又一阵 “代表十三亿人民心声的热烈掌声”之中,“公仆”们哪里听得到呢?
我想说的是:他们听不到,难道连我们也听不到乞丐们求乞的声音了吗?
我担心,风气所及,过不了多久,深圳也实行“禁乞”了。
有人要来赶走他们,上帝保佑他们吧!
对广州禁乞的宣传报道,《南方都市报》甚为积极。从禁乞之前的舆论导向到禁乞之后的跟踪报道,笔者已看过好几篇。
4月2日《南方都市报》第一版图片报道中称:羊城“禁乞”首日,共出动1800名城管人员进行“禁乞”,共劝说9名乞讨人员到救助站。
4月9日《南方都市报》有一篇主题为《禁乞一周,闹市行乞者锐减》的报道,该报道的副标题便是《365人前往救助站,少数强行乞讨者被治安拘留,广州市容明显改善》。虽说《南方都市报》的新闻报道比较客观,但“市容明显改善”等语,还是表现出立场。也难怪,作为官方传媒,对禁乞这一全局性的政府行为,当然是应予大力支持和全面肯定的吧。该报道称,《禁乞通告》实施已经一周,在各相关部门和广大市民的支持下,取得了初步成果。报道中所说的各相关部门,主要就是公安吧。报道中说,《禁乞通告》实施后,警方采取积极行动,投入大量警力和群防群治力量进行大规模的清查整治。禁乞的主力可能就是城管。报道中说,对于初步取得的战果,市城管支队许支队长不无担忧,称五六月份可能出现乞丐回潮,禁讨工作还须保持力度,继续努力。不知各位读者对报道中的“1800名城管”、“广大市民的支持”、“大量警力”、“大规模”、“战果”、“保持力度”这些关键词作何解读。
救助站的前身,就是关押没有暂住证的人并强制其劳动、要其家属交款赎人的“收容站”。去年,“收容站”打死了大学生孙志刚等恶案不慎被媒体披露后,收容遣送制度被废止,监狱般的收容站拆除了铁门铁窗,改了一个很人性化的名字,叫做“救助站”。从“收容站”到“救助站”,也不过半年时间吧。去年“收容站”沾了孙志刚的光成了新闻焦点,成了网上搜索的热门词,以常理论之,读者对“救助站”的情况应是很关注的吧,却不知为何关于禁乞的报道对乞丐们在救助站中的生活情况只字不提。
4月9日《南方都市报》还发了一篇记者调查,题为《禁讨后乞讨人员主要有两类》,该文称,禁讨后仍在乞讨的人员主要有两类。一是来自贫因地区、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这类人乞讨的理由是维持生存、补贴家用。二是身体残疾、无劳动能力的人,这类人有部分为人为制造残疾、被人操纵着乞讨。
针对上述报道,2004年4月我又写下《是谁弄残了他们,是谁操纵了他们》。
我在该文中说,一直有这样的传言,有些毒如蛇蝎的恶棍,拐走人家的孩子,打断孩子的腿,或用其它办法把孩子弄残,操纵着孩子出来乞讨,以此获利。我一直不愿相信这是真的,因为我是那么地怜爱孩子,因为这等惨绝人寰的恶行超出我的心理承受能力。天真可爱像天使般的孩子,就这样落入恶棍之手,堕入人间地狱,而这些恶棍居然还能操纵着这些孩子出来乞讨,这是什么世道!
在这篇文中我问道:4月9日《南方都市报》的记者调查中所说的“人为制造残疾、被人操纵着乞讨”的人,是些什么人呢?难道不是孩子吗?假如不是孩子,却被人弄残和操纵着,难道他只懂得乞讨却不懂得报案吗?假如是大人为乞讨而自残,哪又怎么会被人操纵着呢?更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警方采取积极行动,投入大量警力”参与禁乞行动,为什么他们没有破获这类超级恶案,解救“人为制造残疾、被人操纵着乞讨”的孩子呢?
乞丐后面有黑手,是斩断黑手,还是叫人们不要施舍、政府实行禁乞呢?我不是“公仆”,也不是“人大代表”,我弄不清楚这些人的逻辑。
官方传媒所说的禁乞的理由,也是人们不愿施舍乞丐的理由很多,这里我再找一个“理由”出来评论:“乞丐太多了……”官方传媒一般用于歌功颂德,乞丐的数量又不是GDP,说多了不是给政府抹黑吗?原来,它们把乞丐数量拔高的目的是要说明,乞丐太多,不是我们伟大的国家真的有那么多人民不“小康”,真的有那么多有劳动能力的人找不到工作,真的有那么多老弱病残得不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而是因为有许多乞丐是假的。
我一直弄不明白,除了卧底乞丐、然后编报道说乞丐如何高收入的个别官报记者和假扮乞丐的逃犯,乞丐怎么会有真假呢?一个人原来不是乞丐,后来为生活所逼,走上了乞讨之路,就是假的吗?那么真的乞丐又是些什么人呢?
说到乞丐的真假问题,我便想起下面这篇报道。
2003年11月24日,寒风中,光着上身的姚亚卉不知道已经多少次被哥哥姚朋从身上踩过,她是躺在一块钉满两寸多长铁钉的木板上被哥哥踩的。她已经有些麻木了。记得她第一次躺在这块钉板上时,钻心的疼痛已让她哇哇大哭,更不用说让哥哥在身上踩上几下了。现在小亚卉幼嫩的背上已经斑斑点点结满了痂。
小亚卉今年刚刚十岁,读到小学三年级,哥哥今年十四岁,仅读到小学五年级。他们来自临泉县。姚朋说,今年的一场大水将他家的房屋冲毁,父母将他俩寄居在姥姥家,外出打工。由于姥姥家的生活条件本来就不好,兄妹俩的到来成了姥姥家的累赘。于是,两个月前,兄妹俩偷偷出来流浪,并模仿街头一些艺人玩起这些“把戏”。
路边已经放了十几股被姚朋用身体挣断的铁丝。在妹妹表演睡钉板的同时,姚朋表演身断铁丝,他身上已经被铁丝扎出一道道铁丝印,有的已经长出老茧。姚朋说,自己是男孩子,吃苦受累没什么,看着妹妹被自己踩过,心里有些难过,但是没有办法。他说,在外流浪自己一不去偷,二不去抢,但要生活。表演非常苦,还伤及身体,因此兄妹俩每天的表演只有二十几次。每次表演结束对他俩来说是一种解脱,随后他俩在街头巷尾转悠。夜晚的寒冷是难熬的。姚朋说,每天过夜他俩通常找一个避风的地方相拥着休息,偶尔找些木料生火取暖。
兄妹俩在表演过程中,始终默不出声,有人扔钱就捡一下。
姚朋说他俩很想家,更想在外打工的爸爸妈妈,但一直没有联系上。
读完这篇报道之后,我的心情十分沉重,我自问自答:可怜的兄妹俩为什么要进行这些自残的“表演”?因为不自残他们很难讨到钱,有人会说他们是骗取同情心的骗子。
接着我又退一点说,就算乞丐中不乏骗子,如果他们满足于以此营利,除此之外并无其它害人之举,那么他们对我们社会的危害,与官场上的败类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
在发出这一类文章之后,我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如果我们面对面的施善已被某些坏人所利用,我们为什么不通过向政府有关机构比如民政部门、扶贫办公室等捐款来达到施善的目的呢?
我的回答是,用捐款来达到施善的目的,当然也是值得赞赏的。但施善不是在履行义务,更不是在完成任务,而是发自内心的同情,并非捐款之后就不会产生同情心了。而且,我们的扶贫款、救济款都能尽可能公平合理地落到真正需要扶贫、救济的人身上吗?扶贫款、救济款从政府有关部门到老百姓手上,要经过多少官员的手呢?这些官员的手干净吗?
针对有人说乞丐中有强讨死缠的,我说,这类人不是乞丐,而是无赖,应该由执法部门予以制裁。
在谈论小乞丐的文章中,我还曾提出这样的观点:如果这些小孩是被背后的黑手拐来掳来并强迫行乞的,那当然是希望执法人员斩断黑手、解救小孩;如果是被生活所逼而自愿跟着别人出来讨碗饭吃的,难道能通过禁乞赶走了事吗?行文至此我联想到童工和卖花女。我在《为何我的眼睛总是满含泪水》一文中写道:
——曾在报刊上看到许多谴责使用童工的文章,心里别有一番滋味。在网上看到网友轩辕黄地的一篇谈论童工的文章,与我的观点颇为接近。
轩辕黄地说,非法使用童工,低工资、高负荷,使远没有发育成熟的瘦小身躯承担着生活的重负,幼小的心灵忍受着沉重的压力,真让人悲愤满胸。禁止使用童工,说来也是为孩子们的健康着想,是为普及义务教育、提高人民素质着想,但是为何屡禁不止呢?难道说天底下就有这样狠心肠的父母有钱不让孩子上学,甘愿把自己的骨肉推进苦坑吗?我弟弟几年以前也是童工,因为父亲病重,而我在读高中,只好牺牲他来成全我。父母虽不好受,弟弟却认命,托人找工作,去干建筑工。十几岁的孩子,满手的血泡,我父母好受吗?我好受吗?我弟弟他自己好受吗?谁愿意去做童工?那是生活逼的!
轩辕黄地还说,由于政府加大禁止使用童工的力度,许多童工被赶回家里去了,不知道被赶回家里的童工去做什么了,反正不会是上学。所谓义务教育,自我懂事起,在农村就从来没有过。上学,的的确确有些人家的孩子上不起,他们即便不做童工,也是在家里务农,学校的大门绝不会向他们义务敞开!
——在广州南方大厦门口,经常有人打骂一些年幼的“卖花女”。“卖花女”年龄大约在5至10岁之间,被幕后黑手操控,早出晚归,在南方大厦与沿江路一带活动。
清晨5时45分,有2个15岁左右的“小头目”把一个看上去只有七八岁的“卖花女”带到南方大厦门口,其中一个打了卖花女耳光,卖花女不敢躲闪也不敢发出喊声。
“卖花女”年纪虽小,却对陌生人充满戒心。在多次努力下,记者才从她们口中得知他们来自江西萍乡。当被问及想不想读书时,许多人眼中流露出可怕的迷茫,她们的回答很简单:“家里没有钱。”
这些孩子一天干活10多个小时,一天只能吃一顿。有些好心市民经常买东西给她们吃。
这些孩子经常会缠着路人不放,有时还会抱着对方大腿,非要你买花不可。一个年龄大约五六岁的孩子抱着一个外国人的腿,跪在他面前,求他买花。一个5岁左右的女孩缠着一个年轻人买花,那人百般拒绝仍摆脱不了时,粗暴地将女孩递过来的花扔在地上,一边喝骂一边推开小女孩。
我常常思忖:在那些小乞丐、卖花女、童工等在社会最底层挣扎着生存的孩子眼里,我们这个社会,我们这个国家,会是什么样子呢?
看到比我女儿小或与我女儿年纪差不多的卖花女、小乞丐,我尤为悲悯……
我对女儿的教育采取“树大自然直”的态度,真正对其言传身教的,就是和她一起看到乞丐时,如果身上有2元以下的零钞,就拿给她去施舍,借此培养她的同情心。
禁乞禁乞,赶走的不仅是乞丐,还有公众的善良呀。
就在一些地方政府实行禁乞、鼓吹禁乞的时代背景下,中学生、青年打死乞丐,濒死乞丐求救无人理睬的恶事接连发生。我在《为何我的眼睛总是满含泪水》一文中摘录了两例:
——42岁的李文兰为寻找丈夫和孩子,一路求乞。5月6日,她在城固县二里街向3个正在吃烧烤的初三男生求乞时,遭到辱骂。这3个学生吃完烧烤后,乘着酒意,追上李文兰并殴打了她……
7日早上5时半左右,二里镇中心医院值班医生李某在医院门口发现浑身是伤、呻吟不止的李文兰,李某打电话向二里镇派出所报案。当李文兰央求李某给她开点药吃时,李某拒绝了她。而派出所在接报后未能出警。7时20分,二里村村支书刘某在家门口发现伤势严重的李文兰,刘某简单地询问后,只给她指明了回家的道路,并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8时许,派出所安排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司机鲁某出去“看一看”,鲁简单询问后便离开了现场,回所后也未向负责人汇报。
8日,浑身是伤的李文兰又遇到那3个学生,再次惨遭毒打、凌辱……下午2时半,见李文兰在自家门口附近躺着,村支书刘某两次给派出所打电话称:“街上有一个很脏的女人受了伤,已在街上停留好几天,是不是送出去?”派出所司机鲁某同意刘将李文兰用车拉到邻县南岭县境内。
5月9日,城固县二里镇二里村,一名蓬头垢面的女乞丐浑身上下青一片紫一片,走路总是捂着肚子,下身还在流血……当天中午,这名女乞丐晕倒在地。下午4时许,当地群众第四次给二里镇派出所打电话报案称:在二里镇发现了一具“女尸”。派出所人员来到现场,发现“女尸”奄奄一息,将其送往医院。次日,“女尸”惨死。她就是李文兰。
李文兰死前对周围的人说:“他们3个人打我,用木棍戳我的下身……”
这一恶性事件的见报纯属偶然。因当地极力封锁消息,6月初才有记者获悉并展开艰难的采访。当地公安机关屡次借故拒绝采访。该县公安局一位科长对记者说:“我们的人员是否有问题是我们自己的事,你们记者没有权利也没有必要调查监督。”
——2003年7月4日晚8时许,几个青年去地里偷西瓜,突然,李小柯一脚踩住个黑乎乎的东西,吓了他一跳。李小利用火机一照,见地上躺着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李小佳说:“打他吧?”几个青年马上说:“打就打。”于是,他们拿着粗树枝一哄而上,树枝雨点般地落在老乞丐身上。老乞丐疼得跳起身跑进附近的玉米地里,被快步追上的李小柯一棍击中腿部,李小利在老乞丐的背部又补一脚,把老乞丐打趴在地。雨点般的打击使老乞丐惨叫着在玉米地里翻滚、爬行,而几个青年则兴奋地一直大叫、殴打。半小时后,老乞丐艰难的爬行慢了下来,哀嚎也逐渐变成了微弱的呻吟。这时,李小利俯下身喝令老乞丐拿钱,老人哆嗦着捧出一个破纸包。李小利一把夺过来,打开一看,才2元多钱,他就恼怒地把钱摔在老人的脸上,打得更凶了。很快,老乞丐不动了,也不呻吟了。李小利便伸手扯下老乞丐脖子上挂着的破皮包,倒出里面的破烂,李小佳、李千应用火机照着,翻出了4元4角钱。他们回到村里,用这些钱在小卖部买了两盒彩蝶烟,穿过大街上纳凉的人群,兴致勃勃地交流着打人的快感。这时,李小柯、李小佳提议把老乞丐弄走,于是,他们又返回玉米地,与在半路遇到的李强一起狂笑着继续殴打老乞丐,直到打得精疲力竭。为了验证老乞丐是否死亡,李小佳、李千应在老乞丐的面部小便。
在看守所里,当民警问他们的动机时,他们的回答竟出奇的一致:“寻开心。”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他们判处了从3年到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然而,就是对这样的从轻处罚,他们也不服,纷纷上诉,而且,其诉讼请求也出奇的一致:不就是个老乞丐吗!
(2004年12月)
某位 GG 的心声:
理想要分N 步走:
1.  资产过千万; 2.  拿个哈佛 MBA; 3.  开公司,找投资,上市; 4.  回家种树种花种草;养鱼养羊养兔

许多 MM 的愿望:
真的,很想有个男朋友,一个很好很好的男朋友.
 
他,不一定很帅,但很善良;
他,不一定很有钱,但很体贴;
他,不一定很有才华,但很塌实.
他一定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

多雨的冬季总算过去,天空微露淡蓝的晴.我抬起头,望着那一泻天宇的蓝,心里还不免有一些难过.当泪光在无声的日子里淡淡地滑落时,我就希望,有一个穿着白衬衣,浅色牛仔裤,个子高高的男孩子微笑地走过来,轻轻拉起我的手,告诉我:"什么都别怕,有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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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 02:47:26 |显示全部楼层
记得《楚天都市报》有个记者假装乞丐1个月,写了本书,揭示了乞丐的现状。基本上除了老人,其他都是以骗钱为目的。
全加拿大《魔强统一战》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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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 11:04:01 |显示全部楼层

!

我一般就是给老人和残疾人钱,也帮不了太大的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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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urus金牛座 荣誉版主 QQ联合登录

发表于 2005-1-1 12:20:15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给卖艺的人钱 其余的都不给
@慕容雪村:在文明世界,不轻易评判别人是一种操守。事之对错可以谈论,道德与人格要谨慎评判。但中国有一种“道德审判机”,任何事都能引起他的满腔怒火,张口便骂,动辄要杀要打要操人妈,说人道德败坏、人格下贱、猪狗不如。其中也许有高尚人士,另外一些,也许只是因为不顺心,样样都比不过,只好跟人比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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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与乞丐、卖艺人、擦鞋妇、卖花女、童工等有关的…… zt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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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乞丐、卖艺人、擦鞋妇、卖花女、童工等有关的……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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