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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ceanocean 于 2006-1-6 10:07 发表 前面发言过的数位,不要再替那个男人说什么了!!就算出国有多么痛苦,多么失落,就可以作为背叛的理由吗??如果还喜欢国内的女朋友,为什么不可以在她身上找到安慰和力量;如果已经不爱国内的女朋友,为什么不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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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uyangye 于 2006-1-6 08:36 发表
原帖由 happyannie 于 2006-1-6 10:15 发表 好像你想当事人似的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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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ohnny1114 于 2006-1-5 23:55 发表 发现女生们的回复看起来都很理性,我们男生们的言论基本火气十足,呵呵 所以我今年出去前先结婚
原帖由 青春做伴 于 2006-1-6 11:42 发表 无语.............................. 我也是这样的女生................
原帖由 oceanocean 于 2006-1-6 11:36 发表 这和是不是当事人有什么关系,这里发言的哪个是当事人?!不正当行为难道不可以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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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托新兵
原帖由 gogo11 于 2006-1-6 12:52 发表 看了 LZ的 文章 真是让人感叹 全世界最难掌握的 是 人的心 劝LZ 还是快点开始 另一段感情 让自己过得好一些 是对他 最大的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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