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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是來秀簽名檔的。 leekk 发表于 2009-5-14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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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老版主
好吧,那KK你觉得用ny bar+两年执业,然后回香港混solicitor这招可行不? 囧囧有神D 发表于 2009-5-14 09:46
可行, 但考NY Bar比考香港的OLQE容易多了。 不過沒考過OLQE也沒關係, 乾脆當個foreign lawyer就是了。 leekk 发表于 2009-5-14 09:48
自从看完你的那张线路图以后我就报的是这想法了,嘿嘿 你要一直混faculty咩? 囧囧有神D 发表于 2009-5-14 09:52
對, 在校內混吃等死一直是我的宏大志願…… 從來沒有過practice的打算…… leekk 发表于 2009-5-14 09:54
赞 我最近也有这等想法了,混east asia legal studies,囧,那个要我的教授说虽然是法学院的program,但最后拿的是phd,大概七年毕业,你觉得怎么样 囧囧有神D 发表于 2009-5-14 10:01
寄托新兵
三年JD+四年PhD很正常, 但是為啥不能同時進行? 那樣地話四年就能畢業了。 忽然在想是不是乾脆從了你, 你就讓那個Prof.也要了我吧…… :$ leekk 发表于 2009-5-14 10:05
。。。爬楼是非常的累。。。还偏题无数次。。。要不找个新话题开个新贴。。。 hu-e 发表于 2009-5-14 10:08
好像他说的是单单一个phd七年…囧…不过JD倒是可以同时读… 你对搞东亚法律史也有兴趣咩? 囧囧有神D 发表于 2009-5-14 10:09
不光法律史, 我對法律文化和法理學這些不能賺錢的科目都好有興趣…… (我對商法、企業法、稅法這些都沒啥興趣的…) 七年, 有獎嗎? 我家貧… leekk 发表于 2009-5-14 10:12
有钱,头几年fellowship,哪年钱不够就踢去带本科,中间有两年要混东亚研究所。 囧囧有神D 发表于 2009-5-14 10:18
特级会员
算了, 我認命, 你把我娶過去吧…… leekk 发表于 2009-5-14 10:22
我这样算撬墙角不… 囧囧有神D 发表于 2009-5-14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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