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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草木也知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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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活动] [每日一题][ISSUE17][思路积累&讨论][20100709]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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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9 14:35:37 |只看该作者
disobey的方式应该是怎样的?应该如何选择?
xingfuhbj 发表于 2010-7-9 10:00


such 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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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9 14:36:45 |只看该作者
历史这个词有点抽象啊~
实际上去检验的还是人啊
那这些人又该定义为谁呢?
xingfuhbj 发表于 2010-7-9 10:10


恩 确实是人 但是不是同代的人 而是经过历史沉淀之后 由后人进行的 也确实没有具体的定义 因为本身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性是永远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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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9 14:44:10 |只看该作者
不同国家的法律之间有什么异同呢?比如对各种基本权利的保障程度和范围
草木也知愁 发表于 2010-7-9 09:33


[url=http://www.cnlsslaw.com/list.asp?Unid=2229]http://www.cnlsslaw.com/list.asp?Unid=2229
[/url]
不同模式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异同
分类:一元化社会保障型、多元化社会保障型、福利国家型、国家保险型和个人保障型。
同:权利原则。保障积极人权原则。社会互助原则。社会合作原则。平衡协调原则。社会公平原则。普遍性和区别性结合原则。
保障积极人权并改善人权状况。促进社会安定。提高社会公平程度。增进社会团结。有利于持续发展。
异:1.责任主体和主体责任有所不同。2.收支模式和筹资形式不同。3.管理体制不同。4.保障水平不同。5.适用范围和保障项目不同。


5.适用范围和保障项目不同。:不同类型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在适用范围和保障项目上也存在较大差异。适用范围方面,福利国家模式和前苏联模式适用全民,德国模式和东南亚模式社会保险只适用全体劳动者,美国模式社会保险只有部分项目适用全体劳动者,另外一些项目采取自愿原则。


以上是社会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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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9 14:48:14 |只看该作者
29# 草木也知愁
我又想到可以从just这个词入手。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的。这一点是事实不用解释吧?所以法律应该是公正的。公正包括公平地享有权利和平等地履行义务。但是由于立法的局限性和执法过程中对法律条文的曲解,造成权利得到的少或义务过分地多这些违反公正原则的显现。抵制不公正的法律就是人们伸张自己平等地权利解除自己过多的义务。对于执法的不公要根据法律精神通过诉讼等手段纠正;对于立法的不公,可以通过引起社会共鸣,产生舆论压力的方式迫使立法部门对法律作出修改。
恩,这样说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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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9 15:00:01 |只看该作者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的。这一点是事实不用解释吧?所以法律应该是公正的。公正包括公平地享有权利和平等地履行义务。但是由于立法的局限性和执法过程中对法律条文的曲解,造成权利得到的少或义务过分地多这些违反公正原则的显现。抵制不公正的法律就是人们伸张自己平等地权利解除自己过多的义务。对于执法的不公要根据法律精神通过诉讼等手段纠正;对于立法的不公,可以通过引起社会共鸣,产生舆论压力的方式迫使立法部门对法律作出修改。
ggjy 发表于 2010-7-9 14:48


恩 这个思路很通顺

将执法和立法拆开很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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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lineShen + 5 + 5 辛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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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9 15:02:15 |只看该作者
29# 草木也知愁  
我又想到可以从just这个词入手。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的。这一点是事实不用解释吧?所以法律应该是公正的。公正包括公平地享有权利和平等地履行义务。但是由于立法的局限性和执法过程中对法律条文的曲解,造成权利得到的少或义务过分地多这些违反公正原则的显现。抵制不公正的法律就是人们伸张自己平等地权利解除自己过多的义务。对于执法的不公要根据法律精神通过诉讼等手段纠正;对于立法的不公,可以通过引起社会共鸣,产生舆论压力的方式迫使立法部门对法律作出修改。
恩,这样说通点。ggjy 发表于 2010-7-9 14:48


恩,执法过程的曲解,那并不意味着法律本身是unjust的啊!不应该归再disobey and resist unjust law.我觉得局限性挺好的!舆论压力是一种方式。但还有没有更好的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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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9 17:02:11 |只看该作者
10# 草木也知愁
嗯 我这样分的原因是 我个人倾向于平衡观点
事实上目前美国这样的判例法国家倾向于保护个人、提倡站在少数人的一边,以防止多数人的暴政。因此我把它们列为判断法律公正与否的标准。我个人支持判例法国家关于这方面的态度,法律只有更多的站在少数人的一边才能维护社会的稳定,因为少数人在数量上的劣势,如果少数人站起来反抗法律,不论其意见正确与否常常会被社会所忽视,忽视不同的声音是一个社会走向衰落的起点,与此同时多数人统一意见会形成整个社会众口一词谁都不敢反抗,比如文革,而此时少数人的声音已经被压制。在本题中,关于“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抵抗法律”的这一点,我也倾向于分为这两方面来解析(极端一点的):如果此时站起来反抗的人其意见隶属多数人一方,虽不排除他的抗辩理由正当,但由于他们反抗法律的力量相对强大一些,此时如果法律根本经不住反抗就此叫停,这就涉及到暴政的问题,因为这个社会的法律已经能为多数人所控制;如果站起来反抗的人所持意见是少数派,也许我们应倾向于支持,因为他们在力量上难于颠覆法律,且他们的反抗行为多少说明法律是倾向于多数人一方的,于是法律存在不公正的可能性。所以究竟是不是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应重视反抗法律。。。应该视情况而定,就是看他当时所持的意见,不能囫囵而论。

ps其实我是学法的,所以可能会代入专业知识,新东方的老师说这样不好。。。我已经尽力了,但还是怕显得有倾向性。。。

谢谢草木!!我一直很葱白你~呵呵 真的 我在美国上学的姐姐还发给我你写的帖子让我看 呵呵 写的超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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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9 17:29:31 |只看该作者
disobey unjustice law有暴力反抗和非暴力反抗两种形式
像蜗牛一样往前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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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9 18:15:1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zhangxiaohang1 于 2010-7-9 18:16 编辑

37# 开三轮的贝塔
8卦下:学法律的?考GRE?准备以后学那个专业呢?

这样说,如果全民反对非正义法律。那么少部分人反对一类,大部分人反对另一类。必然会导致大混乱啊!那就是说会出现很荒谬的结果?
美国那边立法组织的组成是什么啊?
抵制法律中暴力抵制就是指暴乱? 违反法律算是抵制法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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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9 18:34:21 |只看该作者
10# 草木也知愁  
嗯 我这样分的原因是 我个人倾向于平衡观点
事实上目前美国这样的判例法国家倾向于保护个人、提倡站在少数人的一边,以防止多数人的暴政。因此我把它们列为判断法律公正与否的标准。我个人支持判 ...
开三轮的贝塔 发表于 2010-7-9 17:02



站在少数人的一边不一定就公正吧。
统治阶级也是少数人吧。说站在弱者的一边可能更恰当一点。
我之前在美国听一个talk show 里面 说美国有很多法律规定啥时候能喝酒啊啥时候能考驾照啥时候能sex之类的。什么未成年之前sex就会被charge sex crime (这个好像只针对未成年人),两个人就说这个很insane,虽然未成年sex的后果不对,但是let consequence be consequence. it is not a crime.
(以上这算闲聊吧)

对于题目我还是反对的。
法律基本上应该是不允许挑战的,这个前提保证了社会的稳定。公民的最重要的义务是遵守而不是挑战。也许可以说一下,举出一点随便挑战法律给个人和社会带来的伤害和后果。

也许也可以从disobey来说。disobey到底什么定义。只是简单的不服从法律,自己干自己的。
(如果是这样,同样也是藐视了法律,而且人按照自己的想法,简单的不服从法律,是很随意的,也不值得鼓励的,而且对社会也没啥好处,毕竟个人对法律的公正与否的判断很主观,只考虑了个人的利益,对社会不一定有好处)。

resist是怎么样的。


让步大概是,不能随便disobey和resist 不代表人就不能对现行的法律有意见。法律也一直在更改。
号召一堆人去游行,说服政府修改法律这应该不叫不服从或者抗拒法律,毕竟发表自己的意见也是法律给人的权利
或者立法机构的人,议员对法律和制度提出意见。

所以遵守法律是做任何事的前提也是最重要的,反抗和disobey现行得法律是不行的,但是可以提意见。
===
个人不成熟的看法= = 其实我对法律完全不懂 以前考这个的时候就对这个题目比较没想法
人生有些决定是大胆的,但是那并不代表这些决定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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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9 20:22:16 |只看该作者
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
——从定义层面来说,似乎不存在“不正义”的法律,只存在是否被公平地遵守和行使的法律。

这里的just和unjust的翻译为公正是否恰当?如果换成恰当是否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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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sces双鱼座 荣誉版主 魅丽星 挑战ETS奖章 GRE斩浪之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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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9 20:41:54 |只看该作者
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
——从定义层面来说,似乎不存在“不正义”的 ...
waterwing 发表于 2010-7-9 20:22


just1    /dʒʌst/ [url=]Show Spelled[/url][juhst] [url=]Show IPA[/url]
  –adjective 1. guided
by
truth,
reason,
justice,
and
fairness: We hope to be just in our understanding of such difficult situations.

2. done or made according to principle; equitable; proper: a just reply.

3. based on right; rightful; lawful: a just claim.

4. in keeping with truth or fact; true; correct: a just analysis.

5. given or awarded rightly; deserved, as a sentence, punishment, or reward: a just penalty.

6. in accordance with standards or requirements; proper or right: just proportions.

7. (esp. in Biblical use) righteous.

8. actual, real, or genuine.



so just may mean proper.
so maybe it is worth thinking that unjust law is not law? so you can disobey?
or if law is unjust, it will be abandoned sooner or later.

question is how to expand and discuss this point without going too far away from the topic...

(sorry, don't have chinese input in lab. forgive me if there are grammar mistakes) = =
人生有些决定是大胆的,但是那并不代表这些决定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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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0 05:09:37 |只看该作者
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
——从定义层面来说,似乎不存在“不正义”的 ...
waterwing 发表于 2010-7-9 20:22


定义是死的,法律出台了,社会跟人都是会变的。不然,废除旧的法律,颁布修正都没有必要了。
哪有这么好的事。
色不迷人人自迷。
天佑中华!!Bless bless b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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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0 07:41:25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这篇issue可以完全地同意题目给出的论点,法律的公正性是客观存在的,虽然不同的人对相同的法律有不同的看法,但是人们在判断法律是否公正的时候多少都会加入自己的主管想法,都会从自身利益的角度去评判法律的公正性,无法做到完全的客观。而我认为法律只要做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法律一定是公正的,因为无论对于法律的制定者,执法者还是普通民众来说,法律所能保障他们的权利和法律强加于他们的义务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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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0 08:25:03 |只看该作者
楼上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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