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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anming 于 2011-7-30 12:39 编辑
在心目中香港人應該是比較有水平的, 但可能是我不幸讓我碰到了傳說中的"業主霸" 在此分享一下, 為大家作教訓.
我比較早來香港, 16/7 已到. 之前拜託朋友幫我找了一個在黃埔花園的出租房間(他現在也覺得抱歉). 我16/7晚上到, 出機場就直接到地產代理簽約. 一切正常, 誰知道在簽約後交鎖匙時業主只給我房門鎖匙,怎樣也不給大門鎖匙, 地產代理, 我及我朋友全呆了! 我問沒有大門鎖匙怎麼回家? 代理也說這不成, 但業主就是不給. 我問如果很晚回家怎麼辦, 她說一定一定有人開門. 業主很堅持而且那時候好看上去人比較好, 就沒有再說了.
事實是, 她們一家都比較早睡, 我有一次12:30am回家, 門鈴按了五分鐘好才開門, 第一句就罵我, "你為什麼這麼晚回來?" 我沒辦法只有忍了.
還有一件事, 簽租約的時候明明白白寫了, 水電費四人平均分配(她家三個人, 而且機乎都不出去), 本來已經是我不合算了. 現在7, 8月香港有多熱大家知道吧. 睡覺開空調也很正常, 誰知道住了不到兩天業主跟我說我開空調太多, 要我付$50一天電費!!! 一個月下來多$1,500!!! 有天理嗎?
朋友說香港電費一定沒有這麼多, 他家(全家3人)兩個月電費才一千多, 我一個房用得了這麼多嗎?我跟地產反應過但是也沒辦法, 跟業主商量給我大門鎖匙也死活不給. 後來有一次我12:45am回家她根本就不開門!!! 我沒辦法只有到朋友家過夜. 早上回家跟業主理論, 誰知道她說你要麼十二點回家, 要麼早上六點之後, 我睡街上她不管!!! 拜託合約根本沒寫, 天理何在!!!
]說了這麼多我其實住了還不到14天. 根本不想回家, 太欺負人了. 我後來只有拜託地產跟朋友幫我再找一間, 這裡實在住不下去. 走的時候她又諸多留難不想退我兩個月deposit. 我住了14天付了$3,700 再加 $50 x 14day = $800電費 --> $4,500 total for 14 days! 我知道香港人不是全都是這樣, 但這個業主不講理不講法, 簡直就是香港人的恥辱!
對, 我就是說你王小姐, 黃埔花園3期一座2樓B的業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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