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henine 发表于 2006-3-8 11:38:56

楼主的123系列贴仔细读了两遍 终于懂了
感谢LZ
可惜自己分析的时候有时候还是搞不到这么清晰:(

implicit 发表于 2006-3-8 11:47:04

六级受伤的女人 发表于 2006-3-15 15:59:14

豁然开朗!
赞楼主!

A_koala198597 发表于 2006-3-18 00:33:15

worldguy 发表于 2006-3-25 20:12:01

豁然开朗!谢谢搂主

kgin23 发表于 2006-3-26 23:40:20

楼主写得超赞!!!!谢个先~~~~我下下来的,三篇都有好好看的说!!收益非浅!!!!
这篇我也是郁闷了很久了,第二点就是为什么以前没有加钱现在加了的问题,我先就没想到,总觉得自己没写完善的说~~~~~~~~
写好一篇argument不是比issue 简单的事啊,逻辑缜密,还要分析到位的,还要具体举例,语言连贯,etc.昏昏~~~~~~~~~

roger1130 发表于 2006-3-27 02:57:42

楼主你说的相当有道理,这个思路的确推广一下。

承认楼主思路逻辑相当的清晰,但我觉得楼主似乎可以再说的简单一些,说太多有点让人看得晕……

另外能不能再分析一些题目呢?让这种思路更好的应用一下
谢谢

kainwilliam 发表于 2006-3-27 10:07:27

我是仔仔细细的看完了楼主的两篇大作的,很有感触,现谢谢楼主了!
我对你在前一篇文章里面的看法十分赞同, 觉得有共鸣,然而,这一篇里面的观点,我个人却不敢苟同。
首先,这种情况,在多篇argument里面出现过,我也反复的读了题目,甚至一度也很拿不准,甚至在有些习作里面同时攻击了 作者和 town council的 结论(具体操作就是按照文章顺序,先攻击的concil,然后攻击作者,说这样下结论都不可取)
但是后来,我仔细看了一下ETS对argument的要求:
           1。你 需要对论点提出它的逻辑周全性;
           2。不可以对其它任何论点评论它的逻辑周全性;
           3。你应该对论点的推理过程提出自己的分析。这几点提出了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什么算是论点?
就我自己为了保险应考,一律认为作者做出的结论才是论点,那么在这个题目里面,concil 的结论只能作为一个背景,一个得出结论的充分条件。 为什么是充分条件? 如果concil 不作出更换公司的决定,就不可能有作者的这个结论(因为没必要讨论了)。所以全文只去攻击一个结论的充分条件似乎显得不合情理。

当然,我们再结合ETS的这一个要求: 这里没有要求你同意或者反对题目中的任何一条陈述, 那么你可以反对concil的做法,但是要把它融入对作者论点: 我们应该继续和EZ合作 的逻辑分析之中。当然这样操作难度就很大。

以上的个人观点只是建立在我自己的谨慎保险的目的之上的看法,也仅供参考和讨论。
但是总觉得如果那样去攻击前面的一个陈述,实在难以将之驾驭到分析全文特别是作者本人的逻辑上面,不知楼主有无这样写而成功得高分的范例?

再一次感谢你的两篇好文,从不同的角度给我启迪, 特别是第一篇,让我对那个方面的认识更清晰了。

sunff114 发表于 2006-3-27 10:28:02

看来argu真没那么简单,有点醒了

dhfpsy 发表于 2006-3-27 11:58:28

很钦佩楼主的深入分析,很有见地,“创造性思维”
但若真落实到ARGU拿高分,还要参考一下这个G友的说法:

原帖由 kainwilliam 于 2006-3-27 10:07 发表
我是仔仔细细的看完了楼主的两篇大作的,很有感触,现谢谢楼主了!
我对你在前一篇文章里面的看法十分赞同, 觉得有共鸣,然而,这一篇里面的观点,我个人却不敢苟同。
首先,这种情况,在多篇argument里面出现 ...

ETS要求就事论事,目标不是太多的个人意见与想法,因而,若抛开ARGU的
major content而就其他,很容易被误认为“跑题”!
it is only my assumption and whether it is reliable is open to doubt!haha

blackflame 发表于 2006-3-27 13:25:11

醍醐灌顶阿!!!

ueryka 发表于 2006-3-27 22:44:35

终于找到拉

kainwilliam 发表于 2006-3-28 09:06:42

I treat ur essay as an argument advocated by so much friends, friends needed to be correctly guided to a brighter perspective in analyzing and presenting their own arguments. Thus, this essay, somewhat in my opinion, may at the risk of  deviating the theme proposed by ETS. That is why I reply this topic again and hope the author including other friends to reconcern this point presented in the essay: Should We Agree the Point of An Argument at any Time ?

shmilyivy 发表于 2006-3-28 14:31:42

好!楼主让我茅塞顿开啊!
佩服!

vonsin 发表于 2006-3-28 14:57:44

很有道理

我就觉得自己这几天好像变傻了一样,原来是看多了Argument,思维僵化了,好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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