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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7 03:55:50 |只看该作者

滕堂静: 那个需要你思念的女人

文章来源: 北美女人创作群 于 2004-04-19 13:54:33   



那个需要你思念的女人
滕堂静


快到新年了,天气还是那么阴沉沉的。一个人的假日是最寂寞的,方菲一清早醒来,就打开电脑上网收信。满心希望能收到老公的问候,可是信箱里乱七八糟的垃圾信一堆,却没有看见老公的只言片语。方菲岂止是失落,都又一点绝望。难道写两封EMAIL就这么难吗?写信过去抱怨,他却总说自己太忙。

  方菲和老公分开已经好几个月了。本来圣诞节一心想着回加州和老公团聚,可是老公打来电话说,最近要加班太忙,就算回来也不能陪她。而且圣诞期间的飞机票是平时的好几倍,太不划算,回来有什么意思呢。方菲说圣诞节就应该亲人团聚,体会家庭的温暖啊。可是老公让她在假期里好好看看书钻研钻研业务,增强自己的实力才不怕被LAYOFF。

  半年前,加州的IT业开始大崩溃,方菲不走运也加入了失业大军。投了无数份简历,面试却只好寥寥,最后不了了之。后来好不容易找了一个工作,薪水没有原来的高,而且还在另一个州。方菲不想和老公分开,可老公坚决让她去,现在这么不景气的时候,有人要你就不要挑三捡四了。

  家里还有房子和车子要供,靠一个人的收入怎么维持呢?方菲想在等等,也许在加州还能找到工作,毕竟这里机会还算多。但老公不希望她放弃这个OFFER,免得过了这个村,连那个店都没了。方菲也只能离开老公,一个人到那个寒冷的城市去工作。

  还是11月底时,方菲的城市就开始下起了大雪。她单薄的身体在冰天雪地里是那样孤单,清瘦的脸经常冻得红通通的。她在这里没有买车,每天乘公车上班。每天早晨等车的时候她总是疯狂地怀念温暖的南加州,在这个季节,那儿依然阳光普照。其实她一点都不愿意到这里来,除了生活上的不便,还有无边的孤寂。

  一个年轻女子孤身一人地生活,其实是不会没有人怜惜的。方菲的同事JACK看出她的种种难处,经常问她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每天下班时,总想能送她回家。这样的冬天,一个人等公车实在太寒冷了。方菲每每婉言谢绝,JACK经常叹一口气,一个人生活,太不容易呀。JACK的好意,方菲心领了,但她不想和任何老公以外的男人有过多接触,而是恰到好处地保持着距离。

  JACK是个美藉华人,年纪比方菲大几岁,从小在美国长大,中文讲得不怎么样,但仍对东方女子情有独钟。有一次两人聊天,方菲说到自己的家庭,JACK一脸羡慕地听着,还半开玩笑地说,以后找太太,就以方菲为样本了。

  得知方菲圣诞节不回家,JACK邀请她一起去滑雪。方菲没有答应他。

  她去JACK家参加过PARTY,那是公司同事大家一起去的。可如果单独和他一起外出,又算什么呢。方菲心里有点乱。她不愿自己的生活节外生枝,虽然她一直感激他初来乍到时给她的很多帮助。

  假期里JACK经常打电话给方菲,如果她改变主意就一起去滑雪。却不知道,方菲每天都在盼望老公的EMAIL。哪怕是三言两语也好,那至少说明他在想念她了。即使不能见面,但是有思念也行啊可是他为什么就象工作狂一样,这么吝啬自己的感情呢。

  方菲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回心转意,接受JACK的邀请。方菲的老公也不会知道,如果不思念自己的太太,就会有其他人来思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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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7 03:58:17 |只看该作者

美国的中学教些什么?

文章来源: 北美女人创作群 于 2004-04-18 23:02:22   



美国的中学教些什么?
peace2003


本来,笔者对美国的中学教育,是没有什么资格说长道短的。不过,在2003年的夏天,我们把孩子接到美国,接着又阴差阳错地将他送进了一家私立中学。从此之后,作为家长,我们每个星期都要从学校得到7~8张包括成绩报告、食堂菜单、野餐、俱乐部活动、讲座报告会以及慈善捐献等内容在内的各种类型的“联络信”,还要每月一次地被召到学校参加志愿者活动,与此同时,也几乎是每月一次地被约定与班主任老师见面,听取老师对孩子科目学习表现的评价以及介绍相关的注意事项。于是,也就有了几分醒悟,美国的中学教育原来如此。

  千奇古怪的入学制度——读公立学校跳一级,读私立学校降一级2003年3月,我们全家从日本东京迁居到旧金山,旧金山被称为美国最适合居住的城市,其实也只是盛名之下。除了气候、风景、交通之外,人们关心的居住、教育、还有物价这些因素,足以让旧金山的居民捏上几把冷汗。来美前,考虑到孩子正在国内读6年级,还有3个月就要毕业了,想想还是让他小学毕业后再来美国吧。没有想到这么一等,居然就等出了大问题。

  旧金山是一个典型的移民城市,全市人口中,亚裔占了1/3,白人不到1/3,剩下来的大都是黑人、墨西哥人和其他拉美裔人。3年前,有几个市议会的议员在公平教育的旗号下,提出了所谓的“多元化教育议案”,打破了传统的让学生按地区就近读书的派位方式,通过掺沙子的方法,让一部分亚裔、白人居住区的学生到黑人和墨西哥人居住区的学校就读,并将腾出的空位分配给居住在黑人和墨西哥人居住区的学生。我的孩子来美时,恰好赶上了这一政策的实施,他不仅没有被派位到离家不到半英里的尤方玉屏中学,也没有被派位到离家只有1英里的哈佛中学,却被派位到离家3英里外的爱普韬中学。这首先是上学时间的增加,其次,爱普韬中学是黑人、墨西哥人占多数的学校,学生的英语平均成绩为52分,数学是45分,这样的学校如何去得?

  于是,带着孩子,我们找到了市联合校区派位中心表示不满,没想到却听到“要么接受,要么搬出旧金山”这样的混账话。后来听说,在8月25日至9月21日这一段时间里,大约有25名华裔学生的家长因为对联合校区派位中心的学校派位不满,每天都带着孩子前往校区派位中心的大楼前静坐抗议,直到迫使校区派位中心对他们派位的学校作出重新调整才算了事。不过,对于我们来说,当校区派位中心的那位官僚说出要么搬出旧金山的话时,就已不再指望这些美国官僚会有什么善心。

  既然不指望读指定的公立学校,剩下来的选择只有一个,读私立。打听下来,旧金山的私立学校有两类。一类是纯粹的私立学校,这些学校往往要历史有历史,要气派就有气派,其他不说,单单那些古色古香的建筑物,一眼望去就能令人肃然起敬。当然,这些学校的收费标准一般都在1.2万~2万美元/年之间。另一类私立学校就是教会学校,这类学校初看起来,除了紧邻教堂之外,在外观上与公立学校并无不同。不过,在收费上,也许是因为有着宗教的背景,就有了几分扭扭捏捏,标准一般则在0.5万~1万美元/年之间。

  在走马观花地考察了几家学校之后,我们最终选择了一家天主教会学校——圣安妮学校。所以选择这所学校,除却学校的收费不至于让我们过于为难之外,还有它的文化积淀,据称它是旧金山最好的教会学校,迄今已经拥有105年的历史。当然还有它的管理,学生进校之后,不到下午放学,不能出大门一步。此外,还有它的距离,离我们家最近,走路只消10分钟。

  然而,就在我们作出决定之际,一个新的问题迎面而来,孩子该读哪一年级?按照一般的惯例,孩子小学6年级毕业,到美国,读7年级顺理成章。不过,在美国,公立学校的学生入学却是按年龄而定,于是,在申请就读公立学校时,孩子被联合校区按照美国的规矩安插到8年级。顺便说一句,美国的学制是小学5年,初中3年,高中4年。8年级就相当于初三。不料,在申请私立学校时,孩子竟被要求去重读6年级,也就是初一。读公立学校要跳一级,读私立学校又要降一级,这缘由从何说起?校长先生倒也坦然,孩子英语跟不上,这一年就算打英语的底子。在说话的同时,又拿出了一本6年级文学教材,指着其中一章,让孩子当场翻译,结果是不言而喻。就这样,我们最终只有同意学校的安排。

  人们常说中国的学校是一个考试的地狱,其实,美国的学校又何尝不是?美国的中小学虽然没有像中国那样有一级级的升学考试,以及依据升学考试成绩进行的学校排名。不过,公立学校也还是有全国统一的“加利福尼亚考试”,而孩子所在的教会学校,每年也有一个私立学校全美统一考试,与公立学校相比,所考的内容更为广泛,包括数学、英语(分语法、拼写、文献3部分)、社会(分历史、地理两部分)、科学、宗教等科目,而且,一考就是3天。也正因为有这样的考试指挥棒的存在,为了确保学校的“质量”,在接收外来学生时,私立学校就往往会有故意压低学生的就读年级的倾向。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就在孩子入学后两周,我们收到了有旧金山联合校区学监雅克曼签名的一封信,信中警告我们,如果不让孩子去爱普韬中学上学,联合校区将可能以违反义务教育法为由起诉我们。气愤之余,我给雅克曼学监写了一封回信,信中不乏讽刺嘲弄之辞。信发出之后,便如同泥牛下海,了无音讯。当然,同样杳无声息的是联合校区所谓的“法律手段”。有意思的是,就在几天前,看旧金山电视新闻,说是鉴于华裔家长们对“多元化”议案的不满,市政府有关方面已经设立了一个3人小组,就该议案的实施结果举行听证会。

  深浅不一的课堂教学——数学捣浆糊与科学的博大精深在国内,甚至在日本,都流行有这么一种观点,说是美国的教育,大学教育的质量是好的,至于中小学教育则缺乏基础训练,根本就是“呀呀乌”。包括我那在大学教了一辈子书的老岳母,也因此表示,不能把一个好好的孩子弄到美国去读那“七佛老三牵的书”。

  说真的,对于孩子能否在美国的学校学到什么,从一开始自己的内心就有几分忐忑。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没有能够进入自己所希望的公立学校之后,才会没有顾及经济上的负担,立即安排孩子就读私立学校。在美国,一个比较公认的观点就是,私立学校的教学质量要高于公立学校。不然的话,又有谁会自己掏钱去读私立?

  不过,在圣安妮学校面见校长时,因为孩子的学习优势在数学,在国内时,曾是学校数学奥林匹克集训队的成员,参加过省的数学竞赛。因而,在自我介绍的时候,就不失时机地向校长推荐孩子的数学科目。不料,校长在听说了数学奥林匹克这样的话语之后,当即表示,圣安妮学校的数学课只是一个概念教学,对学生的要求也只是掌握一些数学的基本概念,至于奥林匹克竞赛,学校并不提倡有这样的特别训练。听到校长的这番话,脑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可别让孩子就这么“毁灭”在美国。

  这个担忧很快就变成了现实。开学后的第3天,学校发下的一大堆教材,其中就有一本600来页的数学教材,书倒是挺厚的,内容又是如何?心急火燎打开一看,人几乎要厥倒。中学一年级的数学,第一章内容是2.6十7.9=?、84大于还是小于81?,而第二章的内容是2的7次方=?、353.4÷6.2=?,最后一章的内容也不过是1/4×300=?、3/5×2/4=?。这才明白校长所说的概念教学是怎么回事。然而,就是这样简单的数学内容,那些人高马大的美国孩子还是大伤脑筋。有一天,孩子放学回来说,一道4除以24的题目,全班35个人,连他在内只有两个人做对,气得老师在课堂上连连摇头。

  无论如何,数学是彻底的没指望了,这一点就连孩子自己也心知肚明。因而,当在电话中听原来的同班同学介绍他们正在学代数解方程时,内心十分要强的他,不由感伤地说,“看来我的数学只有回国内去补了。”应该指出的是,除了数学,美国中学的其他一些课程内容,诸如英语(就相当于国内的语文)、历史、地理、科学、宗教等,无论是质或还是量都要比国内强得多。以语文为例,国内的语文就是一本教材,不过250页左右。而美国的英语分有3部教材,一部《英语》,主要讲语法,有534页之多。一部是《拼写》,着重单词的拼写训练,有312页。还有一部《文献》,讲授各类题材的文学作品,厚达812页。

  不说《英语》,《拼写》,单是《文献》,其内容编排就绝非国内的语文教材所能比拟。不仅文章的内容涵盖有小说、短篇小说、散文、诗歌、戏剧、口头传说等各类题材,而且,每一题材也都由若干篇不同时代、不同类型风格,写作特色、语言表达也各不相同的文章组成。文章之外,还另配有背景报道、作者介绍、以及文章分析、阅读理解等相关内容。此外,每一课还专门列有关联文章的文献网址,以方便学生的课外阅读。

  除了英语,美国中学校的社会(历史、地理)教学也令人叹为观止。以初一的历史为例,与国内学校历史教材的编年史的简单堆砌不同。美国的初一历史,并不是简单地告诉学生在哪一年发生了哪些事,而是侧重于让学生知道什么是历史?如何寻找历史与现在的关联?人类如何发现历史?他们通过埃及胡夫金字塔发掘历程的讲述,告诉学生考古学家是怎样去从事考古挖掘的,包括使用什么样的工具?应该如何进行现场发掘记录?他们还通过古罗马历史学家菲利尼对公元79年所发生的维苏威火山爆发的描写以及1785年画家奥古利克根据菲利尼的描述而创作的油画的比较,让学生们去理解什么是历史的第一手资料,什么又是第二手资料。并要求学生对于自己所接触到的历史资料,都问上一声:谁是作者?这属于哪一类的资料?这个资料形成的过程以及时间?最后,他们还根据复活节岛上的史前巨石遗迹的考古新发现告诉学生,人类又是如何不断地修正对历史的认识的。

  美国的初中,并不设置物理、化学、生物这类的课程,取而代之的是一门名叫科学的课程,这在最初也曾令我们大为吃惊。然而,细细看来,美国的科学教材的编排实在要比国内的相关课程生动有趣以及科学得多。诸如科学的第一章,全章4个小节分为:什么是科学、科学的测量、生命科学的工具、实验室的安全。在讲述什么是科学这样纯理论的内容时,不是简单教条地让孩子们去掌握所谓科学的定义,而是通过对科学家的科学研究方法的分析,即从问题的发现开始,经过信息的收取而形成一种假说,然后围绕着假说,提出实验设计,并进行相关的实验,最后在记录和分析实验数据的基础上,得出一个科学的结论。在这里,科学不再高高在上,它已经衍化成为一种方法和态度,从而更容易为孩子们所接受。此外,在生命科学的工具一节中,所介绍给孩子们的科学工具除却传统的显微镜、X光之外,更多的篇幅放在了诸如电子显微镜、计算机断层扫描(CAT)、核磁共振(NMR)以及激光这样的最新生命科学工具讲述上。像这一类内容,在国内的中学教材中根本不可能涉及。

  说起美国的学校教育,还有一点必须要提到是它的宗教课程。鉴于美国并没有国内的那种思想品德教育课程,因此,虽然这门课带有非常浓厚的宗教色彩,必须肯定的是,这门课程的确为孩子的成长提供了有益的道德启示。说真的,正是透过这种宗教课程的教育,已经13岁的孩子才生平第一次地坐下来,与我们一起讨论什么是妒忌、什么是自我中心、什么是犯罪、以及如何道歉、如何避免妒忌、如何避免自我中心、如何避免犯罪等这些平素很难沟通的敏感话题。

  作为一个分权制的国家,美国的教育并不属于联邦政府的管辖,因此,就没有那些形式上的“统一”,即所谓统一的大纲、统一的教材、甚至统一的考试。虽然,各州也都有自己的教育立法,不过,所有的课程教材以及是否愿意参加有关的统一考试,自主权都在学校,从而,也就构成了各自不同的教育特色。

  在中学教育这一领域,体会了美国式的教育之后,比较中美,平心而论,在数学之外的其他科目上,无论是教材的编排还是具体的教学过程设计,中国都不占有优势。就以科学为例,在孩子就读的圣安妮学校,科学已成为孩子们最受欢迎的课程。原来,在课本内容之外,老师又增添了许多新的教学内容,简直就是一部《十万个为什么》。这种课堂的兴趣甚至被转移到了课后,那天孩子回家,拿起胶水和盐跑到了厨房,说是要做橡皮泥,问道是不是家庭作业,孩子摇摇头,只是科学课上听说用胶水和盐就能合成橡皮泥,觉得有意思,就想回家实践一下。也许有人会说,在国内的教育体系下,学生所学的基础知识会更扎实一些。不过,考虑到教育的本质,在于培养一个能够真正服务于社会的人,从这一角度出发,中美教育之间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

  匪夷所思的学校管理——站在雨中吃饭,不穿校服是奖励与中国的学校相比,美国的中学似乎面临更多的社会问题。一份来自联合校区的宣传资料显示,旧金山市公立学校中有40%的学生有过吸毒的经历。还有暴力,校园枪支泛滥,动辄拔枪相向。2003年11月初有报道说,旧金山市警察局在某公立中学发现了隐藏在学生更衣室的AK47冲锋枪,紧接着在11月8日,就有一名15岁的公立中学的黑人学生在电车上遭到另外一名16岁黑人学生的枪杀。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大部分美国的学校实行了封闭式的校园管理。孩子就读的圣安妮学校也是如此。学校大门只在早晨上学(7:50~8:20)以及下午放学(3:00~3:30)时短暂开放,其余时间,前、后门一律上锁,整个学校处于全封闭状态。既防范陌生人对校园的侵入,同时也不允许学生随意出入。这种防范之严以至于想要接孩子回家吃午饭,也要事先提交有家长签字的书面申请以及班主任老师的批准,而且接孩子走,还要经过校务秘书这一关,以验明正身。

  顺便说一句,在美国,公立学校一般都是由学校提供免费午餐,至于私立学校,午餐还得家长掏钱。掏钱倒也罢了,只是在圣安妮学校,学生不能在教室就餐,而学校也不安排专门的学生就餐场所,每逢午餐时间,几百号学生就这么拥簇在露天操场的长凳边。天晴也罢了,遇到雨天,大伙儿也只能站在雨中就着雨水往下咽。刚来美国的孩子觉得委屈得不得了,我们听了也心疼,天下哪有这样的学校?于是,串联着其他家长想对学校提提意见,谁知那些老美国一句话就把人给噎住了,“都这样的呀,又有谁在雨中吃饭生病来着的?”的确如此,既然没有大的过失,又何必要去改正呢?何况旧金山一个月也就两三场雨,而且,也不一定就在中午,心里也就释然了。

  毫无疑问,会有雨中就餐这样不近人情的规矩存在,学校的严格管理也就不言而喻。在孩子的课桌里,有一个赭黄色的牛皮纸袋,上面写着孩子的班级和学号,这是学校指定的联络袋。每逢星期三放学前,老师会在里面放上7~8张五颜六色的,包括成绩报告、食堂菜单、野餐、俱乐部活动、讲座报告会以及慈善捐献等内容的各种类型的“联络信”,这些“联络信”被指定要在当天交给家长,作为证据,学校要求家长在领收后要留有签名。刚到美国,也有几分语言的因素,孩子对这种联络袋的功能不甚理解,第一次发下来就忘记在课桌里。结果,第二天,孩子的放学就比其他同学晚了15分钟,被老师留了下来,告诉他必须遵守学校的规定。吓得孩子回家直嚷嚷,以后星期三接他回家,一定要提醒联络袋。

  同样的还有课程联络,学校除了有家长会及星期五之外,每天都会布置一定量的家庭作业。这些作业通常要求有家长的签名,被称为课程联络,一旦家长“忘记”了签名,作为惩罚,孩子第二天家庭作业的成绩就是零分。此外,还有单元测验报告的签收,作为旧金山最好的教会学校,圣安妮几乎每隔一个星期就安排一次单元测验,单元测验的成绩按课程类别被设计成为一张曲线图,让家长自己去根据孩子的考试成绩划点连线,就这样,每一个波浪起伏,又何尝不令全家人惊心动魄?

  此外,在美国读书,一个时常听人抱怨的话题就是昂贵的书价。说来也是,仅仅是孩子所用的几部教科书,市场价格竟要320美元之多。也许是学校的一种体谅,圣安妮的学生用书都是从学校借的,扉页上都还贴有一张清单,上面清楚地列有每一期借书者的名字、借书的日期以及该书的保养评介。学校的这一做法为家长节省了一笔不菲的支出,不过,对借书的孩子来说,可就增添了几分格外的惶恐。想到自己的名字也将会保存在上面,于是,在国内从来不知道包书是怎么一回事的孩子,拿到书回家后就紧张地催促妈妈,老师说的每一本书都要包好保护好,以后还要转给下一个年级的同学使用。爱惜的意识油然而起。

  在美国,私立学校学生的一个显著特征是穿着校服,圣安妮学校也不例外。开学第一天,孩子从学校拿回来的一大堆花花绿绿的“联络信”中,就有一张在指定商店购买校服的通告。每天早晨,学校门口也站有老师,对每一位入校学生的穿着进行检查,一旦违反规定,就只能在门外呆着。奇怪的是,即便如此,校园里时常也会出现一些不穿校服的“漏网之鱼”,老师们居然见怪不怪。久而久之,方才知道,在圣安妮不穿校服,实际上是学校对学生的一种奖励。例如达成募捐目标、参加学校组织的周末活动、在学校的集体活动中获奖以及出席学校的家长会,都能从学校拿到一纸证书,持有者就可以凭此在规定的日期不穿校服上学。有意思的是,在知道规则之前,孩子对穿什么衣服上学并无异议,自从知道规则后,只要有机会不穿校服,就会早早提醒我们,记着“明天不穿校服”。原来,不穿校服也能成为一种荣誉。这样的学校管理,在中国的中小学恐怕难以想像。

  作为一所教会学校,圣安妮几乎每个月都举办慈善募捐活动,活动的主体当然是学生,有时还要“赔上”家长。在这种慈善募捐活动中,家长的角色叫“义工”。所谓“义工”,主要就在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中充当自愿者,可以做野外慢跑活动的工作人员,也可以是公园野餐中的售货员。就我们家而言,学校派给的“义工”时间是40小时/学期。考虑到一些双职工家庭的父母不可能有时间当“义工”,那就只能缴纳“赎金”了,“赎金”的价格是每小时10美元,要比旧金山市6.75美元的最低价格高得多。

  既然慈善募捐连家长都有指标,孩子们更是首当其冲。在9~10月份,按照学校规定,孩子的募捐定额是40美元。拿着通知,从来没有募捐过的孩子心里直发怵,“人生地不熟,让我到哪里去募捐?”起初,不要说孩子,就连我们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只能安慰孩子不要担心,“最多让老爸做一次冤大头了”。不过,总不能老是自己掏钱垫捐款吧?因此,看到那些有孩子在圣安妮就读的华人先辈,便找准机会凑上去虚心请教一番,原来他们的孩子都是向街坊邻居募的钱。这好办,我们居住的公寓大楼里就有200来户邻居,比他们一个街区的住户还多,而且个个都是有钱的主,要不然,也就住不进这幢楼。于是,我们也积极鼓励孩子,不妨就在公寓大楼的大厅里募它一把。孩子同意了,但只愿意试上30分钟。

  星期天一早,孩子穿上校服,一个人站到楼下大厅之中,脸涨得通红,学校发给的募捐用纸也被捏得皱皱巴巴,看得出内心的紧张。正在这时,一位老人走出了电梯,孩子连忙迎了上去,结结巴巴地向老人介绍自己是圣安妮的学生,正在为学校进行慈善募捐。

“哦,这没问题”,老人回答得十分爽快,立刻掏出了5美元,并且关切地询问孩子是什么时候来美国的?现在读几年级?第一次开口就旗开得胜,孩子不由得信心大增。

  就这样,从9点钟到9点30分,前后“堵”到了6个人,募金28美元。事后孩子说起了募捐时的感觉,“我的脸通红通红,没想到美国佬比我还紧张”。原来,6个人中有2个人身上没带现金,给孩子这么一“堵”,脸涨得比孩子还要红,最后,嘴里说着“对不起”,竟然掉头逃跑了。其实,募捐是美国一项极为普通的社会活动,就连美国总统在竞选中也会厚着脸皮四处找钱。为此,难为情的倒不是募捐者,反而是那些不出钱的被募捐者。

  无论如何,这次的钱算是捐到了,孩子也说是从此迈出了走向美国社会的最初一步。不过,令我们担心的是,在圣安妮,这样的募捐何时能了?这不,联络袋里又来了新的通知,这次孩子该去卖汽水了。当然,买汽水钱还得由我们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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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忽视的海外华人忧郁症(ZT)

文章来源: 北美女人创作群 于 2004-04-26 15:00:50   



不可忽视的海外华人忧郁症(ZT)


在国外生活,每个人面临的压力都很大。学业,工作,经济,子女教育等等,任何一个环节出了差错,都会让人感到心绪不佳,闷闷不乐。如果心理的压力不能够及时地释放,造成压力的外在因素又不能短期内消除,久而久之,人难免会患上不同程度的忧郁症。忧郁症的临床症状和诊断,不是这篇文章要讨论的话题。因为我不是心理医生,没资格写这些。我想说的是,在美国有相当数量的华人患有忧郁症。他们有可能是你的同事,你的朋友,你的邻居,甚至是你的恋人。

我有一中国女同事玟,是位来美数年的美籍华人。她和丈夫都有一份比较稳定的工作,家境也很好。他们有一双可爱的儿女,也有洋车洋房。这一切会让旁观者觉得他们的日子应该过得很美满。他们来美国打拼多年,按道理说,现在也该是他们享受海外舒适生活的时候了。可是没想到,从去年开始,玟患上了轻度忧郁症。我们先是觉得她说话越来越少,后来发现她人也胖得变了形。因为经济的压力(贷款,托儿费,等等),玟不得不一边工作,一边接受治疗。但这样做的结果,玟的病情控制得很不好。最近,老板通知大家,玟要全休在家治病。她什么时候回来,没人可以预先知道。这几天,玟开始不来上班了,午餐聊天时,大家常会提起这位平常不苟言笑,反应有些迟钝(药物反应)的同事,不知这次她是否可以全愈。

虹是我儿时的朋友。她在晚我几年来到美国后,先是读书工作办身份,接下来她便开始张罗婚事。虹的男友明是她在美国研究生班的同学,明是国内某名校高才生,人长的也是仪表堂堂,性格也很厚道幽默。他们谈恋爱那会儿,虹幸福的像中了百万大奖,张口闭口谈的都是明。因为虹和明学的都是高薪专业,成婚后,他们马上买了一栋半百万的新房。可就在他们还没完成家居装修时,明出现了很严重的忧郁症的症状。面临这突变,虹顿时傻了眼。因为她一个人的收入实在是无法承受房屋和新车的贷款。另外,因为明病情较重,白天需要有人陪护,雇这样一位合适的保姆很不易,花销也不会少。那段时间,这巨大的经济压力让虹愁得不行。好在经过半年的治疗,明又可以上班了,虹终于可以喘口气了。但因为明一直在治疗,他们的下一代,现在还没有影子。

不久前,我读过一贴“被称为世上最经典的25句话”。这贴里的几句话可以送给那些身心疲惫的人:“我们确实活得艰难,一要承受种种外部的压力,更要面对自己内心的困惑。”“当幻想和现实面对时,总是很痛苦的。要么你被痛苦击倒,要么你把痛苦踩在脚下。”“日出东海落西山,愁也一天,喜也一天;遇事不钻牛角尖,人也舒坦,心也舒坦。”

祝你开心。
祝你远离忧郁症。

说明:
故事是BASED ON TRUE STORIES。但出于隐私原因,有部分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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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拙心: 浅淡的记忆

文章来源: 北美女人创作群 于 2004-05-29 18:22:54   



浅淡的记忆

拙心


我 以为我会忘却,结果是更深的怀念。
匹次堡的回忆就好象冬日屋檐下的冰棱花,在温暖的加州溶化成一颗颗晶莹的水珠。

我喜欢上海,因为在市井俗气的背后是浓浓人情,就好象夏夜里搁在天井的一碟盐水毛豆,翠绿着鲜嫩的记忆。
匹次堡对我来说,却是血色的ketchup,甜酸搅拌着人生的滋味,难以想象没有ketchup的Franch fry 会是什么样的味道,生命中因为多了这么一点猩红而格外明媚起来。

一个城市可以单纯却不能肤浅,上海和匹次堡的深刻却都是建立在肤浅之上的,同样都是巨大利润驱使的机器。南北战争的北方说的就是这边,钢抢铁炮的出产地也是这里,美国的历史应该是从宾州开始。
曾经这里繁荣人口膨胀,就好象当初的人涌向上海,
为的却只是口里的一口饭。
我是女人,我不懂历史我只懂生活。

Pittsburgh是没落的城市,虽然繁华不再却风情依旧。
为了办绿卡我在downtown的一家照相馆拍照,就在smithfield大街拐角的两楼。顺着斜陡的楼梯,我走了上去,一位七十多岁的胖老奶奶接待我。
等照片的时候,我看到有一张剪报贴在墙上,写的是这家小照相馆一百年的馆庆。
老奶奶看到我好奇,就告诉我,她十八岁的时候就在这里做,店主是她公公,摄影师就是她的丈夫。。。
小店的墙上挂满黑白的相片,她告诉我这张十八岁的脸是从前的她。。。
看着她,想象十八岁娇柔的脸在摄影灯光的背后一点点老去,年轻的单纯的梦想在年复一年重复劳做中漂白褪色,在这烟来雾去河两岸隔着多少岁月的欢喜和叹息?

在pittsburgh,象这样有百年以上历史的地方很多。
随便走到那个路口,你会忽然发现某个建筑的墙上钉有铜牌,上面刻着landmark
建筑是凝固的音乐,拉奏着历史旋律,却也能从中品出人情的滋味。据说查尔斯王子到美国的时候,别的地方可以不去,pittsburgh却是非来不可的。那天和导游去参观匹次堡的建筑,她带我们去看的时候总不忘加一句”这就是王子来过的路线。
说实话,面对那些建筑,我很木然。
美国,再怎么样的建筑,能风情得过欧洲?
在心里我怀念上海旧日的小巷,不管我走到那里,曲曲弯弯 是童年的记忆。
上海的小巷如今已不多见了,一直后悔,没有在拆迁之前,在老屋边留个影。
导游在对我们夸口,当年XX大宾馆在XX年是唯一的每个房间都装有电话的。。。
其实所有的数字都不实在,多少的繁华都不实际,实在的是心里头的那份情。

看着阳光从琉璃般的圆顶射了进来,多少年前的旧事象灰尘一样在光柱里不着边际的飘舞。。。。。
我知道,建筑是没有情感的,有的是人们对日子的怀念。
有人说看到XX教堂会有泪流满脸的感觉。对我而言,见到巴黎圣母院都不会有太大的触动。可是在美国 的街头,如果迎面看到踩三轮卖烘山芋的老头,我立马就会掉眼泪。在某画报上看到天安门的图,我会尖叫,然后兴奋一个下午。
这就是对家的深情,走的多远就有多想念。
任外面的世界有多精彩,在内心谁不是固守着一方故土?

卡耐基有很多的遗骸,无论你喜欢或者是默然,他都在影响这个城市的今天。不说他和Melon 共办CMU,也不说音乐厅博物馆和很多的图书馆,就连《塔塔呢克号》的第二男主角也是来自匹次堡,在1929中破产跳楼。
1929是个历史性的时刻,9。11也是如此。
可我是女人,不懂经济不懂历史更不懂理性,我只会凭我的直觉去感受历史的繁华和萧条,生命的痛苦和欢愉,也包括战争。

我住在叫avlvon的小镇上,家门口小学校前有两块铜牌 ,一块刻着一战服役的姓名,另一块刻着二战的。我经常可以看到鲜花摆在铜牌前。
每次路过的时候我都会忍不住停步,用手指抚摸铜牌上刻的名字,穿过历史流血的那一页,抬头看天,却依然明艳如泪。。。
偶尔有人问我台湾和中国,我就告诉他,这好比当初的南方如果宣布独立,北方是不能不打的,林肯必须要维护国家的统一。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任何回谈的余地,
如果台湾要独立。
于是他们就无话了。
在面对国土完整,主权统一的问题上,任何国家任何民族都是一样坚定的态度。
犹太人在这个世纪复国,如果没有内在的民族精神怎么可能?


无论是遇到任何的美国人,如果我谈起对家乡的怀念,他们总是肃然起敬。
对自己家乡的怀念,对生养自己那方土地的深情,无论什么人种都是一样的。
人不能忘本。

写下这些浅淡的记忆,为了深刻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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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31 02:47:05 |只看该作者

!友明: 黑道警变

文章来源: 北美女人创作群 于 2004-05-25 22:39:02   



黑道警变

友明

西雅图的冬夜大都漫长多雨,难得见皎洁的月亮或闪烁的星光,天空经常像一幅无边无际的黑幕,铺盖着大地。
勤劳的人们已习惯了起早摸黑,向西雅图的“黑幕”宣战。他们在黑暗的世界里发动汽车的引擎,燃起新一天生活的热情。车灯划破黎明前的黑暗,照明前进的道路,又点燃晨曦的第一抹微曦,让黑幕淡去,让大地苏醒,让太阳升起。年年月月,千家万户,人们义无反顾,无怨无悔,打造了一个举世闻名的领衔高科技的海岸都市。
尽管长冬夜天黑黑路暗暗,开车在这条州立公路上北行,我已经走了多年。那一年偶然的机会找到了这份工,从此就黏上了这条“黑道”。欣慰的是我数年如一日,安全无事故,警察局在我驾车事故记录的“卷宗”里,总是一片空白,正是“走黑道交白卷”。但这并不是说警察没找我麻烦,有一次我遭遇“黑道警变”,“yessir”几乎要了我的命,每每想起都不寒而栗!
我职业正点开车的时间是早上五点半。那是一个冬天的早晨,我一出门,阴雨就在黑幕中点击着脸颊,寒风刺骨,霜气逼人。我打开汽车引擎,车子就象一头无名的怪兽喘着粗气呻吟着,由慢到快,当音响快平衡成有节奏的快感时,却嘎然而止。温度太低,发动不起来。再来一次,起来了!但排气管像被黑暗的气压堵住一样,喘不过气来,喷着怨汽,似乎就要爆裂。还好,汽车总算是摇摇晃晃地挤进了黑幕。
多少年了,我早已习惯了这雷打不动的正点,总是盼星不见星光,盼月不见月明。更不敢奢望谁能与我同行,说一声早安!道一句珍重!只言片语,也能为我的临行暖身,让我在黑幕中壮胆。
在那孤车寡人暗影天涯的时候,我想起了那温馨的闽南乡土岁月。清晨起来,卖肉鬃烧油条的挑着箩筐呼唤着挨家挨户走过,我从门缝里伸出一只手,买来肉鬃油条就啃,喝的是乡下农民们刚送来的鲜牛奶。然后骑着脚踏车和邻家的童年夥伴一起上班,淋浴着九龙江的晨光,吸吮着紫云山的清香。那一切,与黑幕中的景物和我相比,恍若隔世。
我的车在黑暗中颤颤巍巍地进入一个十字路口,左转到这条道。刚拐过弯,从后视镜上看到了我车后紧跟着一辆警车。警灯闪亮,警笛尖叫,刺激着我这个睡眼惺忪的头皮和赶疲劳上班的偏高压心脏。我心跳徒然加快,黑暗中又增添了几分恐怖感。我天天看到警车在追赶别人,没想到今天追我。我想我开车从来遵守路上规则,实在想不出出了什么问题。但除了停车,我别无选择。
我把车停在路边肩道,转眼看车后,警车也停下来。警灯熄了,警笛停了,只有车头的灯还亮着。我坐在车里等警察来,却没有来。转头看车后,毫无动静!我感到很奇怪!警察是不是搞错了?是不是另有警情?我是不是可以把车开走算了?只见一辆辆汽车从我车边呼啸而过,而那警车就象一辆随便停在路边过夜的车,无精打彩地准备上路;更像一只老乌龟,刚从阴沟里爬出来,睁开被淤泥黏着的双眼,慢吞吞地准备蠕动。
大约过了两、三分钟,我看警车还呆着不动,就开了车门,摸黑下车走到警车前,想问个原因。只见车上的警察也不开门,而是半开车窗对我说,我汽车前面左边的大灯熄灭了,要我出示驾照和保险卡。我说我放在车上,可以不可以回去拿,他说好。
等我把这两样东西拿来时,警察仍然没有开车门。我想他们可能认为只是一件小事,天又太冷,懒得开门,看看我的卡照就放我走。我把卡照递过车窗,这才看清车上还有另一个警察,坐在前排的右边。驾座的警察接过我的东西后,很客气地对我说,我们要查看你的这两样证件,如没问题很快就会放行,但要我回到车上等候。
如果说刚才只是“黑道行车”,接下去发生的事就是“警情突变”!让我胆战心惊!
原来我停车时引擎和车灯都没有关,所以我回去时没有直接进车,心想既然车灯烧了,就到车前瞧瞧。我刚走到车门边,还没看到车灯,只听后面传来一声叫喊,呼哧我不许走到车前,马上进车。我回头一看!是那位右座的警察。我还没回过神来,他已一个箭步跃居我的身后。
我的头就象被 一根闷棍敲昏了,瞬间的震骇,使我不知所措!我不明白为什么?难道多走两步也犯法?美国警察到底讲不讲理?真是“暗中逼人”!
天很黑,我没看清他的模样,只见他的右手紧贴腰间。不用说了,他“手握一根钢枪,身披黑道侠冠”,完全是一幅如临大敌的模样,看来他的子弹已经上堂了。
黑暗中飘来一阵寒风,交杂着丝丝刺肉的细雨。我打了一个寒颤,狠狠地吞下几滴雨水,脑袋似乎清醒了些。
一件小事!何必荷枪实弹?我想辩解,但我知道自己英文不大好,讲错了更麻烦,就钻进车里。却好像坐的不是自己的车,而是黑幕中的囚车,等待黑老大的宣判。我以为这就是最坏的遭遇,一会儿就没事了。然而我又错了!
因为天太冷,温度在冰点以下,寒风细雨又阵阵袭来,所以原来就冷得缩头缩脑出车和黑警打话,加上突发的“警变”,我浑身冷得起鸡皮疙瘩,开始哆嗦起来。为了暖暖身子,我就想把车门关上。但我伸手去拉车门把时,外面的黑警大声呵斥我“不许动!”并夺过门把,把车门开到最大限度。
我只好把手抽回来,无意识地放在腿上。只见黑警双手迅速在胸前抬起又放下对我说话,我听不懂他的意思。他大声说着又重复了一遍动作,原来是要我把双手放在方向盘上。那有什么难的!我把双手伸出握住方向盘,但只握住方向盘的下端,因为我开车就喜欢这个姿势。我想你怎么说我怎么放,句句照办,这还不行吗?
不得了了!还是不行!只听黑警大声叫喊起来,要我把手放在方向盘的上端而不是下端,我想不通这上下有何区别?也没时间想,不情愿地把手向上挪了挪。他紧接着问我懂不懂英语,我说懂点但不好,他说他不想FIRE,问我懂不懂FIRE?我说我懂,他才停止叫喊。但他的眼睛紧紧瞪着我的双手,好像我的手一放下,就会掏出一把手枪向他射击,他就会抢先一步崩了我!
接下来是足有十五分钟的静止状态,他紧靠车门一动不动的盯着我,就象一具僵立的黑尸却随时会张牙舞爪把你撕毁。我一动不动地坐着,头脑一片麻木空荡。刚才是像打摆子似的冷得发抖,随着时间一秒一秒走过,冷得不抖了,却像被人用绳子一寸寸地放下冰洞,从脚冷到头。那天我感冒,鼻水流出来了,粘在嘴唇,也不敢伸向近在咫尺的右座抽一张纸巾,真怕挨FIRE!
后来我才体验到什么是“惊惶失措”。在这十五分钟里,我的智商可以说是掉到最低点,傻冻呆想着我到底犯了什么法?直到那查证的警察也走到我的车前,我的心还惊跳不止!谢天谢地他还我证件,而且没开罚单,并让我可以开车走,但要尽快换车灯。
这就是“黑道警变”的故事。车灯烧了只是一件小事,但为何变得如此惊心动魄?过后和一个朋友谈起此事,他笑得快滑出眼泪。他说我少不更事,遇到警察追只能停不能下。特别是在晚上,你一下车警察马上怀疑你是不是要逃跑的罪犯?枪口对着你,你多走几步他就开枪,打死你他们没责任。你停车就只能呆在车里,不管等多久也要等,警察自然会下车找你。如果你不是涉嫌犯罪,最多开个罚单而已。这就是美国警民的路上游戏规则。
他说得很轻巧,似乎是人人皆知我不知。我不知他的话是否具有代表性?如果是的话,细想当时的情景,我越觉得可怕。
首先必须认清的是:“黑道警变”的关键的原因是枪支问题。因美国允许私人携枪,使任何人在案发时都有可能向警察开枪,警察不得不在办案时做最坏的打算。我当时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
一开始,当我的车左转时,在我右边的警车看到我的左前车灯烧了,按例行公事命令我停车。因为天太暗,当我的车停下来时,警察为了自身的安全没马上出来,怀疑我是坏人?肯定在车上透过玻璃,利用车灯的光线查看我的车牌号码和车型;打开车上电脑,看看我的车是否有犯罪记录?车上坐多少人?是否携带武器等等?他们在观察、分析和判断,用几分钟时间并不长。
由於我没经历过这种警遇,傻乎乎下了车,他们顿时紧张起来,怕我身上有枪要突袭警车。当时他们可能已经打开车窗,并把枪口指向我,如果我不是向警车走去,而是向其他方向走去,他们一定会立刻冲出来命令我回头,否则就开枪。
或许他们估计我下车是调虎离山之计,车上还有其他涉嫌份子,乘我下车的机会开车逃走,因为警察在一般值勤时意外抓获罪犯的事例屡见不鲜。
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细节是:我平时不论走和站,都习惯把双手插在口袋里,从小被老爹唠到大,这坏习惯也改不来。那一天我穿着皮大衣,在黑暗中两次向警车走去时,双手正是插在口袋里。在他们的眼里,我可能就是某个影片镜头的冷面杀手,会忽然从口袋里掏抢射击。怪不得他们两次都不下车。
我两次下车和警察说话时,他们的口气非常客气,从而一点儿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处於危险之中。那时我刚到美国不久,脑袋中的警察总是那种自视高人一等、板着脸孔训话的老中大盖帽,而平时我看到的美国警察都很文明,一点架子都没有,当然不会因一个车灯而愈加之罪。真是太幼稚了!这是缺乏对美国社会的基本了解。或许可以这样说,美国社会较重视个人平等,中国社会较重视社会等级。表现在警察的面部表情上,美国警察温和一点,中国警察威严一点。而我却以此来推测他们处事的轻重。
我想,一个人的任何举动都自觉或不自觉的体现一种文化动态。我对美国警察上述认识的误区其实是一种对美国文化的弱视,才会导致傻乎乎的“临危不惧”下车,随后又做出了不马上回车和不把手放在方向盘上端的愚蠢举动,更不用说在黑幕中双手插着大衣口袋走向警车。每一个细小的动作都可能导致生命的危险,而我却全然不知,简直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如果我不幸失去了生命,那谁是这次场悲剧的制造者?一般说警察没有错。
或许首先只能怪天太黑,如果是白天的话,就不会有这出“黑道警变”。
其次是语言障碍。警察当时对我说话我不太明白,没有马上按他的要求做,而他可能认为我懂装不懂,明知故犯!如果因此而被警察误伤,这悲剧到底是谁造成的?我想应该归结于文化环境对新移民造成的巨大压力。如语言、交通、住房、工作等问题的困扰,就象一道道关卡,卡住他们跟上时代的脚印,步履维艰。最关键的是语言问题,当他们听不懂看不懂时,就成为睁眼瞎张耳聋,受到歧视或误解,甚至误伤误死。
我的“黑道警变”故事虽然已经过去很久了,但对没经历过这种警遇的人们可作为借鉴,尤其是英文不好的新移民和开夜车的人。还有一些别人的体会,比如警车叫停时手不能摸口袋、抽烟、打手机和束腰带等等。但愿这种惊险故事不会发生在你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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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31 02:47:43 |只看该作者

友明: 打乒乓球和写作

文章来源: 北美女人创作群 于 2004-05-25 22:38:09   



打乒乓球和写作


友明


记忆犹新,回想1980年我回城工作后,常代表单位队参加县市职工乒乓球比赛,但我的球技已明显落伍。我原来打的是直板正胶左推右攻,被流行的反胶弧圈球打得晕头转向。我常常是“半途而废”的运动员---打到赛程一半就被淘汰了。后来我也改打反胶学拉弧圈球,终于有了一定进步。乒乓实践告诉了我: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才能拉出新生活的“弧圈”。
  我原来只读到初中二年级就赶上文革而缀学,文化知识只够当一个普通的工人。而改革就像一个大乒乓球,快速旋转著新知识新观念的“弧圈”,让人头昏目眩。每个人的手都握著一个大球拍,发球接发球扣球拉球搓球削球推挡每球必争,直拍横拍正胶反胶长胶短胶都上场。要打出好球,赢得胜利,就要有好球拍和好球场。于是,我选择书本做我的“球拍”,课堂做我的“球场”。我又回到课桌前,上成人初高中夜校,考电视大学,经过“八年抗战”,终于有了一张文科大学文凭。
  我学以致用,从工人岗位走进企业办公室当秘书,常学写文章向报社投稿。当我的文章第一次发表在某大报时,我激动得就要昏眩,我的胸中就像有许许多多的乒乓球,在欢快地旋转著、跳跃著、弹扣著,好像整个世界都在为我欢笑。我第一次体会到幸福是一种个人的感觉,这种感觉甚至能超越金钱和地位的拥有。
  如果说打乒乓球是我的第一业余爱好,那写作就是我当时的第一职业爱好。我常为写出一段话或一个词而忘了吃饭,忘了睡觉,甚至忘了打乒乓球。当灵感的“弧圈”袭来时,你会措手不及地应对,就象陶醉于爱的高潮,脚踩巫山手播云雨。那时,社会上流传著“最没办法的人才去写文章”的怪论,殊不知这些“最没办法的人”常常是拥有最多的人。我常梦想能成为一个作家,怀里揣着全人类,笔下纵横山和水。
  站在时代的最高峰,扫描大千世界,在现实焦点中定格,放大出希望与光明,这是我写现实题材的一般思考过程。但如果没有对生活的热爱和痴迷,没有自己对生活的独特感悟和个性,再漂亮的文笔也是过眼云烟。就像打乒乓球,有的人的击球动作无懈可击,球在他们手中闪如不落银梭,让人看了眼花缭乱,其镜头可以与世界冠军媲美。但他学的只是动作外表的虚华,一上场比赛步伐就凌乱,动作变形。所以,动作一流,比赛成绩二三流或不入流的人不乏少见。
 我是用“四最”来形容乒乓球运动的:所有球类运动中体积最小、重量最轻、旋转最快,最难控制的球。乒乓球运动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它是一种以球员自我感受为主的运动,观众看不到球的旋转,就体会不到球的份量。看到世界冠军也常常被一二板扣死时,人们的兴趣大减。专业球队总是在这小小的球和球拍耗尽心血,却仍然得不到许多观众的青睐。虽然中国人把它当成国球,但西方人的一般观念却认为它是游戏而不是男子汉的运动。但不管是游戏或运动,我现在仍然喜爱打乒乓球。小小银球扣动了我多彩多姿的写作灵感,一篇篇文章像涓涓暖流从心底流出。当我知道不少读者喜欢我的文章时,那份收获的喜悦活络了我曾经不再驿动的心,我觉得越活越年轻,我的移民生活因此多一份充实,多一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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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31 02:49:07 |只看该作者

友明: 我的作文法

文章来源: 北美女人创作群 于 2004-05-25 22:37:08   



我的作文法
                ·友明·


  我把中文这种方块字称“方城”,把手写中文文稿叫“徒手功”。“徒手功”虽然可以把“方城”填满方格纸,但因笔划弯曲不正规,不可能写出两个一模一样的字,字里行间“爬动”著“不定数”,所以原本是方正的中文被“扭曲”了,整个写作过程我叫“徒手爬曲方城”。
  自从“洋人”发明了电脑和键盘后,现在写文章可以在“键钮”上打abc,送到电脑变成规范方块字,每种相同规格的字体都是一模一样的“正方城”,所以我叫“洋‘钮’打正方城”。有个文友同意我的说法,还说“洋打”的“很漂亮”,乾脆就叫“打洋妞”。
  十几年前我在中国生活时,电脑还很少,我都是用手写文稿。在白纸或横格稿纸上写好草稿,写了再改,改了再写,直到基本满意才抄写到方格稿纸。这种“徒手功”的最大毛病有两点:一是手写的字很潦草,同样是一段文字,看起来的感觉总比与打印出来的差一点,有时明明写得不错了,却好像还缺了什么似的,对自己缺乏自信,甚至把好好的文稿撕掉,常做徒劳无功或事倍功半的傻事;二是文章一抄上了方格纸就很难再改,但有时又不得不改,如果增减个别字可在卷面上改,但经常要整段改,这就要花费很多时间重抄,抄到手指发麻不能伸直是常有的事。
  许多时候写自己的“文章”不是为了发表,如写回忆录,只是让自己和好朋友看,那是非常有趣的。在写的过程中,过去的岁月必然在你脑海里翻江倒海,在苦思冥想中,许多已忘却的往事会在你的脑海理忽然间闪过,你会用激动得颤抖的手飞快写下,一笔写过几行字,字迹也草得像“爬行”的蛇那样“曲曲弯弯”的,这种瞬间的记录非“打洋妞”所能及。每当“徒手爬行”出难忘的岁月,就象酣畅淋漓地重活一次,年轻一次,值得!
  用“徒手功”写自己的文章,是为自己“打工”,一笔一划都来源于心灵的感悟,所以不管写得多艰难,都无怨无悔。徒手写自我的最大优点就是可以没上没下、没完没了、没始没终,要写就写,不写就把笔扔掉,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可是还有一种要用“徒手功”写官定文章的,那就难了。所谓“官定文章”,就是上级领导指定你写的文章,你想写也得写,不想写也的写。文中的观点官说了算,你理解的要写,不理解的也要写,同意的要写,不同意的也要写。因为官定文章有太多的被“扭曲”和“不定数”,常让你写得心力交瘁,抄得天昏地暗,还不一定能通过终审。
  一般来说,单位内部的官定文章如总结报告文章之类还好应付。但遇到重大事件发生,要通宵达旦写,写完之后好要让诸位领级导一一过目。张官一个看法,李官一个观点,赵官一个重点,人人都有理。许多官定文章这个不能涉及,那个点到为止,写敏感话题要字字推敲,比古人作诗还讲究。同一个意思的动词表达法,要与上级的文章一样。有时候明明是大功告成了,某主要领导忽然来了个“最新指示”,一定要以此为中心改稿,整篇文章就要重新构思,结果又一个不眠之夜等待你去熬。不少写官定文章的老兄因常熬夜得了胃病、肝病,吓坏了,只好要求改行。我曾经看了一位中国大陆著名医生的文章,说有人连续三天三业赶写文章,还没写完就累死在桌上,要写作者注意休息,照顾好自己的身体。
  用“徒手功”写官定文章,“官规文律”和条条框框积堆如山,四面八方都是“大方城”的围墙,你就象围墙内的人质,施展不开功夫,打一拳不到位,多一点力就碰壁。真是“秀才遇到官,没法作文章。”不少写多了官定文章的人,写其他文章都“官气十足”,想写出真情却不由自主的遮遮掩掩,想自然流露文笔却总是硬硬梆梆,很容易被人揪出“官八股”的红尾巴。说老实话,我现在写文章有时还会有“官八股”味,只不过是慢慢淡化了。
  自从电脑问世之后,大多数人写文章是用“打洋妞”。在键盘上敲打按钮,手指是自然放开的,比用手握紧一只笔比之,既轻松又豪放。你打得再累,跑出来的字还是一样“漂亮”,“漂亮”看了感觉就舒服,舒服就来劲。
  当然,有的人手写的字也很漂亮,能用“徒手功”写出的一篇篇好作品。从欣赏文字的角度讲,手写字比千字一面的印刷体更具魅力。但文稿不是书法,不管写得多好,都不能太草,想写得工整,要花很多时间。不公平的是:你是如此的一丝不苟,但许多手写的文稿给人的第一感觉还是象没有包装的商品,看不出品味,得不到编辑的青睐。今天的作者如果还“徒手爬曲方城”的话,文稿被编辑们扔进垃圾堆的比例将比打印的大得多,吃力又不讨好。
  以我的自身经验而言,这两年多来我的一些文章能在中文报刊杂志上被发表,往往是凭“打洋妞”打出的灵感。
  我第一次“打洋妞”,是写自己的回忆录。没头没绪的,想到什么写什么。这里一段,那里几句,就象一堆散乱的棋子,兵退回宫,象渡过河,大车翻沟,老马不识途。经过收罗这些散兵游勇和重新布局后,每个棋子都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又彼此互相通气。有时几大块文段互不相干,就象被切割于各山头的棋军,找不到主战场,就让帅旗一挥大炮弹发射信号升空,指点各路人马汇集旗下,又所向披靡,畅通无阻。真是“棋气通,文气通,一通则百通”,那些零零碎碎的文句终于被有秩序的串连起来,成为挺像样的文章。这种整理加工的过程很刺激,可以上下复印剪裁,左右调整对照,整个电脑屏幕就是一快速变化着的动感的世界,只要你有情有意,就能使你的灵感和激情“鼠闯”出电脑屏幕。
  有了几次成功的经历,我写文章的数度越来越快。每当有意义的素材在我大脑里闪过,或是我觉得这件事非常有趣,我就先用“徒手功”,胡乱在草稿本上”爬“一通,再找出它们之间连接的语言桥梁,这样,几乎所有的材料都有了用途。用手写文章删掉的部份是废品,电脑打印的文章删掉的部份仍可储存,随时有机会变废为宝。这是我“打洋妞”的一点感想,对众多“打手”而言,只是雕虫小技而已,但对于像我这个在美国生活,挣扎在两种文化边沿的移民,每星期能拨出几小时时间“打洋妞”,已十分知足了。
  这几年,写美国生活的文章和作品很多,但只有你真正踏上美国这块土地,并赤手空拳的打拼一年半载,你才会真正理解那种文化震撼的巨大压力是多么残酷。以一个中年移民来说,除非他在中国的英文就很好,否则的话,他到美国后就立刻变成听不懂话的“聋子”、说不出口的“哑巴”、不会开车走不出门的“瘸子”。要学听,学说,学车,又要养家糊口,买房买车,只好起早贪黑,奔走星月。一年年熬过来了,以为可以松口气了,才发现自己的英文只学个皮毛,只能在美国做低级熟练工,如果不做几份工的话,就买不起新车,交不起分期付款的购屋款,只好一天做十几个小时。长期高负荷的劳累,多积几块钱,才有脸回家见江东父老,又要装得很洋很阔,悲哀!我的同胞们!
  在这么巨大的压力下,许多移民不要说“打洋妞”,就连“徒手爬”就很少“爬”。很多人没时间学电脑,因为太忙了。有一个很生动的例子可说明“忙”。美国私人房子周围的空地都很大,小则几十平方米,大则几亩,人们要年年月月在家“种地”,或是花钱请人来做“种”,如栽花种树割草,几乎和中国的农民一样忙。美国人很讲究“种地”技巧,把各自的家园打扮得气象万千,而老中们忙于像“老小孩”呀呀学语,“种地”也应付了事,老美常歧视老中:“为何地种不好?”这中美“代沟”真的很难跨越。
  以我为例,来美国十年,直到这一年多来才有时间“打洋妞”,因为有太深的感触,太多的话要说,打起“洋妞”自然是无师自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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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明: 家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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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之爱


友明

梦中的爱


我爱我的台湾啊!
台湾是我家乡。
兄弟啊,姊妹啊!
不能再等待。
......。

这是我小时候最熟悉的一首闽南歌谣,叫《我爱台湾》。曲词悲切,如诉如泣,像一个老人向你讲一个古老的家乡的故事,那家乡就是台湾,仅隔着一条海峡,鸟儿都可以飞过。

那故事告诉我:自古以来,闽南儿女就有开放的胸怀,面向宽广的大海。悠悠岁月记载在闽南村村落落的家谱族册里。当年多少人放下锄头镰刀,捧上一把牵挂着故乡的泥土的种子,飘洋过海,开发了台湾宝岛。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闽南话在台湾代代相传,成为现在的台语,闽南也成为今日近千万台湾人的祖籍。闽台兄弟亲、姊妹情,本事同根生,都是我的家。

我爱家乡台湾,但不知多少年过去了,我却不能去探望我的乡亲,因为海峡两岸的家长们还在“呕气”,只等心平气和的时候,让我能飞越海峡拥抱新家乡。

温馨的爱

我爱台湾的兄弟姐妹,但这爱只能留在梦中。而我对我的家庭的爱,却是活生生的刻骨铭心,化不开的血脉浓情,因为我从小就有一个温馨的家。

五十年代初,我出生在闽南一个名镇的基督教会礼拜堂。这个礼拜堂建于一九二七年,四周有围墙环抱,正中是高大宏伟的神殿大堂。圣堂前后左右都留有大块空地,种有龙眼、香蕉、木瓜等果树,还有许多我说不上的美丽花草,争奇斗艳,是三万小镇人心中的世外桃源。

我们家有兄弟姐妹七人,四男三女,我排正中第四,上有兄姐,下有弟妹。七兄妹和母亲随做牧师的父亲住在教堂的牧师楼。我父母常对我说,神是万能的,却甘愿让他的亲身儿子出生在马槽里,随父逃难,受尽艰辛。神却让我出生在他的神殿里,兄弟姐妹又无一不缺,一家人在神的爱里同享天伦之乐。我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小孩,要知足感恩。

教堂里的童年是美好的。礼拜天大人在神殿礼拜,小孩就在牧师楼下的大厅上主日学,老师们教我们唱歌、画画,分发各种彩色图片。虽然时光流逝了许多美好的回忆,但有一首闽南儿歌《耶稣爱我》至今永远难忘:
耶稣爱我我知明,
因为记载在圣经,
小小孩子虽软弱,
耶稣会救有替赎。
......。

妈妈总是唱着这首歌,摇着摇篮送我进入爱的梦乡。她很忙,要照顾七个儿女,又要协助我父亲做教会工作。累了,就靠在摇篮睡会儿。有一次,她累昏了,从二楼楼梯一直滚下一楼,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敷上伤药,她第二天又去看望一个病重的会友。

父母爱教会,也爱社会。一九六零年小镇发大水,全镇被淹,许多房子倒塌。教堂地势高,进水浅,我父亲即刻打开教堂的大门,安顿了数百名灾民,自己却泡在水里几天不合眼。 我父亲在家乡里做的好事,人们掰着指头数不清。

父母是我们的家长,也是教会所有人的家长。教会的兄弟姐妹总是向我父母讲最贴心的话:男婚女嫁、生老病痛、谋生求学,几乎所有的人间话题,不论何时来找我父母,他们都以诚相待,尽力解答。人们总是抱着忧愁而来,揣着喜乐归去。

父母的爱心成为子女的楷模,在教堂这个特殊的家庭环境里长大,使我们七兄妹都成为品学兼优的青年。我的一位哥哥那时是家乡最名牌的中学学生会主席,德智体成绩在全校名列前茅,使人们对我们刮目相看。

我有被街坊邻里公认是天下最善良的父母,最和睦的兄弟姐妹情,最好的家庭生活环境。在共产党领导下的红色江山,我能在礼拜堂这个美丽的家园生活了十七年,这不是人间爱的奇迹吗?

这就是小时后我的家、我的爱。写出来,与台湾的兄弟姐妹分享。


破碎的爱

文革后,教会被迫停办。在文革后的的三年里,教堂先后成了电影院、肥皂厂和卫生院。我们全家困宿在牧师楼的一角。教会围墙任人挖戳,露了好几个门大的洞里,任何人都可以随意进入。孩子在里面爬树踢球扔石头。教堂外大门两边也成为垃圾的堆积点,苍蝇嗡嗡叫,猫狗在垃圾堆上打架,鸟儿叼着虫儿围绕飞翔。风吹纸飞飘臭气,行人要掩鼻而过,我进出要走教堂后门。

望着这一切,我困惑:这就是我的家吗?“爱”离我而去吗?

六八年秋,我父亲被扣上几顶“反革命”大帽,挂牌、游街、殴打和关押无一幸免,专政队命他在教堂内挖地三尺,刨出“为国民党暗藏的枪支”,结果一片弹壳都没出土。全家被勒令三天内滚出教堂,就要无家可归了。好在教会的一位会友收留了我们,让我们暂时住他家的一个旧厅堂。本来文革后我们全家就无收入,全靠我在西雅图的几位父辈亲戚每月给我们寄生活费。但从抄家那天起,我家在银行和侨汇的存款全被冻结,只好变卖家具,又把原在教堂后院里养的鸡鸭全部拿到市场上出卖,好心的朋友也支持一点,才勉强维持了三个多月,直到六九年二月全家下乡落户。

在我人生岁月最艰难的时候,家乡亲友的爱总是超越我的痛苦,永远与我同在。虽然那时我不知道西雅图也将是我的家乡,但“爱”已预先安排。


新家旧爱

一九九三年我移民到美国西雅图,那时西雅图刚被美国权威报刊评为美国最佳居住城市和最佳商业城市。西雅图以高科技闻名於世,山清水秀四季长青,有“花城”、“翡翠城”之称。

我爱西雅图这新家乡。我惊讶她的美、她的富,更惊喜的是:在这里,我到处可以闻到闽南乡土的清香。我真不敢相信,有那么多台湾人在这里生活,他们不正是我梦中的兄弟姐妹吗?我感到五湖四海处处有乡亲。

我认识的台湾朋友大都是台湾人教会的兄弟姐妹。走进他们的教堂,听到熟悉的闽南话,使我怀疑自己是否还在闽南小镇那个教堂?那熟悉的家?

我又听到了那首用闽南乡音唱的《耶稣爱我》,是教会的主日学儿童在唱。他们是在美国出生的台湾人子女,英文讲得很好,闽南话只懂一点点。但听他们的歌,闽南语发音却非常纯正,优美动听,充满爱和闽台乡情。

闽南话也是美国华人最爱的语言,随手浏览西雅图的中文报刊,到处有“通国语、粤语和台语”之人。闽南话不仅是西雅图,而且是北美华人社会的三大语言之一。十几年前,闽南话就占世界六十种语言一席之地,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输入卫星系统,飞向宇宙之家,这是我们闽台家乡的又一骄傲。


永恒的爱

我第一次到西雅图中国城,就遇到了一位热情的台湾乡亲,就象在闽南小镇上遇到一位哥们。他的闽南话和我们小镇上的口腔如出一辙,不像厦门的闽南话那样“洋腔平仄”。他说出外很辛苦,英文不好,只好在餐馆打工。华人移民在美国要做餐馆、学开车、讲英文,每一关都逃不了。

我还算幸运,到西雅图后只在餐馆洗碗半个月,老板就关了门。接着打杂工,也拿到了驾照,到一家数百人的公司上班。老板对我们说,要以公司为家,为公司做贡献,於是我又有了一个大“家”。
那时公司只有两三个华人,主管们还是非常重视华人的感觉,让我写上大字中文“贡献”和英文的“DEDICATION”一起,挂在公司的车间里,车间有两个篮球场大。我英文不好,工头就用休息时间帮我。公司新移民多,老板就请来ESL(英语为第二语言)老师在上班时间为我们上课,工人的工资照发 。

后来公司也是没有几个华人,但头家们却在中国农历新年初一首次举办全厂午餐PARTY,因为他们也越来越爱我们这个“大中华之家”。我感慨之至:我们公司有来自二十几个国家和民族的移民,这顿午餐不正是我们地球这个大家园的一个爱心的见证吗?

因此我想起有人说“天地是我家”,有人唱“地做床来天当被盖”。

可是这“床”却越来越脏,还有人没地方睡;这“被”也越来越薄,还破了个大洞。但愿人类能修地补天,与我们共有的天地之家相爱年年月月。

我爱家乡我爱家,家乡爱我家爱我。当然,我忘不了下一个人生旅途驿站:梦中的老家台湾。愿台湾海峡的上空越来越明朗,海面的波涛越来越平缓。让日月潭碧波在我心中荡漾,让阿里山林涛在我耳边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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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31 02:50:42 |只看该作者

友明: 学说笑也是老大难的华裔移民

文章来源: 北美女人创作群 于 2004-05-25 22:34:28   



学说笑也是老大难的华裔移民
                ·友明·


  移民北美的生活很寂寞,有时常在网上跟朋友们说笑。
  这一回说的是:自从“洋人”发明了电脑和键盘后,现在写文章可以在“键钮”上“打”abc,送到电脑屏幕变成规范方块字,每种规格的相同字体都是一模一样的“漂亮”,所以,有位朋友称为“打洋妞”,这只是一句打趣的小笑话。
  也许你会觉得,这是无聊的混话和废话!
  但如果你是名人的话,保管你每句混话都是宝。“打洋妞”之说如果出于某大腕明星之口,很有可能升为当代“顺口溜”,与九十年代的新词“泡妞”一样入选中文新词典。
  说名人不妨以姚明为例。他来美国之后没几个月,就成为世界级大名人,但也经常说混话。他在NBA打球时经常不由自主地说一声:“混”!我不知这“混”在上海人是做何解?是不是废话?但却难住了现场翻译,不知所云。于是,姚明的一声“混”,就成了媒体的一篇文。这“混文”上了网啊,可让人遐想姚明的性格、脾气或联想到什么“星座”啦、“手相”啦,可让美国电视台那些说脱口秀的节目主持人侃的天昏地暗,笑倒多少男女老少!
  现代生活节奏太快,人们脑子的弦总是绷得紧紧的。美国医生告诫人们,“任何年龄的人都可能得脑中风”,所以许多人家里的墙壁上贴着预防脑中风的“经文”。看来如果我们不把大脑放松一点,脑血管有可能会忽然爆裂。要放松,过日子就要“混”一点,“俗”一点,“色”一点,随心所欲一点,才能调节人体机能,获得身心健康,得乐且乐。
  所以,说句像“打洋妞”之类的混话和笑话无妨大雅,笑话往往可以松驰大脑血管神经,减低血压,这就是生活的技巧之一。最近在美国报纸经常看到这样的消息:某某因输了股票忧郁患癌;某某因亲友车祸悲痛致癌。如果他们多一点放松多一点笑,可保持身体健康,病毒抵抗力强,癌细胞就很难再他体内长出来。
  说说笑笑说得容易,但对在美国生活的许多华人来说,却是非常难得的。
  我认识一位从中国大陆移民美国的中年人,以前他在中国生活时,也是笑口常开,即使在上班时也可常常说说笑笑,与人同乐,无拘无束。可是这种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美国的生活改变了他的一切。
  他在一家公司上班,因英文不好,只能在生产线干活。在工作中常遇到许多很小的零件,要在放大镜下操作,老板要求工人要“聚精会神”、“小心谨慎”,否则一不小心的话,尺把大的一块数千美元的产品就会报废。所以人人不敢掉以轻心,兢兢业业操作,唯恐出了差错,哪还敢说说笑笑呢?
  多少年了,他干的就是这种“不敢说笑”的日子,有时因工作需要和工友讨论生产问题,说几句“废话”,让喉管渲泄一下体内积气,就是很不错的享受。
  类似他的经历,在美国华裔移民的蓝领阶层中非常普遍。我了解了许多华人移民的蓝领工,他们原来在中国有当教师、国家干部或办公室人员,不乏有一天到晚能“喝喝茶、看看报、说说笑”的轻松工作,但那一切都只能成可遇不可求的美好的回忆。他们被英文水平制约,只能在美国工厂做低级熟练的工作,战战兢兢看老板的脸色过日子。有位老兄在苦笑中调侃说:“我以前在中国的工作是‘天堂岁月’级别的差事,是山姆大叔们奋斗一辈子都达不到的‘境界’,那些白领老兄们要寻找的舒服工作只是我的‘过去式’而已,没啥了不起!”。
  好一个当代美式阿Q的苦笑:“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苦笑--也只能在回家后才能“苦”出来,苦着脸干活小心出差错,老板要炒你是不需要理由的,让你走你就不能苦给我看。
  还有一种要学傻笑、讪笑和皮笑肉不笑的打工者。
  在美国,没有一个老板会规定你在工作时间不许说笑。有一家公司常让工人做一些简单的手工活,即使全没经验的人也一看就会,只要不影响进度,允许大家说说笑笑。因为活儿太简单,对工人的英文水平要求很低,能听讲三、五句英文的都可以招工。
  有位华裔移民就是属于这种低英文水平者,好不容易通过这家公司的工友介绍进去工作。可是当人们说笑时,唯独他不敢说,因为他英文不好,怕说错了笑话惹祸。再说,许多英文笑话他听不懂,常跟人傻笑也没意思。但有时大家都在笑,他也糊里糊涂跟着讪笑,眼睛却直楞楞的发呆。有时人家跟他说英语,他听不懂,不回答又不好意思,只好“嘿嘿”呆笑,虽然张开了口笑,但脸上的肉却绷得紧紧的,只笑在表皮,装出来的笑的确不好看。
  还有一位华裔移民苦笑着对人说,他想学点越语和菲语。听来好奇怪?莫非他想找个越南人或菲律宾人当老婆?不是的。他在一家工厂工作,厂里的越裔和菲裔很多,他们在上班时很少讲英语,常讲自己的族语,他一句都听不懂。那些东南亚人每天“说说笑笑”,就象在他们国家的工厂上班,而自己却成为“哑巴”。更使他难受的是:自己“说”不出来,“笑”不出来不要紧,还得受“语气”。
  有一次在工作中他与某越裔发生争执,这位越裔一边和他说英语,又一边和旁边的几位越裔叽叽喳喳地讲越语,脸色露出对他的不恭和不敬。象这种当着你的面说长道短的事使他非常压抑,又没法让他们不讲自己的族语。他感慨的说,华人移民到美国,学英语这个“第二语言”就够苦了,没想到还要面对“第三语言”的困惑和骚扰,美国应该有一条制约“语言骚扰”的法律。
  许多华裔蓝领打工者都面临着这种“语言骚扰”,见怪不怪。没有人去统计在美国蓝领阶层中华裔与其他族裔的比例,但在我所接触过的蓝领华裔中,几乎人人都说自己在公司是“少数民族”,受尽了“语气”,在那种语言环境下工作,不懂点“第三语言”只好受窝囊气。又有位华人说,公司的越南人欺负他,他们做的次品赖到他的头上。他孤掌难鸣,因为只有他一个华裔,他英文又说不好,工头又是越裔,欲辩无门啊!
  上班时间说不出来,笑不出来,下班时间一到,钻进自己的汽车,驱动引擎上路,在车上对着自己大喊大叫,才把一天的闷气叫掉笑掉,这就是许多华人打工族的“精神胜利法”。
  美国人喜欢幽默,喜欢说笑话,这是众所周知的。美国的上班族即使工作再紧张,也会见缝插针的说说笑笑,并作一些幽默的动作,时而还会引来哄堂大笑。像在我们的公司如果开职工开会,老板就像相声演员,边讲边逗大家笑,一次会平均每五分钟会场就大笑一次。笑声,赶走了疲劳,拉近了老板和职工的距离,随之带来的是更高的劳动效益,这就是许多美国老板赚钱的制胜法宝,我想我们的老板当初学幽默弄笑的技巧时,一定下了不少功夫。
  最近听一位朋友讲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有一次他和太太参加某名人的家庭宴会,一进门就看见一条摇摇欲坠的人腿吊在大厅天花板上,吓了一跳。细看时才知道那是主人的搞笑杰作,问主人为何这般“造作”?原来有天男主人上阁楼取物,没想到那板只是一公分厚的石灰板一脚踩下去,破了个大窟窿,干脆把脚抽出来,裤子就悬在那里,然后就在裤子里制造一个假脚,穿上靴袜,乍看之下,与真腿无异,让它成为吊着的笑话。
  这“人腿笑话”对华人来说,还要惊讶一番,而老美一看就捧腹大笑,根本不问主人这腿从何来?因为不问,才能由此而闹出更多的笑话:或许男主人在外是名人,在家是仆人,才要钻阁楼修补漏雨的屋顶?或许男主人在家里的“阁楼藏娇”,而这“娇”是一个妙龄少女呢?或是他心爱的小猫“娇娇”?或许………。?这就是没有结局的美式肥皂泡文化笑话,越吹越奇妙!许多美国人平时就喜欢费尽心机搞笑,更不用说举手投足间偶然冒出的笑料,略加点缀,就成“精品”。正是“今朝有腿今朝笑,莫管真腿或假腿!”
  几乎在所有的笑话场合里,华人开笑的速度总比老美慢拍,可是当你知道你的老板或主管人员在搞笑时,即使没啥笑也得笑,笑得越灿烂越好,否则,可能会惹老板不高兴。所以老美们说,如果你要让老板看重你,你就要“看重”老板的笑话,好好学习,天天笑笑。
  在美国的中国人一般上班少笑或不想笑,再加上从小没有幽默的习惯,下班回家又天天看家人那几张老脸,想来点幽默或说点笑话还得去“培训”。中国人大多吃中餐,花费许多时间在家做饭,没有太多时间说笑。美国人回家打开冰箱,一杯牛奶再加热几样现成西菜,几分钟就搞定一顿饭,然后陪家人说笑看电视或上街。
  生活在两种文化边沿的美国华人,什么时候才能像美国人那样说说笑笑、开开心心的过日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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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31 02:53:27 |只看该作者

友明: 也谈怎样让孩子学好中文

文章来源: 北美女人创作群 于 2004-05-24 22:40:40   



也谈怎样让孩子学好中文

                ·友明·

    我原来就想写一篇“怎样让孩子学好中文”的文章,正好CND的读者开了这个坛,让我不必担心侵犯“隐私”和“版权”,可以“copy”一些读者的文句,又减少了许多采访的辛苦。此文就当一边“网上采风”,一边结合自己的点滴体会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先讲我儿子学中文的故事。1993年我移民到美国时把儿子也带来,那时他还不到11岁。虽然小学四年级还没读完,但中文的水平已经不错了。他的作文成绩在全班名列榜首,这和他平时爱读课外书有关。他最喜欢的是儿童常识和故事书,如《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儿童知识宝库》、《世界民间故事选》、《365夜知识童话》等等,阅读这些书是他业余时间的最爱。每次上街他都要买书,我都满足他。他常说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把世界上所有的中文故事书全部读完,真是人小志气大!我是看在眼里乐在心里。那时,我从来就没有想到怎样让他学好中文这个问题。

    因为我儿子非常喜欢自己的书,要离开中国也不能离开他的书,他多么希望把他的书全部带到美国来。但在启程之前,我们听说国内的书很难带到美国,最好是放在手提行李里,若放在托运行李中,到海关要一本本被检查,许多书禁运。儿子听到这个消息后,满脸愁容,没有办法,只好把他的书经过精挑细检后,装在他的上学的那个大书包里。他背着书包上车上机,飞越半个地球人书形影不离。检查人员没有人会去注意一个小孩子的行李,所以他的书全部安全到了美国。而我要背的行李太多,我的书只好放在行李箱托运。果然不出所料,我好几本最喜爱的书被海关抽掉了。

    当我的飞机降落在西雅图国际机场后经过海关检查站,一位年轻的海关小姐用流利的中文对我的儿子说,“以后回家要讲中文,不要忘记你是中国人。”当时我感到很奇怪,孩子中文那么好,英文还没学,你怎么不鼓励他学好英文呢?

    到美国生活后,我很快感觉到这位海关小姐的话非常重要,怎样让孩子继续学好中文并非小事。

    孩子在美国英文学得很快,只一年多英文水平就跟上了同龄的美国孩子。只有在家里才和父母讲中文,但几乎没有写中文。为了让他保持对中文的热情,我利用美国小学生和初中生家庭作业少的特点,买了许多中文课外书给他。还专门托国内朋友买中文书邮寄到美国,如《少儿百科全书》、《彩色风俗词典》、《中国成语故事》、《少儿环球旅行》、《世界侦探推理小说大观》和《塞莱斯廷预言》等等。在孩子来美国之后的两、三年时间里,我向他“拼命灌输”中文,使他不仅巩固了学过的对中文常识,也更加理解和热爱中国文化。

    如今,儿子的中文书全部装箱存入车库,而他的房间里要摆三台电脑和一大堆电脑书籍。他读计算机专业,学习很紧张,每天只睡五个小时,根本没时间看中文书。好在我当初大力支持他买书读书,否则,小学三、四年纪的中文水平到现在可能已忘了一半。这不!现在要他手写中文就很困难,许多字的偏旁部首都忘了,要查字典才能写好字。但对汉语拼音还很熟练,打中文字没问题。

    好了!儿子的故事讲完了,接下来听大家的故事。

    有位网友说,“我们的大孩子还没有到十几岁,也许逆反心理还没那么强。他现在上小学三年级。……随著孩子长大,我们会和孩子们更多地谈中国过去,现在和将来,谈我们在中国时的二十多年生活学习。没有中文,我难以想象和孩子们在今后的谈话中会有满意的交流。”

    我想这位网友的话代表了相当一部分华人家长对“为什么要让孩子学中文”的看法。

    他还提出几点做法:1、在家里尽量说中文,即使是别的小朋友来家里。2、同时表扬英文和中文都学得好的孩子,一碗水端平两种语言。3、给孩子看喜欢的中文动画片,比如:木兰电影。既带他去电影院看英文片,也让他看中文的录像片。结果,他还真能喜欢不少中英台词的妙处。4、带孩子多参加中文和英文的聚会,让他们感到两者都是生活的一部分。父母不偏向任何一部分。

    其他网友还有类似的做法或看法:

    1、经常和孩子进行中文日常对话、听中文故事、中文聚会、中文演出、和爷爷奶奶通中文电话。坚持讲中文,但不要总纠正他们,如讲错了或讲不清,不经意地用正确的句子帮他们讲出来。和孩子讲话时(尽可能)不夹英语单词,非得英语解释时,英语讲过后再用完整的汉语重复一遍,孩子的英语问题一律不回答或装听不懂,逼他们说汉语。

    2、暑假送回国几个月,孩子中文进步会很快。有位网友说“我那四岁的孩子更糟糕,连茄子和鞋子都分不清。桌上的茄子叫他吃,他疑惑地把脚抬起来,问我鞋子怎么能吃?”如果暑假把这孩子送回国上幼儿园,这“傻”孩子一定不再闹笑话!

    3、反对把学中文弄成苦差事,可以一边玩一边学。如有位网友说他家吃晚饭时是用相声和评书就饭的。十五岁的女儿(七岁来美)对几百个相声已耳熟能详,懂得很多历史人物,所以平时他们布置一些小任务给她,比如:帮爷爷发中文E-MAIL;写中文的shopping list;担任外婆看Home Alone等影片时的中文口译。

    4、有位网友认为:古人的“易子而教”是有道理的。能送中文学校或几家联合起来教比完全自己教好。前者你是helper,帮他完成老师的要求。后者你是“压迫者”,压力是从你这儿来。他儿子跟邻居老美的孩子们比,在家学中文总觉得很委屈,眼泪汪汪的,讲道理和收买哄骗都只能暂时安抚。自从上中文学校后,发现其他中国家庭的孩子都一样。有次他问儿子为什么好久都没听他抱怨中文功课了,他说:“Well,it's part of my life,can’t get away anyway.”他不跟老美邻居比了。

    5、参与中文学校建设,改善教学环境。有位网友说:他们几个家长和老师商量,买一些橡皮铅笔之类的小礼物,常由老师发些奖品,比家里的小恩小惠有用多了。现在,学校已有了一套评奖制度:发奖品、奖杯、成绩单存挡、毕业证书等,孩子们很有些成就感。一般来说,小孩听老师的多于父母的,我很多想法都是请老师“布置”给小孩,小孩再请我“帮助”他们。另外选修课(围棋、象棋、手工、美术、篮球和舞蹈等等)对他们也很有吸引力。

    6、阅读中文的问题。网友A:一般故事书内容太浅,文字太深,题材不适,如能引导他们开始读小说最理想。不能的话,寓言、笑话和儿童百科全书里的短文也不错。网友B:推荐中文字典--金山词霸,在电脑上读中文小说时,查读音和查词意又快又好,只要不禁止她用英文来查中文,她就(几乎)“什么字都会写”。网友C:看中文小说--最好在电脑上读。格格迷读完琼瑶小说《还珠格格》后,又读《情深深雨蒙蒙》、《大宅门》和《铁齿铜牙纪小兰》等等。最得意的是在看同名电视剧时向我们卖弄她知道接下去的情节。

    7、看国语电视剧和国语歌曲,最好要带中文字幕的,青春期的孩子可以来点青春偶像剧,如看电视剧《还珠格格》让孩子迷上了赵薇和琼瑶。最重要的是从此爱看国产电视剧。赵薇迷很快学会了赵薇唱的十几首国语歌曲,一点不比英语歌曲唱得差。

    8、看CND的文章。一位网友的女儿很喜欢CND作者戈翔(珊儿)的文章,CND每一篇关于宠物和动物的文章她都能有津津有味地读下来。

    但也有人对孩子是否学中文有不同看法,主要有两点:

    1、中文学校没有太大效果,靠礼拜天1个半小时不管用,老师在教中文,下面这些ABC们照样用英文谈笑,回来后忘记90%,后来干脆不去了,省了开车时间。

    2、孩子如不喜欢学中文就顺其自然,到大学时再选修中文课程。

    以上都是坛友发表的意见原文,我只是在文字上稍微整理调整。我另外提供两个参考意见:

    1、现在的中文学校的发音教学一般有汉语拼音和注音两种,前者主要是来自中国大陆的老师,后者多来自台湾的老师。这两种发音让孩子学哪一种较好?看过很多争论,不知CND有没有语言学家出来详细谈谈这个问题。

    2、美国的不少华人宗教寺院和教堂有办中文学校,有兴趣的不妨把孩子送到这种学校。在我看来,不少基督教会里的中文学校办得不错。许多不信教的家长为了让孩子学中文,把孩子送进教会学校。同时自己也参加一些教会活动,多了解一些信仰知识,有益无害。更重要的是,孩子在老师的教导下学唱中文圣歌,学演中文节目,做游戏和运动等等,对孩子的德智体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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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31 02:54:28 |只看该作者

友明: 美国中年移民生活漫谈

文章来源: 北美女人创作群 于 2004-05-24 22:29:47   



美国中年移民生活漫谈
                ·友明·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上百万华人因移民、求学或其他原因来到美国寻梦。他们月月年年劳碌,辗转春夏秋冬。如今,淌过世纪的沧海桑田,大多数人已加入了美国藉。不管他们被称为“华裔美国人”、“美国唐人”、“美国华人”或“美籍华人”,都有着许多共同的经历,酸甜苦辣、喜怒哀乐,一点一滴都是曲的狂飙、歌的呼啸。笔者试从飙声呼啸声浪中攫取几片音符,打入激越的键盘。

  刚来美国那几年,许多中年移民和亲戚朋友们一起聚会,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是“找到工作了吗?”、“学会开车了吗?”、“准备买房了吗?”、“有没有办医疗保险?”等等。诸如此类的“创业语言”,总是出现在美国移民生活的“初级阶段”里。

  随着逐渐适应美国生活,建家立业和入籍买房,他们的“创业语言”也渐渐淡化了,最关心的是“孩子的书读得怎么样了?”、“换好点的车了吗?”“准备到什么地方玩?”、“还玩股票吗?”、“什么时候再回国看看?”等等,属已适应美国生活的大众化语言。

  还有一些诸如婚姻、就业和爱好等个人语言,不一而足,但大家最关心的是关于个人生命的话题。许多人在拥有可观的家园之后,才发现自己的健康已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最常见的是体虚发胖高血压。如果你有此状的话,每次参加聚会,一定有好多人问你“怎么又胖了?”、“血压降低了吗?”、“该认真减减肥了!”这类属于关爱身体健康的语言,在生活稳定之后,才发现说得太迟了。

  蓦然回首移民路,许多人惊叹:几十年奔波劳累,从大中华国土打拼到美国,又在美国入籍安定生活,所谓“美国梦”,也只不过图个美式小康和自由:有房、有车、有家、有便宜的食品、可以到处玩,还有许许多多的言行自由。但是保险贵、看病贵、物价连年涨,要付房款车款,要养家糊口,手头银根也不宽松。所以他们不仅很少在家休息和出门旅游,还要打多份工,不这样卯足劲干活家庭生活就成问题。时间总是花在忙忙碌碌的日常生活里,当然自由的权力也用不多。另一方面前几年美国经济不景气,人人担心会被解雇,一失业就可能陷入生活危机。更不用说恐怖主义的阴影笼罩着原本就不圆的梦境,梦不圆觉也难圆,战战兢兢筑起的家园不知能挺几多春秋?

  为了有限的生存和发展,移民们总是忙啊忙!没完没了的忙!忙到把身体这生命的本钱也花过了头,所以有那么多人因没时间减肥健身,造成身上的脂肪多,赘肉多,健康状况差,即无奈又无法。而那些高收入的人,每周工作四十小时,家务事请人干,业余时间就休息和运动,劳逸结合得好,要达到身体好和身材棒就不难了。

  如果你到减肥俱乐部看看,里面的人大都是达到中产阶级以上的水平。更有在医生的指导下,按医学科学的要求减肥,什么活都不干,专门在家减肥健身,每月花去的费用可能远远超过一个蓝领工的月收入。

  所以,减肥健身也要有钱。在美国从来就是越有钱的人身体越好、身材越棒,越穷的人越身虚体胖,我觉得这其中最关键的就是有没有时间安排休息和运动,而不在于吃。在美国只怕营养过剩,不怕营养不足。

  有一位朋友告诉我,有一次他们工厂因大维修,老板要他停工半个月,他就在家休息,每天睡足八小时,再运动散步一小时,两星期下来,体重居然减少了六磅,气色红润了,精神也好多了。可是一上班之后工作紧张,每天只睡五、六个小时,体重又逐渐回升,脸上的黄斑色泽也加深,回到那种走路总是轻飘飘的精神状态。

  联想到有的医生说睡眠充足才能消耗体内脂肪的道理,看来在这位朋友的身上得到了验证。他平时每天不论工作再紧张也要坚持一小时的运动或散步,经常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跑得满头大汗,身上的肉却没掉一磅,可能就是因为睡眠不够,运动量再大也无济于事。看来,人在疲劳的状态下,连觉都没法睡,睡眠重要还是运动重要?还得好好想一想,很少看到医生们谈论这个问题。

  没有充足的睡眠,身体健康状况必然每况愈下,每个移民都不例外。

  什么时候中年移民们才能每天安安稳稳地睡八小时,以此来保证身体健康的需要呢?

  有必要举出一些例子对比一般美国人和华裔移民睡觉的作息时间。

  美国人一般每天上班时间大都八、九个小时,加上开车或乘公车两、三个小时,从出门到回家要十二个小时。另外十二小时大约是这样安排的:早上上班前要准备一小时至一个半小时,用于洗澡、化妆、早点;下班回家要用两、三个小时洗澡、做晚餐、看报、看电视新闻、上网和看一大堆有用的或是无用的信。如果你想睡觉的话,正好有八小时让你睡。但可能会有一大堆事让你做:接电话或是打电话、临时要出去买点东西。七扣八除,每天也只剩下约七小时睡眠了。

  如果你的孩子还小,每天早晚还要自己接送上学或是花钱顾人接送,即使白天请了保姆,夜里你也被孩子烦个够,今天牙疼明天撒尿在床,把你耗得精疲力竭。还有许多家务活要做,这只是其中一例。

  所以,美国上班族每天要睡八小时安稳觉就不易,更不用说移民。中年华裔移民与一般美国人比之,业余时间更忙。

  第一,不喜欢吃西餐,每天要多花一两个小时做中饭。

  第二,经常要抽时间学习英语,上英文夜校或阅读英文信件。例如,美国的信特多,经常是一天就要看一堆英文信件,看不懂就要查字典,生怕把重要的信扔了,一天花一两个小时是常事。

  第三,每天晚饭后都有好几个无聊的商业电话骚扰你,最常见的是要你买电话卡或信用卡等。还有人从电话簿上专挑那些华裔姓名家的号码打,让你洗澡大便都不得安宁,你接电话时出于同胞情意,常常是按住内心的烦躁礼貌回答,放下电话后心中的火气却难以下降,把正在进行中的事宜给断送了。

  第四,经常有“紧急情况”发生,把原本就很珍贵的片刻安宁搅乱了。最常见的是下班回家后刚想歇歇,随手撕开信件,发现信用卡账单和电话账单被有意或无意多算,一团无名火又在你胸中烧,要打电话更正,叫一通电话有时要半小时,英文差的人还得等对方的中文翻译,从等人到说清楚一小时也要耗。再比如,某朋友有要事相求,在电话里讨论,热了线路却冷了饭菜。

  第五,美国的中文电视节目越来越精彩,许多频道任你点,可以从故乡情家园爱中寻求精神的慰藉,填补在异国他乡的文化心灵空缺,平衡舒缓一天的劳累,这是人之常情,所以常常是开了电视,迷了画面,却把应办的事忘了。

  这只是美式和中式的正常的作息现象中的几个例子,但还有许多例外。如这几年因经济不景气,许多公司不肯招收足正常的职工数目,就采取经常要求工人加班的手段,工人不加班就会影响到生产任务,不服从加班老板不能勉强,但有可能以其他原因为由解雇你。为了保住饭碗,大多数工人只好顺从。在这些公司里加班的华裔人数比例远远超过美国人,每天经常要工作十几小时,休息睡眠时间就更少了。而美国人你让他干太累了他就自动辞职,眼皮都不眨一眨。

  还有一个非常普遍的“例外”:许多华人移民打两份工或三份工,每天工作十四、五个小时,他们除了吃饭和睡觉之外,几乎没有时间做其他事情。或许他们已经习惯了,但这种作息时间违背了人类的生活规律,无疑是不利身体健康的。

  有这么多的活要做,在劳累中奔波的移民们自顾不遐,还有什么时间去睡好觉养好身呢?即使想有,也只好从正常的业余作息时间中挤出。

  首先,一般老美早上要花约一小时洗澡化妆,打扮得容光焕发,你可以不那么显摆。这一小时你可以省五十分钟,随便拨乱反正一下头发,加上刷牙洗脸不过十分钟。如果你是个蓝领工或是打餐馆扛大包的话,装扮马虎点还可混混,因为一天到晚没几个人接近你。但如果你做公关或在科室的话,非常讲究个人形象,你要是两天同穿一件衣就被视为外表不洁净,形象分不及格,更不用说你不梳洗身上怪味难闻,跟你说话嫌你嘴臭,和你坐在一起嫌你身臭,客户见了你谈生意拉开距离,老板看你眼神好像暗示要炒你,总有一天你会把自己炒走。

  其次,不天天看信件,到周末一起看。但不看信件也得拆信件,看个大概,把无用的扔掉。遇到重要的信件,如账单、银行通知、医院通知、政府部门和法院的通知,你不得不要细看,查出每封信规定的回复日期,才不会过期被罚或过失违法。例如,几乎每位已入籍的移民可能每年都会收到法院寄来的当义务陪审员的通知书,你若不能出席必须写明原因并在数日内回信,你如不小心把这么重要的信扔了,就可能被视为践踏公民权力或违法。

  再次,没时间就不到公共社区学院(Community College)读英文夜班,或者读到会基本会话就停下了。事实上也是这样,大部分英文差的中年移民上ESL(英语为第二语言)课程后,读到一半,就读不下去了,因为要继续的话,每天平均要花几小时上课、阅读和做作业,就几乎没时间睡觉了。他们大都披星载月打转着上班,还要苦度学海,除非有超强体力和过人的脑力,否则只有自认力不能及。对那些每天做十四、五个小时的移民而言,想都不敢想再读书。

  所以,我们要讨论读书和睡觉哪重要?移民们在超载的生活压力之下,是否有能力学好英文这个话题。

  没有人去调查除留学生移民之外的一般移民中有多少人读完了ESL,但据我所知,四十岁以上来美的英文底子差的移民,能完成ESL学业者凤毛麟角。有个问题非常令人深思:政府每年都花了许多钱来办社区学院,在学院里设立可以帮助移民学习就业的各种课程,可是据我所知,许多社区学院的ESL教室却常常座位冷落,每学期都有不少学生缺席或忽然退学。美国的社区学院条件都非常好,可以在学校从ABC学到大学一般课程,ESL大部分课程对移民又是免费的,不用说明亮的课堂、舒适的冷暖气调节室温、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宽敞的图书馆等等,还有不少义工辅导员帮你发音、改作业,可是那么多移民们却不得不放弃学习机会,多可惜!

  美国是个非常重视教育的国家,教育资金庞大,包括鼓励移民学习基础英文,掌握基本就业本领,获得更好职业的投资,这是政府对移民的大力支持,也是移民们最宝贵的权力。但这些钱从何而来,当然是取之于民,取之于包括从那些需要学英文的移民交纳的收入税里。移民们每年不知掏出多少血汗钱交税,正是从免费开始上社区学院学ESL中得到补偿,从这个意义上说,“免费”其实是“有费”,而且是非常贵昂的学费,所以说你不上学其实就是白交了学费,白花了你的血汗钱,白白放弃了自己的权力。为什么我们要做这种傻事呢?其实这是非常浅显的道理,好像没人算过。

  若不是为了有时间休息,为了明天还要上班,为了交车款、房款,为了多赚一些回故乡的盘缠,为了再看一眼久别的江东父老,为了圆难圆的美国梦,有谁不愿意坐在那么温馨的课桌前听课呢?在求学与生存大局中选择后者,也是在情在理。

  所以我们要面对的困扰是:过渡劳累就没有健康的身体,没有健康的身体就不能更好地工作。但没学好英文,只能做低级工,工作收入也低,要过更好的日子只好多打工,多劳累。许多人看着健康状况红灯高挂,还不得不撞灯,多可悲啊!如此恶性循环下去何时了!

  缺乏一个社会最流行的语言表达能力,用被贬值的虚体推着高科技运转着的美利坚这盘大圆磨,旋转着永远推不到头的劳累,这就是一大群跨越世纪的中年移民的现实吗?

  近几年来,我看到不少华裔移民刚退休之后,没来得及享受自己缴纳给政府的税金所应得的老年福利,就被病魔夺去了生命,正是因为中年生活过渡劳累。用健康代价换取的美国梦,不美!

  走过跨世纪的移民路,中年移民们已经付出了太多,可是他们的路在何方?

  在本文结束的时候,我要说明一下:文中所说道“中年移民”是指和我一样的非留学生的移民,不适合那些“精英阶层”的中年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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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31 02:55:28 |只看该作者

友明: 我的美国饭

文章来源: 北美女人创作群 于 2004-05-24 22:23:29   



我的美国饭
                ·友明·

  我到美国之后,中国的朋友常问我“吃西餐习惯吗?”其实我在美国很少吃西餐,吃纯中餐的机会也不多,更多吃的是“杂餐”——不东不西的杂饭。

  首先说吃西餐。在谈这个话题时,还得先从个人的成败说起。在美国华人中,凡是干大事业成功的人比如大律师、大商人、大学者、大企业家等等,要经常出入高级餐厅赴宴,吃西餐的机会就多。那些干大事业却不成功的人,也大都在上流社会混过一场,吃西餐的礼数也很潇洒。总之,吃西餐也以成败论档次,越是大成大败者吃的西餐档次越高。但成功和失败者的华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是平平淡淡的过日子,无所谓成功或失败。我就是属于不成不败的平淡者,又对中餐爱口难改,所以至今使用西餐餐具还很生手。

  现在,我每月大约有一次吃较正式的西餐,那还是我们公司老板请的客。只要公司当月赚钱,下月初老板就免费请全体职工吃一顿西式午餐。当然,午餐前要集中全厂职工开一次每月例行的总结性大会,但时间很短,一般只有二十几分钟。

  开会后就是吃饭,如果把全厂的一百多号人马都开到餐厅,既浪费时间又不成体统,老板就让西餐车送来。如果是在风和日丽的夏季,不需餐车送,老板就亲自系上围裙,和几位行政部门经理和工作人员在公司大门外的停车场现场烤肉和配调西菜。不管是餐车餐还是烤肉,都是大呼隆的西餐替换:披萨、烤牛肉、三明治、热狗、汉堡、沙拉和生切的花椰菜、洋葱片、生菜叶等等,还有饮料和庆贺当月生日职工的蛋糕。这种饭对我来说味道不是很好,但营养已是足够,更何况是老板的一片心意,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

  在美国,老板请全体职工一起吃月饭的并不多,老板是好老板,但大家都心知肚明:吃了饭下月更要加油干,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不是有人刚吃过饭就被他炒了吗?

  有一次老板在请大家吃烤肉前,先开了一个追悼会,悼念以一位刚病逝的职工。先是老板致几分钟的悼词,许多人流了泪,接著是人们把蓝色的汽球升上天空,以示人们对他的怀念天长地久。那天天气非常晴朗,当气球在蓝天消失了后,大家的心情也平静下来,轻轻松松地接著吃饭。从饭前开总结会、追悼会到饭后,只用八十分钟。如果你吃了这顿“西餐”,你就会体会到我们这个企业的特色:一餐多用,饭菜简单,却意味深长。有什么比蓝天白云的思念更深情?那飘逝的气球悼辞人间一片泪,飞往永恒的空间不再悲伤,这是这次月饭留给我的最有意义的想念。把吃的话题放一边,这种追悼会的形式很值得中国人学习。记得我在国内企业搞行政时,每逢职工或其直系亲戚有人去世,我就要忙一整天,组织大批人马停工开追悼会和游行送葬。

  如果你运气好的话,你的部门被评为月先进单位,老板就请你们部门全体人员到餐馆吃西餐。菜由你自己点,吃不完的你也可打包带回。在豪华的餐厅和老板一起吃饭反倒不自在,看见大家都只点几样小菜,自己也不敢开大口,常常只吃个半饱,回来还要吃点心,看来我这个人天生就是上不了大场面。

  还有一次吃西餐是为庆贺我父母六十年钻石婚礼办的晚宴。因老人家无法从头到尾在现场,需要有短暂休息的房间,而西雅图的中餐馆场地都太小,又没有包房,所以我们做儿女的包了一家大旅馆的餐厅做庆宴场地,又在里面开了一间房让两老歇息。那天的庆宴开得很派头,餐厅有四十多米长,近三百人光临。

  在晚宴上我们用大屏幕放映了我父母六十年婚姻历史的录影片“神恩浩荡六十年”。此片由我的二哥制作,我那读电脑专业的儿子调控播放,很有点专业水平。还有闻名遐迩的中国民族乐器演奏家张文龙夫妇现场献艺,有原中国中央乐团的大提琴琴师的出神入化的弹拨表演,有由中国著名的舞蹈家李衡达创办的舞蹈学院小演员的载歌载舞,我们七兄弟姐妹也上台合唱,把庆贺我们父母六十年美满婚姻的晚宴办得满堂生辉。

  唯一不足的就是这家餐厅只供应自助西餐,赴宴的又大多数是华人,开饭后要一个一个排队去领菜,前面的人吃饱了,后面的人还在排队。有的人饿了,只能吃摆在餐桌上的零食蔬菜,如生椰菜花、生红萝卜和生芹菜,大多数人是挨饿也不去啃那些东西,脸上笑著牢骚却留在肚里。有的朋友千里迢迢从别的州赶来赴宴,饿得发慌临时也找不到一块蛋糕。人说大有大的难处,要中西合璧,人人皆大欢喜的晚宴太难办,真是应了“大热闹、大失礼”这句老话。

  再说吃中餐,我所看到的美国华人家庭中,几乎家家户户煮中餐吃,但吃来吃去却没有吃过一顿像样的中餐。因为美国的商场不卖鲜肉卖冻肉,所有的肉煮起来都留著一股臊味,最高明的厨师也没有办法把去臊纳鲜。如我的家人喜欢喝猪骨汤,在煮汤前要先滚一大锅开水烫猪骨,烫出来的第一遍汤像污水,倒掉再煮,有时要烫两次倒两次,等脏东西烫掉了,味道也烫走了一半。没有鲜肉,哪有好菜,正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在中国时常杀鸡宰鸭,来美国十年我仅杀过两只鸡,吃过两次有鲜鸡汤的中餐。那是几年前我在西雅图中国城时突然听到鸡叫,原来是流动商贩卖鲜鸡,价格也挺便宜,十元就买一只活蹦乱跳的鸡,让我碰上两次各买一鸡。不料几个月后鸡声绝耳,据说卖鸡的被警察赶跑了。也多亏那些卖鸡的,否则我要吃鲜鸡肉还要等回到中国呢!

  如果你要吃较好的中餐,那得上中餐馆。中餐馆的禽肉类菜肴因肉不鲜,无法和中国的中餐馆比,但吃中味海鲜还是绝对一流的,螃蟹对虾和各种鱼儿就在玻璃柜里游著,想吃就叫厨师捞出来。价格也很便宜,像一只重三磅的大磅蟹每磅3美元就可在华人商场买到,合人民币每斤还不到四十元,比在中国大陆买大闸蟹还便宜。

  西雅图的海鲜虽够档次,但在几百家中餐馆中,卖活鱼活虾的还是少数。许多中餐馆的菜是骗不识货的美国人嘴巴的,很简单炸几样肉炒几样菜,摆来摆去就那几个花样。菜单一大本,却没几个好菜,华人都不想进。当师傅也很容易,只要有力气抛锅,一回生两回熟,“赶鸭子上架”就搞定。

  说起鸭子也很有意思。前些年西雅图好的中餐馆都集中在中国城,不到中国城就买不到烤鸭,而居住在中国城的华人只占华人总数的零头。许多人专门为了吃烤鸭开车进城,进城的最大问题是很难泊车,稍不小心就被警察罚款,“吃鸭不成触老本”的故事我就听说过几回。

  这几年西雅图好的中餐馆已跨出中国城的围墙,人们不用进城就能吃到与城里同档次的中餐,又不必当心泊车难,所以我上中餐馆的次数也多了。但味道还是很一般,温哥华的中餐就好多了,在列治文有许多港式中餐足以和中港台中餐媲美。西雅图的不少香港人每到周末就跑温哥华,有个朋友告诉我,他有时下了夜班就开车到温哥华吃夜宵,抹干嘴又赶回来睡觉,睡几个小时揉揉眼又去上班。吃一次中餐要开车五、六小时,来回跑近一千公里,正是“梦里寻他千百回,惊回首”,全是为了一个“情有独‘中’”。

  聊西餐说中餐,其实我在美国最常吃的是不中不西的杂餐。

  在中国我们老家有句话叫“吃饭皇帝大”,意思之一是坐著吃才有吃相,之二是个人天大事放一边,之三是旁人不打扰。所谓饭餐能上“中”或“西”的档次,我想有个椅子坐是基本条件之一吧。

  可是在美国后吃饭是非常小的事,不要说皇帝大,像一只猫儿狗儿蹲在墙脚吃也是常事。比如人们所经常参加的家庭“pot lot”,总是各自带一盘菜,不管是中味或西味,往桌上一摆,成为大桌菜。人到齐了,菜也凉了。然后每人拿著一个纸盘,每样菜夹一点,放满盘,盘盘是杂饭谅菜。开吃了,有人站,有人坐,有人蹲,小孩跑来跑去,就象“小小猫,跳跳跳”,你说这不是杂餐是什么?

  “杂餐”的更确切的叫法应是“杂饭”,“餐”比“饭”听来高雅一点,正规一点,比如我们习惯说“到餐馆用餐”和“在家里吃饭”,而我常吃的“饭”都不像饭,不敢高攀上“餐”级。

  “杂饭”之一杂是吃剩饭菜。我在中国上班时,中午11点半就可以骑脚踏车回家吃饭,5 分钟就到家,下午一、二点才去上班,在夏天甚至可以到三点。午间时间可以聊天、上街、泡电视和睡觉。

  而我在这个公司工作,中饭时间只有30分钟,饭菜自备,公司的食堂只提供微波炉让你回暖食物,还有外面食品公司放置的自动附费食品机,卖饮料和糖果饼干等。许多美国人根本不把中饭当成一回事,塞进几个硬币买一瓶饮料和几块糖饼就搞定。我们亚洲人很少光顾食品机,都是把自备饭菜放进微波炉回暖,进炉的饭大都是剩饭。我在这公司做了许多年,几乎天天中午吃剩饭,只有吃老板“月饭”例外。

  我每天带的剩饭菜一般是前一个晚上煮的,有时还是两、三天前的剩饭。不是小气舍不得扔那些剩饭,而是没时间煮饭菜,所以在周末休息时间就故意多煮些,可多用几天。我的一位亲戚刚到美国时,打工上学忙得团团转,一天只睡三、四个小时,电饭煲煮一锅饭要吃一星期。

  美国人吃饭不像中国人那样浪费,在餐馆里吃饭,要把剩饭打包回家,去赴正规大宴后接过主人打包的剩饭也大大方方,反正家家户户有大冰箱存放。能把打包过的剩饭带到公司当中餐,已经是很享受了。

  如果你不想在公司吃剩饭的话,可以学美国人吃面包或三明治当中餐。为了节省时间做饭,我和我的太太都试过上班带面包当饭,但每次试验都不超过三天就受不了,又重新带剩饭,冰箱里剩下面包每人问津,过几天就扔了。我那21岁的儿子就不一样,他吃面包最爱啃那原装的面包干,就象读他的计算机专业课程那样认一个“干脆”。他今年就毕业了,不知明年是继续啃面包还是找一家公司端饭碗。

  说起面包,我就想起在中国吃面包。闽南人开面包店还是八十年代才流行起来的,卖的大都是东方式的甜面包,吃面包喝豆浆当早餐或夜宵盛行,想吃面包有时还舍不得掏钱。在美国超级市场你很难看到东方式的甜面包,虽然品种很多,但都不合我的口味,甜的让你甜得入呕,淡的淡到无味,还有我一口都吞不下的咸面包。

  虽然在亚洲人开的的商场里可以买到东方式的甜面包,但离家远,周末才有时间去买。所以那时我在试验面包当饭时只好到美国商场买淡面包,一条一尺长的切片面包,一、两元就可买到,有的几毛钱。很便宜,就是我“不识货”。我真佩服美国人,两片面包中间夹点果酱,喝著生牛奶就当饭,或是面包夹肉片配生菜、洋葱片和西红柿片,喝著可乐又是一顿。在我看来,那是难以下肚的“杂饭”,老美却个个人高马大,正是“江山易改,口胃难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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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无衣: 蟹 肥 菊 花 香 (散文)

文章来源: 北美女人创作群 于 2004-05-24 17:02:17   



蟹 肥 菊 花 香 (散文)

秦无衣


十月的B城 ,到处都可以看到五颜六色的秋菊.

又是重阳,乍寒还暖,正是菊花怒放的时节.A州的州花是山茶花(Camellia),但它给我留下的印象不深.倒是一家家商场门口摆放着的菊花,让人触景生情.

家乡福州的气候就象B城一样,适宜植菊,而且菊瓣似乎也比B城的要大.山茶花是在17世纪左右从菲律宾传入欧洲,然后再由殖民者移植到美洲的.而北美的菊花从何而来,不得而知.不过与我家乡的秋菊一比,那花样的娇小玲珑,还是显而易见的,有点象野菊花.福州的西湖公园每年都要在秋意浓郁的时侯,举办盛大的菊花展.那时雨水少,各种菊花在艳阳天下竟相绽放,衬映着南国的秋高气爽,真是个醉人的季节.不过在家时,似乎也不太经意这些,反而觉得那不过是在粉饰太平景象罢了.只是身在万里之外,再看那菊花时,不知怎么便觉得亲切了.

秋高毛蟹肥,重阳菊花开.吃蟹无菊便不雅,而赏菊无蟹便无趣.秋蟹严格来说其实应是淡水产的毛蟹,而非海蟹.淡水蟹入秋后长得硬实,蟹爪上毛绒绒的,蒸熟了剥开壳,那蟹膏褚红,肉质嫩中带韧,令人大快朵颐.赏菊其实正是给吃毛蟹找了个文雅的借口.<<红楼梦>>中,"林潇湘魁夺菊花诗,薛蘅芜讽和螃蟹咏"一回,大观园一干人众,即在一边吃着肥蟹,一边斗诗争咏.我在阅读<<红楼>>时,总共流了三次口水,这是一次,一次是宝玉与湘云对啖鹿肉,另一次是妙玉拂尘雪茶款待宝玉.宝玉的菊花诗作的不怎样,于是便作咏蟹诗道:

"持螯更喜桂阴凉,泼醋擂姜兴欲狂."

可以想见他品尝蟹爪时的嘴脸.而且吃蟹时须佐以姜醋也入诗了,难怪黛玉说这种诗一百首也作得.而宝钗也即兴吟道:

"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

吃蟹定须有姜醋,似乎是为了防寒与腹积,这似乎倒更象是食谱或药方了.宝钗可爱之处也就在于她在生活处世上的细腻,女人总是处心积虑的,但很多男人却品尝不到其中的乐趣,因此情爱便倾斜了.

记得我小时随母亲在乡下,入秋之后,水渠边便爬满了螃蟹,俯拾皆是,一晚上出去总可以拣回来满满一水桶的肥蟹.时过境迁,口福难再,如今的螃蟹,已经摇身一变为豪门贵族的宠物,身价百倍了.如今在国内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氛围中,螃蟹横行于餐宴桌上,连附庸文雅的摆设实际上也可以略去了.虽说这样少了点诗意,但那螃蟹的吃法,却益加考究了.醉眼朦胧中,连蟹壳都有红袖替你剥好了,然而这其中情趣,便要大打折扣,甚至俗不可耐.短短二十年,却有沧桑之感.在美国吃的是海蟹,那是一种俗物,一掰开壳子就见分晓了.在我家乡这玩艺儿只配作汤,佐以白菜,生姜,文火炖了,也可上口.但蟹膏却总是不同的.

说了这么多蟹的闲话,权当解馋.

在骚人墨客意中,菊的气质应该是散淡的.就象初出蒸笼毛蟹的清味,爽而不腻. 因为散淡,菊便不宜群植而只能孤芳自赏,在那寒露中,渐渐枯萎.菊是不凋谢的.我老家的门前养着几株高大的清菊,入冬之后,菊瓣便如老僧之拳,慢慢攥紧,最后终于成了干团.屈原在<<离骚>>中说他"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我对秋菊的落英始终表示怀疑.如果是把菊花采摘下来,或作菊茶,或作汤药之料,倒也可行.不过菊花往往是枯掉的,在霜露中.说菊散淡,其实无非是因了它在秋后怒放,而又在无人注意时,悄然离去,待你一日忽然醒觉,它已缩皱成褐黄的一团了.菊是不会凋谢的.

说到菊,便不能不提到陶渊明.历史上没有哪一个人比陶渊明与菊的关系更紧了.没有哪一位诗人作家与花的关系有此殊荣.宋代周敦颐说菊是"花中隐逸者也", 无非就是以陶渊明归隐的清高形象去解赏菊花而已.花性本无主,但赏花者有心. .这是中国人一贯的审美心态,同时也可以衍生成政治心态.反之亦然.陶渊明怒颜弃轩冕之后,整天挑着尿桶担,戴月荷锄归,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我质疑,隐居便是散淡吗?散淡便是超脱吗?超脱便是人生最高的境界吗?因此散淡便显得只是别有用心,而决非真正的超然境界.菊傲寒霜而不凋,就象陶五柳不为五斗米而折腰.但问题在于,陶令为了五斗米与他及他妻子所钟爱的米酒,不得不在田间终日忙碌,这便无论如何都跟散淡搭不上边了.他与菊为友,看透了世象,却似乎仍然摆脱不了世俗的心境。爱菊对于他来说便只是点缀.一个人除了情趣爱好之外,毕竟还须生存.林黛玉的<<咏菊>>诗一语道破玄机:

"一从陶令平章后,千古高风说到今."

说白了,陶渊明爱菊,多少还是有点附庸风雅,更何况后来以菊标榜自我失落或故作清高姿态者?!

与陶渊明寓心性于菊截然相反的,有唐末黄巢的一首咏菊诗:

"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
 冲天阵气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

其时黄巢考试落第,心中失落,忿忿不平,便借花寓意.若干年后,他果然纠集一批盐贩子起事了,将恹恹一息的唐王朝送进了坟墓.人生多有失意之事,但结局却大不相同.同样菊花,有人看到了散淡,有人看到了杀气.就象同样的螃蟹,有人看到了它的膏黄,有人则看到了它的横行.

人的眼睛有时是混浊的.而最可怕的,是故意装做混浊的眼睛.有的人看人看物其实用的并不是眼睛,而是心眼.<<水浒>>中梁山一零八将排定座次后,适值重阳.曾经"敢笑黄巢不丈夫"的宋江,在"菊花大会"上谱<<满江红>>曲,隐意招安.李逵愤然夺身而起,踢闹菊花会,宋江乘醉喝令把李逵拖出去斩了,幸得众兄弟求情才罢.宋江事后对他的把弟道:

"兄弟,若是哥哥酒醉错斩了你,那时后悔怎来得及?"

借着雅兴,杀人于无形之中,这是玩政治手腕中最高妙的一着.之后梁山上谁还敢对招安说个不字?

菊的传说故事很多.我能比较平心静气,不怀其它杂念去阅读的一篇关于菊的故事,是蒲松龄的<<黄英>>.故事中把菊写成了活脱脱的人,而非精灵.这也正是<<聊斋>>的最可爱之处.故事是陶渊明爱菊这个母题的延续.主人公的姓名便是"陶","黄英".陶嗜酒如命,而马子才惜花如命.而后来成了马妻的陶姐黄英则爱弟如命.三人以菊为生.一日马子才及友人与陶对酒,陶大醉了,卧地化菊.到了九月时候,移植盆中的陶菊慢慢开了,短干粉朵,嗅之有酒香.马氏夫妇遂名之"醉陶", 浇以酒则茂.于是蒲松龄感叹道:

"青山白云人,遂以醉死,世尽惜之,而未必不自以为快也.植此种于庭中,如见良友,如见丽人,不可不物色之也. "


10/26/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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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31 02:57:00 |只看该作者

拙心: 女人(二)

文章来源: 北美女人创作群 于 2004-05-24 14:20:56   



女人(二)
拙心

男人认为女人如衣,女人却以为男人未必如衣。
衣的质地大抵可分为棉,麻,丝,毛,皮,化纤等,女人亦如此。

一.棉
棉平常到让世人感觉贱,古时就是用“布衣”二字划开人的贫贱富贵等级。
我却以为棉是人生的真味,就好比米饭是裹腹的主食,而棉就是穿衣的主料。
棉有很多好处,透气吸汗皮肤妥贴不说,古时平常百姓的棉袄靠的就是几两棉花的保暖,就是今天谁家没有几套棉布的床单枕套?
洗脸的毛巾天天在脸上擦过,用的还是棉。
平常的布衣素食,粗茶淡饭,说的就是棉的境界。

皮毛的人生并没有人情可言。一个男人爱你也许可以买成千上万价的毛皮大衣送你,可是你问问他,愿不愿意与你布衣人生,散尽千金,退淡江湖?
恐怕他无论如何都做不到------人生有多少物欲的诱惑?情色的贪恋?
如果你真心想保持布衣质朴的人生,这一世的清寒是否真能耐得住?

冰心应该是棉样的女人。字字素朴,浮华荡尽,唯留真情。

一家不起眼的小店,我看到一匹布料。在我五岁的时候,母亲为我缝过一件开襟的睡裙,用的是一样的花纹。我喜欢的说不上来,只要十元就可以买一米。裁缝用这块布为我做了一件改良的旗袍,站在镜子前,裹着素淡的花纹恍如母亲把五岁的我抱入怀中入睡般温暖。。。
衣底的人情,是难述的深味。

我喜欢棉布的旗袍,喜欢到极至。
立的是领,盘的是扣,滚的是边,横竖深浅素淡的花纹。。。有一件旗袍花了十元买的布料,却花了一百三的做工。朋友说我的脑子有问题。可是心里头的痴情怎么可以用钱来衡量?就好象对男人,喜欢就是他送的白绢一方也珍藏,不喜欢就是金缕玉衣也踩在脚下。

棉有棉的缺点,容易皱褶不易成形,可现在的工艺很高,男人的全棉衬衫都处理的不折不皱,透气着自在的人生。有朋友送出国的先生两打内裤,半打棉毛内衣裤。她说自己不在丈夫身边的日子,希望他穿的舒服,每天换,每周洗。更重要的是,贴身的内衣会让他想起她,就是在最后一刻恐怕出轨的时刻也能救他一把。
听完,我哭笑不得,棉样女人心细到这等地步,可真想出轨的男人就是五匹马也拉不回头呀!


人事无常,千年至今,唯有棉布静默的述说女人的平常心事。
纺纱的轮轴一圈圈的转老女人的华年,织布机千丝万缕纺的是女人的事业。
横的是线,纵的是纱,斜的是纹,直的是理,织进去的是女人的岁月和梦想。
往往家中无米的时候,相公就拿着妻子织的布去换些粮米度日。
粗钗布襟,灶前灰烬,平常人家,虽菜干淡饭,却也是举案齐眉,无限欢喜。
推开柴扉,纵是荣华淡去,门前桑榆正盛。

二.丝
丁点大的黑粒,将桑叶的脉纹吞入腹中,长成白胖的蚕宝宝,再吐拉成丝蠕成茧蛾,待破茧之日便是死期,唯留一白茧投入沸水抽拉成丝。。。。
绵绵无尽,丝丝无期。
这其中的缠绵,这内中的隐痛,也许只有一句“春蚕到死丝方尽”才能表明。
把丝放在 阳光下一照,闪闪的竟然会刺出眼泪,也许只为蚕蛾临死之舞幻化成丝而掉泪,为在沸水中抽丝的心疼而掉泪。
女人着丝,别样风情,丝的滑丽衬托出女人水样的柔情,可总有几分惆怅在心。
丝样的女人聪明到顶,却多少有点薄命。
古时女人的命也许比丝好不到那里去。
你看媒婆自古说亲的时候用的话“保你穿的是绫罗绸缎。。。”有几个女人真能挡得住丝的诱惑?可丝是最容易褪色的,待红颜色衰,丝丽尽散的时候。这命运恐怕不比一块旧棉布好到那里去。

我有一方丝巾,展开可以裹住整个身体,可是揉起来放在手心只有一朵玫瑰般大小。湖蓝色的丝铺在书桌上,象是海面的波澜,若是悬着又象是蓝蓝的天。
这就是丝,象水一样的滑,象花一样的艳,象云一样的轻巧-----只因为那是蚕用命幻化的奇丽。
棉只是木,丝却是有心的,怎么能比?

丝即便是痛心,可毕竟也绮丽过。
丝,敏感易伤,可毕竟还爱过。
在婚礼和各式晚会上,总少不了丝质的礼服和旗袍。只可惜再眩目终究只是片刻的招摇,回到家,锦衣也只是挂着惹灰,压着生尘。
唯有缎子的内衣是女人的灵魂。翠色的叶子映着大红的牡丹,绣在水红色睡裙的边角,浅色的皮肤溶在这水样的丝中。当花叶裙和缎子飘起来来的时候,女人的美丽一如荷塘月色下的绽放莲花。
可是有多少美丽就有多少隐痛,
有多少爱就有多少遗憾。
你信不信?
再轻柔的丝再缠绵的爱情也敌不过万水千山的阻隔,年长月久的思念。
憔悴的终于要憔悴。

丝是最容易褪色的,也只能用手洗,料理起来很麻烦,到底娇贵。
说到底,没有棉平常家用来得实在。

林徽茵当属丝质女人中的上品。


三.麻
麻的纹理很粗糙,没有丝的细洁,更没有棉的平和,却很坚实。
麻不皱不折,是做裤最上层的布料。

麻有折它无痕的特点。
我以为郝思佳就是麻样的女人。不管道德亲情,只管目的。麻底纵横交错的纹理,心里头不平纷杂的打算,坚硬的终究坚硬,柔软的不敌残酷。
张艾嘉也是麻样的女人,没有什么样的事情她不敢折腾,没有什么样的男人她不敢扔,没有什么样感情她不敢伤害。。。可最后儿子被绑架她终于明白平常自在才是人生的真味,能在最后拥有一颗棉样的心,也算是终成正果吧。

还有国母宋庆龄,她葬在万国公墓父母的身边。这一世的风雨到最后恐怕也明白;爱情终究是风淡云轻,亲情才是心底散不去的深情。中山陵那头的人早有两房妻妾,自己的一世最后灰化的归路应该由自己说了才算。
我看过他们夫妻的合影,在中山故居,庆龄的脸并无欢喜。倒是他们姐妹三人的合影更显烂漫。
人世终于浮淡而去,只有麻底布料依旧坚扎,我心我意无人能改。


四.毛,皮
先生送我的第一份礼物是羊毛格子围巾。那年冬天在寒风里,我的咽喉炎居然没犯,不能不说是奇迹。羊毛的温暖不消多说,可过了几次水的羊毛的纤维就不再轻嫩,干缩有如失水的皮肤。
张曼玉就是毛样的女人,十八岁出道的时候也许只是轻柔的羊毛,演些花瓶之类的角色。可是过了四十,居然修练成狐裘毛之类的好成色。

我遇到过一个女人。在寒冬盛雪中穿了一件锦蓝的大衣,她脱下大衣挂在墙上,我看到锦蓝布底的夹层,闪抖着层浓密的毛。。。
看我好奇,她告诉我,这大衣是逃到台湾的外婆留给她母亲的,她母亲又让她带到国外穿。据说这毛是及其珍惜的上品。
这衣恐怕也要有七,八十年的历史,隔着锦蓝色平常布底下,也许有几段隔世的故事。。。谁有那样的富贵?把上品的毛掩在平常布底,谁又能在富贵中能保持一颗不招摇恬阔的心态?她的外婆一定是不一般的女人。

衣服装饰平常的女人,不平常的女人却装饰着衣服。

可我时常会心疼,那皮毛背后的生灵。
想象温热的身体被枪击,血腥未干的皮又被撕割,是怎么的疼和怨恨被制进锦毛大衣中?于是再温暖的毛皮都让我觉得寒冷,再纯品的狐裘我都觉得涔人。
再美丽的女人穿着毛皮都有几分说不上来的诡秘。
反正,我拒绝穿毛皮。

皮革给人的感觉是冷冷的,用章子怡的眼神来解释再恰当不过。毛和皮同样来自动物,同样残酷着血腥的美丽。有一些保护动物的人,还赤身游行反对杀动物取皮毛。
穿毛皮的女人想到这些,不知道会做何表情?




五.丝绒
丝绒的华贵要在一定场合一定的光线下才能折射出来。

我本以为赫本是丝样的女人,可是丝写不出她的深刻。
有人说《罗马假日》中的她最美丽,
可我以为年老的她抱着非洲孤儿的样子最美丽。
如果善良,宽容,无私。。。女人可以连皱纹都美丽的,白发也风情。
老年的赫本居然没有什么大变化,还是那么美丽,那么亲切。
丝绒在简约中迭荡的高贵,不是每个女人能演绎这种风情,
而赫本就是这样的丝绒样的女人。
再看看伊丽沙白。泰勒晚年的照片和赫本晚年的照片,
一对比你就知道女人有怎样的内涵就有怎样的容颜。

可是丝绒是不能多穿的。尤其是裙子的臀部,坐久了会倒毛,在光线下显钝钝的颜色,很不好看。尤其是磨毛之后,根本不能再穿。我建议办公的女人,最好少穿丝绒。
因为着丝绒要的就是一瞬间惊为天人的刹那。刺激过多,反到不好。

另外,没有内在的女人穿了丝绒反会显出俗气。



六.化纤
石油可以制衣,可恐怕没有几个女人愿意自己的衣服是石油做出来的。
十八九岁的时候不懂衣服的质地,更不懂男人。挑的衣服都是色泽鲜艳,样式独特,价格便宜。
化纤的衣服只能穿一季甚至是一次。

母亲喜欢带打火机去买衣服,为的就是辨别化纤。点起火烧边角的线,毛有浅淡的蛋白臭味,余尽用手一搓成回灰,这就是“真料不怕火烧”。人也是一样,所谓“患难见真情”说的也是同一个理。
我喜欢用手去触摸布料,我能感觉到是天成还是化合。也是别人不相信,在我的手指触摸的时候,我能感受到布底的人情------棉的质朴,丝的滑爽,麻的垂硬,就是皮,不一的毛孔,轻浅的味道,柔的折痕,,,
真的就一定美丽,哪怕摸上去是痛。

象刘晓庆、杨玉莹之类的女人,再怎么折腾也只能归为化纤类的女人。因为没有内在品质的女人是算不上有特点真正美丽的女人。
假的就是假的。





每一个女人多少都有一点棉性,麻性,丝性,和毛性,只是某一点多些罢了。
在心里,我喜欢棉多一点,只因为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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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静: 我的黑人朋友沃恩

文章来源: 北美女人创作群 于 2004-05-24 10:19:20   



我的黑人朋友沃恩

                ·常 静·

  沃恩,是我的同事。他今年二十九岁,皮肤黝黑发亮,个子高得出奇,二米零二。
每次和他讲话,我都会觉得自己的脖子不够长,脚尖翘得不够高。他呢,到是很善解人意,瞧我那副费劲的样子,就会很友善地俯下头,笑眯眯地听我讲话。他个子虽高,却有一张娃娃脸,胖乎乎的,一笑,还浮现出两酒窝,很讨人喜爱。

  最初,因为年龄上的差异,我和他只是工作上的泛泛之交。然而,一个偶然的机会
,使我对他有了重新的认识。

  我们公司虽说有二百来号人,但却分散在四个不同的地点。三处在美国,一处在英
国。我们这个分公司,一共四十几个人。中国人,算上我,也才只有两个。

  一次,午饭时分,我正和另一个中国人用中文闲聊。突然从身后冒出了一句:“你
们在说什么?”我们俩不约而同地回过头,惊讶地发现,说话的竟是沃恩!他竟然会讲中文?这着实吓了我们一大跳!暗自庆幸,我们谈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家常话。

  原来,沃恩从中学起就喜欢和中国人交朋友,第一个中国朋友是香港人。他们朝夕
相处,亲如弟兄。沃恩不仅能说一口流利的中文,还与中国文化结下了不解之缘。以后,他上高中和大学,朋友中也不乏中国人。

  打那以后,我和沃恩每次见了面,都要有意无意地说上几句中文。

  一天,路过他的办公室,他对我神秘地挤了挤眼,挥了挥头,告诉我,他要给我看
一样东西。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问他东西在哪?我一边问一边四下环顾,并没有发现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只见他缓缓地撩起了左边的衣袖……哇!我看得惊呆了。他的臂上纹着醒目的中文,“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字体遒劲有力。

  看着我青年时代最欣赏的警句,竟赫然刻在一个美国黑人的臂上,这不能不使我为
之动容。我告诉他,这句话一直是我生活的动力。

  “为什么选了这句?”我问。

  “不知为什么,我就是对这句话情有独钟,觉得非常哲理。”他说。

  接着,他又诡秘地一笑,撸起了右边的衣袖,一个大大的繁体的“龙”字,跳入我
的眼帘。字体生灵活现,给人一种动态感,像是一个有生命有灵魂的尤物。

  “我更喜欢这个字体。”我说。

  “这个字是我的手迹。”他很骄傲地说。

  我十分惊愕,简直不敢相信。随之,我立刻感到一种惭愧。

  “你的字比我这个地道的中国人要好上十倍,让我无地自容啦。”

  “过奖,过奖。”他也竟象中国人似的谦虚。

  他还告诉我,他有个中国的名字:李小龙。

  看着他臂上高高隆起的方块字,我不由地产生了想摸一摸的冲动。

  “我可以摸一下吗?”我小心地问。

  “当然可以。”他答。

  我的手轻轻地沿着那一条条隆起的纹路游走,说不清楚,心里有一种庄严,一种感
动。

  “刻上去的时候疼不疼?”

  “当时年轻气盛,并没有感到痛。”他说话时眼里流露出自豪。

  后来,我们又谈起了老子、孟子和孔子,谈得非常开心。很快,我们就成了朋友。


  一天,他兴奋地告诉我,他有了个中国的女朋友,并拿照片给我看。哇!一个苗条
清秀的大连女孩。好家伙,他真是好福气。我为他高兴,塞给了他一大堆的祝福话,让他慢慢地去消化。

  沃恩喜欢吃中餐。一天中午,公司里的几个人一起去中餐馆。谈话间,他不经意地
提起,他喜欢吃三鲜馅的水饺,我暗暗记在心里。一个周末,我在厨房里忙活了几个小时,精心地包了很多的水饺。周一带给他。他万分感激地说,你真是个有心人。他吃得眉开眼笑,像个孩子似的连连用中文说,真香,真好吃。

  沃恩属兔。他的脾气秉性也很象一只乖巧的小兔子。去年回国,我特意去工艺美术
店,选了一个玉制的小兔子,送给他。沃恩乐得合不拢嘴,用他长长的手臂给了我一个大拥抱。随后,一转身,就冲出公司把小兔子挂到了他心爱的跑车里。

  我们公司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无论谁过生日,公司都要出钱买生日蛋糕,并送一张
由全公司职员签名的贺卡。我生日的那天,把一块蛋糕忙乎进肚后,对贺卡并没有太留意,随手塞进了手袋。回家后,无意中翻开,一瞧,竟被一个中国签名吸引住了,端端正正三个字:李小龙。呵呵,这个沃恩!我会意地一笑。

  沃恩做过海军,曾飘洋过海,在十几个国家留下了足迹。一次,他提起九五年在日
本海军基地发生的三个美国黑人士兵轮奸一个十二岁日本少女的事件。他说,他当时就在那个基地。他听说后,又气愤又难过。他每次走在街上,当地人都用鄙视和憎恨的目光看他,那一眼一眼,像一把把刀子剜他的心。

  是啊,人类最大的悲哀莫过于被人的曲解。

  沃恩天性善良,是个虔诚的基督徒。记得一次,我们公司的停车场,有一只无家可
归的小狗,好像还没满月。他发现后,二话没说,就抱回了家。

  因为有了沃恩这个朋友,使我以前存留的对黑人的种种偏见也逐渐消除了。我现在
可以完全站在一个黑人的角度和立场去分析和看待周围的事物。我意识到,黑人,也和白人、黄人、红人一样,应该是平等的,没有不同。如果有不同,只不过是肤色不同而已,正像这个世界上的万物是由赤橙黄绿青蓝紫组成的是同一个道理。

  有个会中文的黑人朋友感觉真好。这话我也对沃恩亲口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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