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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li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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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31 03:39:37 |显示全部楼层

玛雅: 通而不奸的艺术

文章来源: 北美女人创作群 于 2004-04-28 23:21:27   



通而不奸的艺术(之一)
玛雅


美国著名的专栏作家H L Mencken曾说过:通奸是爱情里的民主(adultery is the application of democracy in love)。他还说过这样的老实话:无论一个女人的婚姻多么美满,当一个男人希望她没结婚的时候,她都会乐疯掉。 你看这一夫一妻专制下的女人多么受压抑,多么渴望民主!

大家都知道这世界上真正濒临绝种的就是好男好女好爱情。美女帅哥,才女才男,欲仙欲死的爱情都是稀缺资源。为了大家能够保护并共享稀缺资源,我非常赞成民主的爱情、共产的爱情这样的说法。老天爷喜欢搬弄是非,好男好女从来没有在合适的机会见到面,真正见到面的时候,大家却都已经恨不相逢未嫁(娶)时。想当年,君未成名小姑未嫁,可大家错过了好山好水好风景。不过不要紧,只要懂得通奸的艺术大家都可以有个第二春。

但是要知道,通奸通得太彻底是要出问题的。远的不说,就说那贵妇人安娜·卡列尼娜吧,在当时俄国上流社会,有个把情人是最正常的事情,最名正言顺的了,调情是社交场合无伤大雅而且是一个大家都明了规则的语言游戏,人人精于此道,偏偏浪漫的安娜动了真情,不只是通了、奸了,还闹着分居离婚,连私生子都有了,这就不得了,就不见容于那个圈子了,到最后还被情人给甩了。通奸通到这个份儿上,就只有去撞火车卧轨,得个自绝于人民的下场。古今中外的道德和法律都不赞成这样彻底的通奸。 美国大多数州的法律里都有通奸罪,判得还不轻。然而在暗地里,对通而不奸,奸而无证的事情却睁一眼闭一眼。想来这样的事情,眉间心上,结过婚的人大概都明白这是想躲也躲不掉的。

通而不奸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 既然通奸是爱情中的民主, 从一而终的婚姻也太专制了,民主时代,婚姻也要民主化、婚外恋化。介于两者之间许多的灰色地带,这就是我要说的通而不奸了。 奸这个字实在不好听,但这超过热恋胜过热恋的感情能叫什么好呢?

最近有网友提出了“婚外恋怎么这么难”的社会问题。 我觉得他之所以说难是因为不懂这通奸也是门大学问,不是什么人都会奸,也奸得起的。我们这里谈的都是不触及心灵的爱情游戏,随便你怎么叫,偷情通奸也好,调情、引诱也罢,是不以离婚散伙为最终结局的轻喜剧,它是闷人的婚姻中的胡椒面,适当地撒一点,婚姻这碗隔夜的冷面条也少许有点味道。未经世事的善良人啊,要明白这花好月圆的的婚姻都是靠这种东西来维持的啊。

先跟大家讲清楚,我这篇文章不是告诉大家如何上床,上床大家都应该知道怎么上,但是上床之前的游戏规则大家却可能不太明白。 可以这样说,通奸的全部乐趣不在奸,而在于奸之前的那些曲折。 通奸的目的其实不是奸,不以上床为目的,而是沉迷于这个游戏,极力玩弄文字与言辞的艺术,极大地刺激对方的想象力, 让对方心痒难耐。 通奸的绝妙法门是要通出创意、通出思想、通出灵感的奸才叫奸。 现代社会为一切瓜田李下提供了无数的机会,但是你要是真的去奸了,那味道就变罗。

首先谈谈通奸前的准备工作。要知道不是什么人都能奸出诗意的,真正的大奸情种一定要懂色空的道理,否则这奸不过是与另一个人的下半身皮肤摩擦而已。 《说文解字》里把奸与淫当同义词解。奸淫显然是迷于外相,为色所惑,所以在根儿上就该破了对色的痴迷,做到不着尘埃,不落色相。 那么什么是色,什么是空呢?《西游记》里如来是这样说色空的:“不有中有,不无中无。不色中色,不空中空。非有为有,非无为无。非色为色,非空为空。空即是空,色即是色。色无定色,色即是空。空无定空,空即是色。知空不空,知色不色。”有的最高境界就是无,色的最高境界就是空。即使是奸了,也当没奸一样。虽然外表是奸,可是心如止水,无色无象。

通向奸的过程一定要曲折,不能太容易了,人都有个贱脾气,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从来就不珍惜。 有个老相声是这样讲的: 有个叫李员外的性好渔色,家里已经有了五房如花美眷,还嫌不够,整日流连秦楼楚馆,花街柳巷任逍遥。 五房妻妾空守闺房,烦闷得就一起合计怎样才能留住大老爷,既然老爷喜欢窑子,咱们就把这大宅子变成个妓院不就结了?于是马上就让丫鬟老妈子都穿上最性感的衣服,男仆人都扮成龟奴,李府的匾额也换成了“菊香院”,稳重端庄的元配夫人扮成鸨母,手拿小花手绢儿,脸上的胭脂两寸多厚,四位姨太太都扮成窑姐儿,等李员外一回家,众妻妾左拥右抱,还请来了歌舞班给员外唱戏,乐得员外再也不想出门了。有这么一天,是李员外的生日,员外多喝了几杯黄汤,吆喝着又要到妓馆去,吩咐小的备轿子出门。众妻妾马上搀扶着让他躺下,说这就是妓院啊,老爷不用出门了。 员外急了,说:啊,这哪儿是妓院呢,在妓院里,喝醉了酒,我躺在地上都没人理我,在这儿,我一喝高了,就马上有人给递手巾捶腿,又是醒酒汤,又是睡袍的。 妓院里哪有这么舒服的,这儿不是妓院,我要上妓院。 瞧瞧,是不是正应了那句俗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所以要奸出特色,就一定要找那难度相对比较大的对象,得不到的才最甜。

想通奸而通不成的男士经常犯的几个致命错误,第一就是在女人面前炫耀他自己多么有能耐、有本事,既是科学家又是博士,能写会算不说,还能舞文弄墨,以为女人会特崇拜他, 这偷情又不是申请工作,谁关心你是不是博士。这要做你老婆的和要做你情人的女人,想要的东西大不一样。 要做你老婆的女人想要的是你的两子:票子和房子。而要做你情人的女人,则希望从你这儿得到多一点温情, 一点soulmate的感觉。 结着婚的男人温柔是第一,会体贴人才让人忘不了,男人要学会知雄守雌,要软弱一点,体贴一点,才能博得女人的同情,这才是真功夫,大功夫。什么叫知雄守雌?说白了就是别那么大老爷们儿。要知白守黑,知荣守辱,无为也就无败,无执也就无失。

正所谓“大音希声,大象希形”。 真正会奸的人,你看不出他奸来。 这个上上之法就是要随时让自己处于流动状态,游离于色与不色、奸与不奸之间。奸心切忌明了,昭示天下,要弄得若即若离、似有还无,似是而非、若隐若现,惚兮恍兮,恍兮惚兮。如歌里写的:如梦如幻月,若即若离花,这才是奸之上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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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31 03:41:20 |显示全部楼层

江岚: 樱花雨·别绪

文章来源: 北美女人创作群 于 2004-04-27 09:13:19   



樱花雨·别绪
江岚

终于,回到有你之前的寂静

分别的那一刻,很想
很想再紧紧地抱一抱你
却怕我哽咽的酸楚与无奈
惊吓了小小的,小小的你
掉头就走的眼泪只能倒流回胸腔
渐渐,渐渐,把心淹没

终于,重寻我行我素的自由

可是樱花雨落了
潇潇地,绵绵地,粉红的声音
在天地间回响,一遍又一遍
摇啊摇, 摇啊摇
一摇摇到外婆桥
是你最喜欢的歌谣

终于,在自由的寂静中夜不能寐

想你蹒跚的步态,想你稚拙的神情
想你黑发间暖暖的乳香
想你将我的头揽在你胸前
软软的手臂,长不盈尺
想你满屋子转着唤我
眼中亮亮的依恋,澄澈如水

终于,在所有人的视线之外失去控制

心在咸涩的海里
与樱花雨滴落的旋律相和
愿你今夜好睡, 我的孩子
在我无法触及的距离
在海的那一端
夜夜无梦,到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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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31 03:41:50 |显示全部楼层

给所有恋爱中的女孩

文章来源: 北美女人创作群 于 2004-04-26 23:16:04   



给所有恋爱中的女孩 (ZT)
作者:Anonymous

1. 不要经常去试探男人,更不要以分手做为威胁,当你经常给他这种心理暗示,他的
潜意识就会做好分手的打算。
  
  2. 不要因为男人爱你就无限制的扩张自己的权利,不要干涉他的理想、信仰和追
求,不要自以为你比男人看的更远,他一定有些特质是你所不了解的。
  
  3. 不要经常迟到,不要以为男人爱你他就应该有无限的耐心,一个人的耐心是有
限度的,耐心消磨完了,就该消磨爱。
  
  4. 不要信奉这句话“你爱我,你就应该知道我想什么”,这完全是一句鬼话,没
有人会完全知道对方想什么。由于男人没有及时了解到你的想法,而得出男人不爱你的结
论是非常愚蠢的。
  
  5. 不要经常叫男人陪你逛街,没有几个男人真正的喜欢逛街,强迫的最终结局就
是反抗。
  
  6. 男人在热恋时为女孩子做的事情,不要指望他在以后的生活中一直持续下去,
聪明的女孩子通常都会打五折。
  
  7. 不要因为他是你最亲近的人,就可以向他倾诉一切,你的不幸、痛苦、委屈和
牢骚都给他,将他做一个出气口,男人不是废品收购站,当他确认他无法改变你的时候,
他就只有逃离。
  
  8. 不要去试图改变男人,不要想着他会在你的调教下成为你理想中优秀的男人,
去适应他比要改变他来的明智。
  
  9. 不要对自己的魅力过分自信,没有几个男人会永久的承受出尔反尔,没有几个
男人可以招之即来挥之即去,除非,这个男人爱你别有动机。
  
  10. 不要抓住男人的一次错误不放,并在每次争吵时喋喋不休的引用,没有任何
一个男人喜欢这样的女人。
  
  11. 不要用这样的思路来指导你们的爱情——在男人的言行中寻找他不爱你的证
据。男人不能每时每刻将精力放在女人身上,他不可能注意到女人的每次暗示和不快。当
你用放大镜来寻找灰尘的时候,总会找的到,这样做,只是在指导男人,告诉他如何不爱
你。
  
  12. 男人在思考的时候,尽量不要打扰他,他有时也需要独处的快乐,那并不证
明他不爱你。
  
  13. 男人和你再亲密,也不要随便伤害他的自尊,不论是在别人面前还是独处,
伤害就是伤害,不论他是否爱你。
  
  14. 不要为男人过去的感情吃醋,也不要强迫男人告诉你,你比他以前任何一个
女友都好,事实就是事实,如果他违心的说你好,他反而会记住另一个事实。
  
  15. 不要把自己的男人和别的男人比较,不要说他不如别人浪漫、不如别人体贴
,每一个人都是特殊的,爱的方式也不同,经常这样说会使爱成为一种心理负担。
  
  16. 永远在男人面前保持一点神秘感,不要将自己的一切都百分之百的袒露给男
人,一个人吃的太饱是会厌恨食物的,而不会感激。
  
  17. 不要指望用性来获得男人,这是捕获男人最不牢靠的方式,因为爱情与肉体
无关。
  
  18. 爱情是一个磁场,而不是一个绳子,捆着他,不如吸引他。一个绳子会让男
人有挣脱的欲望,而一个磁场却能给男人自由的假相,和一个永恒的诱惑。
  
  19. 不要指望一个男人无条件、象个奴隶一样的爱上你(那样的男人也不值得去
爱)。你要在爱情中充当一个至高无上的女皇,最终你会发现,你将跌的很惨。
  
  20. 请衡量一下,如果你们的爱情是你享受了更多的权利,而对方要尽更多的义
务,那你就要试着改变,爱情也适合经济学的规律,形成互赢的局面才会持久。
  
  
  以上这二十条献给所有正在热恋的女子,听起来或许不顺耳,但却很真实,当你们真
正理解它们,你们就懂的如何去爱一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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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31 03:42:26 |显示全部楼层

小微: 想起母亲

文章来源: 北美女人创作群 于 2004-04-25 22:10:55   



想起母亲
 ·小 微·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这是我在中学作文课里写《我的母亲》时引用的一首孟郊的诗。这么多年过去了,早已不记得那篇作文里写了什么,可这首诗一直没忘!当年朗读那篇作文,尤其读到这首诗时那副摇头换脑,得意洋洋的样子,仿佛就在昨天!那时的我其实远远不懂这诗意的深邃和母爱的博大。而今,我已成为一双儿女的母亲,其间经历了上学工作,结婚生子,留学他乡,定居异地。曲指算来我与母亲聚少离多,可母爱却从来没有离开过我了。它总是在我最困难最需要的时候为我拨开云雾撑起一片兰天!

    七九年高考前夜我紧张得无法入睡,只好爬起来问母亲:“万一考不上怎么办?”母亲的态度很坚决,“没有万一,你一定能考上!放心地去睡吧。” 那夜,枕着从母亲而来的信心我睡得真香!

    考上大学,也许是多少年到现在,我最让母亲高兴的事了。尤其是在刚刚结束了十年动乱,象许多普通的中国家庭一样,我们家也经历了太多的磨难,我们已经久违了这样的喜事,用母亲的话说,甚至比她自己当年考上大学还高兴!我感谢母亲,虽然她平日工作繁忙,很少过问我的学习和生活,可她知道在什么时候,用什么钥匙开启我的心门,放进我所需要的东西!

    九一年我随丈夫留学日本,次年儿子出生。我面临在家照看孩子或是入学深造的选择。从感情上讲孩子太小需要我照顾,可理智又告诉我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可我离开学校多年,现在来重拾专业,加之日语基础也不好,要通过入学考试谈何容易。我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这时母亲的一页短信帮我迈出了人生道路上重要的一步!她在信中说:“人生苦短!这也许是你最后一次重返校园的机会。你知道错失机会的代价是什么吗?一步错,步步错!孩子的事你放心,就交给我吧……。”母亲真有远见!她的话给了我很大的激励,让我看清了自己该走的路!于是儿子三个多月就被送到母亲那儿,我则开始了艰苦漫长的留学生活。那时我父母都还没退休,尤其母亲,白天忙完工作,晚上还得带孩子,为了让我安心学习,母亲总是报喜不报忧。我后来才知道,孩子三岁以前体弱多病,母亲为了照顾好他不知受了多少苦,操了多少心,在医院急诊室里度过了多少不眠之夜。孩子再回到我身边时已经三岁半了。我感谢母亲!没有她的鼓励和支持,我不可能赶上这趟留学的末班车!

    九八年我们移居美国,九九年一月女儿出生。按原计划我需要在九九年二月底回日本进行博士论文答辩,可孩子那么小我怎么走得开。我又一次面临着放弃学位或是申请延期答辩。母亲知道情形后提出了大胆的方案,她让我作好按时回去答辩的准备,届时她争取申请来美为我照看女儿。那时,母亲刚刚度过了退休后的不适应期,在老年体协的网球队找到了生活的乐趣,有了一帮志同道合的球友,日子过得充实愉快,我怎么忍心让她离开自己熟悉喜爱的环境,到陌生的国度再帮我看孩子呢?何况签证也不容易。环顾周围的朋友,几乎家家都有父母来美被拒签的记录,再看从成都领事馆签出的人更是廖廖无几。可母亲不信这个“邪”。坚持要去试一试。在成都领事馆,当签证官问你准备在美国呆多久时,母亲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告诉他说:“我在中国有儿子,孙子,有自己的房子,我虽然退休了,我每天都和朋友们一起锻炼娱乐,日子过得很舒畅。要不是因为女儿有困难,请我去我还不一定去呢!”。也许是为母亲的不卑不亢和她对儿女的一片深情所感动,签证官当即给了我父母半年的签证。于是,孩子四十天时有母亲帮忙照看,我才能按时回去,完成了论文答辩,为我六年的留学生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我感谢母亲!她不仅生育了我,教给了我诸多做人的道理,而且在我人生的每一个台阶,母亲好像早就等在那里,时刻准备着扶我一把。我真幸运有这样一位母亲!不可想像没有她的陪伴,我怎能走过这一路坎坷!

    每每想起母亲,心中总是泛起阵阵甜蜜,耳旁不由得回响起去年母亲节在孩子们的中文学校听到的这首献给母亲的歌:

    “胸前佩上一朵康乃馨,
    想起慈爱的母亲,她抚养我们儿女,
    付出多少辛劳,,她脸上加添皱纹,
    头上多少白发。
    她甘愿为我们付出全部心血,
    母亲一生尝尽辛酸,为谁操心,
    啊,母亲您的慈爱永世无尽!”

    祝天下所有的母亲健康,喜乐!愿天下所有的儿女常常想起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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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网上文摘.请作者通过E-mail联系 bmnr@dreamschool.com . 谢谢!

北美女人创作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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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雅: 后网恋 网恋后

文章来源: 北美女人创作群 于 2004-04-28 23:22:28   



后网恋 网恋后
玛雅

自从痞子菜完成网上第一次亲密接触后,爱情就已经渐入后网恋时代。 酷生代们一脸坏笑敲着键盘解构经典爱情故事,用@$&:)玩世不恭地瓦解着爱情神圣的庙宇,于是在网上经常看到“破碎是爱情最美的样子。”

虚拟的空间如混沌的太初,IT酷词酷语正悄悄篡改所有经典概念的内涵,本体、客体、真实、幻觉都在网名背后被颠覆了。 电影《爱你在心眼难开》 (Something's Gotta Give)里, 就连银发族的Jack Nicholson 与Diane Keaton都用伊妹儿打情骂俏谈黄昏恋哩。后网恋时代的情爱英雄不再是指天划地发誓永远不离不弃的骑士与美女,酷哥辣妹取而代之占领了流行频道的各个角落。情爱幻变成浅色唇膏,轻描淡写装点唇色,怎么也不允许自己吃到嘴里,更不可能咽下肚去。

网恋时代的大侠取一个老酷的网名,戴好面具,把心放冰箱冷藏,以甜言蜜语为刀枪,按下字母键,驰骋网上,专门捕获网上菜鸟冤大头。网恋的战略胜利目标就是在对方陷入惶惑之际,快手抢夺抛弃优先权。

大爷扮小子,老太装嫩,情种扮怨妇,字母与字母交合,通过cable完成网上结婚生子的艰巨任务。网上情种们一上网就心太软,一下网就变成了身太软。 爱情银行完全破产,以前的资产变成了负债,调侃与扮酷替代了眼泪和殉情,纯洁成为稀缺资源。中老年网虫老当益壮,也跑步进入后网恋时代,上网走私爱情。传统婚姻早已被谴责成限制人性的中世纪基督教,一纸婚书不再能买断承诺。无所谓忠诚,也就无所谓背叛,黑社会般的传统婚姻模式面临土崩瓦解。

仅限于打情骂俏的网恋在酷生代人那里渐渐成为过去,“后网恋”大侠们已经开始在网络上搞虚拟性爱(cybersex),光天化日之下让快感随网络的运河顺流直下。不用担心绝经期和前列腺,也不需要伟哥润滑剂, 虚拟空间的性爱很orgy,很速配,很快餐。无数多的机会可以任意交换性伴侣,调情与调侃并进,原创爱情语录和语言游戏;男变女,女装男,雌雄同体,连变性手术都免了。实效,快速,方便,随便上哪个BBS,你都能轻易找到寂寞少妇、“孤独不败”,哀怨地恭候网恋杀手进入聊天室。明知道虚拟爱情很脆弱,他们却还在期待无望爱情的拯救,灰色得荒凉。

后网恋时代,辨别真情假意实属多此一举,解构后了的爱情似乎纯精神成分多了不少,不用问对方真实的理想、职业、财产,年龄,更无需知道对方婚姻状况,谁也不是谁的唯一,谁离开谁都不会死去。 除了时间,谁也不可能为谁放弃什么,耗在网上的时间静静流过,却绝对没有永远。后网恋充满了灰色、黑色的爱情幽默故事。后网恋时代让人眼花缭乱,不知取舍,50多岁的老网虫也会扮出一副顽皮嘴脸。

后网恋时代就是要彻底颠覆真实与虚幻,患网恋相思症的人都不想留下任何印记,正所谓网恋无痕。没有必要问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一切的时间与承诺都是相对的,一切价值体系都在快速地向后退去。网恋后的心情就是: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更真。真不真来假不假、哪个多来哪个少?可哪里还有什么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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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5 07:30:39 |显示全部楼层

给老玛丽的一张支票

春草


  
那是我刚到美国不久, 一个周末的黄昏, 天快黑了, 我和先生正在厨房里做晚饭. 听见有人咚咚地敲隔壁邻居的门, 也模糊听见说话的声音. 我们没有太留意. 过了一阵子, 有人来敲我们的门. 先生和我对视了一眼, 走过去开了房门. 一个身材瘦小, 佝偻着腰的老太太站在门口. 看见我们, 她便自动说道:” 我住在你们家的斜对面.” 她朝我指指对门那幢桔黄色的房子. “我想请你们帮我一个忙, 好吗?”
  我一向认为自己是富于同情心的, 尤其是对风烛残年的老人. 于是我立刻问她:”有什么可以帮到你?” 她说:”我一个人住. 前阵子生病去了疗养院, 昨天刚回来. 可我忘记了一些东西在那里.” 她顿一顿, 看看我们的表情. 接着说:” 我想麻烦你们送我去一趟疗养院, 把东西拿回来, 好吗?”
   “喔, 这样啊. “ 我一时间拿不定主意. 那时我还不会开车, 对方向一窍不通. 再说天快黑了. 我们又正准备吃饭. 于是我把眼光望向先生, 发现他也正拿一双眼睛盯着我.
  老太太看见我们迟疑的态度, 马上说:” 帮帮我吧, 只要你们肯去, 我愿意付五十块钱给你们.”
  她这样一说, 我们真是有些不好意思了, 也许她真有很要紧的东西拉在那里了. 当然, 我们也从没想过要收她的钱. 于是我说:” 好吧”, 把正炒着的菜关了火, 拿了一件衣服, 和先生一起, 跟着老太太匆匆地出了门.
  上了车, 老太太自我介绍说, 她叫玛丽, 七十岁. 年轻的时候从爱尔兰移民过来. 老公早过世了. 她没有改嫁, 自个儿养大了五个子女, 现在他们都已长大成人, 不在身边了. 逢着什么感恩节 , 圣诞节之类的回来看她一下, 顺便吃吃她烤的火鸡. 她太老, 早不能开车了. 平时都是自己走路去买菜, 推着购物车回来. 偶尔一个人呆得厌烦, 也出去WINDOW SHOPPING 一下, 打发一下太多的时间.
   “他们让你一个人住放心吗?” 我问. 想起她一家家地敲门找人.
   “我能走能做, 一个人住得好好的, 有什么不放心?” 老玛丽好像不太喜欢我这样说, 尖着嗓音回我, 于是我只好闭嘴.
  开了一阵子, 觉得有些不太对劲. 她说很容易找, 顶多二十分钟就到的. 可是走了半个多小时, 完全没有看见她说的那条街. 这时候天已经全黑了, 路牌很难找, 特别是对我们这种刚到美国的人. 突然想起来她是不开车的. 她只记得大概是在哪里, 怎么走可能她自己也不清楚吧.
   “你真的知道怎么去那里吗, 玛丽?” 我有些按捺不住地问.
   “当然啦. 我记得很清楚的. 过一会儿就到啦. ” 她很坚决地说.
  听见她这么肯定的答复, 我们只好又闭嘴. 任她指挥我先生一会儿东, 一会儿西的乱转. 我们都不发言, 但却一肚子的狐疑, 该不是逗我们玩儿吧. 或者她是骗子, 抢匪? 都不太象. 可是这样满无目的地要到什么时候为止啊?
  兜了一个多钟头, 先生终于忍不住了. 他对玛丽说:” 用我们的手机给疗养院打个电话, 问一下路, 好吗?”
  大概玛丽对自己的记性也失去了信心. 她点点头, 说:”打吧. “
  我大喜过望, 立刻帮她接通了电话, 她很快地打完电话, 高兴地说:” 我知道了, 走吧. “
  可是按她的路线开了一阵, 还是没有看到她说的那条街.
  我又把电话给她, 这下她也搞不清楚我们在哪里了, 呀呀讲了半天也说不清楚. 先生干脆把车停在路边, 下车去找路牌. 我这边把电话从她手里拿过来, 跟那边的人讲起来.
  我说:” 这位老太太记性不太好, 她不知道怎么样去你们那里.”
  玛丽立刻在后座上嚷起来: “ 我怎么不知道, 我的记性是很好的, 一下子忘记罢了.”
  我不理她, 继续跟那边问路. 二十分钟后, 我们终于到了那个养老院. 原来她只是忘记了一些衣物在那里. 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如此劳人劳己.
  回来的路上, 玛丽一直对我们表示她的歉意. 这一趟原本一个小时可以完成的任务, 花了我们四个小时, 到家都十点多了. 玛丽坚持要把那张五十元的支票给我们. 她说:” 收下吧. 我敲了四家门, 你们是唯一肯帮我的邻居. 在美国是没有免费午餐的”
  我到今天也不能说清, 我们是不是该收那张支票.
  过了几天, 我又看到了坐在门口晒太阳读书的玛丽. 她看见我, 挥挥手让我过去. 她居然在读<<圣经>>. 我们谈起上帝. 想不到老玛丽对人生的看法如此豁达. 她坦诚地过着每一天, 每天都比前一天更接近上帝. 死亡对她来说, 只是另一种人生的起点罢了. 我很佩服她面对即将来临的死亡那种无所畏惧的态度.
  玛丽起身, 想给我泡杯茶喝. 我这才注意到她用一个WALKER在帮助走路, 她说这两天关节痛得厉害. 玛丽的房子有两层楼, 上下四间卧房, 非常宽敞舒适, 她说房子是从大儿子手上买来的, 她自己没有什么退休金, 为了付按揭, 她把四间房都租出去了, 自己住在客厅里. 果然, 客厅里有一张茶渍斑斑的日式沙发, 白天, 她坐在沙发上向上帝献上她的虔诚, 晚上, 她便睡在这沙发上. 泡茶的时候, 玛丽打开冰箱, 拿出半包陈旧得快要流水的面包和变了颜色的火腿, 涂上渗水的果酱请我吃. 我找了一个理由, 赶快逃了出来.
  玛丽不知道, 我内心的愧疚感就是在那一刻开始一点点长出来的.
  这以后, 又碰到过她几次. 她推着WALKER 上街, 一步步地挪, 但她总是打扮得很夸张. 粉红的套装, 红色的帽子, 还涂了大红的唇膏. 像冬天的荆棘里燃烧着的一团火. 看见我, 她总是很热烈地跟我打招呼. 有次放学回来, 看见她门口停了很多警车, 911的救护车也在那里. 我问看热闹的邻居. 他们说玛丽在家里跌了一跤爬不起来, 好在被到她家来做清洁的钟点工碰上了, 于是帮她报了警. 玛丽被抬上了担架送去了医院. 两天后看她没什么大碍了, 又把她送了回来.
  这期间, 除了房客, 没有看到她的什么家人进出, 也许是太忙, 脱不得身吧.
  一直想请玛丽到我家来吃顿饭. 记得她曾说过喜欢中国食物, 那么, 她一定会喜欢吃我为她而做的蛋炒饭, 柠檬鸡和干煸四季豆吧. 可惜不久后, 我们就搬了家. 那顿没请的饭, 一直在我心里耿耿于怀.
  有趣的是, 两年后, 我又搬回了原来的房子, 回来的那天, 看到玛丽的房子, 心里一阵欢喜, 我们又是邻居了.
  第二天, 我拿着一张五十元的支票和一把刚在我家门口摘下来的玫瑰, 走到玛丽的房前. 两年不见, 她又该老得多了.
  门开了, 一个陌生的男人站在门口. 我问:” 请问玛丽在家吗?”
   “玛丽?” 那男人有些失望我的花不是冲他而来的. 他说:” 她不在了, 这房子是我半年前买下来的. “
   “喔?” 我吃了一惊, “卖了, 她为什么卖房子?”
   “她付不起按揭啊, 结果房子被法院没收, 拍卖, 我就把它买了.” 那男人有些得意地说, 显然, 这笔交易不错. 然后他又说:” 再说, 她也太老了.” 他弯下腰, 做出很辛苦的样子.
   “那么, 玛丽在哪里?” 我急着问.
   “不知道.” 他摇摇头, “可能是养老院吧, 我不太清楚. “ 他急着关门. 末了, 他又说了一句:”她的情况很不妙, 那是半年以前.”
  我听出他话里的意思. 闷闷地走回来. 把那张支票保存在箱子里.
我告诉自己不要再为她担心, 如果她尚在人世, 至少有人会照顾她的起居. 如果她已经离开了我们, 我相信, 她一定是和她的上帝一起, 在天堂里.
可是, 我的眼泪还是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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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5 07:35:33 |显示全部楼层

腊梅往事

春草


  在我的心上,开着两枝腊梅。虽时光愈来愈久远,但香气弥久不散。每逢心静的时候,花的幽香就会从心湖里渐渐浸上来,我便深深地沉醉于那馨香。一时仿佛倘佯在时间的河流里,融化在记忆的怀抱而不知身在何处了。




  那是高中的时候,冬季的夜晚,我们一帮住校女生刚下了晚自习,嘻嘻哈哈地往寝室走。路过办公楼前的花圃时,忽然一阵暗香袭来,我们都止住了脚步。原来是花圃里的腊梅开了,淡黄晶莹的花瓣,映着天上的明月,衬着幽暗的夜色,一缕缕地吐着清香。我们都震慑于它圣洁的美。半晌,一个女孩儿发话说:“我们摘些花回去放在床头吧,香呢!”那时我们还不懂得真正去爱惜我们心爱的东西。只知道自己喜欢的, 便想占为己有,于是纷纷说好。几个女生七手八脚地,把些玲珑剔透的花瓣往衣兜里塞。正忙碌着,背后手电光一闪,只听得有人断喝一声:“站住,抓偷花贼!”我们顿时愣住了.呆了一呆,随即不约而同地拔足狂奔,惊慌中,还不忘相互知会:“跑到大操场的女厕里,他绝不敢进来。”一个女孩儿的辫子跑散了,一只鞋也不知道遗失在哪里. 可她顾不上这些,瘸着一只脚, 披头散发地紧跟着我们。
  这时如果碰巧有什么人出来散步,一定会看到一幅奇异的景象:一群小女生,不知道受了什么惊吓,慌慌张张地在深夜的校园里狂奔。好容易跑到女厕门口,看看背后无人追来 -或许根本就没人追,总算放下心来。大家互看一眼,忍不住哈哈狂笑。因为我们当时的形象,非“面无人色,气喘如牛”不能形容。这时终于想起了我们的梅花,但翻遍了衣兜,也找不出一朵来,早不知散落在哪里了。一个女孩得意地伸出手来,原来她手里还紧紧地攥着两朵花瓣!可惜业经她手心香汗的浸润和慌张时使的暗劲,花瓣早就又皱又软,可以提炼香精了!她悻悻地把花扔到地上, 不服气似的, 又踩上两脚. 五百米冲刺结束后, 我们精疲力竭地回到寝室,一面为自己方才的灵敏反应而窃喜, 一面在心里大骂那个该死的男生。以后再见到腊梅,只敢远远地观看,恐走得太近,受不住它香气的勾引,故伎重演,令我们小小的心灵无法承受。




  那年我读大三,新年前的夜晚。宿舍的女孩们都在镜子前忙碌,有的预备参加化妆舞会,有的将要和爱人一起, 静静聆听新年钟声的敲响, 然后深深一吻。对情人们来说, 这是非比寻常的一个夜晚. 被爱人环拥在怀里, 向着寒冷灿烂的星夜许下彼此心愿, 新的一年来得多么温暖而容易啊.
  女孩子们象欢快的燕子一样, 一只只地被男朋友们领走了. 宿舍里, 只剩下我一人, 呆呆坐在一隅,面子似地摊着本书,不知所云地读着。他答应我今夜会来的,尽管我们有些争吵,有些误解,新年总是要在一起过的。可到现在,他仍然杳无音信。等待本来就是漫长的,今晚更是加倍地使人煎熬。墙上的钟嗒嗒地走着,时针渐渐地逼近十二点, 我的心情也降到零点。就在此时,墙上的对讲机终于出声了:“xxx,有人找。”我三步两脚地冲到楼下。是他,正是他,他立在一部单车旁,头发被风吹得直了起来, 鼻子也是红的. 而他的手里, 却擎着一枝华光璀璨,芬芳扑鼻的腊梅. 他微笑着把花递给我说:“新年快乐!”. 原来是他妹妹出车祸受了伤,被他送去了医院. 但为了我们的约定,他匆匆赶来打声招呼,路上碰巧遇着卖梅花的。这会子还赶着送洗漱用品去医院呢。“对不起,让你失望了。”他充满歉意地说。我温柔一笑:“去吧,我不怪你。” 他上车, 我望着他, 一路消失在午夜的冷风里.
  我捧着那枝梅花, 在女孩们艳羡的目光里上了楼。我把它插在盛满了清水的瓶子里,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它。爱有时不可言传,一枝腊梅,胜过了千言万语。在我的微笑里, 新年悄然来临.
  不久,我们就分了手。接下来是寒假,因为假期太短,我没有回家,空荡荡的寝室里,就只有我和梅花朝夕相伴。我仍然每日为它换水, 尽管送花的那个人已不在身边. 失恋是痛苦的,但我并不绝望,每次看到梅花,就想起他深夜骑着车匆匆往回赶,停车买花的情景。相爱一生一世太难,有那么一刻真心相对,也不枉了这枝美丽脱俗的腊梅。病人最怕冬天, 对失恋的人来说,一年四季都无异于严冬。而在心灵的冬季,我有过一枝腊梅. 它温暖了我整个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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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5 07:37:29 |显示全部楼层

农夫市场和流浪艺人

春草



  星期天的早晨, 顶悠闲的一段时光. 带一点对刚刚过去的周六的怅惘, 带一点残梦未醒的沉醉, 也带点对新一天的期望.
  吃过了早餐, 我们便开车往农夫市场去. 上午十点钟的太阳晒在车窗上, 鸟们在路边的一棵棵树上大声地交谈, 吵架. 风微微地吹着树叶, 树叶发出陶醉般的唔唔声响. 又是一个阳光灿烂的礼拜天的早晨.
  农夫市场已经开市了. 所谓的农夫市场, 就是每逢礼拜天, 住在附近的农夫把他们地里或是果园子里刚刚出产的瓜果菜蔬拉到小镇的市中心来卖. 卖东西的人, 通常都开一辆货车或拖车, 到了中心广场, 将拖车停在身后, 面前支一小摊, 货物堆在上面, 生意就可以开张了. 所卖的花果菜蔬, 海鲜鸡蛋在食品超市里也是寻得着的. 可是, 那黄澄澄的加州甜橙是刚刚从果园子里摘下来的, 每颗橙上衬几片绿蜡一般的叶子. 碧绿的油菜苔还带着早晨的露珠, 苔尖上几株嫩黄的油菜花. 让你不由得想起炒熟后, 把它塞进嘴里的那股子清甜. 加上太阳这么好, 微风又只是吹着. 因此, 农夫市场总是挤满了人. 在这里逛了一阵后, 大家提着新鲜菜蔬回家整治午饭, 吃进肚子里的, 仿佛也是阳光与空气哩.
  一会儿功夫, 老公的手上便多了一袋甜橙, 两把大蒜, 外加一束金黄的雏菊. 我买了一袋玉米花, 东抓一把地里刚挖出来的落花生, 西尝一口蜂房里才酿出来的蜂蜜. 正在不亦乐乎地大祭我的五官庙之际, 闻得市场西边有乐声传来, 今天又不知是哪个流浪艺人在表演. 因为这里的人气, 时常有些出不了名的音乐家来这里唱唱歌, 弹弹吉他, 混些小费的. 怀抱了各种心情的人们纷纷解囊, 所以向来他们的生意倒还不错.
  随着乐声走近了, 只见一个印地安人席地而坐. 他穿一件灰扑扑的长衣, 衣服跟他暗黄的肤色混为一体, 衬着轮廓分明的五官, 使他看起来像南美高原上一尊历经了风吹雨淋的雕像. 他的怀里抱一把吉他, 地上放着的排萧正对着他的嘴, 一个麦克风使他的音乐可以传得远些. 右边的地上摆着几盘他的CD. 想来是花了他不少钱灌制的.
  他专心地, 表情木然地弹着吉它, 对向铁罐子里扔小费的人不理不睬. 不听音乐, 你很难把这样一个外表灰暗的人和艺术这类东西联系在一起. 他的吉他声在柔美浪漫里带些忧伤, 好像凉风吹过晴朗的海面, 或是夏天的阵雨后, 玫瑰花瓣上残留的雨滴. 周围听的人似乎都有所感动, 在阳光下凝固了一张张的笑脸. 一会儿他吹起排萧来, 那高亢悠扬而起伏跌宕的音乐象一只天使的手, 它轻轻托着我, 飞过崇山峻岭, 飞到了安弟斯高原, 那辽阔的天与地, 云一般的羊驼, 还有那些被风霜吹黑了脸的印地安牧人. 天快黑了, 他们赶着羊驼欲回家去, 山间的石头小屋里, 分明已飘出了烤马铃薯的清香. 他们的周围是淡紫色的大山大谷, 暮色里, 他们的身影格外孤单渺小, 只有一曲排萧在山谷里低低回荡…..
  那音乐里, 分明是对故乡无尽的热爱和不能归去的惆怅. 身在异乡为异客, 面临着生存和发展的双重挑战, 只有心爱的音乐, 才能让他暂时忘却人在它乡的烦恼, 才能在片刻间体会到和故乡那种鱼不离水的亲情. 此刻的他望着远方忘情地吹着, 目光极为遥远深邃, 我想, 他的神思一定在故土上, 在享受着回到故乡的无尽喜悦.
  我肃然起敬, 不敢再轻视这些衣着邋遢到处卖唱的流浪艺人了. 我知道, 在他们面对现实的无奈下, 都有海一样的深情, 都有儿童一般柔软脆弱的心.
  天很蓝, 风很轻, 我闭上眼睛, 让那音乐一路弥漫到我的心灵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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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5 07:38:09 |显示全部楼层

国旗,可乐和厕所

文章来源: 拙心 于 2004-06-12 07:56:37   



国旗,可乐和厕所

拙心

一.关于国旗

从小学,中学一直到工作,每天早上,学校都有升旗仪式,红旗飘飘伴我度过半生。我打心眼里爱国,小学还写过一篇红旗被雨打湿了,偶舍身掩护红旗的作文,被老师表扬。
“我们今天幸福的生活是革命烈士用鲜血换来的,红旗是烈士鲜血染红的,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这话,我的耳朵都听出老茧了,可想一想,心里头特亲切。
我爱国旗,我爱祖国,谁让我的血和红旗一样红?

在美国,到处都能看到星条旗。
头巾,T恤,衬衫,裤叉。。。蛋糕,糖果。。。耳环,项链,手链,。。。
有回在马路上散步,一辆旧汽车被刷成美国国旗的图形,忽的从我身边一溜而过,吓我一大跳,还以为FBI 执行公务。
有次看游行,美国小孩在自己的脸上画星条旗,额头上是蓝星星,脸上是一条条白红相间的横条。。。如果是晚上咋一看,还真要被下一跳。
带孩子到MALL去玩,回家的时候看到孩子手上被贴了美国国旗的黏纸。。。
把我烦给的,真想问:“美国国旗,你有完没完?”
没办法,从小在五星红旗下长大,对美国国旗没感情。

独立日一到,每家每户门前星旗飘扬。
有把旗插在门前,有把旗悬在门廊,有顶在屋顶的。。。
大到可以当裙子穿,小到巴掌大的旗贴在玻璃窗上就好象天空的星斗,还有不大不小的就插在楼梯的扶手上。。。
谁说美国人不爱国?看看美国国旗无处不在你就知道,美国就在美国人心中。
昨天看里根过世的新闻,他的坟前插满星旗,心里头一酸。把国旗插在坟头不是每个人能有的荣誉!

美国人似乎把国旗看得神圣却又平常。
在平常的每一点生活中,都有国旗的影子。蛋糕可以绘成国旗图案吃到肚子里,裤衩画的是国旗穿在身上,拖鞋上也是国旗踩在脚下。。。可以吃可以穿也可以踩。。。
国旗-----可以神圣,也可以世俗;可以崇敬,也可以笑骂。。。


中国人把国旗看得神圣并高于一切。
老山英雄把国旗插在山头,硝烟弥漫的战场,五星红旗飘飘。。。
天安门前,红旗飘扬,仪仗队军人的脊梁总是挺直。
国庆的游行,军人迈步,四人扯旗的英姿。。。
教室的黑板上,“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语标的当中就夹着红旗图案的玻璃板。
。。。
抬头看五星红旗,心里头总是澎湃激动,无法平静的。

美国人对国旗可以轻松。中国人对国旗,无法轻松。



二,关于公厕

美国公厕绝对装备齐全,从擦屁股的纸到擦手的纸,从洗手的液到烘手的机,连给婴儿换尿布的塑料平板小床都有。。。
最好笑的是,丈夫带我到他公司去,一定要我参观厕所。原因是想让我看从来都没有看到过的专利-----垫在马桶上的一次性薄纸。
美国人对能源绝对浪费也反映在厕所的装备上。

中国公用厕所一般是蹲位,进厕所是两排,抬头是两大水箱,手纸自带,有时内急顾不上 就撕张报纸用。我记的我小时候,父亲总是带两样东西进厕所,一样是《故事会》,还有就是《参考消息》。据说,《参考消息》的纸张柔软擦屁股特好。
中国的公用厕所从来的不会有手纸之类的福利,如果有也估计被牵手走了。

美国厕所不收费,随便用。
中国厕所收费,而且是物价局统一标准。
记得菜场的厕所,两毛钱一次,如果要手纸大解,再加一毛。
我常想,如果遇到内急,身边又没有零钱,总不能把人给憋死吧?
还好,在中国上厕所不用信用卡付帐,否则在南京路上排队都等不上来。

就不收钱可以上厕所这一点,我觉得美国多一点人情。
当然,我不提倡废除中国公厕收钱制度。毕竟,国情不同。
再说,这也是创造就业机会,创收的途径。据说,在西郊公园厕所收钱,除去上交也能净收入上千。

我小时候在县城,每天早上农民会担着两个大粪桶到各家收农家肥。
一般给五分小,一毛的。他们沿街的叫声很好听“E----WU----”,回肠荡气呀。
听到他们的叫声,主妇们提出马桶,收了五分一毛的。有时熟了,马桶就会固定倒给XX农民。到马桶的钱,转手又拿去买菜。
这也算人生合理化的轮回流转?
橘子红了的时候,有些农民还会挑好一篮,送给这一年让自己担粪的人家。。。
想到这些,心里头有无限温情。
这一点,人和人的交流,恐怕美国人是体会不到的吧?恐怕现在的中国人,也缺少这一点。

三.关于可口可乐

先生告诉我,他读大一的时候第一次尝到可乐的味道。
同学花了五块钱买了一瓶,说是从来没吃过,大家一起尝。五块钱就一瓶,大家决定加水喝可乐,因为,十几个人不够喝。
就这样,先生第一次喝了对水的可口可乐。
把我给笑得。。。

我不爱喝可乐。渴的时候,第一口爽,第二口无味,第三口就不能喝了。
所以,在上海街头买小杯一元可乐,我从来都没有喝完。
在美国,常看到超级相扑大师各类快餐店出来,手里还捧着超级可口可乐纸杯,估计容量是我在上海喝的2。5倍。估计这一杯卡路里也要上500,不胖才怪。

有回在超市排队付帐,看到前头的大胖子买了好几打易拉罐可乐。数一数,乖乖,半打12瓶的可乐,要象先生那样对水喝要喝到什么时候?

想想,国产的正广和盐汽水为什么就做不过可口可乐?
全世界快六十亿人,如果每人消费一瓶盐汽水,可以赚多少外汇?
希望在美国的超市,能看到美国人喝中国的盐汽水。然后,我就为正光和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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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5 07:38:36 |显示全部楼层

女人(四)

文章来源: 拙心 于 2004-06-12 07:53:18   



女人(四)


拙心

有两种极至女人,烟花和灯火。
一种炙热的将最绚烂的美丽在瞬间释放,除了回忆的灰,不留一点痕迹。
一种温柔的将最平淡的光芒分分秒秒的散开,心里是永远的温暖和不灭的希望。
你想做那一种?

一.烟花

十八岁的时候,我想做烟花。
你看烟花多美丽-----瞬间,升腾,天空,火树烟花,绚烂极至。
只求曾经拥有,不求天长地久。
女人的生命如果可以象烟花般绚烂,那样的爱情只有刻骨绝没有遗忘。
生命可以短暂,但不能不美丽。

“一起去看烟花,好不好?
坐在你的脚踏车后头,抓住你的衣角,让青春吹动我的长发,看岁月的故事在风里头象灰尘一样飘舞。。。
看-------烟花在一瞬间无限延展无限明媚,然后,黯然淡去----
就好象是我的生命。”
十八岁的爱情,是坐在脚踏车后头的梦噫,美丽但不深沉。
十八岁的美丽,是烟花升腾一瞬的光芒,清浅却不持久。

杜十娘的生命,
应该是从烟花中来又归烟花中去。
最后的绝望化作纵水一跃,飞溅的水花与烟花又有何异?
只是,李甲不值得爱和恨,更不值得以命相忘。
可是心里头的悲凉,如果不纵身一跳,又于谁说去?

就是这样:
烟花,可以释放生命所有的光和热,却点亮不了天空的黑暗。
天际闪亮过烟花对生命最后最美丽的依恋,然后不可挽回的泯灭。

有一种女人,为了爱情,可以在天空划过最艳荡的烟灰。为的却只是让他永远记住。可是,萧郎也许只是俗人,未必肯一起写这一传奇。萧红洒泪生死场之后,也只能泪洒人生。《胭脂扣》中的如花想找回的也只是一点薄辛,十三少已垂垂老矣。。。
烟花的美丽,多少有点悲凉。

二.灯火

烟花,刹那间的明媚是以命相许;灯火,一世的坚持也许更为不易。
天长地久,分分秒秒,灯火在风雨中坚持那一点光和热----一世的坚持真不是太容易。要多少的忍耐,理解,和宽容?

二十四岁结婚的时候,我就开始想做一盏灯。平常却又恒久。
我要做万家灯火中的那一盏灯,照亮他心里头的路。
我要在他的心里永远摇曳的亮着。他悲伤,我给安慰;他快乐,我就明媚;他 寒冷;我给他温暖。。。

奉献比索取更不容易,可奉献比索取更快乐。
平凡其实比伟大更不容易,尤其是伟大的人有一颗平常的心。
女人,也是一样的。
女人,从开始做母亲的时候变得伟大。

十七八岁,女人穿着超短裙招摇过市,耳孔上打三个洞,把星星月亮和太阳都别在耳朵上。。。这就叫时尚。。
颓废,冷酷和仇恨也可以叫做时尚。
等结婚生子过日子之后,才开始明白平常和从容。
从不理解母亲的牺牲,到自己也开始学着牺牲。从爱使小性子到宽容理解;从饭来张口到洗手做羹。。。
女人,就是这样开始灯火人生。

灯火人生,其实也很美丽,如果你懂。
一盏油灯,纳鞋绣花。捻针将灯芯一拨,闪出并蒂两多灯花。女人脸上一红,并蒂灯花---鸳鸯比翼。。
平常人家,一盏灯火,齐家合欢,一起用餐,言笑嫣嫣。。。

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说的是女人,
说的就是灯火美丽,灯火温柔,灯火欣喜,灯火人情。。。

或许,爱是烟花,情是灯火?
如果把烟花和灯火都经历的女人,应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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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5 07:39:12 |显示全部楼层

玛雅 重回亚里桑那

文章来源: 北美女人创作群 于 2004-06-10 06:57:13   



重回亚里桑那


过去的这几天我在亚里桑那州旅行。12年前的夏天,我与阿拉斯加的朋友迈科一路露营从西雅图开车到美墨边境,然后进入亚里桑那的图桑(Tucson)。在图桑小住后,沿17号公路北上Phoenix,经Flagstaff进入大峡谷。 迈科教会了我不少野外生活的常识,从搭帐篷、认路、到看星图、认识野生动植物。那一趟旅行让我对美国西部有了很好的印象。 第二个夏天,我们开着迈科老旧的丰田越野吉普车搭渡轮到Skagway然后经过险峻的白马镇, 穿越育空河谷(Yukon),进入阿拉斯加北部,进入北极圈。在Denali国家公园与美洲麋鹿和闪耀的北极星一起露宿。 从Denali出来后回到Fairbanks,我们走小路去北极村(arctic village)那是个世界闻名的地方,据称是圣诞老人居住过的。那个镇一年四季都做Santa的生意,有专门冒充Santa的专业户给全世界的小朋友回信,有专门做雪橇的,有专门做红帽子的,反正已经形成不小的流水线了,他们的邮戳最精贵,一打上北极村的邮戳,小朋友们就好像收到了从外星球的来信一样高兴。生意很好的。我们的装备不够好,危险太大,最终没有走到最北的海-北冰洋边。

那时我们有的是时间,缺的是银元。 北美大陆的壮丽让我总在心里慨叹:神佑美国!给它这样丰饶的土地!我原以为我就是要这样呆在阿拉斯加,与鲑鱼、大马哈鱼、黑熊、森林、极光、威严的雪山还有那绵绵不断的雨雪终老至死!

迈科与所有纯洁的阿拉斯加人一样,认为“down south”(指的是除了阿拉斯加与夏威夷外所有大陆上的美国各州)都是魔鬼出没的地方。 在极清洁的地方呆久了,他们甚至忍受不了西雅图的空气!他们会认为洛杉矶是天下最乱最脏交通最拥挤的地方,提起down south,他们都有一副鄙夷不信任的态度,他们认为所有从down south来的人都不可靠,不值得信任!都是些crooks,狡猾的家伙。可爱的阿拉斯加人啊,你们难道不知道阿拉斯加才是所有叛逆者的天堂吗?阿拉斯加聚集了有前科的罪犯、老嘻皮和喜爱粗旷、寒冷生活的硬汉们。我一点儿也不喜欢硬汉。 我讨厌他们身上那股乡野的烟草和野外丛林的味道。 他们一年四季穿厚重的靴子,防雨雪的暗黄色粗布外套,里面几乎不是格子绒衬衣就是套头绒衣,一年四季都是这样。这里的男人从来不用古龙水,浑身一股臭皮革或者鱼腥味。他们的眼神恶狠狠的。

原本我是热爱南方的阳光的,但我也给他们说得吓怕了,毕业后我就到我的导师推荐的波士顿去了。 他认为波士顿是美国最经典的地方,一定值得呆一段时间的。

年轮转了一个甲子,人也转了地球很多圈。今天我故地重游,沿17号公路北上经过当年曾经搭帐篷的地方,曾经戏水的小溪,曾经过的89号盘旋公路。但今天的我比以前乏味了许多,“小资”了许多,再也不想帐篷旅行了,不再向往嘻皮的流浪生活,也没有了往昔的兴致与好奇。 经过一望无际荒凉的高原,一座座大山,再也没有了当年的浪漫情怀。 大峡谷与其他一切旅游点一样到处都是轰轰响的汽车马达,到处都是游人。荒野也不再是荒野了,记载了那么多故事的从东至西的66号公路两旁、让人缅怀当年西部开发淘金历史的老旧房子也似乎没有了从前的魅力。

年轻真好,那时什么都是新鲜的。小的时候,一块水果糖就能高兴一整个下午,会为作的一个鬼脸笑半天。而现在……

年轻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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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5 07:39:46 |显示全部楼层

玛雅 美国人的防空洞

文章来源: 北美女人创作群 于 2004-06-10 06:54:15   



美国人的防空洞


这次去亚里桑那州,最有趣的是去了大峡谷岩洞( grand canyon cavern)。这个岩洞在66号公路上,离大峡谷大约3个小时的路程,是个干燥的岩洞,湿度只有6%。 全世界的岩洞里只有3%的岩洞是干燥的。

不知大家是否知道60年代古巴的猪湾导弹事件。1962年,前苏联在古巴部署装有核弹全世界的头的对陆攻击巡航导弹吓坏了美国人。 肯尼迪总统以及后来的约翰逊总统对苏联和中国正在进行的核武器试验非常恐慌。1964年10月, 中国第一颗原子弹成功爆炸,更使得全世界一下子陷入更大的核战争阴影下。 冷战中的中美苏都在进行核军备竞赛, 第三次世界大战当时似乎一触即发。 为此,中国将重大的国防工业内迁,这就是著名的“三线建设”。这次迁移决定了我们家的命运。 于是就有了“深挖洞,广积粮”的口号。 中国人在用镐头挖防空洞,与此同时,美国人也搞他们自己的防空洞。不同的是,美国人利用自然岩洞来当作临时防空洞。

大峡谷岩洞就是当年预备的一个防空洞。这个岩洞深210英尺,大约有21层楼那么高。这岩洞想必也很长,里面的空气竟然是从65英里以外的大峡谷而来,清新爽人。 但后来又发现岩洞下面还有岩洞。现在已经开发出来的就已经有四层了。 我参观的最上面的一个洞里有个很高的大厅,里面放了不少大桶。 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吗? 原来每个桶里装的都是食物和水,还有简易马桶和卫生纸。 这个岩洞当时据说最少能容纳2000人,现在肯定能容纳更多了。

1927年,一个叫Walter Peck的伐木工,无意中发现了这个岩洞,岩洞壁上闪闪烁烁的岩石让他误以为发现了金矿。他高兴疯了,贪婪得一气买下了岩洞周围方圆800公顷的土地。 然而,地质专家考察了之后,得出的报告却让Peck灰心泄气。 原来,这岩洞里除了水晶和石灰碱之外,没有什么其他的有价值的矿藏。 无奈之下,Peck想出了一个不得已的生财之道, 他决定让人只付25美分,就可以到岩洞下探险。 当时条件非常简陋,游客必须自带灯光照明,比如一盏煤油灯,还要在腰上绑一条绳子顺着木梯子才能下到洞里。 到达洞底的时候,游客要特别小心不能轻易解开绳索,因为一旦油灯灭了,他们将永远也上不来了。 1962年,这个岩洞为了战备,又开始大规模开发,并在洞的两边建了电梯。Peck破产后,其后人至今已无去向。 岩洞交由四个加州的独立投资人经营。

在洞里,考古学家近年发现了一个已经绝迹的大树猍。这是一种早在11,000年前就绝迹了的史前动物。 这个雌性大树猍有15米高,重达2000多磅,比最大的北极熊还要高大。也不知这样胖的一只大熊样的动物是如何掉到这个洞里的,是为了避难吗?

这里还找到了一个叫Bob的死猫干尸。这猫倒不是史前动物,好奇的猫Bob大约是某个挖洞工人的宠物,因为它的腿摔瘸了,眼瞎了,走不动了,就不小心掉在了这个洞里。

沙漠里的天然湖泊

在Lake Havusu City这个地方,最特别的就是在沙漠里的天然湖上突然飞来一座精致的伦敦桥,桥的结构就是仿造真正的伦敦桥建造的,周围是模仿英国都铎时代的建筑和pub。仿佛一个海市蜃楼。

这个小城虽然是个休闲旅游的地方,但是很少人知道,几乎没什么游人。旅店便宜,餐馆食物的味道也不错。那天沙漠里的温度是95华氏,但这里却只有80度。 傍晚,站在桥上,任湖上的凉风吹来,带走一天的暑气;晚风拂面,仿佛走入经典电影《魂断蓝桥》里的那一幕。有人开了敞篷车经过桥上,对我大声叫道:别跳下去!

这样美的湖水,哪里肯让尸体来污染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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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5 07:40:20 |显示全部楼层

Parrotl 我的爱情在美国

文章来源: Parrotl 于 2004-06-10 06:49:08   



我的爱情在美国

送交者:parrot1

在网上看到太多悲观的论调,有时就在想应该说说自己的故事,尽管这是一个生死离别的结局,一个让我痛惜至深,遗憾终身的结局,可至少我曾经拥有过一段让我永不言悔的爱情!终於可以平静地追忆往事了,也借此文来纪念已去世两年多的EX-LG。
五年前的四月初,我在机场兴奋地等着EX从国内来探亲,飞机还在降落,我的心却越来越紧张。已经四个月没见了,不知他怎么样了。虽然这四个月来,我已经亲身体验了文化的差异,学习和生活的压力,但这些都不算什么,最让人难受的是在异国他乡的孤独。每到这个时候,我就会拨通那个熟悉的号码,一听到EX的声音就会轻松很多。现在再也不需要褓电话粥了,EX马上就到了呀,从今天起再辛苦再累也是两人一起来承担呀!就象妈妈说的那样,我们会相依为命呀!虽然EX英文很差,也不重要呀,EX那么聪明,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他一定能赶上我的,何况我的 PH D 至少也得五年呀,虽然奖学金不多,俩人省点花也还是够的。何况这边还有免费的ESL课程,我都已经打听好了,只等他去报名了。

突然间,想起好友的提醒“你带他这样的人来美国,压力会非常非常的大,你会承受不了的。我们在美国见多了,基本上都离婚了” “我不会的,我LG很好的” 是呀,每当我想到EX,他的聪明自信和极高的悟性总是让我心动不已,EX应该是那种学历不高但综合能力极强的人。而且我已经作好了长期奋斗的准备,我们都这样年轻,身体又很健康,再苦再难我们都会挺过去的!

胡思乱想中,EX终於站在我面前,所有的思念,牵挂,忧虑和担心都烟消云散了

EX的英文真的很差,摸底考试后被分到起步班,从字母认起,平常出门和上课EX也基本听不懂,用他的话说他在美国是聋哑人。好在ESL的课都在晚上,为了帮他学,我索性陪他去上课。整个暑假里,我和EX一起骑自行车去上课(那时还没买车),一路陪下来,EX顺利通过考试,进入初级班。

开学了,我也格外忙起来。由於我的专业属於科研性质,非常不好找工作。那几年正是IT业最红火的时候,有多少中国学生改行,奋斗一到两年,拿个计算机硕士,不愁找个5,6万的工作。我也没能免俗,但在EX的不要放弃专业的建议下,我思前想后决定脚踩两条船,抽空去读个计算机的硕士,这样一来,白天在干本专业的事,晚上就奉献给编程,日子过得紧紧张张,忙忙碌碌。EX也没闲着,除了拼命学英文外,还承包了所有的家务活。EX的做饭手艺非常棒,而且是无师自通的那种,每天晚上不是我从实验室回家前给他打电话,就是他打电话催我回家吃饭,花样很多。EX还总在吃饭前把我的第二天午饭准备好,每次都把饭盒塞得满满的,生怕我吃不饱。饭后,我们就一起出去散步,由於EX白天都呆在家中,这大约一小时左右的散步被他戏称为放风。每到这个时候,我就会把学校里,实验室里的趣事说给他听,让他分享我的校园生活。就这样我们的物质生活虽然清贫,但精神生活还是满充足的。

那天我记得很清楚(十月中旬),我兴冲冲地回到家里,急着要告诉EX一个好消息,我的计算机课考了满分,教授还特地写上“欢迎你到计算机系来!”。可是家里静悄悄的没人,我出了一身冷汗,EX还不会说英文呀,他能去哪里呢? 急忙给我们最熟的中国同学家打电话,才知道EX帮忙送他太太去面试打工去了。等到晚上九点多, EX才回来,他很高兴地告诉我,那家餐馆也看上他了,要他去打杂。EX 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人,在我们中国学生的圈子里只有极少数男人是靠LP出国的,所以EX也不爱和其他人来往,除了上ESL外,其余时间都在家。我早知道EX在家里呆烦了,来美国已经半年了,整天困在家里,谁都会闷死的,更何况一个大男人呢,而且EX是那种很有朋友缘的人,在国内有很多好朋友,如今跟随我来到这陌生的国度,陪我一起奋斗,我真的不知怎样来感谢他为我作出的牺牲。现在他好歹也有机会来证明他同样是个能养家糊口的男人了,我当然没意见了,而且也会增加收入呀。但是我们还是订下了两条原则:不干全职以保证英文学习(每星期4天半);不要太累,随时辞职。从此EX开始了他第一次打工的历程。

EX在中餐馆打工后,午餐和晚餐都由餐馆负责,我开始自己做饭。原先的基础也不错,在EX的调教下,厨艺更是突飞猛进。中餐馆的老板们都非常苛刻,训人骂人是家常便饭。开始EX也抱怨过好几回,但EX的为人处事能力很强,很快在餐馆站稳了脚跟,两个月后还得到了提升。在餐馆干非常辛苦,而且也吃得不好,我除了接管所有的家务活外,每天晚上还给EX炖西洋参,让他下班回来后补充点能量。周末休息时我就抽空蒸包子,包饺子,搓元宵,炸春卷。。。换着花样准备好一周的早餐。我们的室友就曾经非常感慨:在美国就从来没见过象你们这样会吃的!其实这是我和EX的共识:在美国既然压力这么大,为什么不尽量丰富一下有限的物质生活呢?自己做的一来比餐馆的好,二来也可以节省开支呀。这只不过是个很简单的道理,在日常生活中,只要你有很好的心态,很多苦和累你都会轻易地化解!一转眼,圣诞节到了, EX又顺利地通过初级班的考试,升到中级班。我非常开心,对我而言,这是最好的圣诞礼物!当然我也有奖励他喽!EX学英文的劲头越来越大,我们的邻居给了他几盘学英文的磁带,可惜没有配套的书。EX只能听懂一小部分,非常着急。我考过托福,知道先看一遍再去听会有很大帮助。於是,在EX的请求下,我便抽空边听边输入电脑,拼了几个晚上,硬是大差不差地打印出来了。就是这样,在EX的英文学习过程中只要我能帮上忙的,我都会尽力而为!

EX除了英文不好外,他的社会阅历和生活经验都很丰富,我也非常相信他,所以在我们家EX 是领导,大事都是由他来定夺,我只负责收集资料并和外界打交道,力争把事情办成。我们俩优势互补的不错,配合也挺默契的,最经典的战例是我们第二辆车的车祸及索赔。那天傍晚EX开车去上学,在学校的停车场被另一辆车给撞了,我正在学校上课,EX打电话找不到我,只好请邻居来做翻译。当时来了一个保安员,他要求EX和对方分别写事故报告。那时的EX还无法用英文来说明整个过程,正要让邻居代写,却被那位保安员粗暴地拒绝了,硬逼着EX用中文写。等我晚上回到家得知情况后,非常气愤!我最担心EX由於英文不好而被别人欺侮。我马上拨通了那位保安员的电话,自报家门想了解一下车祸的情况,开始口气还不错喽,然后直入话题,“请问你懂中文吗?” “不懂” ;“请问你找了中文翻译吗?” “没有” ;“那么,请问你怎样来给保险公司写报告呢?怎样来判断这起事故呢?” 我的口气越来越严厉,那位保安员明显地慌了,开始向我解释到“根据规定必须由事故双方的当事人写” ,我据理力争到“我LG有权授权给代理人写!” 最后那位保安员向我说“SORRY” 并告诉我可以去警察局再写一份报告。

事故报告的问题解决后,我们开始向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那是一家很小的保险公司,在我们所在的城市还没有代理处,每次和他们联系都得打长途电话。在我和他们联系上一次之后,再也没消息了。我平常比较懒,又很忙,而且打长途电话又费时又费钱,因而也不尽心去催。等了近一个月,没有任何动静,EX直觉有问题,可能对方想尽量拖,然后不了了之!於是EX开始天天督促我打电话,开始都是留言机答话,找不到人。我只好调整战术,走上层路线,先找到一个SUPERVISOR,抱怨了一通,请他帮忙。这一招很有效,很快保险公司让我们去估价,并答应尽快给我们赔偿。可是那位办事的AGENT很不给面子,迟迟不给我们寄支票。最后我又故伎重演,请那位SUPERVISOR亲自找到他的手下,要求他们除了支付修车费用外,还得加上修车那几天的租车费用,另外我还威胁他们“如果一周之内没收到支票的话,请他们支付LATE费!” 四天之后,我们终於拿到了那笔钱!在这场较量中,如果没有EX的准确判断和不懈督促,极有可能不了了之,我们听说有其他中国同学被糊弄过。从此以后,我们也经常和新来的中国同学分享此次的经验。

已经不记得EX何时开始抱怨胃不舒服,他总说他在国内有胃溃疡,没大关系,吃点药,休息休息就好了,不用太担心。EX年轻时练过一段时间的健美,身体看起来非常的强壮,所以我们都没在意。我的两边课程也越来越重,本专业要准备QUALIFY考试,计算机课也经常要编成百上千行的大程序,两个人都忙得不行,不知不觉中,一学期又过去了,EX的ESL居然升到高级班了。EX是属於60年代初的人,学生时代的EX极其痛恨英文,也从未想过将来有一天会来到美国。所以对他这种英文几乎为零的人来说,每学期能升一级非常不容易。直到今天我都相信EX的那句话“他要比我聪明多了!” 只是他没有机会了。

暑假里,EX觉得很疲劳,有点撑不住的感觉。他自己也很奇怪,餐馆里数他最年轻,干的天数也最少,别人好像都没事似的。我一直告诫他,累了就算啦,好歹还有我嘛!EX终於下决心辞了工,餐馆老板还对他恋恋不舍呢。假期里我也没那么忙,於是就去给一个美国人做中文的TUTOR,挣点零花钱外,也再提高点口语。在家休息的EX一下选了好几门英文课,同时他也自觉地帮我分担家务活。

EX在家休息了九个月后,又被以前的餐馆老板请去帮忙,每星期干两天半。EX觉得他应该能应付得了。干了不到七个月,EX又支持不住了。这一次EX被我强行送进了医院,可惜已经太晚了,在二十天内,他永远地离开了我!在最初的日子里,我根本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整个人都木呆呆的,心疼得都没了感觉。一旦有什么消息我也总还想着要和EX分享,一转念后才意识到他已经不在了。虽然我的情况非常糟糕,但还是拒绝了老板要我休息一阵的好意,强打精神选了许多课,希望用繁重的学业来填满自己。其实上课也都在发愣,根本无法集中注意力,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期中考试,我的一门计算机课考了前所未有的差,居然低于平均分!我有了一丝的醒悟,知道自己还得活下去!好在最后两次考试都名列前茅,终於扳回来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来到加拿大,在一个新环境中继续自己的学业。时光如流水,慢慢地冲走我的悲痛,我已经可以接受EX离去的现实了,但替代的是自责,从“为什么带他来美国” 到“为什么没能早点发现他的病情” ,从“为什么让他去打工” 到“为什么上天要这样惩罚我”,总而言之,整个人很内疚很困惑,老觉得自己不是个好太太。直到一天,我的好友从硅谷给我打电话,她告诉我她读到的一篇文章,可能对我有启发。大意是这样的:有的事情是由CHANCE决定的,人所能做到的只能是面对它并接受它;有的事情则是自己的CHOICE,那么人就必须对它负责。她说你LG的去世不是你的CHOICE,而是CHANCE,你是无法负起这个责任的,你只能去接受它并把它放下。这段话彻底地惊醒了我,在随后的日子里,我越来越想开了,我知道我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对自己的CHOICE负责,我没有什么可后悔的,我的心也越来越平静。我知道是和过去说再见的时候了,我也知道将来还会有无法预测的事,但我已经具备了面对的勇气和放下的信心,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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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8 14:55:50 |显示全部楼层

夜的絮语

文章来源: 北美女人创作群 于 2004-06-07 09:27:48   




夜的絮语
江岚

那时候我们那么年轻,都还在上大学。平时完全靠通信保持联系,只有寒暑两个假期回到家乡才有机会见面。而每一个相见的夜晚,我们几乎都会去江边,在铺满鹅卵石的江岸上散步。

我们总是走得很慢很慢。有时你会要我唱歌给你听,我就边走边唱。我会唱好多好多歌呢,唱到你也熟悉的曲子,你便会吹起口哨与我相和,不时抽空吻一下我的脸颊。

“你唱得真好,”你揉着我的头发说。

我闻言便垂下头笑了。我到死也忘不了你在夜色中看我的那种目光,即使在十几年后的此刻回想起来,也依然能感到那灼灼目光的杀伤力。我想我是爱你的。有些人和我相识了很多年,彼此也算是很谈得来的朋友,可我从来没有爱过他们,只是从见到你的第一刻起就爱上了你。

唱歌告一段落之后,我们就聊天。我不懂你的汽车制造或者你不懂我的国际关系并不重要,我们可以聊很多很多别的东西,比如唐诗宋词,比如人生,比如未来。记得有一回在江边的草地上坐着,我曾告诉过你,我的理想是要当一个女大使。那晚我穿着淡黄色宽摆的裙子吧?过去我偏爱深深浅浅的黄色衣裳,我的头发很长很长,现在不一样了;那时的我很自命不凡,很聪明自许,很嚣张跋扈,现在也不一样了。你呢,你还是老样子吗?你变了没有?

我时常梦见你。最近的一次梦是彩色的,梦见和你是大学同学。每天一起去上课,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上自习。我们当年在江边憧憬了无数回的画面演绎成这个梦里的情节。

梦中的你还是当年的样子,一点都没有变。天气很冷,你到我的教室来接我,我递给你一张纸条,叫你将上面的内容抄写一遍,我隔天就要。

“我最近很忙,你要我抄这个作什么?”你问,皱着眉头。

我笑,卖了半天关子,才说: “其实,我是想……要你用毛笔抄在宣纸上。然后我拿去裱起来挂在我房间。”

“就为这个吗?”你的表情怪怪的。

“是啊,早就想要了,”我又笑。我是真的喜欢你的字,飘逸洒脱的行书或坚刚强硬的隶书,都非常漂亮。
“没问题,”你回答,接着有轻轻加上一句:“你想要的,无论是什么,全部都给你。”

我转过身,紧紧抱着你,梦里的这个拥抱非常清晰,非常实在,我甚至可以感觉到曾经熟悉的,让我可以舒服地蜷缩在其间的体温和气息。

就在那一个拥抱中,梦醒了。

梦中递给你的那纸条上,录的是一阕词。本是在那相思不相见的时节,你录下来寄给我的:

“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山映斜阳天接水,芳草无情更在斜阳外。黯乡魂,追旅思,夜夜除非,好梦留人睡。明月楼高休独倚,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

梦中你的一笔一划都非常清晰。原本你认为不为考试而读唐诗宋词的人很不可思议,是我给你讲了一阙“梳洗罢,独倚望江楼”之后你才开始看这些东西。我记得过去发生的每一件事,每一个细节。记忆将它们都制成了底片,存在我的脑海里。有时我也想将这些底片全部曝光,一张也不留,然而记忆是相当任性的东西,你越想记住的也许总也记不住,越想忘掉的,却始终与你形影相随。

大二那年暑假的一天,天气又闷又热。我们走到江边那片小树林时,你暗蓝格子的衬衫就湿透了。你把衣服脱下来,挂在树枝上让风吹干。我趁你不注意,一下子跑到一堆乱石后面躲了起来。你回转身不见我,竟急得一迭连声大叫我的名字。等看到我出现,也顾不得责备我的恶作剧,冲过来一把拥住我,说:“别走开,千万别离开我,永远不要离开我!”

那一刻,我看见满天的星星都落在你眼中,闪闪烁烁。

“你知道吗,”你继续说。“你是有两颗心的人呢,因为我的这一颗早放进你的胸膛里去了。”

从此,你叫我“心心”。

我知道你是爱我的,虽然你从不曾实实在在说过“我爱你”这三个字,但你说过许许多多除此之外的话都让我惊心动魄。我不知道如今你在哪里,也不知道你现在做什么,不过我猜你也会不时想起我来的。有时真想再见到你,和你聊一聊。现在要找一个人聊天很不容易,周遭的人都很忙碌,等不及地挥霍今天,他们认为像我这样的人太不切实际,太跟不上潮流。只有你才会感叹我是从远古走来的女子,跋涉了上千年来到你身边,秦时秋月唐时春风,俱化作我裙边鬓角的风采。
如果现在我们有机会相逢,你不一定能认出我来。我已经变了很多。每天朝九晚五去上班,不时拎着公文包飞来飞去谈生意,用赚来的钱买意大利时装,法国化妆品,天天把自己打扮的如过年一般。周围的人都戏称我是所谓“女强人”──可是,我真想什么事都不做,仍穿过去那样朴素的黄衣裳,只要一套紫砂茶具,且将新火试新茶。可惜我没有足以支持这种潇洒的实力,我只能将鬓边裙角的唐宋诗篇都抹去,为老板冲锋陷阵,沙里淘金。

其实,我是没有资格抱怨什么的。来美国读书工作,是我自己愿意的,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必须自己承担。

我临走之前那个晚上,我们没有去散步,在你的小屋里,我们相对无言。

我心中有些希望你叫我留下来不要走,可又担心万一你真的说了,我要怎么办。我当时雄心万丈,决心要到新的广阔天地里大有作为一番,不太可能感情用事的。何况我们都还那么年轻,我觉得分别几年没有关系,我们还有一百年,一千年可以长相厮守呢。再说,一个太平洋的距离也算不了什么,不就是二十几个小时的飞机而已吗!

唉。真的是因为那时太年轻了吗,怎么就不明白,即使只有几分钟的脚程,说见不到就是见不到了呀!当初作决定时果断得很,自信得很,等到发现这个决定所带来的某些后果自己根本无法背负时,再回首已百年身了。

你是很了解我的,所以那夜你并没有留我。此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了。我现在也不是没有新的朋友,但我和他们在一起时,常常不由自主地心不在焉。我总是会没来由地想起和你相依的那些夜晚,我们的目光随着渔火在蓝黑色的江面游弋,我们的笑语和歌声在晚风中轻柔飘荡。

如今,我们的生活里都不再有彼此了。很想知道这些年以来,你过得究竟怎么样?为什么他们说你的夜晚至今还是只有孤寂?倘若今生你我已不能够再相见,我希望能有一个美丽的女子将她多情的心放进你的胸膛里,在每一个夜晚,每一个清晨,温柔呵护你。然后,你便可以渐渐,渐渐,将我忘记。

至于我呢,我真的是披肝沥胆地爱过你的。爱过了,就可以无怨无尤了。虽然在夏夜的凉风里或寒冬的火炉旁,我也许还是不时想起你,但我慢慢学会不再伤感,因为我终于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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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生活拾零-------在美国,好心成了驴肝肺 免费电话,打往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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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作者:吴非 于 2004-07-01 16:08:12   



海外生活拾零-------在美国,好心成了驴肝肺 作者:吴非


作者: 吴非

我的房东斯蒂夫一家有一个很大的花园。每个周末,斯蒂夫夫妇都会带着三个孩子在花园里玩耍。

有一天,斯蒂夫太太和先生商量:“你看这花园的草疯长了,花也不成形了,下个礼拜天我们修整一下。”斯蒂夫大声叫起来:“你没看见我这段时间正忙着?干脆请个人算了”我正好从他们身边经过,一抬头瞥见了花园的小房子里堆放的锄草机、剪刀,便说:“如果你们没时间,我可以帮你们做。”我帮他们做当然是无偿的。他们一家平时待我特别热情,再说,我在国内时,每年寒暑假都去给经营苗圃的叔叔帮忙,修花剪草的活儿也学过几招。

斯蒂夫太太看着我,双眼放出异样的光彩:“真的?露茜,你还会做这活儿?”她惊喜的表情和语气倒让我有些不自在起来。我红了脸,忙低下头:“只是略知皮毛,也不知道做得好不好。”“那要多少钱呢?”“这点小事,谈什么钱!”“那怎么行?你的劳务怎么能不算钱呢?”“权当是我练练手艺呗。”我笑着说。“花园要是修整得不好看,邻居会笑话我们的。”斯蒂夫插了一句。其实,邻居的花园我也看见过,都是些简单的修整,虽然胸有成竹,但我仍然不能将话说得太“满”,“那我试试看。”斯蒂夫夫妇若有所悟地点点头。

三天后的一个下午,我放学回来,看见一个穿着工装的人正在花园里推锄草机。我觉得有些奇怪,心想我不是答应了他们吗?怎么又请人了?这时,他们12岁的大儿子赖斯从屋里走出来,我小声问他:“这是你们请的工人吗?其实,我也能做的。”赖斯盯着我说:“你真的会做?”“那当然,我以前学过的。”在小孩子面前,我倒显得非常自信。“我妈妈说,你不要工钱,只是想练手艺,你自己都没把握,怎么能把花园弄好?”我蒙了,愣在那里不知说什么好。

我站在一边看工人干活,他的手艺并不好,修剪过的草坪参差不齐,还要再做第二次。但是他却明码开出他的劳务价:每小时8美元。史蒂夫夫妇对他手艺的认可也许就是因为他开出的这个价吧。而我,却因为无偿而遭到拒绝。

没多久,我那曾引以为豪的“谦虚谨慎,与人为善”的处世哲学又一次让我碰壁。

那个周末,我开着旧跑车去参加一个同学聚会。车行至露洛里,有一个右拐弯。我微微转了转方向盘,左眼的余光里突然闪过一辆红色的别克。我侧头,果然它是在加速超车!在拐弯处超车,这是极其危险的!

我急中生智来了一个急刹车。对方可能也发现了危险,手忙脚乱地左转方向盘。由于刹车太急,我的头重重地撞在前车玻璃上。幸好,玻璃没碎。我呆坐了两分钟后,缓过神来,转头去看别克。发现它已撞在了左边的栏杆上,窗玻璃溅得满地都是。我慌了神,忙下车向它奔去。

车主人满脸是血,失神地望着我。“I’m sorry,I’msorry!”我忙不迭地道歉,并马上打了救护电话。

十分钟后,救护车到了。医生给他做了全面检查,发现除了头部外伤外一切正常。这时,警车也鸣笛而来。他们简单勘测了现场后,将我拉上车,要带到警署去。“别克”的主人因为要到医院打消炎针,做包扎,便由另一名警员带上了救护车。看着他满脸血渍、痛苦的表情,我心里也很难受,又说了一遍:“I’m sorry。”

警员分别对我们做了调查笔录。很快,他们形成了意见:“别克”是受害者,我负责赔偿他135美元的医药费。我糊涂了,他违章超车怎么还要我赔偿?警员的解释是:因为没有第三者在场,难以调查出真相。根据“别克”的口供和他们自己亲耳所听,我在第一时间承认了自己的过错。我简直要气疯了,这叫办什么案!我一句礼节性的话语竟然成了定罪的证据!

“当然,你如果不服这个意见,可以上诉。”警员慢条斯理地说。我当然要上诉!

经过半个多月繁琐的诉讼、取证、申辩,法庭最终给了我一个公正评判。但那两位警员却不肯为自己草率的行事向我说一声“I‘m sorry”。

官司虽然赢了,但我的心情却并不轻松。

后来,和一位来美国多年的同胞讨论中美两国的礼仪文化。他说,其实美国人也很注重礼仪,只是他们的感情比较外露,是怎么样就怎么样,“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像中国人,以含蓄为美,崇尚礼多人不怪;而且,他们的自我意识也很强,不轻易否认自己,当然也不会随意接受别人的帮助。不久之后我遇到一件“好心没有好报”的尴尬就是这句话的验证。

我在范德里大学学习物理,每天早上我都是最先到校的学生。每次走进校门,我都能看见雷泽太太佝着腰在做地面清洁。听说,雷泽先生两年前患肺癌去世,留下两个孩子,现在一家三口的生活全靠雷泽太太在学校做后勤的薪水。她不过刚刚40岁,但她的脸色却很憔悴,背也有一点驼。

一天早上,我进校门却没看见那个“佝着腰”定格的画面。看看地面,仍有很多污渍,显然雷泽太太还没有打扫。是忘了?还是有其他事耽搁了?上课时间还早,我没多想就拿起拖把干了起来。

“先生,”不知什么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嘶哑的声音。我转过头,原来是雷泽太太,她的脸涨得通红,表情很痛苦。“先生,你这样做太过分了。我一个人带两个孩子,身体又不好,这份活对我来说很重要。而你有奖学金,身体好,干什么都能挣钱。”我听得云里雾里。这时,旁边有几个学生经过,也在窃窃私语:“雷泽太太多可怜,连这份工作都被人抢走了。”我恍然大悟:原来是雷泽太太误解了。我忙将拖把递到她手里。我发现她的手有些烫。她不解地望着我,说:“你不和我争了?”

这时,一个小女孩跑过来,拉着她的衣角:“我来帮你做。你还在发烧呢!”小女孩说,妈妈昨晚烧了一夜,早上醒来从窗户里看见有个年轻人在做卫生,以为我是乘人之危顶替了她,便硬撑着身体起来了。

我劝雷泽太太回房里躺着,并向她解释,说工作还是她的,今天算是我帮她。“那怎么行啊?我做这活,他们是付了工资的。”最后,我不得不答应,晚上到她家吃饭,算是她回报我。

后来,我和雷泽太太一家成了朋友。我给她讲了我们中国人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传统。她刚开始总是不太理解,后来看我的确是善意的,因此对于我偶尔的帮助也能慢慢接受了,但她却总是会馈赠我几道可口的点心。

很长一段时间,雷泽太太撑着病体,看见我抢了她饭碗时那种绝望的神情,在我心里都挥之不去。我一直对自己那天鲁莽的善行给她造成的心灵伤害而歉疚不已。

(周治平摘自《八小时以外》200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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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来自北美女人创作群的很多故事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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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北美女人创作群的很多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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